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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相貌出众,衣着华贵,按理说应该是引人注目的焦点才对,江烨居然没有注意到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更奇怪的是在场的其他人也没人在意她,就好像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围观百姓。
“好吧,你赢了。”江烨放开枪柄,两手一摊对女孩说:“说吧,你想要怎样?”
女孩闻言一笑,往稍远些的一个座位走去,一边走一边说:“我打算先把那些女孩全部买下来,然后再跟秦高算帐,我可没有独自对付千军万马的本领。”
江烨见女孩走开了,拉着竹敏坐回原位,他特意和竹敏换了一个位置,让自己在女孩和竹敏中间,这样万一动手,他可以挡在竹敏前面。
“我也是这样想的,先把女孩们全部买下来,再跟姓秦的算账。我有对付千万马的本事,但是我怕我的钱不够。”江烨顺着女孩的话说,其实他根本没什么打算,打的是见机行事的主意。
“那我们合作吧,我有钱。要是打起来,你对付敌人的大军。”女孩立即提议道。
“好。”江烨表示同意,多一个人多一份力,现在他心里有了防备,也不怕女孩玩花样。
其实就算刚才女孩突然偷袭,谁胜谁负也还不一定。江烨进城救人,随时面临战斗,他不为自己负责,也要为竹敏负责,表面上看起来很随意的样子,其实做了多方面准备。
这些准备包含攻、防、撤三个方面。首先他加强了攻击力,在原来狙击步枪加手枪的组合上,增加了一把自动武器,用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量敌军包围攻击的局面,这把枪就在江烨提着的长条木匣里。
江烨把重点放在防御上,他与竹敏的斗篷和劲装都是防割阻燃面料制成,普通刀剑很难刺穿,一定程度上还能防火。
劲装和内衣中间还穿了现代工艺制成的“金丝软甲”,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钛合金丝,以特殊的工艺制成,真正刀枪不入,别说刀砍剑劈,就是手枪弹都打不穿,对步枪弹也有一定的防御力。
因为这种软甲成本高昂,比纯金的还贵,且“金丝软甲”的“金丝”指的就是细金属丝,所以江烨直接叫这种甲为金丝软甲。
其实斗篷和劲装也是用类似材料制成,只不过要考虑到美观性、舒适度等问题,在配方和工艺上有所不同,比起金丝软甲,防御力要低很多。
最后是撤退方面,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军事行动中,撤退是一门学问,进入拍卖场之前,江烨已经规划好了撤退路线,并做了相关布置。
刚才女孩在江烨与竹敏身后,要偷袭的话,只能从背后攻击,她使用弓弩刀剑等冷兵器,不一定能刺破两人的斗篷,如果攻击部位正好选在躯干上,百分百会被金丝软甲挡下来,以江烨一秒钟能开好几枪的手速,绝对不会给她第二次机会。
接下来就该等拍卖会开始了,不过在拍卖会开始之前,江烨有个小麻烦要处理,那两个盯梢他和竹敏的地痞,见到江烨不理会他们的挑衅,又不敢自己过来,就把幕后指使他们的人叫了出来。
来人长得牛高马大,穿一件半新旧灰色裘衣,腰上右侧挂着一块黑色牌子,左侧挎着一把腰刀。一张三角脸上满是横肉,小眼里透着凶光。
此人带了几个跟班,跟班没有一起过来,而是在远处停住脚步,与那两个地痞站在一起,向这边观望。
“他是秦高的家仆,平凌县衙的捕头,拜在五虎门下学过五虎断门刀,技艺平平。”坐在五六米外的女孩出声提醒江烨,她并没有大吼大叫,却好像在江烨耳边说话一样。
传音入密!江烨没想到武林中真的有这门功夫,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
这时竹敏也小声提醒江烨:“大哥,他是秦老虎,县衙的捕头,青州武林有名的角色,一手五虎断门刀练得炉火纯青,非常厉害!”
