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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一把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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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公元1620,杨天穿了,穿到汉文明将要陷入三百年黑暗时期的混乱时代,一开始他只想活下去,可这狗日的世道不让他好好活,人多少是自私的,他得好好活下去,慢慢的,他有了野心,鞑子,建奴,补药碧莲的岛国,不破不立,烂到根子里的朝堂,且看他如何持着手中刀,斩灭一切魑魑魅魅,让我汉文明继续耸立在世界之巅。作者:一个努力生活的现代普通人,放到不同的环境,是会变得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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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来() 
序言:世界上伟大的事情,都是由一件件平凡的小事积累而成。

    天晴无风,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很是心情愉快。

    一个农家小院,一米五左右高的低矮院墙,成人从外面就能看到院里发生了什么。

    不大的院落,土唧唧的,坐北朝南三间土屋,西南角是茅厕,挨着茅厕是一间西厢房,里面有一个小板凳,一个土灶台,几捆柴火,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看那锅边上的铁锈和斑痕,就知道这口铁锅很是有些年份。

    破旧,不过还好没漏风的院门,剩下还有差不多二十平方的院子空地,空荡荡的,除了地上放着一个不大的石锁和两个半大小子。

    两人身上都穿着厚实的青布棉袄,手里各拿着根半米长的木棍,正在那彼此相距不远,移着步子,互相小心的打量。

    其中一人差不多有一米八,长胳膊长腿,国字脸,五官端正,有双有神的浓眉大眼,看着顺眼,算不上什么帅哥,头上用方巾束头,另一人身高目测得有一米八五,骨架子不小,显得很是魁梧,年纪看上去不大,脸上却是胡子拉碴,头发松散的披在肩上。

    这两人矮点的那个叫杨天,有胡子的叫张大牛。

    两人神情专注的看着彼此,身体慢慢的移着步子,杨天突然左脚一个趔趄,身子眼看就要往左侧一歪,张大牛看准机会,手中横摆的木棍从下往上高举,“着!”木棍疾速下劈向对方右肩膀,谁成想,杨天看上去要歪倒的身子一弹一正,左脚发力往右横移,险险避开对面劈来的木棍,右脚一蹬,身体往前,“着!”手中木棍举起半高,斜向下劈向张大牛左侧脖颈,这时对方使力已老,身体来不及躲开,木棍在快要接近脖颈的时候停住。

    抛下手中木棍,张大牛对杨天竖了个大拇指,“天哥,厉害,小弟输了。”

    “哈哈,运气好,哥哥力气可没你大,只能耍点小手段,下次可不好骗你了。”杨天收了木棍,过去揽着张大牛肩膀,“来,休息会,一会练你的绝技。”

    “好。”听到杨天说到绝技,张大牛一脸自信满满。

    杨天进屋端出一大陶罐凉好的开水,两人就在那你一口我一口,补充补充水分。

    这是杨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天,在前世,杨天顺利的从一所普通的大学毕业,进了社会才知道找个好工作有多难,没办法,没有任何优势的他,没有多少选择,开始送起外卖,一送就是五年,起早贪黑的干了五年,攒了笔钱,没什么留恋的,从大城市回了自己乡下老家,买了套房子,交了首付,父母又添上点他们的积蓄,在老家镇上开了个小饭馆,靠着这些在大城市不算什么,但在他老家乡下这地方,他也勉强算是一个成功有为的好青年了,靠着这硬件条件,说了个还算漂亮的媳妇,就在订婚的那一晚,喝多了的他,哽吱,在卧室里一不小心滑倒,后脑勺碰到凳子角上,就莫名其妙穿到这里来了。

    这个明朝杨天那晚上也是摸黑起床,起来尿尿,一不小心滑倒,后脑勺碰到凳子角上,嗝屁了。

    杨天就穿到他身上了,接收了他的记忆,这人也叫杨天,是个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这是在明朝万历四十八年山东莱州府潍县郊区一个马家村,五年前,父亲和大哥还有同村的小姨夫三人打算去莱州府府城掖县看看有无生意可做,也算是不甘一辈子受穷吧,没成想半路被人劫道,身上攒的银子和性命一起搭在那了。

