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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铸新明-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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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却变成结党逞威,挟制百官,排斥正义人士也。”

    人心、制度都有问题,如何是一人可以扭转?

    PS:感谢书友在家窝囊在外雄、刨地的农民大赏,有心了,故土难离感激不尽!

第三百零五节 只身许国()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崇祯脸色愈发阴暗,吏治贪腐败坏于一国而言,不啻于亡国的先兆。

    崇祯执政多年,自然知之甚深!

    可天灾兵祸不断,偏偏朝廷缺银少饷,武备不振,根本让他无暇他顾。

    午时的炎热让人多了几分躁动,崇祯近几日的好心情被破坏殆尽。

    “秦爱卿以为现在根治贪腐的时机成熟吗?”

    内库中的白银为崇祯提供些许信心,也增添了甜头,他不由自主的问秦浩明。

    “无需大张旗鼓,引起百官骚动恐惧,则任何时候时机都成熟。

    皇上可让锦衣卫查清证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盯紧一些大老虎,时不时来一次,军费自然无虑。”

    秦浩明惬意的伸伸懒腰,气定神闲的说道。

    这时代,真和某年代何其相似,随便拉出一个官员,绝对不会出错,问题是有没有必要和意义而已!

    同时,反腐也是剪除政敌调整官员的最好手段。

    崇祯的眼神渐渐亮起来,自己总是从全局考虑,希翼一口气解决所有问题,殊不知反而不如秦爱卿从实际出发来得奏效。

    自己以往接见薛国观,有谈到官员贪婪的话题。

    作为内阁首辅,薛国观本应主动承担责任或者提出意见,然而过于精明的他没有一点自我批评,反而埋怨东厂和锦衣卫。

    说什么假如厂卫监督得力,官员怎敢如此贪婪,却无一点实际性的建议?

    东厂太监王化民对这种嫁祸于人的指责,怀恨在心,专门派人侦查他的阴私劣迹报之于他。

    想到这里,崇祯深深的盯了秦浩明一眼,微笑着说道:

    “张四知曾经担任朕的讲读,勉强可以算是帝师,且没有劣迹在手,朕就不予处理,今后冷藏即可。

    首辅薛国观便依你之言,革职归里,只是在京的财物必须留下。

    首辅、次辅失职擒拿俱和你有关,秦爱卿怕是要威名大躁,扬名大明全境?”

    “微臣其实不想要声名之累,但它却悄然而至。”秦浩明叹了一口气,潇洒的摊开双手继续说道:

    “如果可以,微臣多想学东晋狂生,来一句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情多累美人。那样的人生,想必更有意义。”

    “哈哈哈……”秦浩明的顽惫样,让崇祯的心情莫名开朗起来,他手指点点,“那怎么就走到今天这一步,朕也很好奇,爱卿可否讲讲?”

    好奇只是很小一方面,其实崇祯是试探他的心迹。

    时至今日,秦浩明已经不是一个小小的指挥同知,而是手握两省军政大权的封疆大吏,文人中的第一帅。

    特别是他的才能和处理事务的举重若轻,已在崇祯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若是他有不轨或者……,崇祯简直不敢想象。

    秦浩明蓦然站定,也不管是否失礼,抬头看了崇祯一眼,手抚胸膛目光坚定地说道:

    “皇上,微臣自小爱读史书,以汉人的璀璨文明为骄傲。

    然每每读到五胡乱史、蒙元暴行,异族视汉人为两脚羊,文明屠尽,总是心如刀割。

    恨生不逢时,不能为汉家天下稍尽绵薄之力,喷洒心中热血。

    十五岁那年,恰逢建奴寇边大胜离去,微臣不甚悲伤。自此,便立下终生目标,势必屠尽建奴,只身许国,护卫大明江山。

    去岁,建奴再次寇边,微臣想都没想,从临浦直奔北地,为的就是当初之志。

    从而,也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好,好一个只身许国,护卫大明江山,壮哉!”

    听到这里,崇祯拍手大赞,心中无限欣慰,疑虑顿消。

    是啊!

