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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很看重却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千方百计调集了大批军械物资补充过来,将这支部队装备起来,总不能再让天雄军继续拿柴刀柴枪去打仗吧?卢象升又是个勤于练兵的人,这段时间简直就把天雄军往死里练,他的大营里终日吼声震天,号角连连,站在军营门口,杨梦龙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一军训的操场
第七十七章 重逢()
“小杨将军!”
一声愉快的呼声,卢象升那文雅的身影出现在军营门口,微笑着向风尘仆仆的杨梦龙拱手为礼。
杨梦龙还了一礼,问:“卢大人,别来无恙吧?有些日子没见了,可想死我了!”
卢象升说:“我很好,快进来对了,你怎么现在才进京?”
杨梦龙冲刚才拦着他,死活不让他进去的卫兵扮了个怪相,走进军营。守营门的士兵并不认识他,死活不让他进去,害得他只能守在外面喝西北风,直到卢象升亲自出来,他才得以进入军营,当然没好脸色给那几个家伙看。
大营中,无数士兵正在操练,刀枪如林,杀声震天,一股军旅特有的铁血之气笼罩着整个军营,令杨梦龙的血液也跟着沸腾起来。他发现卢象升的部队装备改善了很多,普遍都穿上了崭新的战袄,一些精锐的士兵甚至穿上了皮甲和棉甲,旗帜也是崭新的,在寒风中猎猎飞扬。他高兴的说:“卢大人,看样子你这段时间混得不赖嘛,都鸟枪换炮了。”
卢象升微笑:“都是圣上错爱,下令拨下大量粮秣军装兵甲,让我将这支人马编练成一支能战之师。现在我军已经全部换上军装了,所欠缺的兵器亦已补足,有了这些物资,我有信心在两年之内将这支队伍训练成一支铁血劲旅!”
杨梦龙打心里替他高兴,不过看到很多士兵手里拿着火枪,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些垃圾一样的火枪都给他留下心灵阴影了,看着这些破烂他就很不爽。他指着一支列队走过的火枪队,皱着眉头说:“朝廷怎么还给你们装备这些破烂?想害死你们啊?”
卢象升瞅了一眼,说:“哦,那是万历年间兵部制造的鸟铣,铣管是精铁打制,虽然已经在仓库里放了十几年,但是仍然很好用。圣上见我军弓箭手不多,便下令调整了一千五百支鸟铣过来。”
杨梦龙张了张嘴:“十几年前的东西居然比现在生产的还要好用?”
卢象升苦笑一声,没说话。十几二十年前生产的老古董比现在的还要好用,这听起来很滑稽,却是千真万确。明朝末年,战争越来越频繁,而明军的装备却越来越差劲,比如说火器,曾是明军的主力装备,到了明末,质量却越来越差,炸膛成了家常便饭,打死敌人的几率跟打死自己的一样高,以至于明军宁愿重新用弓箭都不愿意再用火枪了。
这年代的火枪最要命的缺点,就是装填麻烦,一分钟能打一发是正常水平,能打两发是超水平发挥了,而一名训练有素的弓箭手一分钟之内却可以射出至少十五支箭(当然,射完这十五支箭,他的胳膊也酸得快抬不起来了。),差距实在太悬殊了。在抗倭战争中,明军的火器表现出色,但是到了萨尔浒战役,这些要命的弱点却让明军在后金铁骑的凶狠冲击下溃不成军,火枪在后金军队眼里就成了笑话。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鸟铳都是挺值钱的,铳管全部用精铁制成,比起明军现在用的那些十支有九支会炸膛的破烂,已经算不错了,由此也不难看出崇祯对卢象升期望,一般的将领哪里能得到他这样的青睐。
杨梦龙看到一队士兵扛着一种非常奇特的火枪,足有六支枪管,不禁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东东?”