    母亲本身身体就不好,听到这个噩耗以后,不到两个月就撒手人寰,临终嘱咐她亲妹妹,好好照顾杨天。

    当时杨天才十一岁,作为家里的小儿子,虽然身在农村,不过父亲哥哥两人都很能干,全家都很宠着他,虽做不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算是从小没吃过什么苦。

    这父母亲和哥哥都走了,年小的杨天伤心一阵后就撒了欢了,家里的地交给他小姨打理,自己整天上山下河,浑浑噩噩过了五年,偷鸡摸狗,游手好闲,成了全村出名的二赖子。

    不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去县城里的茶馆听评书,最喜欢听三国演义,回来后也不知道怎么忽悠的,和隔壁邻居家的独生子张大牛搓土为香,两人竟然义结金兰成了拜把子兄弟。

    杨天接收了前杨天的记忆后,一时间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好,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已经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到真实的历史,他平时也喜欢看网络,不过他喜欢的是玄幻,像什么巫颂,将夜,永夜君王,有时候也幻想自己穿越到书中的异世界去,飞天遁地无所不能,可特么的现在是来到真实的明朝啊,历史他又没什么研究,中学课本上学的那点东西早被他扔出脑外了。

    这十天杨天在村里走来走去,旁敲侧击,看看到底是不是地球上的明朝,最后他确定了,这特么的就是啊!

    可问题在于,他不懂历史啊,万历他倒是听过这个名字,也知道现在明朝将近有两百年了,明朝最后的皇帝叫崇祯,除了这,他基本没什么历史知识了,再有,也就是从电影电视上的消息了,什么大太监刘瑾魏忠贤了,可他也知道,那上面虚构的太多,当不得真。

    好在杨天前世奋斗了这些年,明白一个道理,人必须要自强自立,身有正能量,没时间再去想自己前世的父母和媳妇了,既然确定身处这个真实的时代,第一件事,就是要让自己生存下去,父亲和哥哥都被人给咔嚓了,看来这个时代比现代危险,那首先自己就得有自保的能力。

    亏了这个前杨天的小姨,辛苦把他拉扯大,基本没挨过饿,身体还算结实,又加上喜欢三国演义,平时还算锻炼了身体,再加上杨天大学时候军训学的军体拳,送外卖那五年打架斗殴家常便饭,亏了自己一直勤练军体拳,才没吃什么大亏。

    这几天他开始有目的的锻炼身体,拉着张大牛时不时对练,最大的收获就是自己这结拜兄弟张大牛了,今年十五岁,比自己小一岁,已经这么高大魁梧,而且身形罕见的灵活,除了人有点憨之外,还有个绝活。

    站在东墙边上,杨天看着离他有差不多十米远的张大牛,手中扬起一块巴掌大树皮,“大牛,哥要扔喽。”

    话落,树皮脱手飞出,只听咚的一声,张大牛从腰间掏出一个东西,右手一甩,精确的打在树皮上后,撞在土墙上。

    落地细看,是一个略圆的石子,差不多有二两重,这就是张大牛的绝活,指哪打哪,手指力气奇大,手腕灵活。

    “再来。”

    一张张或大或小的树皮被杨天抛出去,只听咚咚声不绝,一颗颗石子精准的击中目标,百发百中。

    练了有半小时,两人都是满头大汗,杨天是扔累的,张大牛手指有点麻木,不过还是坚持命中率。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大牛,快揉揉手指,活动活动手腕,记住,一定要让体内气血活动开。”杨天神色严肃的嘱咐着。

    张大牛听话的活动身体,乐呵呵的看着自己大哥,“天哥,明天去打兔子,叫上春娘一起去吧。”

    杨天也在活动身体,听到这话,怪笑着看着他,“行啊,一会哥跟小姨说说,嘿嘿”

    张大牛被杨天的怪笑整的面红耳赤,院门吱呀一声开了,“哥,吃饭了。”

    随着话音,进来一个年轻大姑娘,梳着根黑黝黝的大辫子,穿着身青布棉袄,浓眉大眼,红扑扑的脸蛋,长的蛮漂亮。

    看着自己表妹马春娘,杨天眼珠一转,“好唻,哥回屋擦擦汗,你先跟大牛说会话。”

    说完就进了屋,院里就剩下一男一女。

    马春娘看看吭哧吭哧说不出话的张大牛,笑道:“呆子,有没有好好听我哥的话?”

