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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当王爷-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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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墨墨剑指苍天的英姿太帅了,某都忍不住爱上她啊。

    看见墨统领毫不犹豫作出进攻的指示,远处的陈华短暂意yin了下,声音沉下来,道:“第一批火枪手,射击吧。”

    他话音刚刚落下,尉迟宝林扛着火枪带着二十个兄弟跳出来。

    “砰砰砰!”

    被羌人喻为魔鬼的声音,就在他们身后响起,来的如此突然,就像从天而降一样。

    “第二批,继续射击。”

    五十人的小队,被陈华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二十人,第二批十人,第三批二十人。前一批打完,后一批立刻跟上,然后留下时间给前一批的人填装弹药。这完全是按照火枪发明后,紧接着发明的轮流射击课程训练,无间断射击,他需要的就是这种轮番攻击的节奏。

    果然,陈华的狼牙跳出来,在背后给羌人来了一击猛烈的摧心掌,让羌人的行动方寸大乱。他们开始叽里呱啦分出一部分人,提着大刀朝陈华小分队冲来。

    “陈华?”正前方已经和羌人交上战的墨统领看见了站在那支提着拐杖队伍后面的军师,眼中闪过一丝媚意,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一个男人在你最危难的时候,跳出来为你开两枪打跑敌人?

    墨统领一直认为,陈华只会耍嘴皮子,出损人的鬼点子,却从没看见过他冲锋陷阵的一刻,美女都是爱英雄的,若是美女还没爱上你,说明你不够英雄。

    陈华现在的表现就很像英雄,他站在狼牙小队后面,很平静地指挥着“射击,射击,射击。”丝毫不会因为羌人凶狠的反扑,像个软脚虾样的书生,早跑远处缩着脑袋翘着屁股躲着。

    铁甲再厚,也怕火枪。

    羌人的死士,面对一轮轮火枪的射击,再多的血肉之躯,也仅仅是靶子而已。

    眼看着羌人五百死士,开始变成四百,三百,两百,狼牙小队身上所带的弹药全部打光了,这时候,陈华命令狼牙小队的人全部放下火枪,拿出身上的佩刀,近距离和羌人肉|搏。

    尉迟宝林第一个提着宽背砍刀跳出去,恰好迎面从战火中冲上来一个羌人死士,那死士比尉迟宝林都还高大威猛,身上中了几个弹孔,鲜血和碎肉将他的脸染得像地狱饿鬼,他嘴里愤怒地乱吼着,想要一刀结果尉迟宝林,哪知道尉迟宝林虎躯一震,嘴里骂着“操|你祖宗。”手中的宽背砍刀像长了眼睛,无比狠辣地削掉那羌人的脑袋。

    一腔鲜血立刻喷射而出。尉迟宝林在血雨中冲了上去。

    陈华的战斗方式很温柔,他手里没有拿任何武器,他只有一双手,和一双腿,但遇到他的羌人,要么是双眼瞎了躺在地上打滚,要么就像大虾米一样弓着腰,躺地上摸着蛋蛋嚎叫。没有谁看见过他出手,但偏偏他的敌人就倒下了。

    铁布衫,金钟罩都还有弱点,羌人死士无非就是身材高大力气浑厚的大猩猩,和武林高手相比太逊了,栽在陈华手上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对付他们,完全可以说他是来虐菜的。

    根本就没有遇见任何阻拦,陈华就走到了和黑甲军交战ji烈的中心地带。

    “小墨墨,你回来了,我很开心。”周围还在交战,陈华站在那里,看着正在和三个羌人死士大战的墨统领,很纯很暧昧地说道。

    “闭嘴。”墨统领奋力地推开了一个羌**锤攻击,怒瞪着陈华,道:“你没事儿跑来这里做什么,不去你那舒适的牛车地呆着,上战场来找死啊。”她其实还没看见刚才陈华一个人解决掉十多个羌人死士的轻松,条件反射为他担忧。

    “你这是关心我吗?”陈华厚着脸皮道。旁边有个羌人看他不顺眼,然后举着大刀冲过来,结果捂着蛋蛋蹲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关心天下每一个人,但偏偏就是不关心你。”墨统领娇喝一声,一招击败身边三个羌人,甩给陈华一个白眼:“这里是战场,不是太子的牛车,你胡言乱语,会丢性命的。”

