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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斥候从前面飞驰而回,对李闲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少将军,前方二十里发现突厥人的营地!”
少将军,这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达溪长儒是血骑兵们一生敬仰的将军,李闲是达溪长儒的唯一弟子,所以他们对李闲用了这样一个带着点江湖气也容易被人诟病的称呼。血骑兵队伍中达溪长儒当初是四品鹰扬郎将,除了他之外官职最高的是铁獠狼,是从五品的别将。而朝求歌和东方烈火独孤锐志都是正六品的校尉。当年追随达溪长儒远走塞北,他们都心甘情愿的抛弃了功名利禄。
在血骑眼中,达溪长儒就是他们永远的将军。
同样的,在血骑眼中,李闲是将军的接班人。
近两年来,达溪长儒对李闲在兵法指挥上倾囊相授。李闲的用功和进步之快赢得了所有血骑兵的尊重,虽然相比于血骑兵来说他的年纪确实小了些,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
朝求歌率领十名血骑兵担负起斥候的任务,他们一直在队伍前方探路。而铁獠狼则带了十五名血骑断后,和大队相隔五里而行。
“突厥人?”
李闲示意血骑原地休整,他仔细询问了一下前面的情况,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到前面去看看。他交待血骑等候铁獠狼,自己则在斥候的带领下往前面赶去。
等到了朝求歌等人隐蔽身形的地方,李闲顺着朝求歌的指点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远处,好一座壮阔的木城!
视线中,二三里外竟然拔地而起了一座巨大的木建围城。两年前李闲他们北上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一条路,当初这里有挺大的一片树林,如今基本上已经被砍伐清空,可想而知这平地而起的木城耗费了多少木材。
与其说这是一座木城,倒不如说这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
“阿史那去鹄好大的手笔!”
朝求歌冷声道。
虽然还隔着很远,但那要塞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木城完全按照中原的城池模样建造,箭楼,马脸一应俱全。看样子,最少能容纳五万人的队伍。
“突厥人已经忘了疼!”
李闲道。
“你看!”
朝求歌指了指前面,只见一队骑兵从木城中连绵开了出来。看样子至少是一个千人队的突厥狼骑,一片红披风出了木城之后往正南方向涌了过去。这里曾经是奚人的草场,距离燕山并不远。到了燕山,就能遥遥看到北长城。突厥人在这里建了这样一座规模巨大的要塞,其心昭然若揭。
“阿史那去鹄是在等时机!”
朝求歌说道:“突厥人知道他们不是大隋的对手。在这里建造一座木城,我看八成是屯粮用的。他们在等,等着看大隋征伐高句丽的时候是不是有机可乘。”
李闲叹了口气道:“连草原上的蛮子都能看得出来这次讨伐辽东大隋胜算不大,所以他们才敢在这里屯兵屯粮。可偏偏大隋的皇帝自以为此战必胜,我甚至都在怀疑,亲率大军平南陈,吐谷浑,威震西域的皇帝和现在这个给高句丽人两年时间准备迎战的白痴是不是同一个人?号召天下良家子弟从军,非得搞出什么百万大军东征,难道他想不到高丽人有充足的时间备战?”
李闲顿了一下感慨道:“我真不知道,他那个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从以往的辉煌中来的。”
朝求歌说道:“大隋立国至今,外战从来没有被击败过。府兵之强堪称天下无双,南陈富庶国力强盛也挡不住大隋五十一万大军,一直以来在草原上纵横无敌的突厥人被硬生生的打成了两半,大隋军威之强谁能抵挡?万国来朝,天下敬仰,自信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对大隋的皇帝杨广有所抵触,但朝求歌的评价还是很中肯:“古往今来,二十岁一统天下的又有几人?”
他指了指远处逐渐消失的红披风说道:“被草原人称为天可汗的,更是只有他一人而已!”
