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高杨说完,李鹏飞顿时也是呆了,纠结道:“啥,啥意思?”
高扬气恼的道:“你们在黑角城的人是怎么回事儿?屁用没有,连个消息都打听不出来,尽谎报军情,这么说吧,黑角城死了一个华人,是个女孩儿,而且肯定和蛤蟆有极大的关系,那女孩儿死了以后,蛤蟆就疯了,昨天晚上干死了十几个,今天更猛,到现在已经打了三个当地的黑帮,死了起码四五十号子人了。”
“我次奥啊,这瘪犊子熊脾气又上来了,咋回事儿啊!他都能往死里干人都不知道打个电话?没跟你们联系?”
高扬气哼哼的道:“要不说这瘪犊子不是个玩意儿呢,活蹦乱跳的也不知道打个电话,就是一个人跟哪儿死磕。”
“坏了!真坏了!扬哥快找着他!这下是真坏了,他这是想死啊!”
听着李鹏飞的话,高扬没好气的道:“废话,他这闹法可不就是找死嘛,不,等等,你啥意思?”
李鹏飞急声道:“他这是想死,真想死了!他这不是熊脾气发作烧坏了脑子,蛤蟆的脾气我了解,他是脾气爆,熊脾气起来不计后果,但是他生气归生气,办事儿不糙啊,你见过他因为生气而做蠢事儿吗?我敢保证他现在是想死,啥也不管了,就是轰轰烈烈的抱着一堆人一起死!”
虽然天气很热,虽然出租车里也很热,但高扬瞬间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发现自己确实是光顾着生气了,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李金方的脾气是不好,但是,他从来不做蠢事,现在的李金方所做的一切,何止是愚蠢。
如果李金方不是个愚蠢的人,却做出了愚蠢的事,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这是在自我毁灭,或者说,在用一种暴烈的方式自杀。
被李鹏飞一语惊醒之后,高扬的声音都变了,他觉得自己的判断可能出现了错误,李金方现在是能活蹦乱跳的到处杀人,但不代表他现在的情况很好。
高扬咽了口唾沫,沉声道:“我正在找他,我会找他的,他想死也死不了!”
李鹏飞用很是无奈的声音道:“扬哥,我怕的是蛤蟆会给自己的脑袋来一枪,他这人,太容易走极端啊。”
高扬要过了和李金方一起来黑角城的那个人的电话后,结束了和李鹏飞的通话,然后,他陷入了沉思。
毫无疑问,问题的根源在那个死去的女孩儿身上,高扬想不明白,李金方只是来了黑角城没多长时间,算上今天也才第九天了,怎么可能就会为一个女孩儿到了想要去死的地步。
最合理的解释是李金方和那个死去的女孩相爱了,但是,满打满算也只有区区八天的时间,就算那个死去的女孩儿从第一天就已经成了李金方的女朋友,但怎么就能让李金方到了一心想死的地步。
不用想的太深,高扬就知道自己从一开始可能就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该先查查那个女孩儿来历的。
高扬找到了格罗廖夫他们,他们在海边靠近码头的地方,四个人在通往码头的一个小饭店里坐着。
等着见到了帕斯卡尔之后,高扬不顾和格罗廖夫他们说话,立刻就对帕斯卡尔道:“帮我个忙,问问昨天死的那个女孩儿的具体资料,警察应该有的,就算没有他们也能查到,你现在立刻帮我问问。”
帕斯卡尔打了个电话,只用了几分钟,他就扭头对高扬道:“警察确实有那个女孩儿的资料,她的名字叫丽莎,她来自华夏,护照上显示她来自什么省来着,哦,她的家属在警察局留的详细资料,你自己看吧。”
高扬拿过了帕斯卡尔的手机,手机上有条短信,但短信是法语的,高扬递给了艾琳后,艾琳干脆直接用汉语给翻译了出来:“她的英文名字叫丽莎,中文名字姓周,来自华夏冀省卧牛城的。”
听艾琳说完之后,高扬一脸无奈的抬头看向了天空,有气无力的叹声道:“这个女孩儿,和蛤蟆来自同一个地方,绝对错不了,伙计们,你们说他们两个以前会不会就认识呢?”(未完待续。)
七百二十四章 钟声()
虽然是在问别人,但高扬心里却是非常肯定自己的猜测。
李金方这个人,不是个能藏住事儿的人,但是,他真有什么秘密埋在心里,那就一辈子也不会和任何人说起。
如果李金方真的和那个女孩儿早就认识,那可就真说不好会出什么事儿了。
猜来猜去什么用都没有,最直接也是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找到李金方,只有这样才能把一切都结束。
心烦意乱的叹了口气,高扬拿起电话想和李鹏飞派来黑角城的人联系一下,把电话打过去之后,很快就有人接通了电话。
