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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在等一会吧,看他还会不会上来。”乐文摸了摸胸前的狼牙,盯着宁静的潭水淡淡道。
“这个人好奇怪啊,竟然会开口说话,而且说的话音,很像先秦之前的话音。”丁珂儿低着头,转着玉腕处的金镶珍珠手链,若有所思道。
“先秦?你又不是先秦人,怎么会知道先秦人是什么话音?不过这个人的话音的确很古怪。”乐文打趣道。
“要你管,是本女侠乱猜的不行吗?”丁珂儿没好气的瞪了一眼乐文道。
乐文三人等了一阵子,而那个人,却再也没有上来。
乐文不禁心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呢?他是怎么到水底的?在潭底又到底是想要做什么呢?这个人身上挂着这么多水草和青苔,莫非他一直都是在潭中沉睡?可是他被渔人拉上岸之后,又为何要再跳回潭中呢?”
一大串的问号,困扰着乐文,让乐文很是困惑不解,可是既然想不通,索性也就不去想了,再想下去,不是自寻苦恼嘛
“村长,就是这里诶?那只怪物呢?”这时刚才那个渔人带着一帮人赶来过来,手里都拎着木棍和锄头,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那只怪物已经跳回水中了”乐文看着渔人东张西望的样子,淡淡说道。
“跳回水中?难道它活了不成?”村长手里提着棍子也走了过来,不相信的说道。
“他的确活了,而且还说话了”丁珂儿想都没想,随口说道。
这一帮人一听丁珂儿的话,个个面如土灰色,对着潭水纳头便拜。
“吾等小民无知冒犯了仙神爷爷,请仙神爷爷莫要怪罪”
这一帮村民,个个都像信徒般虔诚的爬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嘴里还念念叨叨着什么。
乐文看着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倒觉得有几分好笑,莫说这个怪东西到底是不是神仙,搞不好是个千年僵尸也说不定,可是他哪里敢说什么,只能淡淡一笑,和身边两人使了个眼色,三人便骑马离开了。
山路太过崎岖,所以这一白一黑两匹骏马也跑不开,只能慢悠悠的沿着山路往前走,龙超还是觉得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便好奇的问道:“我说文哥,那东西莫非真的是神仙吗?”
乐文淡淡一笑道:“你见过长相那么丑陋,个子那么矮小的神仙吗?”
“这可不一定,******又丑又矮,不是还被封神了吗?”丁珂儿打岔道。
乐文翻了个白眼,一阵无语,淡淡道:“话是这么说也没错,可那也不过是神话传说而已,世上哪里真的有神仙。”
“不是神仙,那定是妖怪了?”在龙超眼里,奇怪的事物,不是神仙便是怪物,别无他物。
“妖你个头啊,在这个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乐文瞥了一眼龙超,缓缓道。
“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不是除了我们大明朝人,就是边防那些鞑靼和倭寇吗?”丁珂儿沉声了片刻,有些不解的问道。
“这个世界大着呢,有无尽之海,也有样貌、肤色、语言各异的人类,反正好玩的地方多着呢!”乐文骑在白马上,随着颠簸的山路,一摇一晃的说道。
丁珂儿有些感兴趣的说道:“是吗?我怎么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听说过有红头发的怪人的来咱们大明朝做买卖,真不知道这么些红毛怪物是从哪里爬出来的,想想都恶心。”
“哈哈,不止有红毛怪物呢,还有黄毛怪,甚至还有绿毛怪呢。”乐文哈哈一笑道。
“绿毛怪?你莫要胡说八道了,这么多古怪的东西,都不知道整天你在哪里想的。”丁珂儿以为乐文又跟他说笑呢。
其实的确有绿头发的人,绿色头发是因为头发里所含的金属元素里有过多的铜,才会变成绿色的头发,可谓是天生就是绿头翁啊。
第八十三章 河间奇人()
两日后,乐文三人赶马来到河北河间府。
古城河间,从前有种青茅草,据说可以当笔。
传说秦始皇东游大海,回朝途经赵都军城(河间古名),天色将晚,宿营。
这天晚上,皓月当空,月色如银。秦始皇登高赏月,心血来潮吟起诗来,司砚官急忙研墨。谁知,墨研好了,却找不见随身携带的毛笔。这下子可把司砚官急坏了,突然急中生智,想到白天看见城郊有很多青茅草可以当笔,立刻弄来一支。用牙咬了咬,嘿!光滑柔软,跟真毛笔一模一样,连研好的墨带笔一同捧给秦始皇使用。
秦始皇笔蘸香墨,唰唰唰写下一首赏月抒怀诗,诗云:“扫**兮四海一,驱骅骝兮走八极,名扬天下兮服四夷。”
写罢把笔一搁,连连夸:“好笔,好笔!”
