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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当时游牧的土著,压根就没有任何人考虑过他们。
枪声!
连绵不断的枪声在林地间回响着,在这片林地的边缘,数百名穿着绿色军装的士兵正在进行着训练,他们所在的这片宽阔的林中空地,前面是山谷,侧面斜坡下就是小溪,四周围全被粗大的巨杉所包围着,这其中也有一些枫树和山毛榉,在下午的阳光照耀下鲜艳夺目。
这是一个景致极为优美的地方,在孙兴海的记忆中,他还从没见过景致如此优美的地方,如果没有枪声的话,四周一片安静,只有风吹过山坡上的枯草所发出的声音,被吹起的树叶和草轻飘飘地漂浮在空中,又缓缓地落在树顶上,挂在树枝上的枯叶慢慢地晃动着。空气中充满了树林中才有的那股清新的味道,因为那些树叶充分吸收了阳光的温暖,开始慢慢地吐出它的气息。
这里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
身处于这片世外桃源之中,孙兴海立即想到了他的未婚妻,她所梦想的世外桃源也许就是这个模样吧。
闭着眼睛,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现了她那条的马尾辫来回摆动着的模样,又一次记起了,每到周末他离开军校后,两个人沿着护城河走着,一路上都在谈论那些琐碎的小事,学校啦、老师啦、朋友啦,以及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他们会谈论着所有的一切,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让他们如此的喜欢。
似乎这一切都不会改变,直到他接到出征的命令,战争改变了一切。在离开军校前,孙兴海跑到她的学校里找到了她,在告诉她,他将要去前线的时候,这时,他们俩都沉默了,一片和睦的沉寂围绕着两个年青人。
过了一会,她抬起头低声说道:
“让我们闭上眼睛,然后各自许愿吧,为对方许个愿。”
说罢,她闭上了她的眼睛,孙兴海直到现在都无法忘记,自己看着她的俏颜时,想要把所有的一切都留在心里的那个强烈的念头。
“告诉我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想吻你。”
孙兴海忘记了所有的一切,脑海中只有一个青年应有的冲动,那是一种只存在于翻译密举动。
“我知道你会这么说的,”
尽管她娇羞难当,但是却仍然回答道:
“所以我为我自己许了一个不同的愿。”
“嗯,等一下告诉我。”
然后孙兴海吻了吻她的额头,接着吻了她的嘴唇。
羞涩难当的她还是挣脱开来,尽管他们爱着彼此,但是自幼接受的教育,却使得他们不敢过于亲近。
那天她许了什么愿意?
孙兴海不知道,至少直到他上船的时候,都不知道,她许了什么愿意,直到在码头,当她来送行的时候,当他若无旁人的在战友们惊讶的欢笑声中用力的吻她之后,满面羞红的她看着他,告诉了她,那天她许下的愿意,那天她那双明亮的眼神黯淡下来,她的嗓音比平日更加低沉:
“我希望,当这场战争结束时,我们俩还能再见面。等你回来了,我们就到一个漂亮的世外桃源里生活,只有你和我。”
只有你和我!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的梦想!
在世外桃源里生活!
或许,这就是世外桃源吧!
在孙兴海整个人沉浸于对恋人的思念中的时候,吴美超走到他的身边,看着若有所思的同学,突然猛的一拍他的肩膀。
“怎么,又想嫂子了!”
那天所有的同学都看到了他的“壮举”,他居然在人山人海的码头上,用力的吻着给他送行的女孩。
尽管他们年青,可是他们非常清楚,恋爱是地下的,是不能公开的。这是社会的风气使然,毕竟千百年来,中国的婚姻都讲究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了!
但是那天他的勇敢之举,无疑打破了这个“潜规则”,让所有人的有都惊讶于他们的大胆,最终大家伙都用口哨声与叫好声为他们欢呼,自然的,他也成为了大家羡慕甚至于嫉妒的对象。
而对于吴美超来说,他在羡慕同时,同样记住了码头上的那个女孩那勇敢而又略带忧伤的微笑,以及她那充满了喜爱的眼光。
“瞧你说的,刚到的信,还想什么?”
得意的扬着手中的信,孙兴海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相比于很多人,他无疑是幸福的,至少对于他来说,他相信自己是幸福的。
即便是身处大洋的彼岸,他也相信,自己距离幸福很近,战争结束之后,他就会成为最幸福的人,对此,他深信不疑。
“好了,别在那笑的合不拢嘴了,命令下达了,部队做好越过山脉的准备!”
