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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的目光落在那一百来名骑兵身上,在他看来,这一百来人就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干掉了这一百多骑,这上万人马就会崩溃,接下来,不外乎是一场屠杀罢了。不过这群乌合之众也挺有意思,居然一点都不怕,真不知道该夸他们勇敢还是该骂他们愚蠢了。
那名白袍将领也在打量自己的对手,目光从那高大健壮的战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过的时候,露出一丝羡慕。
仅此而已。
他扬起右手,身边的号手吹响号角,呜………呜………号声震天,涌动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枪手越众而出,列队,长枪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后面的人用脚顶着,枪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芦苇,这是标准的以步拒骑战术。那些拿着刀斧铁锤的留在后面,看样子是充当啦啦队的,一番调动略显杂乱,却很到位,该前出的弓箭手火枪手绝没有一个留在后面,该呆在后面的也没有一个跑到前面来。塔布伦心头微凛,看来对手并非等闲之辈啊!他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那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纵马在阵前飞驰,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响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鞑子冲过来,不要慌张,等他们接近到百步之后,火铳手先开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铳手打完一枪,弓箭手射完三箭后马上退入阵中长枪兵不能动,没有命令,哪怕鞑子的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动!不必用枪去刺,就这样用枪尖对准鞑子的战马,等着它们自己撞上来,明白吗!?”
千军万马轰然应诺:“明白!”
白袍将领圈转马头,扬鞭指向已经排出牛角阵准备冲锋的后金军队,声音激愤:“鞑子破边而入,纵横京畿一月余,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妇女,血债累累,罄竹难书!他们的所作所围,这一路上你们都看到了,我等身为大明的大好男儿,还要让这帮畜生在我们面前猖狂到什么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血性,今日就随本官在这里,与这帮畜生决一死战,杀绝他们每一个人,用他们的血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近万人马嘶声狂吼:“杀绝他们!!!”
近万个喉咙里发出的怒吼汇成一道霹雳,几乎震散了漫天乌云。塔布伦眼皮跳了跳,露出一丝狞笑:“气势倒是挺吓人的,不过,我也不是吓大的!”手掌扬起,狠狠劈下:“进攻!让这帮明狗知道我们的厉害!”
数百骑兵齐声呐喊,一夹马腹,战马狂嘶,撒开四蹄径直朝着明军的方阵冲去。他们显然并没有将这近万人马放在眼里,在这些骄兵悍将眼里,这些步兵就是一丛丛韭菜,他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别说,他们还真有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是骑兵,在这大平原上,骑兵几乎是无敌的,冲垮十倍、二十倍于己的敌军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对抗骑兵,实在太需要勇气,而明军缺的,偏偏就是勇气,他们有信心一次就将这支明军冲垮!
地面冻得硬梆梆的,对于骑兵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战马跑起来很省力,冲击力也就更强了。数百骑在两里外缓缓加速,每往前推进一段就狂喊一声“万胜”,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样,等到速度提起来之后,吼声和蹄声混合,滚雷一般,雪粉扬起数丈之高,像是刮起了风暴,地面震动,甲光刀光闪耀,人喊马嘶,那场面称得上是恐怖了。幸亏这帮家伙跟杨梦龙打了近一天,体力消耗相当大,否则那气势将更加可怕!
一里,战马开始高速奔跑,无数个马蹄雨点般敲打着地面,声如雷震。
明军方阵岿然不动。
三百步,后金铁骑开始冲刺,海螺号吹响,马背上的骑兵抄起了强弓。
明军方阵起了轻微的骚动。
两百步,数百支利箭已经搭上了弦,马疾如风,势不可挡!
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手面色发白,几支箭飞了出去。白袍将领厉声喝:“稳住!稳住!”
一百步,后金骑兵的轻箭呼啸而出!
白袍将领喝:“打!”