    张大牛正在那不知说什么好,一听这话,连忙点头:“天哥是我拜把大哥,我当然听他的了,再说,天哥比我懂的多多了。”说着,一脸佩服相。

    马春娘一脸骄傲,“那是,我哥可聪明了。”

    时间就在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中悄悄渡过

    注:明朝束发,满十六岁,十六之前,发型可以随意。

第2章 初见() 
杨天回屋脱下出汗的衣服,用湿手巾擦拭了一下,换上套崭新的青布棉袄。

    “走吧,我也饿了。”

    杨天走出屋子到了院里,招呼自己表妹,走向院门口,顺手嘱咐张大牛:“大牛,回家后先换下这身衣服,擦干净汗再吃饭,听见没?”

    张大牛他爹是村里唯一的地主马云魁家的长工头头,家境不错,一天能吃三顿饭,有时还有肉吃,这在这时一般只吃两顿饭,而且还没什么荤腥的农村也算是人上人了。

    “嗳,知道了,天哥。”张大牛看着杨天和马春娘出了门口,收拾了一下地上散碎的树叶,把石块捡起来放进自己腰间的布袋里,打扫一下后,出了院子关好门,回东侧隔壁自己家吃晚饭去了。

    杨天和表妹两人出了门口往西走去,走了有二十米,过了一个村里的南北土路,那一排东西向房子,第三家就是杨天小姨家了。

    同是土坯房,两人走到门口,院门从里打开走出一男一女,男的穿一身青布劲装,脚蹬一双农村罕见的快靴,年纪不大,披散着头发,个子快赶上杨天了,长相蛮俊秀,只是神情有点倨傲。

    再看那女孩,一身蓝色褶裙,身形高挑,得有一米六五,和马春娘差不多高,在这个时代算是少有的高个子了,鹅蛋脸,额头略宽,一双柳眉,两只大大的黑白分明的眼睛,丰润的鼻头下是一张红润水灵的嘴巴,头上两只木钗简单的盘起了一头乌发。

    马春娘惊喜的看着那女孩:“红玉姐,你怎么来了?”

    女孩红玉看见马春娘,很是开心的走过去牵着她的手,“明天我要去县城一趟,过来想问问你有什么要我替你捎带的没。”

    “喂,喂,杨二赖子,你直勾勾的看着我姐干什么,你个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怎滴。”那男孩见杨天直勾勾的看着他姐,心头大怒,好个杨二赖子,敢色咪咪的看着我姐,说完就要上前动手。

    两个女孩正要开心的聊聊天,闻声侧头,那红玉赶忙出声拦住弟弟,“小弟,住手。”看了一眼直勾勾盯着她的杨天,皱了下眉头,这人她认识,村里有名的二赖子,不过和她的好闺蜜马春娘是姨表亲,虽然对方举止无礼,看在春娘的面子上,“妹妹,本来想多聊会,还是算了,等姐姐改天再找妹妹好好聊聊天,那我先走了,小弟,我们走。”

    “哼!”那男孩狠狠瞪了一眼杨天,跟在他姐后面走了,马春娘尴尬的扯扯还在盯着人家背影不放的杨天,“哥,别看了,红玉姐都走了。”

    杨天在刚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心中惊讶到了,“张云!”张云是他高中时期他们学校的校花,有无数暗恋者和追求者,而他,属于默默暗恋着的那类。

    “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杨天心里不停的在念叨,从前杨天的记忆里他知道,她是村里地主马云魁的女儿,名字叫马红玉,今年比他大一岁,十七了,那男孩是马云魁的小儿子,马学风,比他小一岁,还没到束发的年纪。

