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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辛思律也摆出和雷夜刚才一摸一样的表情。
“不可能!”辛思律断然拒绝相信自己听见的话。
雷夜苟同一点头,“对!属下也觉得不可能,这世上有哪个女人竟然蠢得为了拒绝和您结姻,故意说一些败坏自己名誉的话来?而且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辛思律一吐气,嘀咕了句,“这个女人不可能会知道我和唐嫣夫人私下密谈我和莫梅婚事的事才对。”
“……”主子说的是这个呀!糟糕,拍马屁拍错了。真是……雷夜低着脑袋,好奇一问,“主子为啥这么说类?”
辛思律嘴角喷出鄙夷一笑,“如果这丫头脑子这般精明,那她何家的财产,又怎会被唐家的人侵吞掉?”
“主子说得是。”
脑子一转溜,辛思律突然哼笑起来,“八成这丫头是气不过我选了莫梅,心有不甘乱打乱撞被她说中了罢了。”
“嗯,属下也这么认为。”雷夜又拍马应和了句。
辛思律忽然觉得,有个女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还挺好玩的。这般一想,辛思律心情大好,回头对着雷夜,昂头说道,“咱们走吧,天色不早了。太阳下山前,最好能回家。”
“是。”
第2章女主亮家底啦()
四方斋,北城最大的书斋之一,一楼是各类出售的图书书籍,二楼则是斋主聘用各类写手,复制拓印书籍。至于三楼,是供给给贵族千金公子们狭义品读的好去处,六个房间环形绕立,中间一个过道小厅。每个房间没有木门格挡,而是用一条沉重厚实的布帘,阻隔扰人的视线而已。那些房间,被人称为暖阁。
有钱人家往往不爱来这种图书馆里看书,大多会在自己家的书房里念书。所以四方斋三楼,之前一直空置在那儿,被四方斋的斋主,拿来当囤书圣地。直到两年前,莫兰让斋主把三楼清空,从此这里就像是她的小天地一样。
莫兰独坐一间暖阁,提笔写字,不过她不是在练什么书法,而是在画些看不懂的图。
不稍片刻,暖阁布帘被人掀开,走进来一名女子,那女子,左眼处,有块巴掌大小的红色胎记。
胎记女拿着几块黑色布料,放在桌上,说道,“小主,您看看这些,中意哪块儿料子?”
莫兰放下手中笔,探手一摸,“嗯,这块和这块。”选完,莫兰起身,摊手说,“差不多了,给我量尺寸吧。”
胎记女心里着实嘀咕,终于忍不住,问了畜生,“小主?为什么要选黑色的棉布?多晦气呀?这黑色的棉布,用来做丧服的呢,哪能用来做裙子啊?”
“别啰嗦了,量尺寸吧!”莫兰摊开双手。
“好,好吧。”
“只量腰围,上次我教过你了,做半身裙,上身另外做。”
“啊?”
“还有两边的开叉口也要计算好,不要到时候,叉口开得太小,走路不好走,叉口大多,把我屁股都露了出来!”
“这个……”胎记女低头,羞红了一整张脸,她家大小姐怎么这么粗俗,随随便便就把屁股两个字放嘴里说叨?
“别忘记最重要的是曲线!一定要把女人腿部完美的蛇形曲线给我设计出来,做不好,就给我面壁思过去吧!”
“……”
厚实的粉红色卷布帘掀开一角,进来一名精瘦的少年,手里捏着一只木笛,木笛伤痕累累破旧不堪,一看就知道是个廉价古董。瘦小少年看见胎记女被莫兰数落,万分同情却轻笑着说,“可怜的蝎子。”
胎记女子无奈的瞥了那少年一眼,回头,照着大小姐吩咐,替她量腰围。
莫兰一边让她量腰围,一边问蝎子,“上次让你做的几件汗衫,图案绣好了没有?”
“绣是绣好了,只是小主?您真要穿着那衣服上街么?”
“怎么?不行么?”
“不是我说,那衣服上的图案,好羞人啊!”