江烨还没从传音入密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听到竹敏与女孩并不一致描述,脑子更乱了。
秦老虎一走过来,就看到江烨这副呆样,以为是被自己吓到了,顿生轻蔑之心。
他的眼力不是那些喽啰能比的,江烨与竹敏的衣服,款式比较质朴,表面上看并不华丽,身上也缺少富贵人物必不可少的名贵饰物,他却能看出衣物的面料其实极其华贵,做工更是无比精致。
更重要的是两人中那个少年的精气神,白玉一般的皮肤,炯炯有神的目光,从容洒脱的气质,无不说明他来自富贵之家,并且还不是普通的小富小贵之家,只有豪门世家,甚至帝王之家,才能出得了如此玉树临风的人物。
这要是在几年前,借他秦老虎十个胆,他也不敢打这等人的主意,但是如今世道不同了,青州是韩太守的天下,他随秦高去过几次韩府,结交了韩府的三管家,知道韩家没有这样两个人物,所以他才敢打主意。
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没敢亲自出马,更不敢直接找麻烦,而是指使了两个喽啰来试探,看能不能弄清楚两人为何骑着竹老七的马,再做下一步打算。
直到喽啰回报说,这人不敢回应他们的挑衅,这才亲自出马。不回应喽啰的挑衅,不一定是害怕,也可能是不屑于理会,但是至少说明此人不是脾气暴躁之人,这样他就可以出来接触一下,然后见机行事。
秦老虎知道自己是个粗人,长相也非常凶恶,但他没有想到这个贵公子会被自己的外貌吓呆,这种事以前只在那些软弱之极的小姑娘身上出现过,所以他立即断定江烨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
“也不知道竹老七那狗*的,把马卖给这么个草包,到底赚了多少钱,肯定狠狠的宰了一笔,真是便宜这小子了。还好还好,现在到我了,今天真是不错,老爷发大财,我秦老虎也能发个小财。”
秦老虎心里贪念一起,脸上越发地凶恶,张开满是黄牙的嘴冲着江烨怒喝:“你这偷马贼!跟大爷衙门走一趟吧!”
他这一吼,唾沫星子乱飞,如果不是江烨反应够快,迅速转身,用斗篷挡了一下,不然肯定被喷一脸,不过就算用斗篷挡住了秦老虎的唾沫,但是那股臭味,却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他的斗篷上。
“*!”江烨心头火起,大骂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对着秦老虎胸口就是一脚。
秦老虎想不到江烨会突然发难,猝不及防之下,勉力举臂一挡,哪能挡得住?江烨这一脚暴怒而发,势大力沉,秦老虎打熬多年的双臂,青砖都能砸碎,挨上这一脚,就好像要断了一样,往回撞在自己胸口上,上半身被震得差点散架,脚便站不住了,整个人腾空而起,转了半圈后摔在地上。
江烨一脚把秦老虎踹个跟斗,秦老虎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被江烨赶上一步,伸脚在脑袋上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踢晕在原地。
第13章 平凌县除恶(一)()
“还管他个鸟的拍卖会,掀桌子!”