司砚官见秦始皇不但没有看出笔的破绽,还不住夸赞好笔,这才放心,但他又怕犯下欺君之罪,只好如实把青茅草当笔的真情述说了一遍,秦始皇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让他走时多带上几支青茅草笔回朝。
自从秦始皇使用过青茅草笔后,赵都军城的青茅草可就值钱了,不少外地商人前来购买,回去制成笔赚了大钱,发了大财。到北魏时,人们使用青茅草笔还很盛行。
明代,大文人樊深亲手用青茅草笔撰写诗文、府志、县志,果然不亚于用兽毛制成的笔,可惜,后人对这种宝草不赏识,不知其利用,以致使河间的青茅草随同杂草湮没了。
乐文三人来到河间府时,天色已黑,连日来奔波劳累,本来三人是想去河间府有名的客栈里住一晚上,享受下高级客栈的待遇,可是没想到所有的客房都已经住满了。
三人又实在是累了,不想再来回奔波了,无奈之下,只能退而求其次,到隔壁去拍小旅馆的门。
可是没想到,小旅馆的门是开着的,倒是省了他们拍门这道程序了。
门槛上坐着一位老妇人,年龄约有六十来岁,身着黄绸子面的皮裘,戴黑头巾,跨门而坐。
乐文不知怎么回事,他总觉得那老妇很威严,也很有气势,那气势,似乎不应该是一个栖身于小旅店的老妇所应该有的。
这种天生而成,自然而然表露出来的神气,很难用语言来形容,那是一种无形的气场,置身于其中的人,才能够感觉得到。
这种气场,有一种无形的慑人力量,容易使人对其信服,并且成为众人马首是瞻的领袖。
一个鸡毛小店的老妇,身上竟然流露出这样的气质,岂非咄咄怪事。
乐文三人准备进门的时候,那老妇人突然问道:“客官做的是什么官呐?”
乐文见那老妇年纪快赶上自己的祖母了,心里便油然而生几分恭敬之意,如实答道:“在下官拜上海巡检使!”
“巡检使,哦,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九品官员,不错,不错!”
乐文一听这话,也十分惊诧,没有想到一个老妇人,竟然也对官职如此了解,便不由道:“我观你并非寻常妇女,莫非你”
“不错,老身曾经在军中跃马弯弓,和一些武职官员也有些接触!”
这老妇竟然经历过戎马生涯,怪不得她的风神和气度与一般的老太太不同呢。
乐文三人对这老妇的经历很是感兴趣,也不急着往前走了,索性都在门槛上坐下来,听老妇讲她年轻时候的事。
那老妇蛰居于此,也很是寂寞,有人愿意听她拉家常,也是高兴得不得了,她这一高兴,话匣子就止不住了。
“老身年轻的时候身手不错,不愿意描鸾绣凤,却喜欢耍刀弄枪,结果恶名远扬,二十四岁才嫁出去!”
