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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骑兵!”仿佛在验证他的乌鸦嘴,两名红巾军斥候拼命打着马,从西北方向疾奔而至。“骑兵,打着黑十字旗的色目骑兵。从运河,从运河那边杀过来了!”
第57章 吴良谋()
朱八十一带领大伙,要去的就是运河方向。准备将从吴家庄搬出来的细软和铜料装上货船,从水路运回徐州。此刻听斥候说有一支色目骑兵迎面杀到,不由得大吃一惊,连忙催马迎住斥候,大声追问,“什么?色目骑兵,多少人?是路过还是专门奔咱们来的?”
两名斥候滚下马背,喘着粗气大声汇报,“是,是绿眼回回,长得,长得跟伊万差不多。打着黑色的旗子,上面画了个白十字。有三千出头,属下,属下不知道他们是路过,还是专门来打咱们的!”
“是阿速军!”伊万诺夫小跑着跟了上来,大声向朱八十一解释,“打黑色十字旗的,肯定是阿速军。你们皇帝的私人卫队,里边全是清一色的阿速人。赶紧找个高一点儿的地方备战,别上骑兵直接冲过来!”
“那边有一座小山,山后就是一条河!”此处距离吴家庄只有十几里路,因此吴良谋对周围的地形极为熟悉,跑到朱八十一马前,用手指着两百步外,大声提醒。
朱八十一顺着他的手指望去,果然看到一座葱茏的丘陵。大概比地面高出了一百米左右,正面的坡度非常平缓。这个时候,他也没功夫再找更合适的地点了,立刻将手向山头处一指,大声命令:“上山,把鸡公车都推过去,横在前面当寨墙。马上!”
“上山,把鸡公车也推过去当寨墙!”“上山,把鸡公车也推过去当寨墙!”徐洪三立刻带领十多名亲兵,将主将的命令一遍遍重复。
“是!”吴二十二干脆利落地答应一声,然后直起腰,向身后挥舞手臂,“弟兄们,跟着我上山。”
“弟兄们,别慌,跟着我来!”其他将领也推着鸡公车,大声招呼。
他们都是从上次战斗中跟在朱八十一身后去炸兀剌不花的那批勇士里头提拔起来的,作战经验和临阵指挥能力方面,或许有所欠缺。但是在胆气方面,却个个都属于人中翘楚。即便此刻心里头再着急,脸上也不带出一点惊慌的表情来。用力迈动的双腿,更是一步一个脚印,努力控制住整个队伍的行进节奏。
此番跟在朱八十一出来“打草谷”的亲兵、战兵和辅兵,也都是平素训练中表现最为出色的一群。从去年八月中旬到今年三月下旬,前后七个多月的军容和队列训练,已经将服从和纪律,牢牢地刻进了每个人的骨子里头。因此一个个都强行压制住心中的慌乱,在各级将领的带动下,秩序井然地推着鸡公车朝二百步的山坡上走去,连一块铜板,都没有因为紧张而遗落在地上。
“伊万,你先去山上指挥着大伙搭车墙!尽量宽一些,别让骑兵能直接跳过去。”
“洪三,你去协助伊万。叫大伙都按他说的办,对付骑兵,他比咱们经验多!”
“老黄,你把你的铜炮给架到高处。等会儿越过大伙头顶,直接朝鞑子队伍里轰!”
“老黑,你也去把你的抬枪架起来。准备专门朝着当官的身上招呼!”
朱八十一在十几名亲兵的保护下,走在整个队伍最后。一边走,一边将命令流水般的传了出去。经历了去年冬天那场恶战,他的本事也大有长进。虽然下命令时的语气还略带着些紧张,但至少条理非常清晰,能让弟兄们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
“是!”众人答应着,撒腿朝荒山上跑去。朱八十一回头看了一眼骑兵云,估算了一下敌军跟自己之间的距离,然后又低声朝着紧跟在自己身边吴良谋吩咐,“你带着你的庄丁,一会直接从山那边下去,然后自管回家。如果官府问起来,你就说趁着我跟阿速人交战的时候逃回去的。这样,他们就应该不会再难为你们吴家了!”