砰砰砰砰砰————
几百支火枪争先恐后的响声,明军方阵腾起一阵硝烟,甚至爆出大团火光————十几支火枪炸膛了,火枪手手臂被炸成了残废,脸上血肉模糊,失声惨叫!弹丸破空而来,敲在铁甲上,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风驰电掣的铁骑发出一阵惨叫,二三十人被打下马去,转眼间就被踩成了肉饼。但是后金骑兵射出的轻箭也将明军的火枪手扫倒了一大片,没有披甲成了这支明军的致命弱点,哪怕是轻箭也能轻易的射穿他们的身体,箭雨扫过,七八十八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白袍将领的也中了一箭,不过轻箭没能射穿他的铠甲,挂在甲叶上了,他不为所动,声音如岩石般冰冷、坚硬:“放箭!”
嗖嗖嗖嗖!
上千名弓箭手同时放箭,箭雨密集,又有一批后金骑兵被射成了刺猬。不过这一阵箭雨的效果还不如刚才的火枪齐射,太散乱了,有不少弓箭手只装备了猎弓,弓力很差,射出去的箭除非凑巧射中眼睛、咽喉这些要害,否则就只能给身披铠甲的敌人挠痒痒了,一些后金士兵中了十几箭居然跟没事似的,箭若联珠,弓弦颤动间,明军的弓箭手和长枪兵应弦而倒!
六十步!
明军的弓箭手还在手忙脚乱的抽出第二支箭向骑兵瞄准,一波重箭射了过来,登时惨叫声此起彼伏,别说弓箭手,就连有盾牌保护的长枪兵也纷纷栽倒。重箭的威力太大了,不是他们手里那简陋的木盾挡得住的,破甲重箭很轻松的射穿了木盾,刺入盾兵的手,痛得他们直跳起来,把长枪兵暴露出来,重箭呼啸而来,长枪兵自然不会好过,原本密集而整齐的枪林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缺口。第二波重箭射来,缺口更多了,后金骑兵对此很满意,虽然体力消耗太大,没有发挥出最佳水平,但是对手那惨不忍睹的披甲率让他们有了大显射手的机会,几轮对射,明军已经死伤过百了。以他们的经验,明军马上就会崩溃,接下来,该让他们的马刀痛饮鲜血了。射完这一箭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弓挂起,拔出了马刀,准备大开杀戒。
然而————上过战场的将领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词了,一旦这个词冒出来,准没好事,这次也不例外————然而,扬起马刀的后金骑兵惊讶的看到,尽管明军的方阵已经开始混乱,但远远还没有到崩溃的程度!
麻烦了!
自信得近乎盲目的后金骑兵尴尬的发现,他们把自己逼入了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困境:前面长枪如林,撞上去百分之百会被穿成糖葫芦;后面是奔涌而来的自己人,后退只会跟自己人撞成一团,死得更快!怎么办?
只能凉拌,因此现在他们距离明军方阵只剩下三四十步,想绕开都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和周边所有人一样,直直的撞上那一丛丛的长枪!直到现在,他们才猛然醒悟,游牧民族在对中原王朝的战争中,有一个铁律,那就是“阵列不战”,一旦中原王朝的军阵布好了,再正面硬啃就只能撞得头破血流了!一场场胜利,明军的孱弱,让他们忘记了这一铁律,他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呼啸的洪流撞上了钢铁丛林,长长的锋线上人仰马翻。长枪捅穿了战马的身体,战马惊人的冲击力生生扭断了枪杆,撞在长枪兵身上,枪杆折断的脆响,长枪捅穿肉体的闷响,战马惨烈的狂嘶,被马蹄踩中的士兵凄厉的惨叫,被垂死的战马压得筋断骨折的士兵的闷哼,嘈杂混乱的响起,鲜血从撕裂的肉体喷溅而出,给这曲让人不寒而栗却又热血贲张的乐章糊上了厚重的血色。城墙上的明军看得目瞪口呆,戚虎身体一震,失声叫:“用长枪兵硬撼骑兵?有种,真是有种!”那惨烈的场面令他热血沸腾,恨不得也带一队人冲出去杀他个痛快!