    秦爱卿单凭赤子之心,孤身北上抗虏,能走到今天,怕是他也未曾想到?

    大明之幸,大明之幸呐!

    此时,秦浩明肚子不争气的传来咕咕声,崇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高声叫道:

    “备宴,多几个菜,朕今日和秦爱卿小酌一二,权当为你送行。”

    随侍的小黄门应声领命离去,同时,心里暗自心惊,皇上亲自为他送行,真是不多见。

    午后,登州卫。

    能容纳数万人的新建大校场,用宣府水泥铺设而成,一片平坦。即便是暴雨,校场也不会有丝毫的泥泞。

    但在酷热的暑天,在上面训练,却是一件要人命的事情。

    四周光秃秃的,没有一点点的荫凉,火辣辣的阳光直直地照射在校场之上。

    偶有一阵带着咸味的海风,也是湿热湿热。

    这样的天气,委实不适合户外运动,但在校场上,却黑压压的站着一个个的方阵,全副武装,顶盔带甲,手执长矛,大刀,肃然挺立。

    汗水如同雨线一般从头盔中,从脸颊中源源不绝地流下来,啪啪的滴在地上。

    瞬间化为一股股蒸腾的雾气,在炙热的阳光下顷刻之间无影无踪。

    不时有人直挺挺的倒下,场边立刻便有人跑过来,将昏倒的人拖到一边,一碗绿豆汤灌下去,再卸去衣甲,用冷水擦拭着身子。

    不论是谁,皆会称赞一声,这支部队军纪如铁。

    而这,就是张云从登州卫中挑选的三千海军陆战队。

    新来的守备是一个疯子,这在新组建海军陆战队中已经是公开的共识。

    现在,这个疯子正站在他们的面前,与这些将士们比起来,张云身上穿着更高级一点的锁子甲,那意味着更重。

    头盔的面罩拉了下来,无从看到他的表情,但从他身上流下来的汗,却并不比前面方阵之中的将士少。

    他不动,便没有一个人敢动。

    校场之上,安静得能听到所有人粗重的呼吸之声。

    透过面罩,看着这支已经焕然一新的军队,张云心里有着一种满足感。

    大明将士之烂,并不在普通的士兵,而是在那些基层军官。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颗老鼠坏了一锅汤。

    所谓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连军官都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时候,下头的将士又怎么可能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呢?

    通过在登州卫中挑选精锐将士,重新指定小旗、百户等基层军官,在严格的军纪和优渥的饷银之下,原来将士中的一些坏习惯,很快便消逝得无影无踪。

    “将军,卢郎中有事相商。”

    张云深深的呼了一口气,抬起手来,缓缓地掀起自己的面罩。

    扫了一眼所有的士兵,举起右手,在空中用力一挥,然后转过身来,大踏步的离开了校场。

    随着张云的离开,校场之上传来了稀里哗啦的一阵阵甲叶相撞的声音,绝大多数将士在这一瞬间,全都瘫在地上。

    剩下的极少数,也是拄着长枪,弯腰不停地喘着粗气。

    今天他们运气不错,比平常的训练量足足少了三分之一。

第三百零六节 张云的心志()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海军陆战队营房建在校场东侧,两者距离百丈。作为守备,张云有一个带着小院的独立单间,算是为数不多的特权之一。

    李惊蛰和卢欣荣二人在屋檐下,就着一张小桌子,泡着产自武夷山的上好岩茶,品着浓郁的茶香,纵使酷暑难耐,但还是不亦乐乎。

    张云全身湿漉推开院门进来,见到李惊蛰,高兴的叫了一声:“李胖子,你怎么来了?稍坐片刻,等我冲洗一番。”

    随即解开盔甲,快步走到屋内沐浴更衣。

    “卢郎中,如今尔等都是朝廷命官,却还能对李某相待以诚,殊为难得。”

    张云一声李胖子,让李惊蛰暖心。明末商人地位虽然有所提升,但只是在普通的小吏中。

    对大明朝廷的真正品官而言,商人还是不入流的身份。

    卢欣荣和张云现在分别是五品的文武官员,就已经是令他仰望的存在。但他深深知道,这只是他们的开始,而不是终点。

    “肩吾说什么呢?既相交于微末,断无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官位不认人之理。”

    卢欣荣轻轻的吹拂茶盏,眯着眼睛惬意的一饮而尽,岩茶独有的浓醇清活,生津回甘在口腔中久久回味。

    “那是,李某言辞不当,以世俗人心妄加揣测,实在不该!”