卢象升说:“掣电铳,铳管有五支、六支、十支,甚至十八支,可以轮番发射,火力极为猛烈。”
杨梦龙来了兴趣:“能不能打几枪让我看看?”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卢象升叫来一名扛着掣电铳的士兵,来到一片空地,示意那名士兵照着靶子开火。那名士兵架起枪,瞄准,击发,砰砰砰砰!一连四响,一个靶子上面多了几个窟窿,真够快的。但是有两支枪管出了问题,那名士兵连扣好几下都没能成功击发。杨梦龙留意到每打一枪,枪管就转动一次,他不禁惊叹:“这简直就是左轮手枪的放大版啊!”
卢象升诧异的问:“什么是左轮手枪?是一种火器吗?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种火器?”
杨梦龙说:“确实是一种火器,以后你会看到它的”
砰!砰!
在那名士兵不懈的努力下,最后两枪终于打响了,一打就是一大团硝烟,枪声跟现代步枪的颇为相似。杨梦龙问:“能打多远?”
卢象升说:“三十步内能准确命中,超过三十步就打不准了。”
杨梦龙默算一下,一步为一点五米,三十步,也就不足五十米,实在很难让人满意。他捏着下巴,说:“这玩意不错,能不能送我两支拿回去玩玩?”
卢象升说:“这个不成问题。”挥挥手,让那名士兵离开,带着杨梦龙走向自己的住处。
卢象升住的地方是一间瓦房,多了好几个窟窿的那种,通风采光条件良好。他没有仆人,也没有贴身侍从,跟普通的大头兵差不多,怪不得士兵们都愿意为他卖命,士兵们的心思就是这么简单,谁愿意跟他们共甘共苦,他们就把性命卖给谁。卢象升亲自动手倒了两碗开水,然后往里面撒上一点茶叶,将其中一碗推到杨梦龙面前,歉然说:“军中条件简陋,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招呼你,只能委屈你了。”
杨梦龙大咧咧的说:“咱们谁跟谁呀,用得着说这种话么。”端起茶来喝了一口,口感一般般,显然不是什么好茶。卢大人穷啊,连买包好茶叶的钱都没有了,不过这么久不见了,大家坐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倒是一种不错的享受,茶是好是坏反倒在其次了。卢象升问起了县城的情况,得知那里一切安好,他走后建奴没有再进犯后,不禁松了一口气。但是随后杨梦龙又告诉他说很多伤员都没能熬过来,在极度痛苦中死去之后,他又难过起来,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死于伤口感染的人比战死的还多了。”杨梦龙一脸无奈,“没有药品,没有技术过硬的大夫,那些伤员一旦受伤,就凶多吉少对了,这段时间京城的情况怎么样?建奴有什么动作吗?”
卢象升说:“我率军入京的时候没有碰上建奴的大队人马,只是跟他们的游骑打过几次照面,到了京城也没有机会跟建奴交手,在城下协助友军守了将近一个月,建奴就撤军了,基本上是无所事事。”
杨梦龙瞪大眼睛:“他们撤,我们让他们撤啊?”
卢象升神情苦涩:“能熬到他们撤都谢天谢地了,谁还敢节外生枝去招惹他们?再说,遵化、滦城、永平、迁安这四城仍然在建奴手,不把这四座城夺回来,京师无险可守!”
杨梦龙怒骂:“狗日的!”
卢象升低着头,似乎在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半晌,他忽然抬起头,说:“再过几天,我可能也要带兵回大名府了。”
杨梦龙嗯了一声,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后金已经撤退了,但仍然占据着关内四城,这四座城就是四颗毒牙,锲在京畿重地,必须拔掉。攻城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不知道要填进多少人命才能把收复沦陷的城市,卢象升虽然敢玩命,他的士兵同样敢于玩命,但毕竟只是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义军,没有接受过什么正规的训练,用这种部队去攻城,纯粹是开玩笑,让他把这支部队带回去好好调教就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
卢象升接着说:“这几天,圣上多次召见,与我畅谈,我也多次跟圣上说了你英勇杀敌的事迹,圣上对你颇为赞赏,毫不犹豫的同意让你接任舞阳千户所千户之职,他对你是寄予厚望的,你可不要辜负了他的期望啊!”
