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后他就是你的相公,不得逃跑,否则的话就是死,或者被卖到勾栏院去。”领女子出来的人用木邦话强调道。
这个时候的战争种是残酷的,人权在这个时期在任何国家的字典里都是没有的,拳头大才是道理。失败的人会失去尊严和活下去的权利。在五胡时期,人命真的不如畜生;在元朝时期,汉人是四等人;在清朝时期,在剃发令下,满人杀了无数的汉人,用屠刀逼着汉人跪了下去。
只有跟讲道理的人才能讲道理。这个世界现在谁都不讲道理,朱由校自然也不能讲道理。所谓的文明的西方人正在贩卖黑奴,屠杀全世界各地的人,抢走他们一切值钱的东西。
现代社会西方国家为什么比其他国家富裕,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掠夺走了这个世界其他国家积累了上千年的财富才会有今天的富裕吗?
在大航海时代前,西方人不比亚洲人吃得好,不比亚洲人活得好,在大航海时代,他们就像是爬在殖民地上的寄生虫,吸殖民地的血,吃殖民地的肉。一个个西方国家吃着殖民地的人的血肉,才吃得脑肥肠满。
朱由校要做的就是要将大明人骨子里那种没有底线的仁慈和道义全部都抛弃掉,在这个人吃人的时期,根本就不需要这种无底线的仁慈和道义,朱由校也相信总有一天能将这种无底线的仁慈和道义踩到泥巴缝里去。
朱由校要的大明是一头凶狠的饿狼,他要谁都不敢再来惹大明。每个百姓都要知道这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从木邦掳掠来这两万多女子想逃跑的人不在少数,但没有人真的逃出了陇川,杀鸡骇猴这样的事情,是个官吏都会做,而且做得有点残忍,现在已经没人敢逃跑了。
朱由校发来的中旨写得清楚,一个人也不能少,少一个就用官吏或者衙役妻女来抵,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他还要求从木邦掳掠来女子全部要分给百姓,不得中饱私囊,不得见姿色好的就自己霸占了。当然朱由校也不准新军抢占被掳掠来的女子。
魏大中不一定会认真执行第一条,但第二条魏大中却是执行得非常认真。
当猴子从抽签箱里抽中八千八百八十八号的时候,立刻引来了衙役们“哇”地一声大喊。
“你小子手气真不错!”衙役狠狠地拍了猴子一下羡慕地说道。
“怎么啦?”猴子显得很迷茫,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是罕凤贼子的女儿,这两万多女子中长得最乖应该就是她了。”衙役又狠狠拍了一下猴子,说道。
“谢谢,谢谢!”猴子高兴地说道。
但猴子看到了罕凤的女儿的时候,真的有点失望,漂亮是漂亮,但太单薄了,和他的标准还是有差距的。按他的审美标准是要胸大屁股大的,越大他越喜欢,他觉得这样的好生养。
“大山,我们两人换一换吧。”猴子喜欢大山抽中的这款。大山抽中的是土司府的丫鬟,整个人要比罕凤的女儿和猴子加起来还大一个圈。
“这不好吧,要是被官府知道可是有麻烦的。”大山轻声说道。
“我很认真地听了衙门的告示,只要我们双方都同意,就允许我们自由调换。”猴子肯定地说道。
“你可想清楚了,你的可是贼首的女儿,身份高贵,也是最漂亮的。”大山也不多说了。
“肯定想清楚了,我就喜欢她这种,你看她的屁股有我家磨盘大。”猴子指着丫鬟硕大的臀部说道,说完又指着罕凤的女儿说道,“你看她,除了脸蛋漂亮之外,身材干瘪瘪的,还这么喜欢哭,身份还这么高贵,带回家不知道是她侍候我,还是我侍候她。如果准卖的话,我真想把她卖到勾栏去。”
“那好吧。”大山点头说道。
(本章完)
第106章 班师(求收藏)()
按大山的审美观,他还是挺喜欢罕凤的女儿的,而且他发现罕凤的女儿似乎听得懂汉话,当罕凤的女儿听到猴子要将她卖到勾栏院去的时候,她好像突然停止哭了。
“你听得懂汉话吗?”大山接着问罕凤的女儿。
罕凤的女儿点点头,轻声说道:“求你别把卖到勾栏去,我会听话的。”
这个时期,大明周边的国家,只要是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学汉字,学汉话,这可是身份的象征。
“你叫什么名字?”大山问道。
“罕玛。”罕玛轻声说道。
“罕玛,你识字吗?”大山接着问道。
罕玛点点头。
“猴子,你看你亏了吧,还识字的。”大山微笑着说道。
“你说有哪个官家小姐是不识字的?我家祖宗十八代都没人识字,我还不是长这么大了,贼首的女儿识字我才不稀罕。”猴子鄙视地说道。
猴子的话好有道理,大山发现居然无法反驳,他只得尴尬地笑笑,说道:“早点休息,明天一早还要去官府拜见县老爷,再过两天就要启程去木邦了。”
“知道,你不要注意点,你这么大个,你可不要把她折腾坏了。”猴子笑着说道。
“去你的。”大山拍了一下猴子脑袋说道。
……
移民的人全部都被官府安置在了陇川城外的空地。今天晚上注定是不会安宁的,毕竟这其中有不少人一把年级了还是单身的,洞房花烛夜自然也成了今天晚上。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猴子一脸丧气地就过来了。
“你怎么啦?”大山好奇地问道。
“狗入的,我折腾了一晚上,硬是没挨到边,这贼娘们人高马大,胳膊比我大腿还粗,她一使劲,我就噔噔地要后退上好几步,还好这贼娘们不敢打我,否则昨天晚上我命都交代在这里了。”猴子边骂边唉声叹气道。
听到猴子的话,大山笑得直不起腰。
“早知道这么难对付,我就不跟你换了。你昨天晚上怎么样?”猴子郁闷地说道。
听了猴子的话,大山大笑道:“你以为谁我像你这么猴急吗?”