说话的人听起来说话还是挺有条理的,但是办的事儿却让高扬对他无法太信任,死的华夏人是个女孩儿他不知道,女孩儿先死然后才有华夏人去杀帮派分子的先后顺序也没说清楚,很简单的一个消息都能说得颠三倒四,说是个废物一点都不为过。
但是该联系了还是得联系,至少得问问李金方这些天都干了些什么吧。
高扬已经问过李鹏飞,和李金方一起来黑角城的人是个埃塞俄比亚人人,在李鹏飞他们的安保公司里做事,而李金方这次来黑角城,本来是要负责培训一下当地招募的武装保安的,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打通了电话,却是没问出个所以然来,那个埃塞俄比亚人只是会一点儿简单的法语,和当地人沟通不畅,又不知变通在当地找个翻译,这才把颠三倒四的消息报了回去,而且还迟迟无法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简单的说了说,虽然人是挺不靠谱的,当高扬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他知道了李金方是在和那个埃塞俄比亚人在黑角城的街上买东西时,偶遇了那个华夏女孩儿的。
问了问李金方这几天来的情况,挂断了电话之后,高扬陷入了沉默。
高扬会打仗,但他不是神探,他知道怎么在草原上根据一点点的痕迹追踪猎物,但他不知道怎么在城市里找到一个躲起来的人。
高扬沉默的思索着该怎么做的时候,又接了个电话,挂断了电话后,高扬对着众人道:“兔子明天才能到,时间应该是明天上午。”
格罗廖夫也是沉声道:“露西卡今天晚上能到,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这时拉斐尔沉声道:“头儿,只靠我们这些人是无法找到蛤蟆的,我觉得,还是得从警察那里获取情报才行。”
高扬点了点头,道:“我的心有些乱了,这很不应该,现在不是该担心蛤蟆,而是该努力找到他。”
转身对着帕斯卡尔,高扬沉声道:“伙计,你真的帮了我们很多,我很感谢你做的一切。”
说完后,高扬从兜里把他身上的现金都掏了出来,他来的时候带了两万美元的现金,只是花了很少一部分。
抓住了帕斯卡尔的一只手,把剩下的钱全都拍在帕斯卡尔的手里后,高扬沉声道:“这里是将近两万美元,全是你的了,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去警察局,用你所有的本事,只要有我们要找的那个人的任何消息,打电话给我们,可以吗?”
帕斯卡尔得到的比他最好的预计还要多很多,两万美元,把钱塞进裤兜里之后,帕斯卡尔用力的点了下头,道:“给我个电话号码,我这就去警察局!”
拉斐尔的电话是随时能扔的,他上前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帕斯卡尔,随后帕斯卡尔转头就跑,不过在刚跑出了两步之后,却是又跑了回来,急匆匆的道:“你们需要汽车,我会让人给你送来的,两辆对吗?三千美元一辆,不要付太多的钱,车很快就会送来的。”
帕斯卡尔说完又跑走了,一边小跑的同时还打电话。
帕斯卡尔离开了,接下来的时间里,高扬他们只能干等,等李金方来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继续开杀,或者等着帕斯卡尔送来的消息。
过了一个小时,高扬有些坐不住了,但是这时有两辆车破旧的轿车一前一后的开到了他们所在的棚子外面,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们两眼后,走上前来小声道:“我的朋友说,有人愿意以三千美元一辆的价格买下我们的车。”
高扬把头摆了一下,弗莱立刻开始点钱,数出了六十张之后直接放在了那个黑人的手里,那个黑人高兴坏了,大声道:“谢谢,谢谢,车开着没问题,而且刚才我把油也加满了,车钥匙留在车上,再见了先生们。”
对着另一辆车的人招了下手之后,两个人立刻跑开了,而看着两辆破烂的小车,弗莱一脸无奈的道:“好吧,不管怎么样,这两辆车是开来的,至少我们不需要乘坐出租车了。”
就在这时,拉斐尔的电话响了,他接听了之后,立刻急声道:“头儿,警察找到蛤蟆开走的汽车了,警察也是刚刚收到的消息,他们还没来得及出发!”
车来的真及时,高扬心里感慨了一声后,立刻站了起来,大声道:“我们走,霸王龙和叉子开车,知道什么地方吗?用不用找个当地人带路?”
