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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一阵骚动,交头接耳,如蜜蜂炸窝。虽然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但是朱云天明显可以体会到他们脸上的表情,可以概括为八个字:
——此人有病,病情严重!
男子瞪大眼睛盯着他,就像在看一只从动物诊所跑出来的怪物,慢慢腾腾地说:“兄长,你失踪了一天,竟患了失心疯?是我等众兄弟无能,区区小事也要麻烦兄长,连累了你!你忘记的这些事情,只能待弟弟我慢慢说来了,嗯,此乃大元天子至正三年,濠州地界是也,兄长姓朱名重八,钟离人氏……”
朱云天明白了,很有满足感的佩服自己的猜想。现在是元朝未年,至正三年,根据历史书上所讲,大概是公元1343年,已经是农民起义四起、外战内乱不断的年代了。
爽啊!刚才的气愤和绝望一扫而空,此刻他心中欢喜得想要尿尿。乱世出英雄,听说古代的男人只要兜里有银子,三妻四妾漂亮女人随便娶,更何况我一不小心就成了朱元璋呢。
小小的担心还是有的,那真正的朱元璋跑哪儿去了?朱云天窍想,莫非他们只是认错了人?将来若找到真人王者归来可是大事不妙,不过……凭大爷我丰富的历史经验,对付这个还没开窍的小毛贼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啊,还是借此机会先找个容身之所再说吧。
越想越是得意,他竟然咧开嘴笑起来。
男子见状大喜:“大哥可否记起来了?兄弟我便是徐达啊!”
“你就是徐达?呵呵。”
朱云天忍不住想笑。既然他是徐达,这些人中一定也有汤和、吴良等人了。只是没想到历史上年龄比朱元璋小许多岁的徐达看上去这么老成,言词谈吐俨然一副小老头。
更令朱云天感到惊讶的是,徐达是明朝开国立下赫赫战功的知名人士,文武双全,按行里话来讲,耍阴谋诡计的高手,拳脚功夫也是相当了得,但长相却这么文治彬彬,弱不禁风,看来写历史的人是最不能相信的骗子。
中国历史上的儒家教育把人弄得像一件件的工厂加工品,不管什么人都必须具备一张正人君子的面具,所谓的“礼”。少年老成,到了老年就成精了。即使才十二三岁的孩子,说话做事就像一个圣人的儿童版。中国人的身上普遍具备的“虚伪”这一特质,从儒家思想中变异而来,到了现代的中国,仍然大行其道,日韩两国也深受它的毒害。
不过朱云天也知道,元朝的残暴统治已经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儒家思想的兴旺,客观的讲,元朝是儒家历史的一道分水岭,许多优秀的东西,比如“尚武”、“有为而治”等中国人文化的精髓到了这里就全部失传了。对汉文化的不认同,让元朝从成立之日起,国内便矛盾纷争不停,日益激化,各省暴动不断,使元朝的实力日渐损耗。
蒙古贵族的势力在如今的中原是十分猖獗的,对汉人知识分子的镇压的残忍肯定是朱云天这个现代世界的娇气孩子想象不到的。只是钟离这块地方山高皇帝远,比较偏僻罢了,才有机会让徐达这种野心勃勃的阴谋家加军事家活到了现在。
从目前这种情况,朱云天觉得不把自己当成朱元璋是不可行的了,否则有可能被这些人视作妖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容貌完全相同的人呢?