“不可能吧,你这么大个,还对付不了那小娘子?”猴子诧异地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大山懒得回答。他只是觉得这里不合适洞房。
猴子见大山不说话,他又说道:“要不干脆等我们去了木邦,把这两个娘们卖了算了,卖了钱再找一门婆娘。”
“你……”大山刚准备拒绝猴子的意见。罕玛听到他们的谈话,冲了出来对猴子说道:“你别卖我们,我去帮你说说,木迈是我们府上的丫鬟,她肯定会听我的。”
“那你快去,老爷我脾气不好,不然老爷我真的会将你们卖到勾栏院去。”猴子故作严肃地说道。
罕玛看了一眼大山,大山点点头说道:“猴子这人口恶心善,你帮帮他吧。”
罕玛听了大山的话,果断地跑去劝说木迈。罕玛出马,果然不同,猴子这天晚上就当上了新郎。
而大山和罕玛一直到出发去木邦,两人依然真的是相敬如宾。
……
而熊廷弼的大军完成木邦的换防,在陇川修整了几天之后,就踏上了归途。相比于出征,归途就显得轻松愉快得多,几乎不用熊廷弼催促,大军一路上几乎没有多做多余的停歇,而是直奔京师而去。此时人人都归心似箭。
出征的时候,从京师到陇川用了两个多月,而从陇川回京师,新军却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
十二月二十五日,新军已经抵达了京师。朱由校原本是要亲自迎接凯旋的龙腾军的,但是被朝廷的大臣极力阻止了,只好由王礼乾代朱由校迎接龙腾军。
王礼乾一方面是来迎接龙腾军的,还一方面便是来宣旨的。
朱由校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求龙腾军在城外修整一天,明天一早全军从广宁门进城,途经宣武门,最后到承天门。而朱由校在承天门接见龙腾军。
朱由校的目的,熊廷弼一听就明白,他立刻下令全军在城外驻扎,整顿军容。明天不但要在文武百官前展示新军的雄风,同时还要在京师百姓前展示新军。
龙腾军五更生火造饭,辰时正式进城。
京师的百姓听说龙腾军班师回京的消息,一清早很多人就赶到了广宁门和宣武门的大街上围观龙腾军。
“新军进城……”
紧接着就传来一阵鼓声,龙腾军以连为单位摆成行军军阵进城。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熊廷弼,其后是两名总兵,再就是参将、千总。而把总跟随着行军军阵一起前进。
姿势动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整齐划一,一旦整齐,效果就出来了。新军按照日常操练的行军军阵进城,要做到整齐划一自然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百姓看起来就不同了,这在他们心目中这才是强军的标准。
“威武啊!”旁边围观的人赞叹道。
“这才是我大明的雄狮!”
“我大明有如此雄狮,建虏何愁不灭?”
“壮哉!有如此军容,何人再敢视我大明于无物?”
……
围观的人群不断地发出惊叹声和赞叹声,让龙腾军步伐更加整齐,腰也挺得更直了,胸膛也挺得更高,精气神一下又提高了不少。
这就是自信,这种自信源自于战场的胜利,也源自于百姓的认可。龙腾军再也不是以前的龙腾军了,见过血杀过人的龙腾军身上多了一丝煞气。这丝煞气让整个军队看起来更加威武雄壮。
听到百姓的赞叹,让随行的王礼乾都觉得非常自豪,熊廷弼就不用说了,肯定是非常的得意,但他觉得还有点缺陷,就是气势依然还不够。
这时王礼乾轻声问道:“熊提督,新军面对建虏可有一战之力?”