“也是啊……”
李闲叹了口气道:“这就是自信的来源。”
“只是,他自信的有些过了。”
李闲说道:“给敌人两年的时间来准备战争,就算辽东城曾经是一座土城,现在也已经建造成石头推起来的堡垒了。高元不是白痴,这两年间能扩充多少军队?辽河对面他屯兵二十万在那摆着,难道大隋的那位圣明皇帝看不到?”
朝求歌摇了摇头道:“他看得到,而且看得比谁都清楚。”
朝求歌有些伤感的说道:“他看得到,但看不起。他根本就没把高句丽放在眼里,莫说高元在辽河岸摆下二十万大军,就算摆五十万他一样不放在眼里。当年南陈有精兵数十万,雄城无数,还有大江天堑都拦不住他,在他眼里的高原是个不入流的小丑,他怎么可能太放在心上?或许,在他看来这次战争,不过是一场好玩的游戏罢了。”
“游戏?”
李闲实在没想到朝求歌居然能想的这么深,分析的这么透彻。李闲一直觉得隋炀帝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大的时候确实让人叹为观止。估计这和他创造过无数辉煌的胜利不无关系,而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登基之初干的确实不错。一个身上背着统一天下光环的人,怎么可能不自信?
他就是在玩啊。
李闲在心中叹道。
在他看来,任何问题只要亲自出手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他给高句丽两年时间准备战争,是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一场战争。游戏,朝求歌说的也许没错,他是在玩一场规模大的吓人的游戏而已。如果他知道这游戏的结局,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大隋帝国衰败自三征高句丽,如果不是这三次东征搞得天怒人怨,大隋也断然不会这么仓促就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一个新兴的大帝国,有着近乎无敌的军队,有着完善的制度,有数千万百姓,有着无穷的活力,却在短短的几年间轰然倒塌,归根结底,难道是他一个人的错?
苦命的娃啊,李闲发现自己其实不恨杨广甚至很同情他。
虽然杨广就是那个这些年一直存在于他生活中的噩梦,是他站在人世间巅峰的强大敌人。但李闲真的对他没有什么恨意,一个帝王剪除对自己有威胁的人,哪怕是一粒灰尘那么大的威胁也是无可厚非的,灰尘进了眼,自然要清理干净。所以李闲从来没有想过去干掉杨广,因为不可能,因为没必要。
大隋的皇帝或许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只需动动嘴就能给李闲无穷无尽的杀劫直到他被杀死为止。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较量,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较量。所以李闲生活的第一目标很简单,仅仅是活下去。尽量多的学会保命的手段,在敌人死之前自己还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而事实上,李闲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知道杨广没有几年好活了。所以这场级别相差离谱的较量换了一个比赛方式,这个方式相对于他们两个人说才是基本上公平的,比比谁活的久一些。
杨广的优势还是在于他的权势和地位,他可以命令全天下的人来诛杀李闲。而李闲的优势在于,他知道故事未来的走向。
怔怔的出神了一会儿后他摇了摇头,将思绪从那个矛盾的人身上移开。视线再次定格在远处那座占地极大的木城上,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在想什么?”
朝求歌见他表情有些别扭,笑着问了一句。
李闲揉着发皱的眉心,忽然笑了笑道:“小朝哥,你说如果我帮仇人解决点麻烦,他会不会感谢我?”
“为什么?安之,你最近怎么越来越冲动了?”
朝求歌一愣,随即明白了李闲的意思。
李闲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是啊,确实有点冲动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高尚了,高尚的跟白痴似的。好吧……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是个隋人,但好歹我是个汉人。”
他看着朝求歌自嘲的笑了笑:“这理由是不是二了点?”