“我?”吴良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朱八十一居然会在最危急关头放自己离开,还准许自己带走所有庄丁。愣了愣,两眼瞬间瞪得老大,嘴巴也瞬间张成了一个鸡蛋型。
“走吧,带你出来,是为了让你爹给官府有个交代。现在交代有了,你就不必留下来了。战场上刀剑无眼,待会儿打起来了,我未必还顾得上你!”
“我——”吴良谋心中先是觉得一热,随即,便涌起了无穷无尽的屈辱。然而,感动也罢,屈辱也罢,短短数息之后,却全部让位于理智。
很显然,这个节骨眼儿上最理智的做法,是速速离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阿速军发起狠来,可不会管谁是怎么来的,是不是红巾军的人质!况且这红巾军,刚刚洗了吴家,跟他仇深似海。他即便再年轻气盛,也没必要留下来与对方同生共死。
想到这儿,吴良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冲着朱八十一拱手施礼。“如此,在下就先谢过都督高义了。祝都督旗开得胜,所向披靡!”
“回去告诉你爹,能躲就尽量带着乡亲们躲一躲,那鞑子眼里,可未必肯区分是谁是义军,谁是顺民!”朱八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跳下战马,开始帮弟兄们推鸡公车。从那一刻起,再也没多看过吴良谋一眼。
有股被轻视的感觉,瞬间再度占据了吴良谋的心脏。他真想冲过去,大声告诉对方,自己身手不比对方麾下任何一个人差。自己是将门之后,临阵指挥肯定不会输给红巾军里的大老粗!然而,理智却牢牢地抓紧了他的双脚,让他停在原地不能移动分毫。这种时候,争这一口气有什么用呢?自己与他们不是一种人!自己读了许多书,师出名门,有殷实的家业和大好的前程,而他们,只是一群土匪而已,还刚刚将自己的家洗劫一空。
“听伊万的,他比咱们懂得怎么打仗!”
“车和车之间留出几条过人的通道来,只要能挡住战马就行了。别把咱们自己的路挡死,一旦色目人逃了,咱们还得追杀他们呢!”
“车子放下后,王胖子带着辅兵去挖陷马坑。战兵和掷弹兵,赶紧都把甲穿上,然后坐在车墙后恢复体力!”
“老黄,你行不行,不行就把铜炮交给别人,你带着你的徒弟从山后边先走一步!”
“。。。。。。”
朱八十一爽利的声音陆续传来,字字句句,仿佛都充满了诱惑。吴良谋呆立在原地听了一会儿,最终,长长的叹了口气,转身冲着正在等待自己做决定的庄丁们说道:“走吧,从侧面绕过去。有红巾军挡着,阿速人顾不上追咱们。”
说罢,从距离自己最近的庄丁手中夺下一根红缨枪,当拐棍拄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开了。
众庄丁也不知道此刻该怎么办才对。按道理,他们已经被庄主送给朱都督了,应该留下跟红巾军并肩作战才对。然而远处杀来的鞑子兵马遮天蔽日,姓朱的手中只有区区一千多号人,大伙即便留下来,恐怕最终结果也难逃一死。并且一旦被鞑子发现是吴家庄来的,肯定还会牵连到庄子里的父母和家人。
“还愣着干什么,走啊!想帮忙啊?!想帮忙就自己留下。不想帮忙就赶紧跟我走!”吴良谋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没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跟上。又回过头来,恶声恶气地喝道。
“唉!哎!大少爷,您慢走!我们这就过来,这就过来!”众庄丁如梦初醒,拿起离家前庄子给大伙专门配置的兵器,背起简陋的行李卷,跟在吴良谋身后,如逃兵一般跌跌撞撞。
‘红巾军走不了了!”“他们带了太多东西!他们必须留下来跟鞑子拼命!”“两条腿儿跑不过四条腿儿!他们走也是白走,还不如留下来!”一边走,大伙一边回头张望,看着那群模样的肤色跟自己差不多人,在半山腰上,用装满货物的鸡公车,垒起一道又宽又长,曲曲弯弯的简陋城墙。看着那群刚刚放下锄头一年不到的汉子们,有条不紊地披上铠甲,把利刃、盾牌和长矛抓在手里。看着那群比自己高大挺拔的男儿,不慌不忙地拿出干粮和冷水,坐在地上慢慢品尝。仿佛吃得是龙肝凤髓,饮得是玉液琼浆。
当视野里再也看不到那些与自己长得差不多的面孔之后,终于有庄丁忍受不了队伍中的压抑气氛,凑到吴良谋身边,祈求般问道:“他们,他们能打赢,对吧?!大少爷,他们手里有那个铜炮,铜炮!”