    李惊蛰拿出新茶,娴熟的把茶叶泡好,给自己斟了一杯,做赔罪饮尽。

    之后,把卢欣荣的茶杯斟到八分满,再为梳洗完毕的张云烫洗茶杯斟茶。

    酒满敬人,茶满欺人。

    茶一定要热,所以满杯客人无法饮用,用手端水有可能溢出杯子而烫到手。

    而用嘴直接喝则有点象是牲畜饮水,所以倒满杯的茶是对客人不敬。

    故而就有了酒要满,茶要浅的说法。

    “嗯,好茶!”

    张云口渴难耐,一连喝了几杯方才咂咂舌放下茶杯,转而端着茶盏的岩茶开口细细说道:

    “武夷岩茶品质独特,未经窨花,茶汤却有浓郁的鲜花香,饮时甘馨可口,回味无穷。

    茶条形壮结、匀整,色泽绿褐鲜润,冲泡后茶汤呈深橙黄色,清澈艳丽。叶底软亮,叶缘朱红,叶心淡绿带黄。

    兼有红茶的甘醇、绿茶的清香,茶性和而不寒,久藏不坏,香久益清,味久益醇。

    平日里,乃兄长的最爱。”

    “哦,下次我搜集一些极品,给秦督带去。”

    李惊蛰眼睛一亮,欣喜的说道。

    “那敢情好!你现在可是日进斗金,赚得盘满钵满,正是敲竹杠的好对象,哈哈哈……”

    张云爽朗的哈哈大笑,宽大的手掌搭在李惊蛰肩上,继而恶趣味的揉捏。

    日进斗金还真没说错,随着秦浩明官职火箭式的上升,再也无暇处理肥皂作坊的布局。

    而李惊蛰依靠着垄断大明肥皂的销售,早已让财富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

    现在,更是以他出资管理,秦浩明提供技术,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方式在济南府和福州设立水泥厂。

    其在济南府建造的第一座海鲜酒楼和护城河桥梁,让人看到它的便捷性和速度。特别是它可以将房子修建成任意形状,且坚固无比。

    其不怕水、不怕火的特性,无论是用来修路、修桥还是建造房子,实乃首选之物。

    尤其是一百斤三百文钱的价格,更是让人趋之若鹜,堪称物美价廉。

    可以预见,今后其庞大的市场和源源不断的金钱,必将如流水般涌来。

    “张守备、张将军、云哥儿、你……你倒是轻点。卢郎中……”

    李惊蛰龇牙咧嘴,大呼小叫。并不是说他钱赚多了,身子骨愈发显得娇嫩。

    而是今非昔比,张云身材原本就高大,现在又经过多时的苦练,整个人更是壮了一圈,肘部一屈,上臂的肌肉块便隆了起来。

    李惊蛰区区一个商人文士,哪里扛得住他的力道?

    “杯小如胡桃,壶小如香掾,每斟无一两,上口不忍遂咽,先嗅其香,再试其味,徐徐咀嚼而体贴之。”

    卢欣荣笑嘻嘻的端着茶盏至鼻尖,茶汤的香气自口吸入,从咽喉经鼻孔呼出,连续三次,方才微闭着眼睛摇晃着脑袋赞叹。

    李惊蛰情急之下有呼唤卢欣荣管教张云的意思,作为登州卫的负责人,再加上大明文贵武贱的传统,卢欣荣无疑比张云清贵许多。

    可那都是在表面上。

    自从在渤海湾效忠秦浩明后,卢欣荣明白张云作为秦督的唯一兄弟,若是……必定贵不可言。

    因此,在跟张云相处时,他分寸拿捏得非常好。事无巨细,他私底下都会和张云通通气,可谓相当谨慎。

    “身体太虚,要不要来军中待一段时间。”

