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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自己儿子被林云打了,马问就急了,他可知道林云一次一次把张子豪打成什么样子。
他上下打量着马超,发现没什么明显的伤势,缓了口气,脸色逐渐冷寒起来:
“林云,竟然敢伤我的儿子,你真是活腻了。”
“爸,那两百万我还要还的。”
“还什么还,只要过两天,林云就再不能拿你怎么样了,死人还会数钱吗?”
“不是,那两百万是我从别人那里借的。”
“什么?你怎么这么蠢,明知道张千手不会让林云多活几日,你不会说缓几天再给吗?老子的养老钱都被你败光了。”
马问脾气本来就暴躁,抬手就抽了过去。
马超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被一巴掌抽到在地,可见这一巴掌的力道。
“爸,这钱不还也得还。”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点?”
马超这才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一遍,当然刻意把林云说成了霸道份子,他自己成了受害者。
哪知马问听完后,又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我怎么养出你这种窝囊废,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马超也是够苦逼的了,在外受挫,回到家还要挨老子揍。
出气归出气,马问也知道这笔钱不能不还,李靖背后的能量太大,就算拉上张千手也得罪不起对方。
当然,种种矛头怒火都汇集在林云身上,也让马问更加坚定了杀掉林云的决心!
往后几天时间里,马问叫人把林云的住所和公司路线摸得一清二楚。
林云也察觉到最近自己走到哪里,暗地里总有双眼睛在偷偷瞄着自己。
不用想,肯定是张千手,从他扳倒张子豪起,林云就知道张千手绝不会放过自己,这已经是个死结了!
所以在收拾马超的时候,他豪不忌讳的透露了自己的身份。
只是没想到张千手还没出手,还沉得住气。
张千手,可别惹我,我能弄掉你儿子,就能弄掉你。
林云眼中厉光闪烁,看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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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0章 别惹我()
下班以后,林云沿着老路线回宾馆,果不其然,车后有条尾巴在跟着。
但路上到处都有监控,所以,对方没动手。
入夜后。
房间的坐机响了,林云没多想抓起电话凑到耳边,没开口,就听到对方冷冰冰的声音。
“不想你女人出事,半个小时内滚到鬼山来。”
鬼山?
听名字就蛮吓人的!
其实,这个地方就是死刑犯被执行枪毙的地方!
这里,曾经也是道上的人,解决重大‘矛盾’的地方。
光秃秃的山头,阴风阵阵!
一人一马刀背月而立,孤傲的身影显得阴森而又可怖。
无疑,是马问。
半个小时后。
林云摸上山头,见到这道身影,心里也有些发毛。
不说别的,就对方这架试已经有几分威慑力了。
玛的,看来是场生死之战!
林云隐隐感觉到一股冷冽的杀气,自对方身上扑面而来,且这种杀意不夹杂丝毫犹豫。
这家伙绝对杀过人,只怕有好几个!
事实确实如此,死在马问手下的人,已超过了五个手指头,至于被他伤的,那就数不清了。
但林云可不是善茬,多年部队特种兵生涯,多次枪林弹雨,死在他手上和枪下的恶人,怕是数不过来了。
受马问的气息刺激,林云身上也涌起杀意,他相隔几米停住脚,冷冷说道:
“看来,今天我们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这里了?”
“小子,能死在我的刀下,你也算个人物了。”
“你就这么确定,死的会是我?”
“我已经把你看作死人了。”
林云冷冷笑了一下:“你就是老怪物马问吧。”
“知道就好,劝你自行了断吧,免得尸首分离。”
艹,哥要不是受了内伤,从泰斗退化到宗师,一巴掌就能拍死你。
面对马问的狂傲,林云忍不住动火:“自行了断这四个字,在哥的词典里从来没出现过,至于尸首分离,凭你,还不配。”
“冥顽不灵!”
马问眉目一紧,一道寒光自他眼中闪过,身动,细碎又迅疾的脚步带起一股阴风,宛如未知的鬼兽向林云发出夺命的攻击。
同时,手中刀一晃,暗黑的刀锋划过一道斜影。
“受死!”
马问爆喝一声,暗黑的马刀从半空劈向林云。
刀锋撕破空气,残影一闪而逝。
“嗖!”
林云侧过身,刀锋贴身划过!
马问微微惊讶,他自知这一刀有多快,蕴含了多少力道,竟被林云一侧身躲过了。
有两下子!
马问面露狰狞,嘴角噙着一抹冷色,很快马刀在他手上灵活变动,刀锋再次割向林云。
林云身心微紧,毫不犹豫从腰间拔出短刀。
“叮!”
两刀相击,冒出零星火花。
由于马问刀锋突然变向,力道并不是很大,林云的短刀完全可以抵挡住。
就在这时,两人几乎同时用空闲的手挥拳相向。
“嘭!”
