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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2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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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闲不觉得自己是个有气度的人,也没有什么虚伪的道德约束。
在他看来,别人打我一下,我自然要十倍的打回去。至于什么被狗咬一口难道还要咬回去这样的借口,李闲向来不屑一顾。在他看来,若是被狗咬了一口,自然就要将狗扒了皮炖一锅香喷喷的狗肉吃。
更何况,要炖的并不是狗,而是一群养不熟的豺狼。
三个人,三支队伍都将槊锋指向了长城北面,也不知道会不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洪水滔天。
第三百四十四章收起所有的心软吧
“将军”
青鸢看着李闲叫了一声,这段日子以来她和凰鸾已经习惯了这个称呼清颜素心从都尉到将军,这期间的心理变化有多大,又或是没有丝毫变化,或许只有她们两个人自己知道,只是她们两个经历过太多事情,自然不会轻易将自己心中所想说出来。
李闲靠在大黑马上似乎有些百无聊赖,听见青鸢叫他回头嗯了一声问什么事。自从抄近路进了燕山之后李闲再想赖在马车上是不可能了,幸好之前派出来的密谍早早便找到了一条路,不然大队骑兵只能绕道走山口出关。
“什么事?”
李闲问道。
时隔数年,再次回到草原上李闲难免会有些感慨。队伍走了两日,从山中转了出来,此时地势已经平坦了不少,再走不了多久就出了山区。
“咱们为什么走的这么慢?”
青鸢想了想,还是极认真的问了出来。这个疑问在她心里已经存在了许久,直到今日到了草原上她才实在忍不住。听她问,凰鸾也凑了过来,侧着耳朵等待着李闲的答案。
李闲看着青鸢那郑重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你这样子,好像已经好奇了不止一天两天?那怎么快出燕山才问我?憋了这么久难道心里就不会不舒服?”
“我只是个随从”
青鸢喃喃道。
李闲微微皱眉道:“文刖的扯淡习惯?该告诉的自然告诉你们,不该你们知道的也不许问?”
青鸢和凰鸾缓缓点了点头,对李闲说文刖扯淡还有些许的不适应。
李闲嗯了一声,看着她们俩极认真的说道:“以后不必再守着这种烂规矩,你们若是好奇,直接问我就好了,何须在心里憋的这么难受?你们问了,我自然会告诉你们。如果不能告诉你们我就当你们没问。”
青鸢和凰鸾一怔,脸色都变得有些尴尬。
李闲哈哈一笑道:“其实道理很简单,之所以走的慢,是因为我身上有伤进了草原自然是要杀人的,身上的伤碍事杀人就不会太爽快。既然数千路走了过来,若是不能痛痛快快的杀一番,我岂不遗憾?”
语气虽淡,杀气凛然。
青鸢和凰鸾俱是心中微震,都从李闲淡然话语中听出了一股浓烈至极的血腥味道。她们想象不出,这个看起来温和淡然的少年,表情下隐藏着几许愤怒,几许暴戾。草原上每一次南下,哪一次不是腥风血雨?李闲既然率领大军数千里而来,肯定不会轻而易举的再回去。草原人自己造下的孽,终究还是要还的。
说完这句话之后李闲便沉默下来,虽然表情看起来没有变化,可青鸢和凰鸾两个人都能感觉到,那一缕杀气在即将出燕山的时候正在悄然间释放出来。