朝求歌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缓缓吐出五个字:“你是少将军。”
第五十九章怎么是你
“这次不能再莽撞了……”
李闲挠了挠头发:“九死一生确实挺刺激,不过实打实不喜欢。给阿史那去鹄找点麻烦是必须的,但实事求是的说首先要保证的是跑起来要很轻松而且突厥人追吐了血也追不上。”
他想了个很美好的词来形容自己之前的表述:“这是老成谋胜之言啊。”
朝求歌点了点头道:“我学问不好,老字开头的词知道的不多,好像还有个老奸巨猾,不过对你来说不适用,小奸巨猾就差不多了。”
他很认真的问:“既然你这么怕麻烦,何必去招惹阿史那去鹄?据我推测,那个木城里最少也要有四千以上狼骑,咱们只有一百零八个人。”
李闲笑了笑道:“我确实很怕麻烦啊。”
“但我更怕睡不着觉,这是实话。如果不是我刚巧遇到这座木城,没有看到突厥人在这里建城屯粮的话,就算我知道了也断然不会千里迢迢的跑来找阿史那去鹄的麻烦,因为我怕麻烦。别说千里,就算三百里,我也不一定愿意来。可既然碰上了,如果就这么装作视而不见的绕过去,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李闲收起笑容,严肃的说道:“最主要的是,我认为有九成把握能干成这事。事情如果没有七成以上的胜算,我连想都不会想。”
铁獠狼笑了笑道:“九成吗?有五成我就干了。”
朝求歌撇嘴道:“有三成,我就干了。”
李闲一本正经的说道:“你们是亡命徒,我是胆小鬼。”
铁獠狼同样一本正经的说道:“如果胆小鬼变成亡命徒,那才真可怕。”
“说说吧,你有什么打算?”
朝求歌问道。
李闲想了想回答道:“打算很简单,其实咱们没必要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阿史那去鹄把奚人赶走了,方圆五百里内连一个像点样子的部族都没有,况且在草原上,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去找突厥狼骑的麻烦?之前咱们观察的时候也注意到了,突厥人居然大意到连游骑和斥候都没有派出来!再看看木城上,来来回回的有几个守军?”
“防御上确实很松懈。”
朝求歌点了点头道:“我观察了一下,差不多半个时辰木城上的守军才会巡逻一次。”
“半个时辰,足够咱们摸进去了!”
李闲说道:“挑十个身手最好的人,木城围墙终归不是石头砌的,爬上去并不难。干掉几个守兵换上突厥狼骑的衣服,半个时辰之内只要能进去找到囤积粮草的地方,然后分头点火。黑夜火大反而谁也不会盯着别人的脸看,再找机会撤出来。”
他舒了一口气道:“就这么简单。”
铁獠狼道:“咱们三个人不能都进去,留下一个人带兵接应。”
李闲和朝求歌同时看着铁獠狼点了点头:“铁哥,麻烦您留在外面吧。”
“凭什么!”
铁獠狼生气道。
“你们俩谁打得过我?”
铁獠狼很自信的捏了捏拳头问道。
李闲站起来拍了拍铁獠狼的肩膀说道:“铁哥,正因为你是咱们三个人最强的那个,所以必须是你留在外面。论个人武艺,论对敌经验你都比我们两个强。如果我们两个陷在木城里,你能带人把我们救出来。血骑你指挥,比由我指挥威力要大上一倍!”
朝求歌道:“铁哥,安之说的没错。”
铁獠狼想了想说道:“那好,你们不要勉强!如果不好得手,那就撤出来不要贸然动手!”