“对!他们手里有铜炮,打出去的铁弹丸还会爆炸。轰地一下,鞑子就得炸死一大片!”,没等吴良谋回应,周围已经响起了一片肯定的附和声。那些红巾贼刚刚洗劫了吴家庄,但是,在庄主宣布投降之后,没杀掉庄子里任何人,没砸毁任何一座炼铜炉。唯一打烂的,就是吴家庄的院墙和大门,还是庄主主动要求他们做的,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希望吧!”不忍扫了大伙的兴,吴良谋回头朝山上望了几眼,喃喃地回应。“他们,他们走路,走得挺整齐的。身上的铁甲,看上去也,也非常结实。”
注1:阿速军,由波斯的斯基泰-萨尔马提亚人组成的一支部队。持波斯语,信奉东正教。在窝阔台时期,举族归顺蒙古。在北元攻打南宋的战斗中,曾经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元朝末年分为左右两个军,驻扎于现古北口一带。后来在南下红巾军战斗中,被刘福通部全歼。
第58章 阿速军()
“嗯,军容倒也称得上整齐,临阵机变也还过得去!怪不得兀剌不花会死在他们手里!”枢密院同知,阿速左军达鲁花赤赫厮拉住坐骑,一边手打凉棚朝着五百步外的小山观看,一边品头论足。
从双方斥候在运河畔遭遇,到自己率领骑兵追到这里,前后不过是半个时辰光景。而红巾贼们却在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选了一个对步兵相对有利的地形,并且用那种丑陋到了极点的鸡公车沿着半山腰摆出一道胸墙,着实难能可贵。
“那朱八十一既然敢号称弥勒佛转世,想必多少看过几本书,对军略也多少有所涉猎!!”阿速左军副都指挥使朵儿黑凑上前,笑呵呵地附和。
“正是,正是!十万蚁贼里边,总能找到一两个知兵的!”队伍中的两名千户秃鲁、鲍里厮也带住坐骑,对着远处小山上的义军轻轻点头。
沿着运河奔袭了百里,终于将这支胆敢流窜到黄河以北打草谷的蚁贼给逮住了,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到欣慰?要知道,阿速左军上下,全是一人双马的骑兵。最适合野外发起冲杀。如果要是让这支贼兵退到黄河以南那泥泞不堪的土地上去。将其一举全歼的难度将凭空增大数倍,从徐州城内杀出来的贼方援军,也会令大伙防不胜防。
但是现在就简单多了,虽然贼军的头领朱八十一将队伍带到了小山坡上。但那山坡的陡峭程度,只能对战马的冲刺速度造成一些影响,却远远没达到让战马无法跑上去的地步。而此地距离徐州还有八九十里路,中间还隔着一条黄河。即便芝麻李得到消息,带兵前来救援也得在一两天之后了,有这两天时间,足够阿速左军将朱八十一和他手下的蚁贼们全歼二十次,并且每次方式都不会重样!