越过洛基山!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后,安国涛显得很是平静,置身于炮台上,他甚至可以看到英国殖民地的钟楼,他相信这将是一场再简单不过的战斗,甚至有可能兴地爆发冲突,因为对岸英国人一共只有一支不到两百人的防卫队。甚至就连防御炮台的兵力没有,更何况是面对“多达”一个营的登陆部队在炮台的火力掩护下的登陆。
至于英国人的炮台,他根本就不担心,因为英国人的炮台上是旧式的前装滑膛炮,而不是威力强大的后装线膛炮,因此,对于安国涛来说,他们相信这场登陆作战,与其说是作战,倒不如说是一场在双方意料之中的投降与受降。
完全没有任何悬念。
对于战争的结果双方都很清楚,英国人会投降,他们绝不会英勇的悍卫女王的尊严。
但是对于刚刚成立的167师来说,真正的考验在山脉的另一侧,在洛基山以西,在洛基山脉以西生活着超过二十万英国移民,那才是真正的考验,尽管通过招募伐木工,现在167师是拥有足足2。4万军队,但是越过洛基山脉之后,所面临着的却是前所未有的考验——他们将会穿越只有土著生活居住的大草原,需要行军上千公里,才能够重新进入文明世界,在此之前,他们将会在一片蛮荒中行军。
这才是真正的考验!
而一直以来,尽管华人与土著人的肤色相近,但是因为土著人对伐木场的袭击和防卫队的报复,双方的关系可以说是势同水火,在这种情况下,在未来征途中,那些土著人很有可能会成为英国人的助力,不是很有可能,而是百分之百,毕竟,对于土著人来说他们一直都亲近于英国人!
“这些该死的东西……”
在嘴里这么抱怨着,安国涛又一次想着刚刚设计好的行军路线,全师四个团以四条线平行行进。
“行军的路上,最大的麻烦就是土著人!”
“土著人的部落才多少人?对于他们来说,我们不去灭了他们,对他们来说都是佛祖保佑了,他们怎么可能敢招惹咱们!”
作为参谋长的卢定义在一旁说道,他是随同补充军官一同来到咸水埠的高级军官,如果不是因为安国涛在陆军学校比他高一界,在学兵队的时候,是他的长官,或许他真没办法接受自己居然要接受一个临时委任的“殖民地军官”的指挥。
在他看来,学长这根本就是杞人忧天,什么样的土著人会敢进招惹一支军队?
“你没接触过那些土著,你不懂得……”
苦笑着,安国涛说道。
“你不知道,如果他们当真知道什么是害怕,知道什么是力量悬殊的话,他们就不是野蛮人了,他们更不会招惹咱们,对于这些红蕃,杀,根本杀不怕他们!他们根本就不知死活!”
相比于卢定义,安国涛自然知道那些红蕃土著的性格,自然也很清楚,他们一定会帮助英国人,一定会袭击军队。
但是最容易遭受袭击的是什么地方?最为薄弱的环节在那里?
“后勤!”
缓声吐出两字,安国涛说道。
“这次作战,与其说是作战,不如说是一次行军,最大的障碍在于后勤,几千里路的进攻,后勤如保障,后勤部队万一遭到进攻怎么办?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那些红蕃肯定会袭击咱们的后勤运输队……”
扭头看着卢定义,安国涛反问道。
“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之所以会询问他,是因为安国涛了解自己的参谋长,他曾在西北平定过“匪乱”,对于这种低强度的作战,自然有他自己的一套办法。
“想法……”
沉吟片刻,卢定义的双眼一眯,然后冷声说道。
“对付那种人,就一个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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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5章 大草原()
翻越了落基山脉之后,辽阔的一眼看不到边的草原直接闯进了人们的视线之中,草原的辽阔超乎人们的想象,以至于那些置身于草原上的人们不由自主的惊叹着,惊叹着这片草原的辽阔。
如茵的大草原上,一头头浑身长满粗毛,有像骆驼一样的隆峰、狮子般的毛发的北美野牛在那里悠闲的吃着草,对于那些闯入草原上的人们全是视若无睹的模样,这成群的、体重上千公斤的野牛,发起怒来即便是北美棕熊也会敬而远之。
即便是现在——当一群足足有数千头野牛组成的牛群阻挡了军队的行军路线时,整整一个步兵团的官兵,都不得不停下来,让眼前浩浩荡荡的野牛群跑过,而这个个巨大的牛群像一股持续不断的流水般,几乎看不到尽头。
“我的天……”
站在草原上,孙兴海惊讶的看着这看不到尽头的牛群,牛群在缓慢的从他们前方数百公尺的地方通过。
“这……这么多牛!”
在孙兴海的意识中,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牛,而连队里的那些战士们也看得目瞪口呆,对于野牛他们并不陌生,事实上,即便是在洛基山脉里同样生活着森林野牛,而那些野牛也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甚至在这里,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养牛,养猪,森林里有足够丰富的肉食。
可尽管如此,他们也没见过数量如此之多的野牛!