杨梦龙耸耸肩,说:“我尽力就是。其实我这个人也没有多大的能耐,能让千户所的军户们过上好日子,能让舞阳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如果可以的话,再向朝廷纳几石粮食,也就差不多了。”
卢象升笑着摇摇头,说:“我看你就是懒其实我对你的勇武和身手是非常看重的,要不你别当这个千户了,到我麾下来,我们一起训练一支精锐之师,为朝廷效命,可好?”
这已经是卢象升第二次发出同样的邀请了,可杨梦龙还是摇头:“卢大人,这话以后就不要说了我既然选择了到舞阳去,就不会再改变了。我们选择的道路不同,但初衷是一样的,殊途同归吧。”
卢象升凝视着他,觉得他似乎变了,但到底哪里变了,又说不上来。他叹了一口气,说:“好吧,那我就不勉强了。明天我陪你去兵部办理军籍,兵部那帮官僚老爷们可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以你的暴脾气,肯定会跟他们发生冲突,这对你极为不利。”
杨梦龙当然是求之不得。
第七十八章 擎天柱()
杨梦龙在卢象升这里蹭了一顿饭,两个人彻夜长谈,有说不完的话题,直到三更天了才睡下。
第二天,城门开了,卢象升带着杨梦龙入城,前往兵部办理军籍。一起入城的还有方逸之和吴永,进了城之后就分开了,吴永回宫交差,方逸之前往吏部报到,疏通关系,没办法,谁让吏部捏着全国官员的任免大权呢?得罪了他们你就完蛋了。
京城作为帝国的首都,拥有百万人口,别说放在全国,哪怕是放在全世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这里是整个帝国的神经中枢,全国最优秀的人才在这里展开角逐,试图夺得整个帝国的统治权,一展胸中宏图;大批年轻的、富有朝气的人才通过科举脱颖而出,满怀着理想进入帝都,试图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两百多年的积累下来,京城中早已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多如狗,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官小,钱少。不必说,这是一座魔法般的城市,帝王的霸气在这里彰显无遗,整个帝国的财富和美物往这里汇集,堆砌起了这座梦幻之城。然而,经历了近三百年的风霜之后,洪武大帝追亡逐北不灭元廷誓不罢休的雄烈,永乐大帝六师屡出横扫大漠的决绝,早已烟消云散,时光老人正用那双枯瘦的、遍布老人斑却依然灵活的双手,慢慢的,一点点的将这座城市的荣光剥落,撕碎,留给北京的,只有日薄西山江河日下的恐惧,和风雨飘摇的凄凉。现在的北京城已经成了一个怪物,外城乞丐难民遍地,嗷嗷待哺,每天不知道多少人冻死饿死,内城却歌舞升平,夜夜笙歌,仿佛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纨绔子弟的高头大马和达官显贵的香车在城里横冲直撞,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平民麻木的躲在一边看着,漠然看着他们的背影,仿佛一群没有灵魂的泥偶,连表达自己愤怒的权力都没有了。
杨梦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卢象升说:“这地方真的叫人透不过气来!”
卢象升沉重的点了一下头,也不多说,带着杨梦龙加紧赶路。北京城可不小,不抓紧时间很难按时到达兵部。
吴永回到宫中,崇祯已经退朝了,正在批阅奏章。这位年轻的皇帝案头上永远都摆着一撂撂怎么批都批不完的奏章,他已经拿出了朱元彰那样的玩命精神来,还是忙不完,好在秉笔太监们还能帮忙分担一些,不然他非累吐血不可。
吴永一跪到地,恭声说:“万岁爷,奴婢回来啦!”