队伍又走了一个时辰,先锋裴行俨已经带着五百精骑率出了山。不多时斥候报回来消息,李闲点了点头,随即催动人马加快了速度。到了出山的地方,在路边有数百名骑马站在那里等待着的黑衣大汉,皆是之前李闲派过来探路的飞虎五部密谍。在那些大汉正中簇拥着一人,微笑着等待李闲的到来。
看那一张祸国殃民的脸,除了叶怀袖还能是谁。
“比预计慢了几日。”
叶怀袖催马上前和李闲并肩而行,她回头看了一眼背铁枪的凰鸾和背着残破铁伞的青鸢,微笑道:“原来是美人在侧,怪不得。”
李闲笑了笑道:“闻着好大的一股酸味再生传奇全文阅读。”
叶怀袖轻轻笑了笑,抬手理了理被山风吹『乱』的发丝道:“前面五十里,有一个奚人的部落,我让密谍潜过去看过,部落的规模不小,估计在五千人左右,其中能战的武士不超过八百人。”
李闲舒服的伸了个拦腰,然后语气极淡然的说了三个字。
“屠了吧”
索头奚人和契丹人的战争经历了一年半,最终还是奚人占据了一些优势。契丹八部并不团结,被奚人攻击的何大何部孤立无援,能硬扛下这次战争已经殊为不易,后来这战争的挑起者阿史那去鹄因为始毕可汗的命令,亲自来这里调节,双方的战争总算到了头,只是这一战,奚人和契丹何大何部都损失不小,阿史那去鹄的计谋也算得逞。
这个部落是战后迁回来的,部族中善战的武士都随着大埃及埃力弗去了雁门关。据说已经将中原人的皇帝困住,再用不了多久就能将其生擒。这个消息传回部落中,立刻引来一片欢腾。
草原人年年南下打草谷,不过也只是小打小闹,不敢太过张扬嚣张,毕竟幽州有一只猛虎盘踞,谁也不敢轻易去招惹。
可这次不同,突厥大可汗亲自率军南下,非但一举攻入大隋境内,还将中原人的皇帝困在一座孤城里。这可是大隋立国至今都不曾有过的耻辱,换句话说,也是草原人自大隋立国后难得扬眉吐气的时候。
黄昏时候,部落中出去牧羊的汉子们逐渐返回,大群大群的羊儿有秩序的回到了自家的圈里,牧羊归来的草原汉子大声笑着,相约明天一早再一同出发。女人已经做好了晚饭等待丈夫归来,孩子们围着父亲跳着。
妻子如欢迎归来的勇士一样将丈夫迎接回家,帐篷里已经备好了热乎乎的茶汤和香喷喷的手抓肉。
在一个高坡上,一个老牧民看着南边的天空怔怔发呆。也不知道是在担心着远征的儿子,还是在等着自家羊群归来。
一个草原女子轻声唤他,请老牧民回去吃饭。
老人笑着站起来,喃喃道也不知道埃斤现在打到哪儿了,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能带回成群的奴隶和数不清的财富。他笑着对儿媳说,当年他也曾经南征过,见识过中原天下的繁华锦绣。在长城南边,有一望无际的庄稼,有繁华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城池,有数不清的财宝,还有堆积如山的粮食。
草原女子笑着说,自己的丈夫一定能带着荣耀归来。
老人笑了笑,眉宇间却有些担忧。
那个叫做大隋的帝国,虽然听说这几年到处都在造反,可这个经历过南征的老人知道,那可是一头猛虎。如果一个不小心,打虎的猎人就会被那猛虎一口吞下去。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曾经追随突厥大可汗出征,四十万大军啊,硬是被大隋两千精骑杀的没了胆子继续南下,灰头灰脸的撤了回来。
这时,草原女子忽然怔了一下,然后抬手指向南方问道:“那是什么?”
老牧民顺着那女子的指点回头看过去,于是看到了一道如土黄色的浪潮奔涌而来。他没有见过长江黄河,没有见过大海,所以他不知道浪潮会有多壮观。但是他知道,那绝不是浪潮,那是骑兵踏起的尘烟。
“敌袭!”
老牧民疯狂的喊了一声,然后从高坡上拼尽全力的往部落中奔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着。
“敌袭!”
