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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让人想起他高尚的品德和为国家做的牺牲与奉献。观礼的法国公使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政府与人民如此接近,他们对彼此毫无保留的信任令人感动。“他的灵魂、容貌和身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宪法只规定总统必须宣誓就职,但没规定具体做法。国会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设计宣誓的程序。在确定了总统应该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后,找圣经的事儿居然引起小小的慌乱,你说这本好,我说那本好,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定下来。纽约的总检察长罗伯特利文斯顿拿着圣经走到华盛顿面前打开,他让华盛顿把左手放在上面,然后引读誓言:
“我,乔治华盛顿,郑重宣誓,我将忠诚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尽我所能,保存、保护和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据说,华盛顿在念完这段誓词之后,加上了一句“愿上帝帮助我”。然后,他俯身亲吻了圣经。利文斯顿大声宣布:“仪式结束。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万岁!”下面的人群也开始欢呼:“上帝保佑华盛顿!”“乔治华盛顿万岁!”听上去这总统跟国王也没啥区别,但不能怪大家没有“共和精神”。当时,满世界都是国王,人们已习惯了说“国王万岁”,乍跑出一个“总统”来,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他们最常用的词来表达祝福。
宣誓仪式过后,华盛顿回到参议院大厅,开始了他的就职演说。他从1月份就开始准备这份演讲稿了。他平时是个惜言如金的人,可是,写这份稿子时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啰唆起来没完。一通折腾之后,他让秘书整理出来的草稿居然有整整73页纸。在草稿里,他莫名其妙地花了大量的篇幅为自己当总统的决定辩解,好像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辩护的律师。他絮絮叨叨地表白,他出任总统实属无奈,绝无半点私心,尽管谁也没说过他有私心。然后,他又说他不会建立一个王国,他没有孩子,对世袭的爵位不感兴趣,美国人民大可放心。接着,又讲了一大套启蒙思想和维护民选政府的决心,等等。他好像要把一辈子的话都在这一天说完,真是要人命的节奏。
谢天谢地,这篇73页的稿子没见到天日,因为华盛顿多长了个心眼儿,把自己呕心沥血的大作拿给麦迪逊看。麦迪逊根本没看内容,他只数了数页数就说:“不行!太长了!”华盛顿觉得好委屈:这可都是我的心里话啊!麦迪逊说,心里话留着慢慢说,你又不是只当一天总统。华盛顿嘟嘟囔囔地还想说什么,麦迪逊懒得跟他废话,拿起笔来,唰唰唰,为他起草了一份新的演讲稿,一共1400多个字,不到一页纸。这就是华盛顿在就职典礼上用的文稿。言简意赅,该说的一句没落下,不该说的一句都没有,不服不行。想象一下,如果华盛顿真的把最初的那73页纸念完,他的总统任期恐怕就要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开始了。
热热闹闹的一天总算过去了,华盛顿成了总统,可谁也不知道这总统该咋当,因为谁也没当过。华盛顿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先例”。他自己很紧张,国会比他更紧张。他们要决定的第一件事就是:总统在正式场合的称呼应该是什么。为这事儿,国会吵了一个星期。总统不是国王,但也得有起码的尊严吧?亚当斯说,既然总统不能称“陛下”,那就叫“殿下”,全称是“美国总统殿下,自由的保护者”。参议员们一听,心说他是不是当了几年驻英公使当傻了?华盛顿也觉得这有点不像话,他更喜欢众议院的建议,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尊称“总统先生”。他觉得“先生”既有尊严,又平民化,简单朴素,很有“共和范儿”。
称号有了,下一个问题是:总统的工资应该是多少?开始的时候,华盛顿就像当年接受总司令提名的时候那样,不要工资,打算免费为人民服务。可是,这一回,国会没有像当年的大陆会议那样接受他的高姿态。国会认为,如果华盛顿不要工资,以后所有的总统都会以此为“先例”,不好意思要工资。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华盛顿的家境。久而久之,只有富人才能当得起总统,咱这联邦政府不是成“富人俱乐部”了吗?华盛顿考虑了国会的意见后同意接受工资。国会给总统定的工资为年薪2。5万美元。1789年,美国的人均国民产值大约500美元。所以,总统绝对是个高薪职业。而且,当年的2。5万美元换算到今天,相当于64万美元左右,比现在的总统工资(40万美元)还高,但那时没有退休金和开销账户。只有一个现象让美国人心理稍微平衡了一下,就是总统工资与人均gdp的差距。华盛顿的工资是人均收入的50倍,但今天美国总统的工资只是人均收入的8倍。社会还是进步了一点的。