他要想找到卢小欣,也必须求助这些人的帮助,附近的地形环境,周围的村镇包括目前的天下大势,只有他们一清二楚。
他的直觉告诉他,卢小欣跟他一同来到了这个时代,就在附近的某一个地方。说不定正焦急地寻找着他。在这个杀人不偿命的乱世,两个人分开的时间越久,对她的安全越不利。
这一刻虽不长,但对朱云天来说就像度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他反复经过思想斗争,打定了主意,见徐达和众人围聚自己的身边,“亲热”的望着他,就开口说道:“诸位兄弟,昨天晚上我的头受了一些震荡,许多事情都记不清了,还麻烦大家坐下来,教我理理思绪。”
他学着徐达的文雅之腔说了几句话,逗得自己都直想笑,好歹脸皮绷得紧,忍住了。
看得出,这些儿时的玩伴对朱元璋还是很尊敬的。听到这番话,马上席地而坐,在他周围坐成了一个圆圈,七嘴八舌说个不停。只有那个很是老成的年轻人坐在最远处,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眼光闪动,不时观察一下周围的形势。
每当目光扫到朱云天的脸上时,他的眉头就突然紧皱,继而陷入思索当中,让朱云天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为什么他的目光这么锐利?我他妈又不是犯人。
第2章()
在徐达众兄弟看来,今天的朱元璋穿着可谓不伦不类,特立独行。上身是质地优良的迪卡牛仔服,脖子里还套了一条卢小欣送给他的小围巾,下面是多口袋的旅行裤,牛气哄哄拽儿八叽的耐克运动鞋,广告语号称既可以增高又能保证MM的回头率。
另外他背上的小书包也引起了这些人的注意,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书包,遂以为这是老大偷的。
兄弟们惊讶和不解的目光盯着这个“天外来物”,暗想老大这一天不见,莫非潜入了某家王公贵族的府上,行顺手牵羊之事?
“大哥这身衣服好是奇怪,不知从何而来?”
“是啊,标新立异,大哥就是有派头。”
朱云天尴尬地瞧了瞧自己这身典型的现代装,跟面前这些人相比,简直太超前了,所以他无法回答,只能吱唔地说:“我也不知道,醒来身上就是这样了……”
“哦,大哥这一天的奇遇不少啊!”徐达赞叹道,也不多问,想大哥已经失忆,便让兄弟们自我介绍一番,看能否对大哥恢复记忆有所帮助。
“我叫吴良,他是我弟弟吴祯……”
头小眼大的吴良介绍自己的时候脸上布满了怀疑的神色,心里老觉得是朱元璋在跟他们开玩笑,一天不见,就失去了记忆,还换了一身极帅的衣服,老大不是耍我们吧?也难怪,这些人如果不心细如发,智慧超人,将来也不可能被朱元璋重用了。
吴祯的外表是个老实可爱的邻家大男孩,好象天生是块受欺负的料,远不如其他人等彪悍威猛,但长期观看黑帮电影的经验告诉朱云天,越是这样的人,就越可怕,不知什么时候会在背后给你一刀。吴祯一板一眼地展开笑容,努力让朱云天看清自己的脸,仿佛要让他以后别再贵人多忘事一样。
“大哥,你饿了吗?我兜里尚有两个饭团。”手掏了半天,抠出拳头大的一个米团来,上面已经绿点斑斑,发霉了。
“谢谢兄弟了,大哥我还不饿。”朱云天急忙制止他的冲动行为,以免让自己把小时候吃的饭都吐出来。
“我是阿毛……”
“我是阿狗……”
“我是铁锤……”
朱云天爆汗,阿猫阿狗都出来了,敢情朱元璋小时候交友就这档次,还铁锤,怎么没有叫原子弹的呢?
“兄弟刘子轩,上个月我们拜了把子,同生死共荣辱,上刀山下火海绝无二话,莫非大哥忘了?”
一个稳重中饱含激昂且义气冲天的声音传进耳来,倒是让朱云天心里一震,牛人终于出现了!