只是他才踉踉跄跄的跑进部落中,他之前静坐南望的那座高坡上就出现了一道黑色的围墙。
那是整整齐齐的黑甲骑士,还有数不清的烈红色战旗。
李闲喜欢红色,因为他觉得那是一种激昂不屈的意志。那是火一样的意志,那是,能焚天灭地的意志。
留守部落的奚人武士还来不及上马,来自中原的黑甲骑兵已经潮水一样涌进了部落中。为首的是一个用双锤雷神一般的悍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战马前面抵挡一个回合。那一对金光闪闪的铜锤,带着风雷之声砸碎了一个又一个草原人的头颅。
一个奚人武士挥舞弯刀冲了上来,只是他的刀子才举起来,裴行俨的铜锤已经狠狠的砸在他的胸口上,砰地一声,巨大的力度直接将那奚人武士从马背上砸飞了出去。在落地之前,这奚人已经死透了。铜锤直接将他的心口砸的塌下去一个大坑,半边身子几乎所有的肋骨都被砸断,碎骨将内脏刺穿,人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没了呼吸。
裴行俨一马当先杀进这个奚人部落,一锤将一个武士的头颅砸碎,在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飞溅中,再一锤将跑过来的一个女子的半边肩膀砸的坍塌了下去。
四五个燕云寨骑兵甩出飞勾勾住一个帐篷,催动战马往一侧跑,轰的一声那帐篷就被拽得翻向一边,帐篷中有老年的『妇』女和孩子抱在一起,随着燕云寨骑兵一个队正的命令,十几支羽箭『射』过去,帐篷里的四五个人都被『射』死。
“烧!”
裴行俨一声大喊。
士兵们开始四处放火。
一群『妇』女拉着孩子,不忘记赶上羊群往一侧疯了一般的狂奔。她们一边跑一边惊恐的回头张望,在她们慌『乱』恐惧的视线中,百余名黑甲骑兵从后面烈风一样卷过来,用锋利的横刀在背后将那些草原人全部砍翻在地。
临时组织起来的百余个奚人武士,骑着马悍勇的朝着燕云寨精骑发动反冲锋,试图为部族中的其他人争取逃走的时间,为首的武士是这个部族埃斤的儿子,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他嗷嗷的狼一样的叫着,挥舞着弯刀第一个冲向那些精锐的汉人骑兵。
“杀!”
他用最大的声音吼着,为自己鼓起勇气。
噗!
一杆长槊笔直的刺过来,程知节双臂一较力将那少年从马背上挑了起来。长槊斜指长生天,然后狠狠的将挂在槊锋上的少年摔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少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程知节纵马往前一踏。
战马的前蹄狠狠的踩在那少年武士的前胸上,噗的一声,那少年武士猛的喷出一大口浓稠的血『液』,在血『液』中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碎肉,也不知道是肺叶还是胃。随着马蹄踩在他的身上,一大团血糊糊的肠子从他被长槊刺出来的伤口中挤了出来,就好像小孩子玩泥巴的时候,攥了一团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挤,泥巴从指缝中钻出来的样子相差无几。
嘉儿看着惨烈的沙场,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
她转头看向李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说话。李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神色平静的问道:“是不是觉得残忍了些?”
嘉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李闲平静且认真的说道:“一报还一报罢了,哪里有什么残忍不残忍的。我带五千人来草原,阿史那咄吉世带着六十万人在中原我杀的还不够啊,不过没关系,在中原,阿史那咄吉世一把火最多少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县城。我若是选一个风大的日子在草原上放一把火,说不得明年能饿死几十万人。”
他指了指面前的战场严肃道:“这就是战争,收起所有的心软吧。”,请一定要推荐给您的朋友哦!
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第三百四十五章王庭
五千精骑踏平一个同等规模的草原部族,理论上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草原人悍勇,孩童五岁就能纵马,妇女也能弯弓搭箭,他们似乎都是天生的骑士,只要有马,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是战士。
但燕云寨的精骑踏平这个部落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强的抵抗,部落中的人都在幻想着悍勇的奚人武士在中原的如画江山中耀武扬威,正期待着男人们归来的时候带回大批的奴隶和数不清的粮食财宝。谁又会想到,中原人的皇帝被死死的困在雁门关,中原人的军队不去救他们皇帝,反而杀进了草原呢?
