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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声“请”,手却虚引向那大殿里,陈默明白过来,不是要挑战,该吃饭了。
吃的是蟒蛇羹,喝的是杨志私藏的老窖。
那供着佛像的大殿里,顿时被酒肉香充盈了。
酒肉穿肠过,佛主旁边坐。
也不知佛主见了这些黑涩会的德性,心中作何想法?会不会举起降魔杵度化他们?
“兄弟,听老大说,你有一笔大生意介绍给咱们?”
吃喝着,马副帮主突然问道。
刚才通了姓名,陈默知道,这位脸上长一肉瘤的马副帮主姓马名坤,在狼帮坐第二把交椅,本身也是内劲高手。
马坤旁边那位白皙、精瘦的青年,则是狼帮三当家奈温,功夫不怎么的,却是军师一样的存在。
“正是!狼帮这么多兄弟,死守着这穷山僻壤,不憋屈么?”
陈默笑道:“按说,狼帮的实力不比南蛇帮弱,凭什么就让南蛇帮独占帕当呢?”
闻言,除了杨志,其余人都是一震。
帕当,别看也很破,但却是流金之地,几乎取之不竭的费翠矿就出在那里,大宗的珠宝交易也在帕当完成。
如果……如果狼帮能够插一脚进去,只要有脑子的人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咳咳,帕当是不错,可要跟南蛇帮硬拼,咱们还是吃亏啊!”
三当家奈温转动着酒杯,喃喃道。
“南蛇帮大多都是本地人,盘根错节,不好对付,不好对付!”
对狼王的朋友,大家自是看得起、不会怠慢,但进军帕岗这样的大事,还是必须谨慎、谨慎、再谨慎的。
陈默淡然笑道:“如果,南蛇帮失势了呢?”
“失势?如何失势?”奈温奇道。
陈默问道:“请问三当家,帕当各方的势力,孰强孰弱?”
“势力最大的,当然是保安团,也就是民兵团,虽然是个地方武装,但终究是武装力量,不是我们这些帮派能抗衡的!”
马坤想也不想,接口道:
“排第二的就是南蛇帮,至于我们狼帮,咳咳,比南蛇帮还是差一点的……”
“不,二哥,你还漏算了一家!”奈温道。
杨志道:“老三说得不错,永兴拍卖行!虽然那个老狐狸一般不参与争斗,但他的潜势力要动起来,恐怕连南蛇帮也要头疼吧!”
陈默就奇了,一个拍卖行,居然有这么大能量?
但想一想,也就明白过来了。
原来那永兴拍卖行也是华人开办,虽然架子不大,只给货主和买家提供一个交易的平台,拍卖行从中抽成,但试想,能在帕当这地儿经营这行当,没点实力,如何生存?
“拍卖行只是开门做生意,对我们的计划影响不大,所以暂不考虑!”
陈默又道:“所以这就简单多了……”
…………
狼帮的招待很简单,甚至是磕碜。
主菜蟒蛇羹,陈默自带的。
满桌不见几道精炒的菜,除了肉,就是肉。
野鹿、穿山甲、熊掌、虎鞭之类的玩意儿,和着灵芝、山参、何首乌,胡乱炖一锅,就那么上桌了。
不过陈默是不在意的,饱饱的吃了一顿之后,就在那寺庙里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歇了。
“咚咚咚!咚咚咚!”
刚洗漱,有人敲门,陈默知道是杨志过来了,开门请了进来。
“杨兄,还不休息?”
“兄弟啊,睡不着,咱们聊聊?”
杨志带了一缸子老窖、两个酒碗,进来就倒酒。
“出来十几年,你是家里来的第一个人呐!”
喝了一碗,杨志呵呵笑道:“十八年,知道么,十八年啦!”
他说的“家里”,自然不是他在华夏的某个故乡,也不是华夏,而是巡风卫,或者说,隐谷。
陈默不知如何作答,便陪他喝了一碗。
十八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八年,而且还是黄金的十八年!
杨志这汉子,此刻竟是在陈默这位初见的小兄弟面前哭了。
“这十八年,哥哥我从一个喽啰,一步步成为狼王,呵,当初并肩战斗,跟那些MD猴子拼杀的兄弟,如今就剩下老马一个了!”
杨志自顾自喝着酒,一边说着。
与其说是聊天,不如说是找陈默这个“家里人”倾诉吧?
“兄弟呀,MD这鬼地方,不好混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交代了!好在,哥哥我无牵无挂,挂了,也就挂了!”
陈默:“杨兄就没想着,在这边找个嫂子?”
“呵呵,有过的,还有一个小崽儿,都七岁了,有一天办事回来,娃就被挂在房梁上,跟猪一样,穿着脖子挂在房梁上啊!”
杨志老泪纵横,哭得跟个孩子似的,望着陈默哭道:
“七岁的孩子,就那么没了,娃他妈是个本地的婆娘,光溜溜的,在火堆里被烧成了焦炭!呵,也死啦!”