崇祯慢慢的从快把他淹没了的奏折堆里抬起头来,打量一眼吴永,见他风尘仆仆的,嘴角多处被风吹得开裂,显然这一趟并不轻松。年轻的天子声音还算温和:“这一路你辛苦啦,起来说话吧。”
“谢万岁爷。”吴永又嗑了一个头,恭恭敬敬的站了起来。
崇祯的头又埋进了奏折堆里,随口问:“差事都办妥了吧?”按说任命一个小小的知府,一个比知府还要小的千户,还不够格让天子亲自垂问,不过方逸之和杨梦龙不一样。建奴肆虐京畿,明军连战连败丢城失地之际,这两位横空出世,带着一群卫所官兵和乡勇痛殴建奴,配合卢象升杀光了建奴三个牛录,为他保留了最后一丝颜面,崇祯对这两位也就有了深刻的印象,关心一下他们的事情也是情理之中。
吴永说:“奴婢带着缇骑,一路披星戴月抵达定兴,向方逸之和杨梦龙宣读了圣旨,杨、方二人感激涕零,都说皇恩浩荡,粉身碎骨也难报万一”
崇祯在一份奏折上批了一行小字,说:“这些恭维的话就不要再说了,给朕说说方逸之和杨梦龙都是什么样的人吧。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就敢迎战建奴,他们肯定不是普通人。”
吴永说:“方大人温文尔雅,勤于政事,两袖清风,定兴百姓莫不对他交口称赞,说他是少有的好官。依奴婢之见,这或许有些许夸张之辞,但是方大人勤于政事,勇于任事却是不争的事实。”
崇祯淡淡的问:“可以重用?”
吴永说:“这个要看万岁爷的意思,奴婢的眼光哪里能跟万岁爷比啊,万岁爷认为可以重用,那才真的可以重用。”
崇祯摇头失笑:“你这老货,还真会拍朕的马屁吏部对方逸之的评价跟你差不多:勤于政务,勇于任事,此人,可用。”顿了顿,问:“杨梦龙呢?听说此人的年纪跟朕差不多?”
吴永说:“此人生于南京,不知道为何流落到河北,今年才十八岁,勇冠三军,曾与张千户麾下家丁比武,连克九人,以至于第十个不敢出战。”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见崇祯抬起头来,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便继续说:“他不光拳脚功夫厉害,沙场厮杀的本领也极为了得,当日建奴猛攻定兴,一白甲将披甲两重,手持大斧冲上城墙,那么多将士没有一个能稍缨其锋,纷纷退避,只有杨梦龙悍然挺刀迎上,一番激战终于将这名白甲将击倒,一刀劈飞了他的头颅!白甲将所披的铁甲奴婢见过,每一片甲叶都是用精铁打制的,十分沉重,两重铁甲加起来怕是有六七十斤了,那白甲将披着如此沉重的铠甲攀援而上如履平地,其凶悍可见一斑,杨梦龙却能正面交锋,斩下其首级,可谓神勇了!”
崇祯听得心中激动,放下捏起拳头,说:“好一员虎将!朕就是不明白,他小小年纪,哪来这么了得的武艺和头脑,不仅能稳定军心,指挥部队与敌军反复厮杀,还能亲自上阵斩将夺旗!?”
吴永笑说:“万岁爷有所不知,有些人天生就属于战场,比如大将军霍去病,年方十九便已成为骠骑将军,提十万汉家铁骑六击匈奴,封狼居胥,杨梦龙未必就不是第二个霍去病。”
崇祯沉吟片刻,忽然笑了:“如果他真的是霍去病,能为朕荡平辽东,降服建奴,朕又何惜裂土封王?”
吴永心头一震,他知道这句话的份量有多重。嘉靖、万历、天启,这几位很有性格很能折腾的皇帝已经耗尽了明朝最后一股元气,崇祯夜以继日,把下辈子的力气都用上了,也只是勉强支撑,不让这幢大厦过早的倒下而已。站在帝国的大厦最高处的他,能最清楚的听到大厦倾扎时那令人毛骨耸然的响声,他忧心如焚。继位才几年,建奴便入寇,肆虐京畿,往这位少年天子脸上重重扇了一耳光,形势之危殆,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崇祯做梦都希望能出一个霍去病,替他率领百万大军扫平辽东,狠狠的出一口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