除了“名”和“利”这两件大事,还有很多小事需要解决。华盛顿是个极仔细的人,连总统专用马车上的窗帘的蕾丝花边他都亲自挑选,还有拉车的马。他特别喜欢白马。打仗时骑白马,拉车也要白马。他挑了六匹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的白马作为总统“銮驾”的“御用”马匹,每次出行的架势跟国王一样,因此遭到很多人的攻击。但华盛顿还是很注意与“国王”保持距离,总统的仪仗队一定比欧洲君主的小,但面子上又很过得去。他还特别在乎仪态仪表,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摆什么姿势,都“演”得一丝不苟。难怪副总统亚当斯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最伟大的总统,但他肯定是最入戏的总统。”
每个星期二下午3点到4点是总统与“人民”见面的时候。人们只要有适当的“介绍信”,就可以在这段时间来到总统府与总统“聊天”一个小时。其实,也聊不了什么。很多人挤在一个大厅里,华盛顿挨个跟每个人打招呼,说两句,然后走到下一个人面前,就像例行公事。他绝对不跟任何人握手,这是他的老毛病了,现在变本加厉。为了避免尴尬,他总是左手扶佩剑,右手拿着帽子或手杖,俩手都占着,让别人主动打消握手的冲动,以鞠躬为礼节。华盛顿在这种会见中的表现一点也不平易近人,甚至有些呆板僵硬,看上去简直是活受罪。对害羞又内向的他来说,这事儿真有点勉为其难了。
相比之下,总统夫人玛莎在星期五晚上主持的“茶会”倒更有人情味。玛莎对华盛顿出任总统一事很不高兴,她觉得丈夫再也回不了家了。似乎是为了表达不满,她拖拖拉拉不想离开弗农山庄,错过了就职典礼,也错过了就职舞会,直到5月底才来到纽约。但她很明白自己的责任。她抱怨着成为“国家的囚徒”,却也不能不助老公一臂之力。她的温柔和亲切为冷冰冰的华盛顿增添了强大的亲和力。在玛莎的茶会上,华盛顿显得更放松、更随和,在女士面前表现得温情脉脉,体贴周到,会说也会笑,但从不放过任何“原则”问题。比如,玛莎右手边的座位是专为副总统夫人阿比盖尔亚当斯留的,但大家对这个规矩不熟悉,有些女士会无意中坐在那把椅子上。每当此时,华盛顿就会过去很温柔地提醒那位女士把座位让给阿比盖尔,几次之后所有的人都学乖了,谁也不会再“越位”。这一幕带给阿比盖尔很多温馨的回忆。
第一届联邦政府,一切都要从头来,正如麦迪逊所说:“我们像在野外丛林,没有任何脚印可以引导我们。”宪法只说三权分立,但没说这三权应该具体怎样操作。人们总喜欢说,美国政府是“天才设计、傻瓜运行”的政府,好像宪法把所有的东西都定好了,大家只要照本宣科就行了。华盛顿倒是真的很想当那个“傻瓜”,但他没那个福气。他的任务是建立政府的框架,以便后世的“傻瓜”们闭着眼都可以当总统。他说:联邦政府“最终将是法的政府,但它首先是人的政府”。他现在需要的是能让政府机器转起来的“人”。
在“三权”中,美国人最熟悉的是立法权,也就是国会,因为整个殖民地时期就是由“殖民地议会”管理的,大家对议会或国会一点也不陌生,宪法对国会的规定相对比较具体。比如,根据当时的人口,宪法规定,众议员为65人,各州的“配额”是:新罕布什尔3人,马萨诸塞8人,罗得岛1人,康涅狄格5人,纽约6人,新泽西4人,宾夕法尼亚8人,特拉华1人,马里兰6人,弗吉尼亚10人,北卡罗来纳5人,南卡罗来纳5人,佐治亚3人。第一届国会成立时,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还没加入联邦,所以,众议员是59人。参议员每州2人,如果不算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共22人。立法权总共81人。
副总统亚当斯兼任参议院议长(主席)。他平时没有投票权,但在争论双方打成平手时,他就要投那打破僵局的关键一票。事实上,亚当斯是投票次数最多的副总统。这也比较好理解。当时的参议院只有22人,加上北卡罗来纳和罗得岛不过26人。这26人在投票中出现13:13的概率很大,必须靠副总统的那一票决定胜负。亚当斯在参议院起的作用比人们想象的大得多。比如,1789年6月,参议院就“总统必须经参议院同意后才能解雇行政官员(特别是内阁成员)”的议题投票表决,结果是平局。最后,亚当斯投了反对票,也就是说,总统解雇官员无须经参议院同意。这一票保证了总统对行政权的绝对权威,避免了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对行政权的干涉。今天的参议院100人,在投票中出现平局的概率就小多了,副总统也就没几次投票机会。
在联邦大厅,众议院在一楼开会,就像英国的“下议院”;参议院在二楼开会,像英国的“上议院”。众议院的代表直接来自人民,人民有权随时听他们的辩论。所以,众议院的大门永远向民众开放,你要是闲得没事干就坐在那儿听。参议员由各州议会指定,不直接来自人民。所以,参议院的讨论是闭门的秘密讨论,谁也不许偷听,包括总统在内。这一点让华盛顿很不爽,他看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就想把它踹开。他忘了,当年开制宪会议时,是他确立了保密原则的。他是天底下最喜欢保密的人,如今却看不惯别人向他保密。