    “我不怕。”然后双脚瞪地,很灵活的窜上了墨统领的马背,坐在她后面,双手搂着她的细腰,练武的女人,腰肢纤细,没有一丝赘肉,陈华觉得,这一摸,他好像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摸着怀里那柔情的少女。

    “我不怕,因为我有枪。”

    说完,陈华掏出一直藏在腰上的沙漠之鹰,“砰砰砰”对着周围才冲上来的几个羌人,一连串发射。坐在他前方的女人,心儿跟着那枪声,扑通扑通跳动着,这算不算英雄的独特之处? 

第三十九章 羌族圣女小萝莉安诧奴() 
拉风,帅气,外带无比自恋极度崇拜的拔枪射击姿态,让远处扛着大刀,正砍翻一个羌人的尉迟宝林,气喘吁吁亮出他那一门雪白的牙齿:“华哥儿,你不厚道,你对不起兄弟们。”

    陈华知道尉迟宝林把主意打在他身上那把唯一的沙漠之鹰上,他们都只能拿装一发打一发而且还像跟拐杖似地火枪,自己刚才掏出来黑梭梭的家伙,砰砰就是几连发,那个男人见了不喜欢?只是以现在的技术,恐怕还不能造出如此精密的手枪。

    “这是我私人的,就只有这么一件,送给你我拿什么傍身。”陈华不得不使出他的杀手锏,想从自己手上抢东西没门。

    尉迟宝林吐了口唾沫,继续砍人去了,军师的性格他比谁都清楚,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军师的东西也动不得。

    打发掉尉迟宝林的好奇心,陈华才有时间,和同他共骑一匹马的墨统领温存片刻:“小墨墨,你不是和程处默一起去西海了吗?怎么一个选择走这小小路回来。”

    “坐好,别废话。”羌人死士在短暂的惊骇下,立刻又恢复了战斗力,迅速朝着陈华和墨统领两人所骑的马方向围上来,他们好像发现了这两人是统帅,羌人不是傻子,知道擒贼先擒王。

    陈华一句话咽在嘴里,本想说,让你见识见识俺楚大侠弟子的飞刀绝技。哪知道,墨统领熟练的拉动马缰,然后陈华觉得自己像是闯入暴风雨中的小船,开始颠簸起来。

    墨统领一手抓着缰绳,另一只手抽出她那专属武器一柄银色的弯刀,就像草原上挥着鞭子放牧的彪悍女人,一面骑着马,一面抓着从某处抢来的男人,风一般一骑绝尘,飒爽的英姿,简直比花木兰还花木兰。

    陈华最不喜欢那些深居闺中,只会吟诗作对柔柔弱弱的女子,像墨统领这样,连男人看了都会爱上她的活力,恨不得把她抢来生个有活力的崽子的女人,陈华的思想和大多数英雄豪杰一样,自己要天下无敌,娶女人也要那种霸气。

    观察的仔细了,陈华就恨不得亲手摘下墨统领脸上那挡住半边容颜的面具,他挪了挪身子,想要换个姿势欣赏,但是两人的坐姿本就是后背贴前胸,陈华的扭动,让墨统领不舒服地扭了扭身子,她这一扭,浑圆挺翘的臀部就擦着陈华的裤裆,让陈华有种异样酥麻的感觉。

    然后,三月不知肉味的小陈华立刻昂首挺胸,两人都有所感觉,墨统领更是敏感,像被电打了似地抬了抬臀,与此同时元凶陈华立刻反驳道:“不是我的错!”

    “闭嘴!”