江烨踢晕了秦老虎,对着竹敏和那女孩大喊一声。不远处秦老虎的那几个手下已经冲了过来,更远处城墙上平凌县的兵丁和兵壮看到动静,也往这边杀过来了。
这些兵丁和民壮都听命于秦高,秦老虎身为秦高的家仆,与这些人交好,拿到秦高手令时,还指挥过这些人,所以这些人和秦老虎是一伙的,见秦老虎被人打了,当即刀剑出鞘,弓弩上弦,看这架势,如果江烨不立即投降,不消一时半会儿,就会被砍成肉泥。
“我来助你!”那女孩高声回应江烨,原地轻轻一纵,越过五六张椅子,就要落到江烨身边,突然见到江烨额头上大放光明,一道灼目的光柱直射而出,心里非常吃惊,就没有落在江烨身边,直接在空中转向,落到了江烨身边两三米外的一张椅子的椅背上,好像一片羽毛飘在上面,椅子居然纹丝不动。
江烨和竹敏都留意着女孩的动作,看到这一幕心里那份震惊真是无以言表。
三人各自心惊,却还有比他们更震惊的人,以至于现场产生了骚乱。
比他们更震惊的,是在场的其他所有人,参加拍卖会的卖方、买方、观众、戏班,街上的路人、商贩,西城村目睹这一幕的村民。
当然最震惊,甚至达到心胆俱裂程度的,是那些冲向江烨的捕快、地痞、兵丁、民壮,他们是直接被江烨额上强光头灯照射到的人。
他们冲向江烨的时候,眼睛自然紧盯着江烨,只见到戴着兜帽的江烨把头一低,再抬起来的时候,额头上就射出灼目强光,想躲已经晚了,连闭眼都来不及,双眼被那白光一照,眼前就变得一片雪白,什么也看不见了,紧接着双眼就传来难忍的刺痛。
被照到的人脑子里没有半点电力照明的概念,各种精怪传说,神仙魔鬼倒是充斥着他们的脑袋,当即只剩下一个念头,自己冲撞了神仙或者妖怪,被法术打到了,瞎了!
眼部传来的刺痛就被无限放大,纷纷倒在地上,痛苦嚎叫,有的人吓得抽搐、休克,还有一部分人甚至晕死过去。
江烨没想到强光头灯这件最多算非致命武器的装备,效果这么好,手中抓着两颗震撼弹,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看到远处那些兵丁和民壮虽然脸色极其惊恐,但是还没有逃跑,便扯下拉环,对着他们扔了一颗过去。
那些人见到江烨头上发光,一下照倒七八个人,意志已经垮了,还没跑掉是因为接受过军阵训练,逃跑会被斩首,所以下意识站在原地。
此时见江烨扔了个不明物体过来,哪里还敢硬扛,发一声喊,呼啦啦的散了。
但是他们的动作还是慢了一点,震撼弹不同于强光灯,是现代军队的正规武器,现代科技与工业的结晶。震撼弹落入二三十个兵丁和民壮组成的人群中,一声巨响之后,大地为之微微一颤,比太阳光更夺目的白光让所有被照到的人暂时失明,离得近的人,即使闭上了眼睛,仍然难逃这一下场。
爆炸产生的巨响与气浪击中在场所有兵丁和民壮,这些人好像被传说中的气功波在双耳和胸口各打了一掌,一瞬间就失去了听觉,紧接着变得眩晕、精神恍惚。即使用手堵住耳朵也不会有什么作用,爆炸产生的强力次声波,照样能暂时夺去他们的听力和神智。
爆炸中心的好几个人都被炸晕,耳鼻口角渗出血迹。没被炸晕的人也好不到哪去,二三十人滚了一地,或者哭嚎,或者呆滞,从企图宰割别人的人,变成了任人宰割的人。
哭的,叫的,乱跑的,缩成一团的,躲进大院内的……成百上千的人疯狂逃命,以拍卖场为中心,整个西城村乱成了一团。
江烨打开长条木匣,拿出一个有点像电吹风的物体,按下按钮,物体前部弹起一个伞罩,比一般的雨伞小很多,而且方向是反的。
江烨把这个造型奇怪的物体放到嘴边,张口说话,声音好像打雷一样。
这是一个大功率扩音喇叭,但是又不仅仅是扩音喇叭,它还是一件非致命武器,能够发射定向次声波,低功率照射会使目标眩晕呕吐、惊慌失措;中等功率照射,会使目标神经错乱、行为癫狂;高功率照射,会使目标丧失意识、休克昏厥。
“里面的人听着!立刻出来投降!否则格杀勿论!”
江烨拿着定向声波发声器,调到扩音模式,对着拍卖场后的大院喊话,声音像滚雷一样响彻整个平凌县城。
“上仙饶命!大王饶命!大神饶命!”
大院后面躲着的人,从帘子后面鱼贯而出,对着江烨跪了一地,磕头不止,乱七八糟的求饶声喊成一片。
“把那些女孩,全部交出来!我数十声,还没把人交出来,我就要发飙了!”