好在此时,堵住城门的石条已经被搬开,杨梦龙带着他那支可怜巴巴的骑兵冲了出去,不劳他老爷子亲自上阵了,他在城头上观战就行了。
第五十八章 大获全胜()
塔布伦现在严重怀疑自己这几天是不是得罪了扫把星。先是儿子在筱家庄让人宰了,接着在这个小小的县城撞得头破血流,死伤数百人都打不下来,现在呢?现在更惨,碰到了一支不可理喻,挺着长枪就敢往飞驰的骑兵撞过来的明朝大军!他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得罪了哪一路神仙,居然这样整他!?
死伤最惨重的照例是蒙古人,他们是轻骑嘛,跑得快,也死得快,一个回合下来,上百人被穿在长枪上了。塔布伦的牛录死伤也不少,该死的长枪实在太密集了,往哪里冲都会撞到枪尖上,马颈马肚被捅个对穿,凭借惯性撞上去压倒一片,也把马背上的满洲骑兵给甩了下去,摔得金星乱舞,没等他们爬起来,大刀斧头狼牙棒就玩命的砸了下来,把他们给砍成了十几截!轻敌了,真的是太轻敌了,马踏枪阵绝对是一个可怕的错误,他们应该充份发挥战马速度极快和箭术精准的优势,像削萝卜一样一层层的削弱明军的方阵,一点点的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崩溃再冲上去砍杀的,他们却为了出一口气,一头撞进了这个超级马蜂窝里,这个亏可吃大了!其实也不能怪他们,有谁能想到一支农兵居然有这样的勇气与骑兵正面对抗,以血肉之躯承受骑兵雷霆万钧的冲击?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只是概率小得可怜,而这点用两块钱买中六千万大奖、叫花子当选为总统的概率偏偏让他们给撞上了,然后然后他们就被捅得体无完肤,叫苦连天!
海螺号连连吹响,和海螺号一同响起的还有天鹅哨,哨声尖锐刺耳,响彻战场。听到号声和哨声的后金骑兵极力控制战马,在撞上枪林的前一刻拨转马头,贴着成排的长枪斜掠而过,先避开这些要命的长枪再说。只要能拉开距离,他们就能重新掌握战场的主动,以他们掌中刀弓,胯下快马,就算不能将这支明军杀光,也会让他们付出十倍的代价!
想法是挺好的,可是闯进马蜂窝里想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好些骑兵控制不住战马,直别别的撞在长枪上,死得那叫一个惨。就算控制住战马,也不一定能保住小命,明军方阵中,投枪雨点般飞出,斜掠而过的后金骑兵几乎没有任何闪避的机会,接连被投枪击中,惨叫着栽倒。明军很卑鄙,投枪大多是直奔他们的战马而来的,斜掠而过的时候,战马的要害完全暴露出来了,明军的投枪手要击中战马就变得比较容易,虽说他们的水平比较差,但是十几支投枪一起飞向一匹战马,怎么也有一两支会命中的,而一旦命中,那匹马就算废了。塔布伦眼珠子变得血红,这个亏吃大了,居然让一支农兵打得这么惨,旗主肯定会扒了他的皮的!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击破这支明军,将那位把他逼入绝境的明军将领逮住,用绳子绑起来用战马拖着围着县城奔跑,直到把那个可恶的家伙的皮肉磨光为止!