艾琳从手里拿出了一个GPS晃了晃之后,立刻跑上了一辆汽车。
车很跑,该响的不响,不该响的乱响,但跑的其实并不慢,不过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两辆车的刹车都不太好似。
艾琳开车和她开飞机的风格差不多,把新手女司机去了新手,换成魔头就比较合适了,横冲直撞,见缝儿就钻,油门一踩就是地板油,虽然车很破,却很有陆地飞行的气概。
用了十五分钟,竟然没有制造任何事故就到了发现李金方抛车的地方,而这时,都还没有一辆警车赶到。
路边停着一辆车,车门大开着,驾驶座上全是血。
车边全是人在围观,而一辆开着门还插着钥匙的车没有被偷走,不是因为车座上全是血,而是这辆车的车头基本上都撞烂了。
看了一眼汽车,就知道是李金方开走的那辆。
做了个手势示意让别人留在车上,高扬和艾琳下了车到了撞烂的汽车前,看了一眼后,高扬低声道:“问这些人有没有看到蛤蟆。”
艾琳用法语询问了几声,很快就有人指手画脚,绘声绘色的给艾琳讲了起来,艾琳并没有一直听下去,很快转头对高扬道:“车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一个浑身是血的人下了车之后,向那边走了。”
高扬看了看艾琳指的街道,当下把手一摆道:“你们开车,我步行。”
高扬朝着艾琳指的方向跑了过去,既然李金方浑身是血,那地上应该有血迹,但是围观的人群和车辆使得附近的血迹被破坏了,高扬什么都看不到。
沿着街道跑了一段,高扬发现地上有一小片血迹,这一来让他精神大振,对车上的人打手语说他发现了踪迹之后,立刻快跑了起来。
土路是泥土路,虽然血迹在土地上并不是很明显,但在高扬眼里却是一条清晰的路标,就算偶而有中断,当高扬总能很快再次找到血迹。
血迹很多,这不是好消息,但好在高扬能够简单的看出来,按照血迹的大小来说,李金方的失血应该不是特别严重。
血迹向前延伸了几百米,转向了路边的小巷,这里已经离开了商业区,属于一片一片的民宅区域,到处都是一块块的民房,而且规划的还不错,都是方方正正的小片民居,小巷不是太长,穿过小巷很快就是街道,然后又是一片基本上一个模样的民居。
高扬穿过了三四个成片的居民区之后,再次来到了能容纳两辆轿车并排开过的小街道上,但是他这次出了小巷,却是看不到血迹了。
附近没有人,没有高扬最想看见的李金方,换个说法就是高扬没有看到他最怕看到的尸体,当然是李金方的尸体。
四下扫视了一眼后,高扬对着跟在他后面的两辆车挥了下手,等所有人都下车之后,高扬大声道:“四下分开找!发现血迹就喊!”
说了一声,高扬没有随便朝着一个方向去找,他想节省时间,所以他让别人去找血迹,而他却在血迹消失的地方观察了起来。
还是泥地,不过在赤道,下过雨再被太阳直射之后,土地被晒的很硬。
因为没有浮尘,脚印几乎难以用肉眼辨别,但高扬仔细的分辨过之后,还是看出了些脚印的痕迹。
脚印很纷乱,把搜索范围稍微扩大了一点,发现有属于两个人的脚印一间隔一定的距离,并且是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去的之后,高扬立刻跟了过去。
脚印太难看出来,高扬向前走了几十米,再次失去了脚印的踪迹,而且地方又是在一个十字路口的地方。
正在高扬只能重新寻找脚印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钟声。
钟声声音不是很大,但高扬听的很清楚,而且钟声听起来有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
高扬的感觉很奇怪,连续响了几次的钟声像是在他心头响起的一般,深深的吸了口气之后,高扬不再寻找痕迹,而是快速朝着钟声响起的地方跑了过去。(未完待续。)
七百二十五章 哀莫大于心死()
高扬顺着钟声跑了过去,转过了一个街角,经过了一片民居,然后他吃惊的停下了脚步。
在一片民居的平房中,高扬看到了一个寺庙,一个在华夏很常见,但他认为在非洲不可能出现的佛寺。
寺庙从外表上看和华夏的寺庙很不一样,因为高扬面前的佛寺只是一座平房改建成的,不是高扬印象里那种飞檐斗拱的寺庙,可是,从刷成白色的围墙上画着的佛像,都非常明确的说明他面前的平房是一座佛寺。
而且还是华夏式佛寺,因为门口的牌匾上写的名字是汉语拼音。
寺门大开着,高扬怔怔的停下了脚步,打量着违和感十足的异域佛寺,举步走了进去。
寺庙里非常简单,满墙画的都是佛像,尤其让高扬无语的是,墙上的佛像画里还有一副关公像,画像上面用拼音写着关帝。
虽然不明白关帝和佛教有什么关系,但高扬好歹知道关羽是被华夏释道儒三教都极为推崇的人物,不过,他也只知道这些了。
高扬站住了脚,打量着让他违和感十足的寺院,很快,一个光头穿着白色僧袍的和尚走到了他的身前,双掌合十,字正腔圆的用汉语说了声阿弥陀佛之后,叽噜咕噜的说起了话。
高扬用手使劲的搓了搓脸,用力的甩了甩头,因为一个黑皮肤的和尚站在他的面前,让高扬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听不懂那个黑和尚在说什么,愣了愣之后,高扬对那个和尚说了声抱歉,随即反身跑到门外,大声道:“霸王龙,给我过来,快!”
喊了一嗓子,高扬又走回了寺庙里,对着那位黑和尚,高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在找李金方,不是该满足好奇心的时候,但是,高扬总觉得李金方应该就在这里。
或许是因为武侠小说看多了,也可能是电影看多了,高扬下意识的觉得寺庙嘛,那就是救人的地方,虽然现在大多数的寺庙其实都是骗钱的旅游景点。
高扬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黑和尚,然后莫名其妙冒出了一句道:“阿弥陀佛,您见过我的同伴吗?”
黑人高扬见得多了,对于黑人的种族天赋,高扬也是很清楚的,但是眼前这位黑人穿上了剃了光头穿上了僧袍,看起来很是有高大上的感觉,至少高扬觉得他眼前的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