    这个村子不到二百户人家,马云魁是村里唯一的地主,差不多八十多户人家都在给他打工,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二儿子前几年考上了秀才,这些就是前杨天记忆里的全部东西了。

    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杨天有点神思恍惚的跟着马春娘进了门,西厢房厨房正好出来一个妇人,脸上有几许皱纹,这就是杨天的小姨王金梅。

    王金梅跟她姐姐,也就是杨天的母亲都嫁到马家村,五年前那场变故让她失去了丈夫和她姐姐一家,只留下闺女和她这个外甥。

    这个当时还不到三十岁的女人坚强的扛起了养活这俩孩子的重担,把两家的地大部分都种上棉花,剩下几亩地,她种上各种时鲜蔬菜,一台纺织机,在家织布卖布,辛辛苦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五年了,从没委屈过孩子。

    由于没时间教育杨天,这孩子整天疯跑,成了村里有名的二赖子,王金梅心中酸楚,觉得对不起她死去的姐姐姐夫,没想到最近几天,这孩子跟转了性似的,变得懂事乖巧,没事还替她捶背捏腿,心里别提多欣慰了。

    “小姨,我怎么闻到股肉香?”杨天笑嘻嘻的边说边上前接过王金梅手里的水瓢。

    欣慰的看着外甥,王金梅让闺女去屋里点上灯,“可不是肉怎滴,刚才红玉送来的,一大扇呢,你和春娘能吃上一个月了都。”

    马红玉从小和马春娘交好,时不时的帮衬下她家。

    让小姨歇着,杨天麻利儿的在屋里摆好桌子碗筷,现在是三月份,天黑的早,点上油灯,盛上香喷喷的白菜炖猪肉,两碟腌菜,一簸箩黄澄澄的大馒头,三人围坐在一起。

    “吃吧。”王金梅一声令下,早已经等不及的两个馋鬼一手一个大馒头,一手夹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片子,狼吞虎咽。

    吧唧吧唧,两孩子吃的香甜,杨天吃的起劲,看小姨只吃菜没夹肉,夹起几块肉片放在她面前,“小姨,你也吃啊,你不吃,我跟春娘也不吃了啊。”

    “对,娘,你也吃。”

    王金梅欣慰的看着自己外甥和闺女,夹起面前的肉片,“吃,小姨吃,你们也吃。”

    来到这个世界,虽然能吃饱,不过久违的吃了顿大肉菜,杨天吃的肚子溜圆。

    吃完饭,就着灯火杨天就要去刷碗,王金梅不让,“哪有让你个大男人刷碗的,春娘自己就行了,小姨可盼着你有大出息。”

    杨天乐呵呵的上前跟春娘一起收拾碗筷,温声的说道:“小姨,刷碗跟出息又有什么联系了?你这些年忙里忙外的养活我们两个,这点事算什么。”

    马春娘在旁边频频点头,哥哥说的真好,娘辛苦这些年了,该我们小的好好孝顺了。

    擦擦眼中的泪花,王金梅哽咽着想,姐姐,姐夫,看看你们的孩子,终于懂事了。

    刷完碗,一家人坐在烧的暖和的炕头上,其乐融融。

    杨天心中还想着马红玉的事,试探着问春娘:“妹妹,马红玉那边”

    马春娘刮了杨天鼻头一下,羞他道:“娘,你是不知道,刚才我哥看见红玉姐,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弄得红玉姐都不好意思了,马学风差点要打我哥。”

    “嗯,看来是时候给小天找个媳妇了。”

    在这时代,十六岁结婚很是正常,王金梅就是十八岁不到嫁到马家村的。

    杨天哭笑不得的看着这娘俩:“我只是单纯的问问,我可不想这么早结婚。”对他这个现代人来说,十六岁太早了。

    马春娘正色道:“哥,可别再想红玉姐了,再等一到三年,红玉姐就是举人老爷的夫人了,兴许以后还是进士老爷的夫人,那不是我们这种人家能攀得上的。”

    举人进士杨天再不懂历史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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