李闲和朝求歌两个人点了点头,转身离去挑了十名轻身功夫相对最好的血骑兵,不敢骑马,步行着悄悄往突厥木城的方向摸了过去。
阿史那去鹄喜欢住在帐篷里,哪怕这木城中特意为他建造了一座很宽敞的房子,他还是命人在木城中央的空地上把帐篷支起来。从西拉木伦河回来已经一个月,阿史那去鹄的伤势虽然没有痊愈却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过直到今天,他都没有忘记那天晚上那个突兀出现的人踢了自己的那一脚。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很健壮,换做一般人那一脚已经能要人性命。
是自己大意了。
阿史那去鹄知道,若不是自己在即将杀死那个汉人少年的时候防备松懈下来,那个人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欺近自己身边。
他认识那个人,在自己倒飞出去的一刹那,他看清了那个人的样子,是摩会手下最出色的勇士答朗长虹。几年前他去契丹人草场做客的时候,答朗长虹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当然,他印象最深的还是摩会的妻子,那个来自中原据说还是一位公主的妩媚女子。
揉了揉的肋骨,那里还在隐隐作痛。
阿史那去鹄慵懒的躺在宽大的座椅里,缓缓闭上眼。
之所以没有立刻亲自率军去复仇,并不是阿史那去鹄宅心仁厚。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哪怕是一句谩骂他都会铭记在心,更何况是被答朗长虹踢断了三根肋骨?之所以回到木城之后一直没有动作,是因为木城这边有件事让他脱不开身。而且,他也不会亲自对契丹人用兵。
这里距离燕山只有二百里,燕山中有一伙儿马贼前些天偷袭了木城。光天化日之下被被人抢走了二百多匹战马,对于阿史那去鹄来说这同样是个难以忍受的羞辱。那伙马贼的人数并不多,但每一个都十分悍勇。盗马得手之后马贼扬长而去,等狼骑集结追上去的时候人家早已经跑得远了。
经过十余天的侦查,终于确定了那伙马贼藏身的地方。所以阿史那去鹄今天派了整整一个千人队出去,相信等到明天这个时候手下就会带着那些马贼的人头回来向自己复命了。回想起这段日子以来,自己设计让奚人和契丹人交战,又把苏啜部也拉进了战火中,阿史那去鹄就有些得意。
始毕可汗阿史那咄吉世已经老了。
虽然他有儿子,但并不成器。只要自己能把奚人,契丹人打压下去,然后趁着大隋倾力攻打高句丽的机会率军南下,只需打几个小小的胜仗,那谁还有资格和自己去争可汗的位子?
差不多是该让奚人和契丹人停手了。
阿史那去鹄想着,现在双方的损失都不小,让他们互相残杀的计划已经实现。将来南下还要用得到这两个部族,是该让他们停手缓一缓的时候了。至于霫人,苏啜新弥被自己一箭射死,霫人为了争夺大埃斤的位子几个部族首领打的乱七八糟。整个草原最东面,已经没有人对突厥王庭的统治有所威胁。
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计策而已,却收获到了这么大的成果,不仅仅是阿史那去鹄,换做是谁也难免会有些得意。
想着想着,他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晚那个蒙面的汉人少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他,心里都会有一种很恼火的感觉。那天没能杀了那个少年,阿史那去鹄一直很遗憾。他总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可是他想了很久,却又想不到会有什么威胁到自己。那只不过是个草莽少年罢了,根本就不值得忌讳才对。
阿史那去鹄睁开眼,心里有些烦躁。
窗外的天空有些发红,令人心里的燥热更加深了几分。
红色?
阿史那去鹄心里一慌。
“报!”
一个红披风慌慌张张的跑进来:“特勤,不好了,粮草……粮草起火了!”
阿史那去鹄脸色骤变,他猛的站起来快步走向外面。
李闲将附近的几个粮草堆都点燃,然后打了个呼哨示意不要停留该撤出去了。十二个人从四面聚集过来,然后由李闲和朝求歌各自带一队人往外撤,约好在突厥人的马厩再会合。他们一边跑,一边用突厥话大声喊话:“快来人啊,有人纵火!”
李闲带着五名血骑兵一边往马厩的方向跑,一边大喊。一个突厥狼骑的千夫长带着人惶恐的跑过来,拦住李闲问发生了什么事。李闲指着前面说道:“刚才有人进来纵火往那边跑了,卑职正带人去追。”
那千夫长一愣,随即怒道:“那些该死的马贼!不要让他们跑了!”
李闲道:“遵命!”
说完,他带着人往前跑。才跑出去一百多米远,一个百夫长带着两个人迎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