熊廷弼转头看了看后面的龙腾军,摇摇头说道:“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如果是野战,龙腾军和建虏依然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是守城战,龙腾军可立于不败之地。”
“陛下也以为如此。”王礼乾轻声说道。
“陛下乃一代圣君,龙腾军是陛下的亲军,自然很明白龙腾军的弱点。”熊廷弼微笑着说道。
(本章完)
第107章 逃跑()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数辆囚车,囚车装的是包括罕凤在内的木邦首领,囚犯的装扮跟死囚一样,背后都插了一块犯由牌。
这支队伍一进来,让围观的人群情绪立刻大变。
有人立刻掏出早就准备好的臭鸡蛋和烂菜头砸向了木邦的首领们,罕凤是贼首,自然招到了重点照顾。一顿乱砸下来,罕凤被砸得稀里哗啦的,头上粘满了蛋清,菜叶子等等,整个人几乎要被砸得晕过去。
承天门就是后世的天安门,这就是朱由校要在这里接见的龙腾军的原因。
新军进入承天门的时候,各个连队开始以团为单位集结,列于承天门广场之上。
整个龙腾军全部都站在广场上之后,才终于轮到朱由校出场了。
“皇上驾到!”
太监一声高呼之后,朱由校出现在承天门的城楼之上。
“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龙腾军一齐行军礼高呼道。
明朝军礼实际上就是屈一膝。这个礼朱由校不太喜欢,但一下他没想好改成什么样军礼才好。
“平身。”朱由校吩咐道。
朱由校说完,示意身边的太监宣读圣旨。圣旨内容就是肯定了木邦之战,然后表扬了一批人,提升了一批人,最后就是关于死者的抚恤的问题,但没有再给其他的任何物资上的奖励。朱由校原本想弄个勋章出来的,但是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暂时放弃了。
待圣旨宣读完毕,朱由校才说道:“龙腾军在此战的表现勉强让朕满意,但是木邦只是一个小小的土司,朕此次杀鸡用了牛刀,诸位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而北方才考验大家真实实力的地方。”
“在此次木邦之战中,立功的将士无数,朕和皇后决定,对军功前一百的未婚将士进行赐婚。待熊提督将名单上报之后,具体的朕再来安排。”朱由校的话,让许多未婚者充满了遐想,皇上赐婚是何等荣耀的事情。
“对于在木邦之战中受伤之人,朕另有安排,而战死者,朕决定进行厚葬,仪式定在七天之后举行。”朱由校说道。
朱由校在京师郊外的乱葬岗边修建了一个巨大的公墓,名字叫做“轩辕园”,名字来自于“我以我血荐轩辕”这句话。
朱由校这时突然有个想法:那就是办个阅兵仪式。当然现在是不可能的,这需要长期的准备。
……
只用了大半天了时间就完成了对龙腾军的接见。至于罕凤等人的处理,朱由校看到没看,就直接吩咐将几人丢到诏狱去了。
朱由校还特别强调让罕凤等几人负责诏狱的卫生,凭劳动赚取每天的生活费,当然朱由校也强调要确保几人能在诏狱多活几年。
就在朱由校接见龙腾军的时候,张辉和全元现在都在上海,他们两人筹划的远洋计划看似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自从上海开阜以后,一天比一天繁荣,每天都有大量的船只进出。
虽然朱由校限制了对外贸易,但是此次荷兰带来了十艘商船,朱由校给荷兰人收购来的货物,只够装其中四条商船,其余商船的货物还需要荷兰人自己去购买,这让上海当地的贸易量剧增。
而且朱由校的缉私局还没正式成立,走私依然还非常严重。张辉和全元就是看到上海这样的情况,才决定从上海偷偷出海的。
截止到今年十一月底,两人已经骗了八千多万两白银了,而交给朱由校的,已经近七千万两白银。两人骗得越多,距离一亿的目标越近,他们越是心慌。尤其这段时间张辉和全元发现盯着他们的人更多。
他们不知道这场骗局结束的时候,他们会是什么下场,但他们知道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下场,求生的欲望让两人决定铤而走险。
“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吗?”张辉轻声问道。
“一切都安排好了,船和人我都已经安排好了,藏在出入上海的货船货物里出海,混到荷兰人商船上,然后再到台湾笨港,再从台湾的笨港登上我们自己买的船。”全元说道。
全元和张辉两人花重金买了一条船,而且雇好了水手,将船用商船的名义送到了台湾的笨港,在笨港等他们。现在台湾刚刚收回,在管理还有很大的漏洞,甚至连府州县都还没有划分好。他们打算先逃到巴达维亚去,甚至有可能的话,他们准备逃到西洋去。
“我们怎么离开这里?”张辉问道。
“等下我们以出去收钱的名义去找聚宝商行的掌柜,这个掌柜是专门走私的,晚上刚好有一船货要出海,到了那里他自然有办法让我们离开上海。”全元说道。
“我们就带账本,这里银子就不要带了,其余的银子我都已经换成金子藏在了我们的船上了,那里足有一百万两。”张辉说道。
“嗯,你先收拾,我再看一眼这些银子。”全元点头道。
“银子你还没看够吗?赶快去准备。”张辉呵斥道。
“哎,这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看到这么多银子?”全元感叹地说道。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先赶快收拾一下。”张辉催促道。
……
为了避免被人怀疑,张辉和全元两人刚到亥时就出门了,两人也就只带了账本。
“这位是聚宝商行的掌柜,王掌柜。而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