莫兰忍着额角的皱纹,嘀咕着说,“只是一颗粉红色爱心罢了,羞你妹?”
“……”女子不说话了。
边上,少年呵呵一笑,说,“小主,注意言行。您可是千金大小姐,别动不动就你妹你妹的骂人。你的名声,已经够糟糕的了。你可别再给自己添油加醋啊!”
莫兰侧头,盯着少年,苦恼的说,“你年纪小小,话倒不少!这么年轻就开始当起老妈子了?”
少年哭丧着脸,“小主,我和你差不多年纪,您老的话,比我还多呢!”
“哼,有功夫在这里回嘴,还不如回乐坊给我好好盯着那些蠢蛋。这么久了,连五线谱都不会画的人,统统给我切腹自尽去。”
“是小主您要求太高了,那些乐师,原本就只懂宫,商,角,和。你那蝌蚪文,他们可是花了好半年才学会的,现在你又让他们尝试从来没有见识过的乐器,小主您就不能再耐心些?”
“虽然是新乐器,可我只要让他们每天重复一个节奏,如果连这都办不成,就把他们统统刷了,老娘不养闲人!”莫兰冷血一句,“小手人在哪里?”
“小手哥他人就在外面候着呢,他胆子小,不敢进来挨骂!”少年温煦一笑。像是已经习惯了自己主子那头疼的坏脾气。
莫兰沉着脸,瞥向粉色布帘子,冷冷唤了句,“还不给我进来?”
这一声令下,布帘外的男子,深吸一口气后,慢吞吞的进了暖箱。
“小主,您要的鞋子……”
胎记女一看见小手手里的鞋子,惊恐的说,“又高了!又高了三分貌似!”
少年也跟着惊恐,“是啊!这也太高了吧?这么高的鞋子,怎么穿呀?”少年回头看向胎记女。
胎记女回头瞪视回去,“你别看我,打死我都不会穿这怪鞋!”
少年把目光投向大小姐,轻声问,“小主,您这千金之躯,要是穿上这高怪鞋,摔着了怎么办?”
莫兰白了他一眼,“这叫高跟鞋!”
鞋子名字不是问题关键吧!少年心里嘀咕死了。
莫兰吐气说,“把鞋子放下来,我试试。”
小手心惊胆战的把鞋子放到莫兰脚下,心惊胆战的等着她试脚。
一边帮她穿鞋,小手一边轻声解说道,“按照小主您吩咐的,鞋跟和皮革上,做了暗扣和线绕,脚尖处被我削掉了一些,脚尖的弧度上翘了五……五……”
“毫米!”胎记女急忙提醒道。
小手耳根子一竖,忙说,“对!毫米。”咕噜一声,小手心眼扑腾扑腾直跳。
这双高跟鞋,折腾了他好几个月啊,不知道这次达不达标。
莫兰把脚往里一塞,来回走了几步。这一脚踏出去,高贵气质突然暴增。
木质的鞋跟踩在木地板上,踢踢踏踏的声音,倒是挺悦耳的。
胎记女看的眼睛都直了,“小主,您可真神啊,这么高的鞋子穿在脚上,怎么都不跛脚的?要是换我穿,八成走不满三步就摔倒了。”
“习惯问题!高跟鞋是身为成熟女人必备因素之一。”莫兰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十下,满意点头,“嗯!不错!不扎脚也不顶脚了!鞋垫也铺得很好!”
小手一听,整个肩头都垮了下来,“终于过关了……”
这时,布帘外进来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年纪约莫十五左右,脸蛋圆圆嫩嫩,属于可爱型。两人肩头都背着一只木盒子。
女孩把木盒子往桌上一放,急急忙忙跑到莫兰身边大叫,“呀!小主,鞋子终于做好了?可以拿去闺阁里出售了么?”
莫兰坐回椅子里,换下鞋子,边说,“鞋子还没做好,这个只是样品,现在的鞋面,都是素色。回头还得把皮革挑染一下才行!”
“皮革也能挑染?”女孩惊讶的说。
“怎么不能?”莫兰无趣反问。
“呵呵,不是我说,这鞋子,就算挑染得再漂亮也卖不出去!”双胞胎哥哥吭气说叨了句。“这么高的鞋子,哪个女人会穿?”