国会在成立不久就通过立法确立了司法权也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的人数。国会最初确定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为6人,后来变成9人。正如我们以前讲过的,司法权在联邦政府建立之初是最弱的一权。最高法院惨到连属于自己的办公室都没有,在联邦大厅的地下室办公。大法官们闲得都快长草了。各州都有自己的法院,大家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案子能麻烦到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此时的最高法院也叫“杰伊法庭”。“杰伊法庭”没什么大的建树,杰伊本人对美国的贡献并不在司法领域,而是在外交和人权领域,我们后面还要讲。直到1801年约翰马歇尔成为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才咸鱼翻身。长达34年的“马歇尔法庭”是美国司法史上最辉煌的一页,美国人应该喊“马歇尔万岁”才对。
立法权和司法权都好说,它们也比较简单,最麻烦的是行政权。不管行政权做什么和怎么做,都会引来“独裁”和“专制”的指责。一是因为美国人非常不习惯大权独揽的行政长官,觉得他简直就是国王附体;二是因为新大陆从来没有履行强大的行政权的经验。以前,甭管什么事儿都通过议会解决,大家商量着办,心里踏实。现在,总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处理很多问题,太可怕了。正是出于对权力的惧怕,美国政治很快就进入“政党之争”。但此时,华盛顿还顾不上这些,他已经快被整疯了。
下面这两件“小事”足以证明,美国总统还真不是人干的活儿。有一次,华盛顿任命了一位联邦收税官,这位官员的工作地点在佐治亚州的萨凡纳港。可是,这个任命被参议院否决了。华盛顿气冲冲地来到参议院大厅,把正在开会的议员们吓了一跳,他们想不到总统会这么鲁莽地硬闯“禁区”。华盛顿走到主席台上,用平静、低沉、冷漠的声音说:“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你们为什么否决我的任命?”虽然他没大喊大叫,但每个人都能感觉到那股子怒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就是“冰桶挑战”,“镇”得你透心儿凉。台下鸦雀无声,平时口若悬河的参议员们好像都成了哑巴。总统是来找碴儿的,谁也不敢接招。
在一阵令人尴尬的寂静之后,佐治亚州的参议员詹姆斯古恩站起来。他小心翼翼地从“个人角度”解释了否决任命的原因。但是,话锋一转,他说:我希望总统先生明白,“参议院没有义务向总统解释它的决议”。华盛顿大概做梦都没想过会碰这种软钉子,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说,恨恨地转身离去。这个故事开启了美国政坛的一个“惯例”,叫“参议院礼节”,就是美国总统在任命处于某个州的联邦官员时,应该先跟这个州的联邦参议员打个招呼。否则,别怪人家不客气。当事州的联邦参议员有权挡住总统的任命。今天,这个“礼节”主要适用于总统和某个州的参议员都属于同一个政党的情况。如果他们属于不同的政党,总统一般不打招呼。
在上面这件事发生不久,华盛顿再次来到参议院。他好像吸取了上回“不告而至”的教训,事先通知参议院他要登门拜访。因为宪法有“总统在做重大决定之前应咨询参议院”的条款,他就想来“咨询”一下。他希望参议院能当场给他答案,他好马上开始与西南部的印第安人谈判。他带着战争部长诺克斯,拿着拟好的谈判条款来到联邦大厅,请议长亚当斯把条款念给大家听。亚当斯刚念了第一条就卡住了,因为下面已经开了锅。有的说我没听清,能不能再念一遍;有的说,这事儿太复杂,得好好琢磨琢磨;有的说,不能现在就决定,先成立个委员会讨论讨论再说。华盛顿最恨委员会。战争期间,邦联议会的委员会天天讨论,什么都没讨论出来,害得大陆军饥寒交迫。现在,这点事儿又要交给委员会,猴年马月能出结果?他说:不行!现在就讨论,不许交委员会!我把战争部长带来了,有什么问题就问他。参议员们可不管这一套,你一言我一语地就争论开了,那架势好像不吵上三百年不算完。华盛顿听得火冒三丈,他站起来说:“你们的行为击败了我今天到这里来的所有的理由!”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参议院。
华盛顿两次“入侵”参议院都铩羽而归,他发誓,再也不踏进参议院大门。从此,除了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他需要“咨询”参议院意见时都是通过书面形式,把问题写好送到参议院,参议院把答案写好送回总统府。两边都眼不见,心不烦,省得吵架。帮总统写“问题”的人是华盛顿最喜欢的小老乡,满脑子政治智慧的众议院领袖——麦迪逊。猜猜谁帮参议院写“答案”?对了,还是麦迪逊。他一个人既写问题又写答案,居然没得精神分裂症。麦迪逊不光帮华盛顿写稿子,他还是华盛顿最重要的施政顾问之一。这位“宪法之父”似乎没想过,他作为立法权的重要成员如此深入地涉足行政权的决策,是否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不管怎么说,美国人还是应该为他们的参议员们感到骄傲。华盛顿两次“造访”参议院确实有“以势压人”的嫌疑,但议员们顶住了这位强势总统的“进攻”,维护了立法权的尊严,那也是人民的尊严。刚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