    “呃,好吧,我闭嘴,但真不是我的错。”

    “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

    “有同感,我也没见过。要不,你让我下马吧,被羌人死士冲上来踩死算了。”

    墨统领终究没有丢陈华下马,她把所有的怒气,全部发泄到围攻上来的羌人身上,那些羌人没见过女人还有如此厉害的,见了她像是见了瘟神一样,而且瘟神的后面,还有个魔鬼,这样的组合,羌人只以为自己得不到神灵的保佑。

    有了陈华带来的狼牙小队支援,黑甲军本就是百里挑一的,而且还有超前武器火枪,两支队伍大战五百羌人死士取胜是很轻松的事。

    一场恶战下来,羌人的五百死士全军覆没,陈华和墨统领率领的黑甲军死伤过半。杀人机器尉迟宝林去打扫战场,遇见还没有咽气的羌人,直接一刀捅进心窝子,一脚揣进下面的悬崖。

    打扫完战场,尉迟宝林跑来邀功,看见陈华,只差没扑到地上,抱着他大腿,道:“华哥儿,五百羌人死士,这是某第一次得到这么多人头,这下我们们立功了。”

    “立功的事还在后面。”陈华没有挨近这个浑身鲜血的人,刚才他被墨统领从马上赶下来,现在不得不厚着脸皮走过去,问道:“小墨墨,你还没告诉我,你们为何要走这条小道回来?”

    墨统领蹲在地上,拿出一张黑色丝巾擦着自己沾满人血的弯刀,这个女人并不害怕,一边小心翼翼擦着刀,一边慢悠悠地说道:“因为她。”说完,墨统领站起身来,弯刀收入腰间的刀鞘,带着陈华来到了一个小女孩身边。

    这小女孩是羌人,衣着打扮,都是羌人服饰,她手里抱着一只羊羔,正咩咩直叫,陈华来到她面前时候,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她那一直埋着的脑袋,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带着敌意地看着陈华,然后呼啦一下将脑袋埋在羊羔皮毛上,躲开了陈华大灰狼一样的目光。

    “她是我们们在西海取水时候,发现在西海边牧羊的小女孩。”

    “嗯,这有什么问题?”

    “她是吐谷浑的圣女。”

    陈华眼睛瞪得老大,这小女孩长的眉清目秀,模样也是水灵,有些想瓷娃娃,若说他是圣女,陈华还比较相信,但是怎么程处默他们去西海取水,就抓到了吐谷浑的圣女?要知道,吐谷浑的羌人的圣女,就是比大唐朝的公主都还宝贝,以后可是要继承祭司的,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抓了?

    “确认了身份没有?”

    “确认了,在我们们抓到她的第二天,就遇到了一支八百人的队伍围攻我们们,我们们觉得事情蹊跷,想必这小女孩大有来头,后来问了她,她告诉我们们,她正是吐谷浑的小圣女。”

    “她脑子没有毛病吧,你们抓了她,她还告诉你真实身份?”

    墨统领耸了耸肩:“你的反应和程处默一样,若是不信,你亲自问她?”

    陈华挽起袖子,走到那抱着小羊在怀的小女孩身边。

    “说,你是谁?要是你不老实回答,你的羊我立刻抢来煮着吃了。”看她身处敌军阵营,还抱着这只羊羔,显然是在乎她的宠物的,陈华觉得必须要加点威胁手段,陈华最喜欢威胁小女孩了。

    那小女孩听的懂陈华的汉语,双手紧紧抱着怀里的羊羔,只说了三个字:“安姹奴。”

    “你名字?”陈华确认她是在说她的名字,而不是说的羌语。

    “嗯!”安诧奴点点头;然后抬起她那清澈无瑕的眼神仔细地看着陈华:“你放了我好不好,我要回去找我姑姑,她给我的羊走丢了,我找到了,就被你们抓回来啦,那个拿着大棒槌的叔叔好凶,就像要吃了我一样,小安安很害怕。” 

第四十章 陈华打算() 
陈华被这小萝莉的萌态直接萌翻了,看她眨着扑闪闪灵动大眼珠,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双手抱着一只雪白还未断奶的小羊羔,太可爱了,放了她是不可能的,羌人神坛里面的小圣女,这可是一枚金蛋啊,抓住了她,就可以从羌人精神层次将他们瓦解,吐谷浑不攻自破。

    精神信仰,永远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图腾,他们重视神坛,如同视为苍天神灵,不敢不敬仰。现在抓到了这小圣女,就等于抓到了吐谷浑羌人的死门。

    “就让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人去奔波吧,我们们抓到这小家伙,比他们立下的功劳还要大。”陈华带着大灰狼看小红帽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萝莉:“你叫安诧奴?你姑姑叫什么名字,怎样可以和她联系上?你知道我们们是什么人吗?”