肉痛,两人各自退了两步。
马问再次惊讶了,没想到这个毛头小子,力道速度和反应竟跟自己不相上下。
可对方才二十几岁啊?
而自己四十好几了!
惊讶同时,一抹羞耻感充斥在他的心头,他紧了紧手中的刀,浓烈的杀气再次飙涨:此子必须除掉,不然,假以时日,会是他杀自己了。
而林云和对方对过一拳后,只觉半条手臂有些发麻,因此也判断出了马问的实力:宗师级,但在宗师级中,绝对难逢敌手。
难怪这么狂傲,确实有点资本!
这时,马问再次挥刀过来,比之前的气势更加凌冽。
林云身上突然爆发,身影如同鬼魅般移动,眨眼,两人短兵相交。
高手过招,不过是一瞬间!
马问的马刀是以力道加速度,而林云的短刀是以灵活加多变,而在速度上,林云却是快了马问不少。
只是一个照面,林云精妙的刀法就让马问自顾不暇。
“好快,你这是什么刀法?”马问惊疑道。
“对付你,用得着刀法吗?”
“铿!”
马问惊眸内,只见短刀擦着马刀划过,闪起一道火星,接着只觉手臂一痛。
“呲!”
刀影晃过,马问手臂上涌现一道见骨的刀口,鲜血正往外涌。
林云手腕一转,刀锋调转,直抹马问咽喉。
速度之快,刀法之狠辣,让马问震骇。
他心知此刻没办法挡下林云的短刀,不禁身心泛起寒意。
没想到我马问要葬身如此!
是的,林云这一刀是要了结对方。
就在这时,背后突然凉风飕飕,一股劲风叱诧而来,没有丝豪犹豫,林云凭直觉就地一滚。
堪堪避过!
好险!
滚动瞬间,看到一道身影在自己刚刚的位置落下,看身形对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中年人一掌扑空,略微意外的看向地上的林云,月光下,林云双眼中闪烁着森然的杀意,让来人也有些悚然:
“竟然躲过了,表现不错。”对方阴冷笑道。
“你是谁?”林云差点被突袭,既恼且怒,杀意也节节攀升。
“你伤我师弟,就让我这个师兄来会会你。”
师弟?马问的师兄吗?马问请来的吗?
确实是马问的师兄,也确实是马问请来的。
马问抱着必杀林云之心,担心林云跑掉,所以,特意请来了师兄,哪知道,林云不但没跑,反而差点杀了他,所幸,他师兄在。
话音刚落,中年人身影就动了,势如奔雷,抬手间重重数影,让林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压。
泰斗,是泰斗,怎么可能?
泰斗,分三个境界,初入境,半入境,圆满境。
可就算对方是最低级的初入境泰斗,林云想要以宗师级身手战胜对方,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力量、速度、身法都差了一个大境界。
林云受内伤前就是一尊泰斗,而且是到了圆满境,所以,一眼就看出对方是个初入镜泰斗。
眼见对方掌影袭来,林云毫不犹豫在地上翻滚,而对方如影相随。
直到翻滚到一个下坡,林云才借着地势站起身体,抬头一看,对方如一头雄鹰从高处扑下,携带着一股磅礴的气势泰山压顶般扑来。
好在林云有泰斗级的眼界,还能分辨出对方的掌影所在。
避无可避了,那就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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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1章 那就战吧()
马问师兄一拳轰来。
林云硬着头皮双手挡上,接触瞬间,只感觉到双臂上似有千斤传来。
好强大的劲道!
林云似乎感觉到臂膀内骨头都要被震碎了!
“轰!”
林云直接被轰翻,双臂一阵麻木,要不是林云经验足,其间卸掉了部分力,骨头非得被震碎。
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林云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
对方明显没想到林云接了自己一掌还能站起来,微微愣了下,双目一凝,又如一阵风般扑向林云。
林云有了反应时间,自然不会被动挨打,凭借着速度优势与对方周旋,可仍有些吃不消。
而对方招招扑空,似乎动了怒火,招式又凌厉了几分。
林云只觉压力瞬间增大,心知不能再纠缠下去了,退后一步,等对方拳劲尽失,双手挡上,借着对方拳劲余力,身体向后飞出几米,落地后转身就跑。
跑路也是一门技术活,林云十岁的时候,就被山里的豺狼追着跑,腿速自然不会差。
中年人发觉林云的意图时,已经有些晚了。
然而,不过是几米距离,他自信完全能追上对方,可他开足马力紧追,才发现林云的速度比他还要快上一点。
“小子,算你跑得快。”
马问师兄恼火骂了一句,让一个小小宗师在自己眼皮底下跑了,虽然不甘,但也只能作罢。
林云一口气跑到车上,累得像条狗了,马上启动车,一脚油门飙走,回想起刚刚马问师兄的实力,头皮仍有些发麻。
尼玛,凭空冒出个泰斗,这回玩大了!