其他阿速左军的百夫长、牌子头们,也都是行军打仗的老手。见敌军在土山上摆出了胸墙,不用上司们命令,就带着各自手下的弟兄跳下坐骑。从备用的战马鞍子后取下包裹,拿出做工精良的镔铁扎甲,慢慢套在身上。然后牵着坐骑,在帅旗附近小范围内缓缓走动,舒活因为长时间骑马而僵硬的筋骨,同时给战马积蓄体力。
一些特别怜惜牲口的士兵,则趁着这个机会从行囊里掏出炒熟的黄豆,捧到坐骑嘴边,让后者慢慢享用。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从曾曾祖父那辈起,就在窝阔台汗的帐下效力。然后追随这蒙哥大汗征四川,陪着忽必烈大汗征阿里不哥、征李璮,追随丞相伯颜下江南、征临安、扬州。最远还有一部分人的祖先跟在张弘范身侧,将大宋最后一个皇位继承人逼进了大海。可谓战功赫赫,历史辉煌。
最近二十年,虽然阿速军的主要力气都花在了蒙古贵胄们之间的互相倾轧上,但战斗力在整个大元帝国内,依旧排得上前五位。只是将士数量实在单薄了些,左右两个军加在一起才六千多人,无法单独完成一场大的战役。所以朝廷不到万不得已,轻易不愿动用这支力量。要是动,也会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他们给十几万大军充当先锋。
作为左军的达鲁花赤,赫厮也非常珍惜自家祖辈用血水换回来的荣誉。轻易不愿意带领部下冒险,除非有上头的严命,或者绝对的把握。
今天的情况,就属于后面一种。阿速左军原本是奉了朝廷的命令,沿着运河南下,从邳州转往汴梁,与等候于那里的二十万大军汇合,由丞相脱脱的弟弟,也先帖木儿带领一道去征讨刘福通。但是在途经鱼台时,达鲁花赤赫厮却忽然听当地汉人官员汇报,说有一支人数不满两千的红巾贼,正大摇大摆地在山阳湖畔征集物资,便加快速度赶了过来。
用三千骑兵去剿灭不到两千的蚁贼,达鲁花赤赫厮没看到任何风险。此外,促使他下定决心的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那就是,眼前这支红巾蚁贼刚刚洗劫了拥有一座矿场的吴家庄,并且还“敲诈勒索”了周围十几个富庶的坞堡。到手的金银细软多得已经拿不下,需要用车队推着才能往回返!
黑吃黑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绿林好汉们擅长。作为阿速左军的达鲁花赤赫厮亦精熟此道。并且在剿灭了这伙人数单薄的蚁贼之后,他还能带着人头大张旗鼓地到受害的坞堡里转一转。相信那些苦主们,会感恩戴德地再送上一份厚礼,让他一下子就得到双倍的收获。
既没有什么风险,又能获得巨额利润,这等美事,傻子才会拒绝?!所以赫厮在发现蚁贼的踪迹之后,立刻将运送粮草物资的大船和随军出征的四千辅兵,留在了运河码头上。然后带领麾下骑兵风驰电掣地追了上去。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如事先估计的同样完美。蚁贼们果然舍不得丢下抢到的金银细软四散逃命,而是被朱八十一带到了一座不太高的荒山上,试图负隅顽抗。而从留在地上的车辙印记可以判断,大部分鸡公车,负载都非常沉重。装得绝对不可能是粮食、皮革等轻贱之物。随便抢下十几辆,就能将这次出征的成本,翻倍地收回来。
“大人,要不要属下带两个百人队,迂回到山后,把红巾贼的退路也给堵死?!”正当赫厮在兴致勃勃地估算此战的最后收益时,左千户秃鲁凑到他的耳边,笑着提议。
红巾贼的数量只有阿速左军的一半儿,并且还是野战中以步对骑,溃败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提前迂回到他们的身后,堵住退路,便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对于炫耀阿速左军的兵威,对于领军出战的各位将领今后的仕途,都会有许多好处。
但是达鲁花赤赫厮,对这个能够锦上添花的建议却不是非常感兴趣。看了千户秃鲁一眼,轻轻摇头,“不用,给他们留一丝希望,他们才不会跟咱们死战到底。两条腿跑得再快,能快到什么地步?况且这周围的堡寨刚刚受过他们的勒索,见到逃兵之后,岂有不借机报仇的道理?!”
“溃兵如果去袭击堡寨。。。。。?”
“蠢,溃兵去袭击堡寨,咱们正好跟过去剿灭他们,救民于水火!”
“大人英明!”左千户秃鲁千户大声拍了一句马屁,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