“轰——”
一股血忽然飙上了头,陈默脑袋轰的一声!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感受。
背井离乡,家破人亡,但,活着的人,还在拼搏,还要厮杀。
他们,就像过河卒,没有退路,只知向前。
如杨志,人前是帮主,是狼王,但人后,也不过是一个伤心人!
这,是自己以后的归宿么?
不知何时,陈默也是一碗接着一碗。
两个大男人,谁也不说话,就那么喝着酒、流着泪……
(本章完)
第94章 祸起萧墙()
一坛子酒还未喝完,杨志已经滑到地上,脸挂着泪,打起了鼾。
陈默倒还清醒,想将杨志扶起,但他却是忽然脑子一沉,竟尔也睡了过去。
到十二点了。
他的生物钟有所调整,但到了这时,也必须睡去了。
两人交错着躺那儿,姿势很不雅,所幸无人瞧见。
地上很冷,很潮,但对陈默却是毫无影响。
不知何时,陈默再次摆出龟伏的姿势,往前探出脑袋,眼睛似闭未闭,周身轻轻摇晃着。
大量烈酒入腹,催动了内息以更快的速度运转。
满肚子的山珍野味、珍稀药材被消化,化作巨量热流,温暖着他的身。
丹田里充盈得满满地,活血生精的药膳效果也很显著,灼热的鞭状海绵体昂扬着垂在那里。
他的五脏六腑也活跃起来,争先恐后地吸收着体内过剩的能量。
心脏跳动发出强劲的“砰砰”声,但却比以往更加迟缓了。
每分钟十九次的心跳,让陈默似乎陷入了冬眠状态,但他的面目却变得赤红。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才渐渐恢复了正常。
陈默突然睁开了眼,看了看表,刚好凌晨五点。
“踏踏踏”“踏踏踏”……
恰在这时,一阵轻微的、略显凌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快!小心点,别惊醒了人!”一人急声道。
“二哥,不用这么谨慎吧?昨晚席上喝那么多,后来他俩又喝了满满一坛子,这时候睡得跟死猪似的,怕甚?”另一人轻笑着。
“放屁!你来帮里不久,是不知道狼王的厉害!”
说话间,已经有人从那门口摸进来了。
“好重的酒味!呵!”
那人鼻子嗅嗅,左右瞧瞧,冷冷一笑,竟是二当家马坤!
马坤手头提着把钢刀,脸上的肉瘤在昏暗的火光下显得可怖。
他身后还跟着几人,一个身材修长,正是三当家奈温,另几个小头目,头一天在陈默手头吃瘪的爆皮就在其中。
“大哥,不要怪咱兄弟手狠了,你要跟南蛇帮死磕,那是把兄弟们往绝路上带啊!”
马坤自语着:“一个生来乍到的小东西,在你眼里,比所有兄弟们都重么?人家伤了咱手下兄弟,你却反而胳膊肘往外拐,嘿,大哥啊,你再不能当这个狼王啦!”
眼瞅着躺地上的杨志,马坤脸上神色变幻,但终是凝固成犹豫中的凶狠。
“咦?那小子呢?怎么只有杨志一个人?”
旁边,奈温忽然惊咦一声。
到了这刀枪相见的时候,他也不称杨志“大哥”“狼王”了,而是直呼姓名。
但他叫得太随意,也太自然,倒是让马坤微微诧异。
“老三,既然那小子不在,咱们这么做,是不是……”
“二哥,到这时候了,可不能有妇人之仁啊!”
“我是说,咱们绑了大哥就行,没必要伤他性命,你看呢?”
“呵,这是什么话?无毒不丈夫!再说,你手软,人家会领情么?回头等他喘过气来,帮规处置落在身上,后悔就来不及了!”
“这……唉……好吧!”
“先做了杨坤再说!至于那小子,翻不起大浪!后面再说!”
奈温使了个眼色,爆皮提着刀,却是一时不敢上前。
爆皮很艰难地向前挪步,握刀的手抖个不停。
狼王的积威犹在,不是他这么个小头目可以轻易冒犯的。
“爆皮!动手!”
奈温低喝一声。
“啊——”爆皮无奈,狠了狠心,举起刀来,准备劈下了。
“嗖!”
就在这时,一声破空声骤然响起!
双手握刀上举的爆皮直愣愣站在那里,刀却掉了下来!
紧接着,他嘴里涌出血来,竟尔倒在了地上!
“什么人!”
“是那小子!给我出来!”
马坤、奈温等人皆是大惊,个个紧握钢刀,把眼四顾。
自听到脚步声、说话声,陈默就知道,坏事儿了。
但到那时,他已来不及转移杨志,只能先隐匿身形,随机应变。
刀悬人头,陈默知道,再不能等了。
虽然沈万龙说过,任何时候都要以保存自己为首要,即便是最亲近的人也可以牺牲,但陈默仅和杨志相处了一天一晚,却不能眼睁睁看他殒命了。
说到底,他的心还是不够狠呐!
陈默从暗处缓缓走出,漠然道:“二当家,三当家,昨夜还在把酒言欢,天还没亮,就要生死相见了吗?”
马坤大怒:“小子,轮不到你来教训老子!”
奈温却是冷笑:“是你该死!”