那位明军将领似乎知道这位牛录额真的想法,方阵分开,一队骑兵冲了出来,为首的,正是那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不过,现在他手里多了一把很不文雅的大刀,少说也有三十来斤,一马当先,追在斜掠枪阵的后金骑兵屁股后面,大刀抡得跟个光球似的,不拘兵将,一刀一个挨排儿劈过去,冲到哪里哪里就是血肉横飞!好几名红巴牙喇兵迎上去,都被他一刀连人带马劈开,大刀先是斩断马颈,然后将红巴牙喇兵的兵器和身体劈开两半,飞扬的血雨很快就将他那洁白的战袍和战马染成了红色,这份悍勇,令人胆寒。主帅如此骁勇,当兵的当然不能落后,那上百名骑兵个个奋勇争先,大砍大杀。而长枪兵也怒吼着挺着长枪冲向后金骑兵的先头部队,甚至将长枪当成标枪投出去,拖延时间,好让自家的骑兵咬得更紧一些。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步兵四处堵截,一句话,后金骑兵想拉开距离发挥骑射方面的优势,那是做梦,这支部队给后金骑兵最直观的印象就是一块狗皮膏药,粘上了就甩不掉了,真是太讨厌了!塔布伦同学表示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打法,他很受伤。
人倒起霉来,放个屁都会砸脚跟,杨梦龙他们现在充当的角色就是那个会砸脚跟的屁。这也是塔布伦自找的,他急于出一口气,只留下少数轻骑盯着城门,主力都拿去跟这支明军玩命了,杨梦龙突然从城里杀出来,那点轻骑被他们砍倒了好几个,剩下的招架不住,被杨梦龙杀入了战场,杨梦龙的如意算盘是先加入明军方阵中,然后大家联手作战,没想到塔布伦改直冲为斜掠,阵型错位,杨梦龙同学这一彪人马跟他们撞了个正着!
既然撞上了就别跑了,先打个痛快吧!
双方都把马速提到了极限,径直冲向对方,把马刀探出去,对准对手的要害,高速飞驰的战马赋予锋利的马刀可怕的杀伤力,帛裂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后金士兵和明军士兵的甲衣被马刀切开,接着被切开的,是他们的身体,挂上了就是非死即伤的下场!冲在最前面的杨梦龙战果最辉煌,这里恐怕没有哪个人的兵器有他那把狗腿刀锋利了,被狗腿刀挂上的后金士兵感到肋间一凉,伸手一摸,绝不是一手血那么简单,走运一点的摸到自己裸露出来的肋骨,不走运会惊讶的发现自已怎么把自家的肝肠给抓在手里了?刀光一闪,衣甲平过,五六名红巴牙喇兵就这样被他放倒了。在再次划开一名蒙古兵的身体之后,他的好运气终于到了尽头,一支重箭射来,正中马颈,战马惨叫着仆倒,把他给甩了出去,砸倒了两名蒙古兵,全身骨头跟散了似的,眼前阵阵发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他极力睁大眼睛,只看到一堆人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你砍我我砍你杀得不亦乐乎,却一点声音都听不见,眼皮越来越重
一轮冲杀下来,杨梦龙带出来的三十骑几乎损失殆尽,后金骑兵的损失也基本相当。这次没头没脑的冲杀给塔布伦造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们卡死了后金骑兵的迂回路线,咬在后面的那股骑兵冲了上来,成千上万的步兵也冲了上来,后金骑兵顿时陷入了汪洋大海,再也无从机动了。失去机动优势的骑兵下场是很惨的,马上马下都遭到十几般兵器的攻击,长枪大斧一古脑的往他们身上招呼,上刺甲将下砍马腿,直杀得人仰马翻。不少杀红了眼的后金骑兵干脆下马步战,刀斧翻飞,大呼酣战,凶悍之极。只是,在这种大混战中,除非你是项羽、吕布、李存孝这样的超级猛人,否则很难全身而退,这些后金士兵的凶悍只能招来更加凶猛的攻击,天知道他们跟这支部队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每倒下一名兵金骑兵,这些步兵就得死三四个,但是这一组刚倒下,马上又有六七个补上来了,不顾生死,不计代价,就是粘着他们不放,直至将他们砍成肉酱!
塔布伦见自己的部下一个个的倒下,眼看就要被明军淹没了,本能的感到一股寒意。他打了这辈子的仗,也跟不少明军的精锐部队碰过面,算是见过大场面了,可就没有打过这样的仗。这些连战袄都没几件的农兵竟然比明朝边军还要难缠,这种事情打死他都不会信的,可它偏偏就发生了,正在一点点吞噬他的部队的,正是刚才他还不屑一顾,自认为一冲就垮的农兵!
怎么会这样?
难道这个小地方真的跟他八字相克?
呐喊声又起,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