小手哭丧着脸,嘀咕了句,“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这鞋费了我一个多月的时间研磨的呢!要是卖不出去,我的心血不就白费了?”
“就是啊就是啊!小手哥哥花了多少心血在上面,还顶着被小主骂了那么久,这要是卖不出去,岂不是要伤心死了?”小女孩叽叽喳喳,帮着小手叫屈。
莫兰懒洋洋瞥了那群人一眼,“放心吧,这鞋子,不会在闺阁里出售!我要把它的价格,炒成天价!做成价值连城的收藏品。”
众人困惑不已。一双只是用木头以及皮革缝制成的怪鞋,成本也就十几两银子而已,能够炒成天价?哪个女人会蠢的花天价去买一双根本就没法穿的鞋子?
暖房内,人多了,叽叽喳喳的也热闹了起来。
突然,粉红色卷布帘外,突然传来一道男音,“你是谁?处在我家小主门口偷听什么?”
暖箱内一群人,纷纷把视线挪向布帘。
莫兰皱起眉头,“大籽,出去看看。”
“是。”
第3章不速之客()
大籽掀开帘布,出了暖箱,一瞧,帘外站着两名男子,正怒目对视中,大籽走到其中一名男子身后,凑头拧眉问,“羊哥?这人是谁?”
白羊瞪着那偷听贼,说道,“不晓得,我刚上楼来,就瞧见这人鬼鬼祟祟的处在小姐厢房门口凑耳偷听。”
大籽眯眼扫视了那偷听贼一番,看他衣冠整齐,衣料富贵,脸上摆着一副严肃的尊荣,外加腰间一把佩刀,看上去,像是某个富家公子哥的贴身护卫似地。
那人被抓包之后,神色微窘。
“你哪位?”大籽大声吭问。
那人低着头,不肯吭声,沉默片刻后,他眼珠一转,调头就想离开,白羊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想逃?”
就在这时,隔壁暖箱走出来一名玉面公子,那公子一看就知道大有来头,衣料名贵不说,那腰带,又粗又亮又闪耀,尤其腰间那枚玉佩,更是扎眼得狠!公子爷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一出暖箱就笑说,“这里是四方斋,北城最有名的书城之一,来这里,进了暖箱,看书写字,是件沁人心脾的事。进这四方斋之前,斋主早就提醒过大家,看书写字,切记静修,不能发出声响影响别人看书心情?可是打从我进了我的暖箱开始,耳边一直听见隔壁暖箱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本少爷的心情都被你们给打扰了,本想派个奴仆过来提醒你们一声,免得被我告之给了四方斋斋主,把你们赶出这四方斋,列入拒绝往来户。你们倒好,把我的好心好意,说成是贼心?还抓了我的奴仆,扣着不肯放人?看样子,我只能请斋主过来处理这事了!”
那公子爷一说话,白羊立马松开了侍卫的手。
四方斋的规矩,他自然懂的。这位公子爷,八成也没说错,毕竟大小姐的暖箱里,肯定有很多人,他们每次聚会,都会叽叽喳喳个不停。平日里,三楼暖阁也没几个人,毕竟能上三楼的,在北城,屈指可数。大小姐他们自由散漫惯了,忘了这四方斋的规矩,不能大肆喧哗的呀!