    见李惊蛰高叫卢欣荣,虽然是玩笑,但张云还是讪笑几声松手,自找台阶说了一句。

    不管如何说,卢欣荣毕竟是他的上司,尊重是相互的。

    并且,对于卢欣荣的才能,张云非常钦佩,自愧不如。

    只有到了登州卫,张云才知道之前在临浦,卢欣荣不过牛刀小试尔。

    他觉得卢欣荣是有涵养、有智慧的人。待人、接物、处事非常灵活,举重若轻,但又有原则。

    正如那句话,君子如水,随方就圆,无处不自在。

    当然,张云也不会就此妄自菲薄,虽然文事或许不如,但他可以在军事发展。

    如今乱世已至,正是热血男儿逞威杀敌之时。他张云,誓要用手中的刀,杀出赫赫威名,成为兄长左膀右臂。

    “董守备要大婚,肩吾是来和你们汇合,一起去德州府庆贺。”

    李惊蛰揉着吃痛的肩膀,向他们说明来意。

    “咦,事出突然啊,居然是那个木头一样家伙先成婚,莫不是奉子成婚?新娘是谁?”

    卢欣荣差点被呛到,抹了抹文士须上的茶水,一脸诧异的问道。

    “肯定是怜月姑娘,董长青那个家伙面冷心热重感情,又疾世愤俗,他才不会在意什么门当户对之类。”

    张云坐在矮凳上,一边说一边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格外的小心,每绕一圈,都要用力地拉紧。

    这种葛藤是山东泰山山脉之中一种独特的藤类植物,要在沸水中煮上几个时辰,取出来晾干之后,便柔软如麻绳,但强韧却坚逾钢铁。

    其上有无数小颗粒凸起,使之握在手上又充满着质感。

    若是在海战上,握在手中,既不会因为海水也不会因染上了鲜血而打滑。

    这是登州水军老兵才知道的事情,被张云在全军推广。只是葛藤不多,他优先装备。

    PS:感谢书友家里窝囊家外雄、李玉龙D的打赏,铭感盛情,感谢诸位每日投票支持,故土难离敬上!

第三百零七节 近水楼台先得月()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海战空间狭窄,经常要跳帮作战,不同于陆战、马战中大开大合。

    故而张云摒弃原先兄长改良的绣春刀,改用登州水军制式武器,专用于海战的军刀。

    张云手中的刀刃长二尺尺,刀柄只有半尺左右,是登州水师中中标配的武器,上至校尉,下至普通将士,俱装备这种刀。

    整柄刀是由张云吩咐匠人手工特意打制,净重八斤九两,刃薄背厚,利于劈砍。

    如镜般的刀身冷气森森,刃口上凝结着一点寒光仿佛不停的流动,更增加了锋利的凉意。

    一圈又一圈,一直缠到刀柄尾处,再打上了一个死结,张云站起身来,随手挽了几个刀花,满意地点点头。

    轻抚刚刚开光的刀刃,张云的眼里掠过一丝渴望,什么时候,才能让它饱饮敌人的鲜血,成就自己无上荣光?

    “你们慢慢聊,我去交代处理一些政务。”

    德州距离登州并不远,走水路顺风的话只需五六个时辰,可谓朝发夕至,极为便捷。

    可纵使如此,卢欣荣还是不敢有丝毫懈怠,依旧尽心尽责。

    概因于他而言,登州卫不仅凝聚了心血,更是他走向人生巅峰的起点。

    “同去,同去。”

    张云随手将刀入鞘,又回屋取过盔甲,用抹布细细地擦拭,任何时刻,都必须保持军容的整洁。

    三人打马前行,率众前往登州府衙。

    彼时,正是夕阳落山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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