“发达了、发达了……”
在孙兴海等人被这庞大的野牛群惊呆的时候,他们身边的战士们却一个个的喃喃着。
“连长,咱们赶紧走吧,赶紧的,赶紧把英国佬打滚蛋……”
二排长于家财在一旁急切的说道,孙兴海注意到其它的战士也都是一脸狂热,大有一副想要立即打下这片土地。
“就是,连长,快点吧,早点把英国人赶滚蛋,俺们好……”
好……所有人都盯着野牛,每一个人的眼中都带着贪婪的目光——对于这些曾经的伐木工来说,他们很清楚眼前浩浩荡荡的野牛群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财富!
“弟兄们这是怎么了?”
瞧着战士们那看起来似乎有些狂热的眼神,孙兴海有些奇怪的问道。
“连长,野牛!”
于家财指着野牛群,多少次他都想控制住想要开枪猎牛的欲望。
“这野牛浑身都是宝,一头牛能出一千多斤肉不说,野牛的皮比普通的牛皮更坚韧和富有弹性。在咸水埠,前两年就建起了制革厂,野牛皮在制革厂里被制成了传送带、当然也被用来做马具、皮带、皮鞋和其他革制品,然后送到国内,在咸水埠的制革厂以每张1块钱的价格收购野牛皮……”
然后什么野牛的骨头还能磨成粉当成肥料啦,总之,在于家财的口中,这野牛没有什么地方是不可以用的,浑身上下,即便是野牛毛,也可以用来做帽子衣服等过冬用品。
“这……”
于家财的话让孙兴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说不是庄户人家出身,可他却没想到牛居然可以有这么多用途,甚至有些诧异的问道。
“这,这些牛真的这么有用?”
“可不是,一头野牛光是肉就能卖个几十块钱,然后再卖皮子,再卖骨头的,差不多能值将近一百块钱哪!就这么大的一群野牛,至少能卖个几十万出去……”
盯着眼前的这群浩浩荡荡的野牛,于家财有些激动的说道。
“弟兄们看到的那里是什么野牛,根本就是一头头跑着的银牛,这么多牛,闭上眼睛,那也是一枪一头,一发子弹才值多少钱……”
听于家财这么一说,孙兴海总算是知道弟兄们的表情为什么变得这么奇怪了,那里是奇怪,分明就是对财富的渴望,这些野牛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是送上门来的财宝。
“……过去只听别人说,过了洛基山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野牛群,成千上万的野牛在这里吃草,可谁他么的知道居然会有这么多……”
“早知道有这么多牛,孙子才在去砍木头,两三头牛就顶一年的工钱了……”
“可不是咋地……”
瞧着弟兄们一个个瞧着野牛,恨不得现在就冲过去把这些野牛全都杀死。
“一个个的别他么的做白日梦了,别忘了这草原上还有红蕃鬼哪!小心你还没打着牛,就让红蕃鬼剥了头皮!”
一个兄弟的提醒让原本陷入发财狂热中的弟兄们,无不是一愣,他们这才意识到,这片大草原上,野牛不是唯一的生物,还有一群可以威胁到他们的红蕃,所谓的“红蕃”,其实就是当地的“红蕃”,他们总喜欢将全身涂成黑色,所以才会被称为“红蕃”,而他们对待敌人总是会割除敌人的头皮。
对于他们,这些来到北美多年的战士们自然并不陌生,毕竟他们也曾不止一次遭到红蕃的袭击,听到红蕃拄着枪的于家财恨恨的骂了一句,
“他奶奶的,不就是红蕃鬼嘛,龟孙子,杀咱们一个人,灭他们满门,就不信杀不绝他们!”
“可不是,想割咱爷们的头皮,爷们还要割他们的脑袋那!”
一时间,原本还在为财富而狂热的战士们,立即化身成为了嗜血之徒,谈论着如何杀死那些红蕃,似乎对于他们来说,对红蕃的恨,远超过对财富的渴望。
“连长,你不知道,那些个杂碎,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咱们对他们不错,既不杀也不打的,可那些鬼东西,经常闯进来偷我们的东西不说,要是被人发现了,杀人灭口就他么的算了,居然还他么的剥掉头皮带走,他么的什么样的鬼东西能干出这档子事儿……”
提着红蕃鬼和红蕃鬼的习俗时,于家财的语气中就带着十足的恨意,作为最早来到咸水埠的伐木工,他身边就有同乡被红蕃剥掉了头皮,也正因如此,对待红蕃他在他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杀!
只有死了的红蕃才是好的红蕃!
多年来,对于红蕃人们早就养成了一个习惯,而每当有新的伐木工到来的时候,他们总会向对方灌输这样的观点,告诉他们,在这片森林中,最危险的动物不是棕熊或者野狼,因为动物不一定会杀他们,但是红蕃肯定会杀他们。
经验也好,教训也罢,偏执也行。这些人选择了用他们的方式去面对土著人,而且也影响到了很多,就像现在,所有人对红蕃都是一副恨不能食其骨的模样,就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使然。
“嗯,所以说,才是野人嘛!”
孙兴海不于置否的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作为一个传统的国人,传统的“华夷观”同样也影响着他,在他看来,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