“相公名叫方琎,跟我倒是情投意合”
说到这里,老妇的脸上竟然露出几分羞赧之色,似是又会想起她初婚时的旖旎风光,见乐文三人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整理了一下头巾,又正色道:“方琎力大无比,身手矫健,马上的功夫无人能比,射箭更是百发百中!我相公就在林将军的麾下,屡立战功,受过很多赏赐。林将军出行的时候,总是把他带在身边,委以重任。”
“方琎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受了郭汾阳的知遇之恩,出征的时候,更是勇悍无比,每次与敌人对阵,都奋不顾身,冲在前头。他身上的伤啊就别提了!”
老妇抬起衣袖,拭了拭眼角。
“后来,到底战死在沙场上!连一儿半女都没有留下。”
乐文三人听了老妇的叙述,也不由得跟着唏嘘感叹。
“折损这么一员得力的干将,林将军很是伤心,我更伤心,我们结婚没有几年,他就去了,撇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
老妇又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看得出来,她对方琎的确是情深意重,隔了这么久,想起此事,仍然伤感不已,乐文和丁珂儿想安慰安慰那老妇,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那老妇倒是善解人意,看出二人脸上的尴尬之色,忙道:“哎老了老了,一提起这些事,就忍不住”
“兴许是夫妻在一起时间久了,感情又好,我跟方琎的相貌,是越来越像,他死了,我也没有什么牵挂的了,可是,我不能让他白死,后来,我就穿上他的衣服,戴上他的帽子,假扮做方琎的弟弟,请求到林将军手下做事,林将军大喜,让我补了方琎的缺。”
“我在战场上,见了敌人就不要命,人人都说,有其兄必有其弟,没有人知道,只有刀上饮了敌人的鲜血,才能令我的心,稍稍好受一些!”
说到这里,那老妇的眉宇之间,陡然平添了些许英悍之色。
那股悍厉之色,令乐文和龙超这堂堂男子汉都不禁对老妇肃然起敬,他们知道,战争意味着什么,战争对一个女人,又意味着什么!
“就这样,又寡居了十八年,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原以为这辈子都要在军中消磨了,后来林将军辞世,我也对这样刀头舔血的日子感到乏味了,那时我已经五十有二岁,军中屡次奏请,举荐我为御史台,老身便趁此机会,脱了军籍!”
第八十四章 同生共死()
“不管昔日在战场上是多么英勇,也无法阻止岁月的流逝,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妇,忽然感觉一辈子这么孤孤单单,打打杀杀,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后来,路过这间店铺的时候,见这家店铺的邓老汉为人老实,就嫁给他为妻。”
老妇说到这里不禁顿了一顿,半晌没有出声,好像在回味着什么。
乐文不禁感慨道:“前辈一生戎马,老来享享福也是应该的。”
老妇忽然笑了起来:“后来,我同那邓老汉,又生了两个儿子,长子邓涛,次子邓吁,邓涛今年四十有二,邓吁四十有一了。”
老妇这话,吓得乐文三人不轻,如果事情果真如此,这老妇岂不是已有一百多岁,这是其一。
其二,他们从来也没有听说,古稀老妇还能生儿育女之事,面前的这个老妇,果然是天生异人啊!
乐文三人在这间店铺住了一晚之后,第二天结账后,来到附近的一家烧饼店,想再准备些干粮。
乐文总觉得这个旅店里的那个老妇所讲疑点很多,好像天方夜谭一般,让人不能相信,于是便对烧饼店的掌柜问道:“你知道前面那家小旅馆的老妇今年有多大年纪了吗?”