如今理在那偷听贼这边了,就算白羊明知这偷听贼不是跑过来告诫小主他们几个安静,而是真真切切的躲在布帘后偷听,他实在找不出理由来回驳他。
白羊低头道歉说,“对不起,这位少爷请息怒,是属下眼拙,错怪了好人。”
大籽拧眉说,“羊哥,你道个什么歉啊?明明是他们不对,躲在我们背后偷听,我们可以报——”
“嘘——退后。”白羊哼哧了一句。
白羊一吭气,大籽鼓着腮子,后退三步。
听见白羊低头道歉,那公子爷,扇子一开,噗嗤一下,舒舒服服的扇起风来,“你们的主子暖阁里安静了下来,也就是说,她已经听见了厅外发生的事,没脸再大肆喧哗。既然知道自己手下犯了错,却厚着脸皮躲在帘布内,不肯出来承担罪责?让一个奴仆顶包?爷看着,心情更加不爽了。”
暖阁内,坐在桌案前的莫兰,抿着不悦的唇角,心情着实不爽。
静待十秒后,她终于起身,边上,鱼儿帮忙掀开帘布,莫兰低头走出暖阁。其余人乖乖留在暖阁内,没指令就不能出这暖阁抛头露面。
厅外,扇着扇子的公子爷,瞧见帘内出来的大美人,眼睛顿时一亮。
这女人,脸上没有任何修饰,独独红唇上抹了些许胭脂,发簪也不带一枚,甚至连耳环也没有,不过这丝毫掩盖不住她浑身上下散发的贵族气质。那双看上去应该很圆很大的眼睛,却不肯用力睁开,微瞌的眼皮子,感觉她时刻都能进入昏睡状态,那张诱人的小嘴,明明笑起来应该很好看,可她却把它闭得死紧死紧。精致小巧的瓜子脸,皮肤嫩白嫩白,好似能掐得出水来。这般绝色容颜的美人儿,要是上点彩妆,估计一下就能把红城第一名妓月燕飞儿打落下马。
白羊一见小主出来,急忙后退到她身后,轻声嘀咕了句,“小主,这厮不好对付。”
莫兰懒洋洋的摆摆手,上前三步,站在那公子爷面前,利落地说了句,“咱们不要废话,说个息事宁人的条件出来。”
那公子爷听见这简短有力一句,心情特别舒畅,“真是个爽快的大小姐。嗯……”那公子爷当真开始在思考,要提个什么息事宁人的条件,他才会心情更爽来着?“嗯……要不这样吧!你送个礼物给我,只要是我喜欢,之前的不愉快,就一笔勾销。怎样?”
“什么礼物?”莫兰轻问。
公子爷啪地一声,把扇子合上,笑呵呵的说,“你自己想呗。”
这位爷,的确挺会刁难人的。跟白羊说的一样,不好对付。而且,听他的口音,不像是这里北城的人,也不像是南城过来的。腰间龙玉配饰又那么晃眼,搞不好,是京城过来的皇亲贵族。要想和他来硬,到最后吃亏的铁定是她自己。
想完,莫兰眼珠子一转,轻声说,“既然公子特地从遥远的京城过来,窝在这四方斋里看书,想必是爱书之人吧?”
那男子一听,笑容微微收敛。身边那带刀侍卫,捏紧佩刀的手,更是紧了三分。
男人哼笑一把,“谁跟你说,我是从京城来的?”
莫兰懒眼一翻,“刚才只是试探性说了一句,您那侍卫紧张的表情告诉我,我蒙对了。”
“哦?那要不,你再蒙蒙看,我的身份?”
莫兰一摇头,“不用蒙了,再蒙下去,我怕我得跪倒在你面前,给你行礼!与其搞得自己膝盖受委屈,还不如装傻为妙!”
男人一听,顿时哈哈大笑,“你是哪家的丫头,脑子这般滑溜?要不要报上名来玩玩?说不定爷心情一好,就会放你一马哟!”
“不必。”比起报上姓名来,她还不如送他礼物比较容易,“这位公子,你来四方斋,喜欢什么书?我挑几本来,送你?”
男子摸着下巴,乐呵呵的说,“我爱看书不假。南宫羽三的三国志,是这北城的起源地。本公子千里迢迢赶来这里,就是想能尽早看他三国第三百七十章发布,可惜,等了五天多了,都不见新书出来。”
不等男子说完,莫兰回头,对白羊说,“给这位公子挑几本南宫羽三的作品,送他。”
男子听着,一个哼笑,“是不是觉得我没钱买书?我会要你买那些复制品来送我?哼哼,你要真想送我书,那就送一本南宫羽三的手稿出来!”男子边上,边埋怨道,“我查了很久才查到,这四方斋一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