马问师兄回到了山上,什么都没多说,交给马问半部刀法以后,直接走了。
原来,马问所学的一直都是上半章刀法,是因为师傅嫌他是外姓弟子,一直没传给他,直到最近才有些想开了,于是托马问师兄转交。
马问得了这下半章刀法,欣喜若狂,当夜就痴迷琢磨了一夜……
次日。
晟辉公司,林副总办公室。
曹逊挂着一抹神秘的笑容,说道:“师傅,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弄来了一份礼物,你一定喜欢。”
“哦,想用物质打动哥,可不是那么容易。”
林云风淡云轻的说道,心里却是有些期待这两个小家伙所谓的好东西是什么。
曹逊朝廖飞使了个眼色。
廖飞勾了勾嘴角,拿出一个长扁型纸盒,递给林云。
什么玩意儿,林云打开盒子。
是块车牌!
**66666!
我靠,这号牌哥够牛了,很适合我啊!
林云两眼冒光,朝两人笑道:“还不错。”
“这也叫不错?”
“哥低调内敛惯了,我的车要是挂上这牌子,还怎么继续低调过日子?”
“师傅,我们查过了,所有的数字里面6是最低调的,很符合你的气质。”曹逊忍着内伤,违心的说道。
林云深以为然的点着头:
“不错,考虑周到,那就辛苦你们一下,帮哥把车牌装上吧。”
“……啊!”两人目瞪口呆,显然是被林云的无耻雷翻了。
两个小家伙长这么大,锤子都没拿过,要他们装,他们哪里会,最后还是去了车管所,顺便把手续都办了下来。
下班后。
当叶如妃看到林云的车牌时,吃了一惊,揶揄道:
“林云,套牌可是违法的。”
“……”林云一阵无语。
“别告诉我,这车牌是机选出来的?”
“老板娘,如果有人说我戴的这块江诗丹顿是高仿的,那我要不要告诉对方是机选的。”林云横眼道。
叶如妃秀美一拧,脸都绿了,冷冷说道:
“忘了告诉你,我送你的手表确实是高仿的。”
“没关系,只要是老板娘送的,我都喜欢。”
“……”叶如妃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林云不以为意的笑了笑,点燃引擎:
“老板娘,你不是说下班找我有事?”
“嗯,你以我男朋友的身份陪我去见个朋友。”
“什么?”林云以为听错了。
“就是冒充一下我男朋友,不愿意就算了。”
叶如妃微微侧过脸,有些尴尬,脸上红红的,今天正是她与一个大学室友的四年之约。
四年前的今天,某大学同寝室的两个女神,几瓶啤酒下肚后,在天台立下了四年之约。
约定的内容是:四年后,看看对方找的男朋友到底是什么样子。
其实是酒后戏言,当然,也有原因,就是好奇对方会找到什么样的男人,于是订下了四年之约。
至于另一个女神,叫萧晓晓,不止高冷,性子更是倔强。
这几年,叶如妃根本没把四年之约当真,只当作酒后戏言。
但今天,萧晓晓主动联系了叶如妃,约定了晚上见面。
叶如妃本来准备单身赴约的,但是萧晓晓丢出一句话:你不带男人来,也别想见到姐的男人。
叶如妃是想看看对方的男人到底有多优秀,于是就在林云身上打起了主意……
言归正传。
“冒充可以,哥有什么好处?”林云一本正经说道。
“你还想要好处?”叶如妃冷哼道。
“当然要好处,哥这么优秀,你上哪里去找第二个像我这样有气质有品味,且高颜的男人!”
“……林云,你真无敌了。”
“除了在搞定老娘板的路上,哥受过伤,其它的时候,哥都是一路火花带电的。”
“你知道是什么无敌吗?”
“什么?”
“人至贱,则无敌。”
说完,叶如妃嘴角噙着一抹冷嘲,本以为林云会有些难为情。
可这犊子竟然冲她咧嘴一笑,其中还有几分鄙夷的意味,仿佛在笑她言语的肤浅幼稚!
叶如妃秀眉一拧,冷哼一声:“你还有脸笑。”
“不笑,难道还哭啊,哈哈!”
“……”
这时,车子忽然停下,叶如妃美眸扫过窗外。
是一家商场!
“走,哥去换身行头。哦,归你买单。”
“……”
叶如妃也没说什么,毕竟她也想让林云换套衣服,只是刚刚在车上被这家伙气得忘了这件事。
半个小时后。
两人从商场出来时,林云已经从上到下都焕然一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