江烨拿着发声器对跪着的人下令,震得他们耳朵嗡嗡作响。
“十……”
“九……”
江烨开始倒数,吓得这些人一叠声叫“上仙饶命”,几个衣着华贵的人,连忙让下人去院子里带人,总算在江烨数到“三”的时候,把院子里藏着的女孩全部带了出来。
江烨受过专业训练,人数三十以下的场合,他扫一眼就能知道现场有多少人,五十以下的场合需要一秒钟,一百以下的场合不超过三秒,再往上时间就要成倍增加。
女孩被全部带出来之后,江烨点清了现场所有人的总数,被当成拍卖品的女孩是八十七人。
“你,过来!”江烨用手指着一个穿着棉衣的胖子,喝令道。
这个穿棉衣的胖子,是在拍卖场人员里地位最高的人。虽然他穿的是灰色棉衣,但是并不代表他衣着朴素。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棉花出现,但是并没有普及,棉花种植及棉布纺织都被楼兰国垄断,大梁在这方面,无论种植还是纺织技术,都没法跟楼兰国比。
出现在大梁的棉衣有三种,一种是丝绸面料,填充木棉;一种是大梁自产的棉布衣服;第三种是从楼兰国贩运过来的进口货。
这三种棉衣,大梁自产的最便宜,但是价格也到了丝绸衣服的一半,一般人根本穿不起,而且产量还低,只有与楼兰接壤的贺州,与贺州相临的云州,听说有卖,但是真要买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另两种棉衣的价钱都与丝绸衣服相近,穿上楼兰国的棉衣,不仅是富贵的象征,还是一件时髦的事。
这个胖子身上穿的正是一件来自楼兰国棉衣纺的棉衣。棉衣纺的“棉衣”两个字,在这个时代,比“锦衣”还金贵。
江烨其实不知道关于衣服的这些事,他是从现场人员的肢体语言,表情神态中判断出这个胖子是管事人,虽然胖子一直躲在第二排。
当然江烨也能看出这个胖子的衣服比别人的精致。
棉衣胖子过来之后,还想硬气一下,他毕竟是秦县令的大管家,本人也很荣耀的被秦高赐姓为秦,所以他觉得不能随便低头。
但是江烨的拳头,让他明白,还是赶紧低头比较好。
江烨看出胖子还想顶一下,就一拳打在胖子胸口。这一拳江烨只用了一分力,刚刚打裂胖子一根肋骨;他要是用上两分力,这根肋骨就会断开,并刺伤胖子的肺部;用上三分力,这根断开的肋骨就会立即刺破胖子的心脏。
当然凭江烨拳劲的穿透性,要是他用上三分力,不用等那根肋骨刺穿胖子的心脏,拳劲产生的震动和压迫,会第一时间让胖子的心脏骤停。
“咳……咳……上,上仙饶命,饶命,哎哟……”
江烨这一拳打得胖子感觉命去了大半,好像要把肺吐出来,被打的地方痛入骨髓,感觉两只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他满脸恐惧地望着江烨的拳头,生怕这只要命的拳头再打过来,他实在没有信心,能再扛一拳。
“人呢?!三百个女孩,怎么只有八十七个?!”江烨捏着拳头怒问胖子,如果胖子再不老实,他就一拳打死这鸟人。
胖子感受到了江烨的杀意,哪里还敢隐瞒,连哭带喊地说:“被,被贺州府的图大人买,买走了……上仙息,息怒,留下的这些,模样身段最,最是水灵,包管让,让,让上仙您满意了……”
胖子说了这几句话,牵动伤处,痛得肥脸上汗如雨下,口中一直吸凉气,江烨被他的话惹怒,担心自己忍不住给他一拳狠的,便伸手一推把胖子摔在地上,让他另外指个人来问话。
胖子倒在地上连叫“哎哟”,还是听话地指了一个黑瘦的高个。瘦高个战战兢兢过来,讲话倒还利索,快速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