眼见杨志还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眼前就陈默一人,马坤、奈温也放下心来。
他二人,加上五个小头目,个个手头有家伙,而陈默却是只身一人、手无寸铁——虽然不知他是如何对爆皮下手的,但显然,自己这方还是占了绝对的优势!
奈温冷笑着:“小子,如果你自己逃了,说不定我们还拿你没办法,但你偏偏自投罗网,呵呵,这就是找死了!”
马坤也咬牙道:“如果不是因为你,老大也不会置帮里的兄弟于不顾,你才是罪魁祸首!”
“二当家,昨晚和杨兄对饮之时,杨兄还说,你是他最好的兄弟!”
陈默不置可否,道:
“这么多年风里来雨里去,刀山火海都是并肩子上,你为他挡过刀,他也为你出过血,难道,你也下得了手?”
马坤忽然一怔。
是啊,多少年的生死兄弟,真的到了动刀子这一步了么?
“哼!我马坤岂是忘恩负义之人,自然不会对老大不利!但你,却必须死!只有你死了,我们狼帮才能安宁!”
“看来,二当家还是讲情义的,既然如此,何不等杨兄醒来,到时候,我人就在这里,要杀要剐,任凭处置,你看如何?”
“这……”马坤迟疑了。
奈温脸色越来越阴沉。
想不到,这人三言两语,竟将马坤说得动摇了!
真要等杨志醒来,这里还有他奈温说话的地方么?
“二哥,不要听他信口雌黄!夜长梦多啊!先下手为强!”奈温喝道。
“老三,还是先等等吧,这小子,他也跑不了……啊!老三,你……”
马坤正说着,却没提防,奈温突然出手,一刀捅进了他的胸腹!
奈温狞笑道:“优柔寡断,我真是看错你了!杀!”
看着马坤倒地,奈温喝了一声,提着刀便向杨志砍去!
杨志,才是他的心腹大患!
杀了杨志,又解决了马坤,整个狼帮就数他最大了,到时候岂不是由他说了算?
而同时,五个头目也发一声喊,齐齐挥刀,向陈默砍了过来!
(本章完)
第95章 感情投资()
保安团,也称民兵团。
说是武装力量,但你看他那营房,其实跟民居没什么区别。
或者说,根本就是民居,原滋原味的民居。
零零散散、横七竖八、乱七八糟的砖瓦房,一间房里住三五人到七八人不等。
有军衔的军官,或是资历老一点的兵待遇好一些,能由单独住房,还能养家小,所以那军营里,到处都有孩童乱跑,还有女人吱哩哇啦的,或是教训孩童,或是相互吵嘴。
而能够拥有占地两百多平的独栋小院,门前还有两个哨兵守卫,院子里还有四个黑而不丑的年轻女佣人的,除了团长蓬登,就再没有别人了。
小院里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
蓬登很高兴。
他是一个好客的人,常挂在嘴边的就是华夏那句老话: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对他来说,来者都是客,都是朋友。
因为无论是客人还是朋友,来的时候都不会空手。
空手的人是进不了他的小院儿的。
“哈哈,林兄弟,真是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呢?”
年约40岁,身材短、粗,留着平头、八字胡的蓬登脸上有一道刀疤,那刀疤让他很得意,他觉得那使他更有男人味。
蓬登将装着支票的信封递给身后的一个女人,那女人乐滋滋地将信封锁进了保险柜,蓬登摸了摸脸上的刀疤,爽朗地笑道:
“出手就是三百万华夏币!林杰兄弟真是大方啊,像你这样豪气的年轻人,蓬登还从未见过呢!”
“一点小意思,蓬登中校看得上眼就好。”
张欢矜持地笑了笑,递了一支雪茄过去,亲自给蓬登点着了。
“嘶……地道的古巴货色,好东西啊……”
蓬登吸了一口,将烟全都吸进了肺,又吐了出来,眼瞅着张欢,笑着问道:“不知林杰兄弟想要蓬登做什么呢?”
蓬登中校就是这么爽快,这么直接,这么有趣。
收了钱,就会办事,不会拐弯抹角。
贪污?受贿?
在他的字典里是没有这样的词汇的。
一切,都是交易,或者说,礼节?
坐在张欢身旁的玉师暗暗皱了皱眉,很有点不屑,但她很知趣地没有表露出来。
张欢身后的杰克、曼巴却是眼睛骤然一亮,互视一眼,同时笑了笑。
二人的兜兜里也各自揣了一张支票,那是张欢私下里赏的。
十万美金呐!
这么大方的老板,哪儿找去?
“蓬登中校见外了,我来这里,只是想表达对您的敬仰,希望能交个朋友!当然,还是有点小事,想请蓬登中校帮帮忙……”
张欢淡淡笑着:“我准备在帕岗投资建一所学校,您知道,我对MD是有深厚感情的,我希望这里的孩子们都能接受好的教育,但是,建学校的地方,一直没有谈好,蓬登中校如果能够从中斡旋一二,那就感激不尽了!”
啥?投资建学校?
居然是这么大公无私的事情?
酱紫的事情,还用给本团长送礼么?
蓬登中校顿时就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