再看刘子轩,他的脸皮不温不火,眼神却是异光暴射,正襟危坐于最外面,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古书来,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刚才一只大头蚂蚁叮了他的坐骨神经一口。
刘子轩?没听说过。朱云天感到一丝担心,本想凭借丰富的历史知识,完全可以做到应对自如,至少清楚这些人的历史事迹和将来的命运走向,可以有备而战,但现在出现了这么多不知名的人物,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目前的朱元璋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是不是跟这些人已经做好了造反打天下的准备,势力如何,他都不清楚,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长相很老成目光很毒的那人名叫林光魏,派头也跟他的性格相符,不慌不忙的等到众人都介绍完毕,才轻咳一声,最后一个过来说话,称自己跟随父母从大都来做生意,倒卖胭脂水粉,走私海盐粮食,结果在濠洲地界被黑吃黑,家人兄弟全部被杀,他只身流浪至此,被朱重八和他的弟兄们所救,两个人话里话外极为投机,又无处可去,便暂时居住下来,跟从老大东杀西抢,多有斩获,听他说好象立了很大的功劳。
林光魏极为客气地对着朱云天打揖做礼:“多亏大哥收留,才让小弟我有施展才华的机会。”
朱云天对他这种知书达礼的气派很是欣赏,对他以前做的生意也非常感兴趣,脂脂水粉,这不是女性用品嘛,不知有没有内衣内裤之类的东西。
他正要还礼,突然想起昨夜狂奔逃命的人群中,跑在最前头的正是这位仁兄。因为林光魏头上戴了一顶与众不同的帽子,上面有个方巾,当时奔跑起来上下左右的乱晃,格外显眼。
他马上罢了还礼这个念头,只微微点头意思了一下,请他原地坐下。靠,看上去一表人才,原来是个逃命的高手埃
由此判断,林光魏和刘子轩二人跟朱元璋的关系并不深厚,只是萍水相逢,远不如徐达、吴良这些人是从小摸爬滚打一块长大的生死之交。也许后来在起事的过程中发生了摆不上台面的事,所以明史对这二人没有记载。
这个推断还是有其根据的,凡是正史,对皇帝的生平事迹进行记述的时候,都会有所避讳地选择一些能够突出其光辉业绩的地方,而免除影响皇帝声名的不良因素。毕竟正史是要经过皇帝的过目才会给予公布保存的。
汉朝的司马迁因为在《史记》中对汉武帝的功过是非进行过怀有个人色彩的评论,结果被砍掉膝盖,投入了大狱,这个史上有名的案例对后世的史学家们形成了足够的震慑,再无人敢在历史问题上实事求是。
人们要了解历史的真相,有时往往要求助于野史,这也是一种颇为悲哀的现象。
清朝顺治皇帝的死亡之谜,也是一个历史盲点,正史记载顺治皇帝是患天花而死,民间传说却认为他中途出家。但不管怎么样,他的早退成全了康熙的辉煌。从可信度来看,正史的记载远不如民间传说。皇帝出家,对于皇室来讲是天大的丑闻,更是耻辱,肯定会百般掩盖。
从康熙帝开始,佛教僧侣在中原的地位陡然上升,依稀有国教的风范,从这个迹象可以看出,顺治出家并非全是空穴来风。
当然,做为正史的明史和民间流传的野史都会有所做假,均是不足为信,除非亲临其境,那么见到的就是后人不为所知的真相了。
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兄弟们就简略交待了自己的身份。徐达简单讲了被元兵追捕的过程,听起来惨不忍睹,惊险无比,堪称死里逃生。蝗灾连年不断,田里收成不好。又闹瘟疫,壮男们死的死,逃的逃,村里大部分只剩了妇女和小孩。天灾人祸,难以遏止。饥饿之下,吃人肉的情形屡有发生。有的人家甚至易子而食,当然,这个“子”不是儿子,而是女儿。
所以哥几个为了活命,早就聚了百十号人,锻造了刀剑兵器,每天做着抢劫官粮的生意,以低价贩卖给各地的农户。久而久之,渐渐形成气候,同奉朱元璋为大哥,组成一支小小的义军级别的部队。
徐达说,大家只为养家糊口,杀他个痛快,有银子拿,有饭吃,就心满意足了。
昨夜大家正在聚会,准备去抢濠州新灌满的粮仓,未料内部出了叛徒,走漏了风声,中了官兵设下的埋伏。虽然那个不走运的叛徒被当场斩杀,但一阵激战之后,大伙跑散了。死了十几个弟兄,又被狂追了一夜,足足跑了百八十里,绕了个大圈,不知跑丢了多少双鞋,才甩掉了他们,暂时安全。
偷盗粮食,放二十一世纪,这叫国家的蛀虫。怪不得当兵的疯狗一样的追杀。朱云天暗想,百十个弟兄?看来不是自己的判断出了失误,就是历史的记载本来就是失实的。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当上了黑社会老大,集持械抢劫、地下销赃、武装拒捕于一体,形成了一定的气候。
徐达拉过一个比他高半头的粗壮男孩,说:“大哥还记得吗?他是汤和啊,昨天他帮大哥挨了一鞭,还抢了一袋稻米回来,只是……哎,如果那支公主的卫队不出现就好了。”
“汤和?”