近几年,除了燕山马贼刘季真的队伍不时进入草原劫掠一番,从没有一支中原大隋的正规军队跃过长城。
草原人已经遗忘了被侵略的痛楚,只记得侵略的快感。
一个毫无戒备的部落,虽然有五千人口,虽然还有近八百善战的奚人武士,可依然难以逃脱覆灭的命运。
在杀绝还是不杀绝之间做选择,李闲绝不会犹豫不决。
进攻之前他那三个字的命令已经代表了一切,这是战争,为了燕云寨五千精骑还能返回中原,这并不是一个极艰难的决定。阿史那咄吉世纠集了六十万大军南下这不假,可在草原上留守的部族武士还是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小心,燕云寨的五千精骑就会如陷入泥潭般难以自拔。杀尽沿途所遇的草原人,这是一种必需的自我保护手段。如果队伍的行踪被草原上那些大部族掌握的话,那么这五千人马只怕没有人能活着回到长城南边。
屠了吧。
李闲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没有什么虚伪的纠结不安,只有一种淡淡的畅快。
反抗的草原人尽皆被斩,大约有两千人左右投降。为首的老牧民走出来,表示愿意成为奴隶来换取生命。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为草原人的奴隶其地位或许还比不上一头牛。
这是草原部族之间战争的惯例,打输了的一方将全体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胜利的一方就要开始欢呼了。
但李闲没有欢呼,因为他没打算接受投降。他没能力带着两千奴隶上路,轻骑能像风一样在草原上卷过,可如果带着俘虏,那就好比在骑兵的战马四肢上绑上了沉重的沙袋子。只要是一个合格的指挥者,都不会做出这样伪善的决定。
叶怀袖看着微微皱眉的李闲,轻声问:“是不是在犹豫杀还是不杀?我在草原上生活过几年,所以,我不得不提醒你,这些现在看起来好像绵羊一样的草原人如果不杀,明天他们就能引来一大群豺狼。”
李闲缓缓的摇了摇头,极认真的解释道:“我不是在想杀还是不杀,而是在想,怎么杀才会简单些快捷些?不能让我手下的人杀人杀的太累,因为咱们还要赶路。当然站在道义的角度上来说,也不能让俘虏死的太痛苦。”
叶怀袖微微怔住,随即叹了口气。
“有时候你的心软的像一块豆腐,有的时候,又好像是一块冷硬的石头。”
李闲微笑,想起一段话用在这个时候似乎倒是合适,于是清了清嗓子用朗诵般的语调对叶怀袖说道。
“对待同志,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敌人,要像冬天一般的冷酷。”
“什么叫做同志?”
叶怀袖不解的问道。
李闲呃了一声,然后极认真耐心的解释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常常被世俗眼光所唾弃的感情,但毫无疑问这两种感情是真真切切存在的。往上数几千年就已经存在,往后推几千年也不会消失,其中一种叫做同志,嗯另一种叫做百合”
对于李闲这样恶趣味的笑话,叶怀袖在明白之后自然懒得理会。
她骑在那匹红棕马上,看着远处被分开的俘虏,五百人左右一队,分别被燕云寨的精骑带着走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一支队伍之间的距离都在三里以上,在苍茫的草原上,那些俘虏回首能看到同伴的背影,却看不清面目,他们被命令席地而坐,然后屠杀开始。
当凄厉的呼喊声从远处响起的时候,李闲拨转大黑马走向一边。选了一处干净的草地,李闲跃下,然后仰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蔚蓝的天空。
青鸢和凰鸾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的角色,所以两个人一左一右距离李闲五六米站住。铁枪还是完好的铁枪,只是青鸢背上负着的大黑伞已经残破。李闲转过头看着残破的黑伞怔怔出神,忽然笑了笑,然后将青鸢叫到身前。
他将用毡布裹着的古剑巨阙随手丢给她,然后轻声道:“背着一柄残破的铁伞实在没有什么美感,跟你身段不怎么搭调,还是背着这个吧。”
青鸢下意识的接住巨阙剑,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我来拿着?”
李闲微笑道:“伞已经破了,如果你不舍得就留下做个念想。这柄剑太沉了些,我比较懒,而且我总觉得自己拿着柄剑再拎着柄刀,样子看起来会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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