    小萝莉摇头,声音软软道:“我姑姑叫安青奴,她很少回神坛,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她说道这里,大眼睛环顾四周,然后小声,道:“他们都是坏人,你是好人,你让人把我送回西海,我就可以回神坛啦。”

    这小萝莉的唐语说的很好,也很动听,陈华都忍不住心慈:“不行,我们们不能放你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很好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有木马,风车,皮影,比你手里的羊羔好玩多了。”

    “哇,那是哪里呢。”小萝莉安诧奴听说有很多玩具,立刻高兴的忘记要回家的事,小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的,这点儿毋庸置疑:“可是,我要给我姑姑说,免得她找我。”

    “不用,你只要写一封信,叔叔会派人送去你们的神坛,那里的人自然知道你跟着我们们走啦,对了,信上就写,你去了长安,过几个月回来,说不定你姑姑也会跟着去长安。”

    尉迟宝林在旁边听得起鸡皮疙瘩,军师这是要闹哪样,怎么连一个七岁小女孩都要骗啊。

    “嘻嘻,好呢!”安诧奴看了眼陈华身边那些满脸带着杀气的人,惊恐地将小手儿套上了陈华的大手掌:“我姑姑给奴儿说过,唐人的长安城,是最世上繁华的地方,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陈华支开了周围的侍卫,这群身上还带着血的战士,会吓着他的客人的,然后他牵着那个小女孩的手边走边道:“叔叔也是第一次去长安,我们们都是第一次去,我不陌生,你也不要陌生。”

    哎,好好的一个小女孩,被程处默吓的,见了我长得如此善良的人,就像找到了温暖的怀抱,暂且当一回怪蜀黍吧。

    连哄带骗,安定下这个萌态小萝莉,不管以后大唐王朝会怎样对待她,自己终究是把她带去长安的,就算软禁,也只能软禁在他的府上。大唐的老李最喜欢做的就是软禁人,前面软禁突厥的吉利,现在又有羌人的圣女,往后吐蕃,高丽,四夷的重要人物都被他软禁在长安,天下太平了,大唐朝开万世基业。

    反正陈华早就做好打算,他一个人前往长安,无亲无故,李承乾和杜荷还有长孙冲欠他的债够买一栋大房子了,家里不可能他一个人住,所以陈华还没前往长安,就考虑给家里面添一个人口。

    上辈子孤独久了,所以陈华觉得这辈子要过的热闹。家里有很多很多人才热闹。

    从尉迟宝林那里要来一匹马,陈华将那小萝莉安诧奴抱上马背,尉迟宝林看了浑身一阵鸡皮疙瘩抖了两下,连忙跑到远处,深怕陈华卸下他一条胳膊,说军师嗜好童风。

    陈华不怪尉迟宝林有这样的眼神看他,就连那个一向冷冰冰墨统领,也对他的行为深痛恶觉。坐在他马背上的安诧奴才到陈华胸口那么高,陈华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一手抱着她,策马向着库山脚下跑去。

    出来迎接陈华归营的是李承乾,他的脸笑成一朵花,见到陈华的第一件事,就是高兴地叫嚷起来:“华哥儿,我们们胜利了,库山大捷,程处默和皇叔前后袭击羌人,羌**败,已经放弃了抵抗,至此,我们们一同剿杀六千余羌人。”李承乾汇报完战绩,才发现陈华的前面坐着个小女孩,模样只有七岁左右,和他妹妹晋阳公主年纪相仿。

    “她是?”看服装,居然是羌人,李承乾以为陈华出去烧杀抢劫:“半路上抢来的?”

    陈华将安诧奴抱下马,这小萝莉估计是察觉到周围的人都用不友善的眼光看着他,迅速将脑袋埋在陈华怀里。

    “太子,某有话对你说。”陈华抱着安诧奴抢先李承乾一步走进了大帐。

    平时军师都是一副不急不缓的样子,还从没见过他如此认真过,李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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