烧饼店掌柜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听到乐文此话,沉声了半晌,才缓缓道:“你是说她啊,这个老妇到底多大年纪其实小老儿也不大清楚,不过自打小老儿小时候便以看到这位老妇白发苍苍了。”
“你小时候就见到她满头白发?”乐文三人听到此话都是一脸惊讶,对昨晚老妇所讲之话更是信了三分。
那烧饼店掌柜又接着讲道:“那老妇姓萧,她后来的丈夫姓邓,可是,他们的旅店却叫方士店,这是小老儿一直没搞明白的。”
乐文听完烧饼店掌柜说完,他从来没有注意这个细节,经烧饼店掌柜这一讲,不禁恍然大悟,他们入住旅馆时,并没有留意这家旅馆到底叫什么名字,现在想想,那是因为这家旅馆的招牌时间太久了,字迹都已经模糊了。
这个“方”字,岂不是她前夫的姓氏,如此看来,时隔这么久,那老妇仍是没有忘记那段情啊!”
也许,情之为物,本该如此。
纵然沧海成桑田,青丝成白发。
然则,终此一生,相知相忆,莫失莫忘。
只要我活着,你便不会死,因为,你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乐文三人听完这位烧饼店老板的叙述,感概良多,本来只以为是那老妇痴傻之话,没想到这一切竟然都是真的。
三人骑马走在去献城的山道上,丁珂儿不禁感概道:“这个老妇对他前夫的感情可谓是感人至深。”
乐文叹了口气,略有一丝感伤道:“嗯,那个老妇想用她自己代替她的前夫,来祭奠逝去的前夫,她前夫死后,她也不过二十几岁,事过快百年,依然对那份情念念不舍,问世间又有几人能做到。”
“不好,好像有一队人马正朝这边涌来”这时龙超突然压低声音说道。
乐文淡淡一笑,不在乎道:“大惊小怪什么,不就是队人马嘛,肯定是过路的商队吧”
龙超拉住正往前走的黑马,然后朝四面望了望道:“不,这队人马带着很强的杀气,必定是冲我们来的!”
“哎呀,笨蛋,我们快跑,还傻呆着干什么!”丁珂儿也感到了这股杀气,连忙催促道。
“文哥,你们先去献城叫救兵,我来抵挡他们。”龙超这时看到一队黑衣马队正杀气冲冲的朝着他们奔来,连忙对乐文喊道。
这里荒山野外,连个人影都没有,即使现在去献城也要大半个时辰,他们死在这里恐怕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你连把刀都没,怎么抵挡,不行,咱兄弟俩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丁珂儿,你去献城!”乐文也看到这队人马大概有十余人的样子要是让龙超单独留下,他这个做大哥跑了,这不是骂他吗。
“不,我不走。”丁珂儿说着从白马上跳了下来,手里捏着几枚暗器说道。
“罢了,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拼了,先设法夺了他们的兵器。”乐文一摆手恨恨道。
“哼,看本女侠先用暗器射翻他们几个,自然就有兵器了。”丁珂儿挑眉一笑,得意道。
只是在三人片语之间,这队人马便以来到五十几米远处,周围布满杀机,挥着手中长刀朝他们袭来。
丁珂儿深吸一口气,对准目标,双手一甩,便把暗器从手中甩了出去,本来她以为以她的暗器功夫最少也能击中几名刺客,没想到刺客们只是一弯腰伏在马背上,便躲过了丁珂儿甩来的暗器。
丁珂儿有些傻眼了,急忙又取出几枚暗器甩出,可是依然是一个也没击中,她跺脚焦急道:“不好了,他们都是高手,恐怕这次难逃一劫了。”
乐文对丁珂儿喊道:“我们和他们对冲,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你留在这里扔暗器。”
说着,乐文和龙超便骑着一白一黑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黑白旋风一般朝着对面冲去。
面对一群如狼似虎般的刺客,乐文两人伏在马背上,毫无畏惧的躲过首当其冲挥来的长刀。
龙超单手撑在马背上,掠过身旁的刺客,一脚踢落马一个,接着一个旋转,单手握住一名刺客的脖子,愣是把刺客拽到了他的怀里。
“文哥,接着”
夺过刺客手里的长刀,扔给与他并行的乐文,然后手上一用力,直接把那名刺客的脖颈给扭断,举起这名刺客尸体便扔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