朱云天搭眼打量着这个位列“明朝开国二十四名臣”第二的著名大将,想从他身上找出点与众不同的东西。仔细一看却极其失望,汤和长了一张蒙古人似的麻袋脸,眼睛很小,宽眉大耳,倒是面善的紧。
听说他是个聪明人,是那些有功之臣中唯一安度晚年的一个,不知这颗丑陋的脑袋里到底装了多少智慧。
见朱云天正认真的审视,他憨憨一笑,面露极为谦卑的神色,上来握住朱云天的手:“大哥,你别为我担心,那鞭抽在背上,凭我的身子板……嘿嘿,屁事没有!”
朱云天差点昏倒,做人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刚对徐达的温文儒雅表示了一番赞叹,心里正想这位汤和不知要说出什么罗里罗嗦的三字经之类的文言文,这句“屁事没有”瞬间便让他对这群未来的名臣“刮目相看”——原来,流芳千古的人也是会说脏话的。
朱云天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眉头:“噢,明天的公主卫队,莫非是……”
“看来大哥确实受了惊吓,就是官兵埃蒙古人围住我们,动手之时大哥一马当先,勇敢极了,小弟十分佩服!但没想到当头的那个蒙古军官有几下拳脚功夫,将大哥……后来的事情大哥想来就不记得了吧,兄弟几人急于为大哥找回面子,上去一阵乱战,咱们死了两个弟兄,对方也死伤不少,眼看就要将其打成肉饼,这时来了一队过路的兵士,护着一个叫狗屁公主的,将我们冲散了。”
汤和乐呵呵的解释着,好象杀人打架是件好玩的事情。
朱云天暗乐,朱元璋的拳脚功夫不怎么样嘛,看来被揍得不轻,死了才好,省得以后麻烦……
一个下巴尖尖的家伙,眼睛闪着朱云天很熟悉的色眯眯的神采凑了上来:“大哥忘了吗,那位大都小公主,见我们跟蒙古兵战得正酣,便从大马车上下来观战,当时我发现已经昏倒在地的大哥突然睁开眼睛,对她吹了一声口哨……”
“想不到大哥在如此危险的境地之中,还能抽出余瑕赏花鉴月,那小公主眉目俊秀,是个天生的尤物啊,可惜不是我们汉人。”
朱云天顿时语噻……
众人心情大快,回忆着昨日斗殴厮杀亡命逃窜的花絮,取笑着某人(自然是朱元璋晕倒后的种种惨状,可惜至始至终未提一句为何丢下大哥独自逃跑?),挽着手笑得舒畅,这些黑社会成员总是保持着作案后总结经验的风范,前呼后拥,很快回到了钟离村。
村子不大,几百座土草房围成了类似于小城堡的村落,因村外垒了半人高的土墙,用来防卫马匪的突袭,所以更像是一座军营。
因怕官兵追踪而来,汤和带了两人在村口放哨,朱云天就半推半就的进村认了“爹娘”。朱家的三间草房正建在村子中央,临近一座水坑。房子四面通风,采光良好,夏暖冬凉,对于现代建筑如何节省成本,有着十分有益的提示。
茅草房的正房左侧房间,躺着一对重病偏瘫在床的老夫妇,老头子的眼内好象长了厚厚的白内障,两米远的距离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