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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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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蝗虫的田地还要荒凉实在刮不出没什么东西。他算计着张须陀打了这么一个大胜仗得了那么多东西肯定是要回齐郡的,所以也不急着回济北郡打算绕路走远一些劫掠一番。
从岱山下逃出来之后,陆陆续续的又收拢了两万多溃兵,王薄手里的人马也有近三万,他惹不起张须陀,所以打算找个比较富裕的县城打下来。有了粮草之后在回黄河以北,联络其他豪杰再来报仇。
幸好,一想起巨野泽张金称王薄心里就有了安慰。自己虽然败了,可还有三万人马,张金称这次算是栽到了家,成了孤家寡人。
他没想到的是,本打算会齐郡的张须陀忽然改变了主意。
因为李闲那番话,张须陀心中颇有触动。回城的路上,他一想起李闲麾下骑兵高呼不杀张金称誓不回师的话语就觉得自己有些窝囊,虽然岱山下那一仗是打赢了,可若是没有人家燕云寨的骑兵,说不定谁胜谁负。越想越觉得不甘心,于是张须陀让罗士信押着粮草辎重回齐郡,他和秦琼带了一万郡兵循着王薄溃兵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了上来。
王薄沿路打下了两个县城和几个富户的堡寨,夺了数不清的粮食后往黄河以北撤退。结果才到了临邑就被张须陀带兵追上,一场恶战之后,王薄才收拢的三万人马再次被打的溃不成军,齐郡郡兵杀敌万余,王薄惶惶如丧家之犬只带着四千余人马杀出一条血路跑了,这一战,王薄才抢来的粮食六畜数以万计,又被张须陀抢了个精光。
比他更倒霉的张金称,因为身边没有人马跟随,逃亡起来反而容易些,他先是潜入了一座山中藏了十几天,确定已经甩开了追兵后想了想,自己还是要回东平郡,以他张金称的名号很快就还能拉起一支队伍来。于是他开始了孤身数百里的逃亡之路,一路上昼伏夜出,不敢见人,整个人脏的好像从泥里滚出来的似的。
曾经风光无限的巨野泽大当家,现在看起来比乞丐还要肮脏落魄。渴了,就找条小河甚至水沟喝几口,饿了,不敢出去讨饭只能潜入村子里偷些东西吃。一路走来,本来就极干枯的张金称瘦得皮包骨一样。
可让他安心的是,最起码把那个魔鬼一样的黑甲将军甩开了。
就这样走了一个多月,已经不成人形的张金称终于回到了东平郡境内。他就好像一条狗一样,喝脏水,吃腐烂的食物,居然硬撑着活了下来。他不甘心,他恨,恨那个夺走了自己一切的黑甲将军。他发誓要报仇,用尽一切办法报仇。
在一座破败的庙宇中,张金称决定将这里当做新的老窝。只是这庙里已经被几个乞丐占领了,张金称看着那几个脏的好像狗一样的乞丐就有气。
“你们都听着!我是巨野泽的大当家张金称,从今天开始,你们就跟着我吧,这里我要当做聚义厅,以后你们跟着我夺回巨野泽,女人,美酒,要什么有什么!”
他挺起胸脯,高傲的对那几个乞丐说道:“只要你们跟着我,你们就是我重整旗鼓的第一批手下,将来老子飞黄腾达肯定照顾你们。”
他指着一个老乞丐说道:“你,滚开,把那个地方让给老子!”
那老乞丐坐着的地方有一个破烂不堪的蒲团,张金称觉得坐上去应该很软很舒服。
“还有你,把你手里那个馍给我,将来老子赏你几个女人!”
他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顺势踢了那个老乞丐一脚。
“哪儿来的狗东西!”
“张金称?你要是张金称,老子就是杨广!”
“打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野狗!”
“打死他!”
几个乞丐一拥而上,拳打脚踢。
“老子是张金称!老子是巨野泽的大当家!老子将来……将来能做皇帝!”
声音越来越微弱,渐渐的,没了动静。
第一百八十九章山脚山腰山顶天
大隋大业九年四月二十五,杨广再次到了辽西怀远镇。第二日征辽大军开始猛攻,大败高句丽大将乙支文青的兵马,杀过辽水。此战杀高句丽人万余,乙支文青重伤退回辽东城。四月二十七,杨广的御驾渡过了辽水,大军再次围困辽东城。
四月二十九,杨广命行军元帅宇文述和上大将军杨义臣率领大军由北路进攻平壤。另派左光禄大夫左武卫大将军王仁恭率军进攻新城,杨广自领大军围攻辽东城。这次东征,杨广为找回颜面而来,所以下令若是高句丽人再诈降,一概不予理会,全力攻城。
虽然去年一场大战高句丽算是打赢了,但国力却远不能和大隋相比。大隋损失了三十万精锐的府兵,大业皇帝下旨招募骁果,这次东征的大军依然有百万人之多。而高句丽去年战乱,粮食本来就收上来不多,再加上也损失了不少人马,所以虽然步步为营却还是接连战败。
宇文述和杨义臣率领大军一路南下,连战连捷。大将军来护儿率领水军也已经登陆,一战击溃高句丽联军,杀敌上万人。
高句丽王高元大为惊恐,派人到辽东求降。
这次杨广竟然不允,下令大军继续猛攻,誓要打下平壤生擒高元一雪前耻,隋军加紧攻城,只是辽东城却被高句丽人自己封住好像铁桶似的,一时之间依然难以攻克。
就在隋军在辽东战场上势如破竹攻入高句丽境内的时候,同样不甘心自己失败的知世郎王薄联合了黄河以北的几个绿林豪杰,孙宣雅,郝建德等人,聚集大军十余万再次渡河南下,发誓杀死张须陀报仇。
而这个时候,李闲的燕云寨精骑早已经回到了巨野泽。
就在东平郡边界上那个破败村子中的破败庙宇里,几个乞丐正缩在一起瑟瑟发抖着取暖,忽然看见从庙宇外面举步走进来几个身穿黑衣的大汉。这几个人一样的装束,黑衣皂靴,面貌冷峻,每个人腰畔都挂着横刀,看起来十分凶恶。
几个乞丐见那几个黑衣人进了破庙,吓得哆嗦得更厉害了。
为首的黑衣壮汉走进庙宇后缓缓的扫了一眼,随即视线在年纪最小的那个乞丐身上停了下来。他的眼神冷的就好像北方二月里的风一样,似乎如刀子一样能割裂人的肌肤。只有十四岁的乞丐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身子靠进最老的那个乞丐怀里。
“别怕,孩子,他们都是官家,是不会跟咱们这样的人一般见识的。”
老乞丐拍打着少年乞丐的后背说道。
他抬起头,谦卑的笑了笑道:“几位官老爷,你们来这脏兮兮的地方做什么?有什么是小人可以效劳的,您几位可以问。”
他虽然是个乞丐,但他的年纪已经足够大了,经历的事情也足够多,所以看到那几个身穿黑衣的人进来一直在打量着什么,他就隐隐猜到这几个人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为首的那黑衣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他似乎是没料到一个看起来随时都可能死去的老乞丐能有这样的见识。
“你们有没有看到过一个很瘦很瘦的人,五十岁左右,个子不高,三角眼。”
那黑衣大汉说话的语气很和善,只是他身上那种冰冷的气息让乞丐们很不舒服。
“没有,您知道的,我们这样的人不敢随意走动,只是在这破庙里等死罢了。”
老乞丐因为慌张而说了一句连他自己都不信的谎话,乞丐,若是不出去走动谁会信?哪有乞丐不出去讨饭的?只是这样明明一句漏洞百出的谎话,偏偏那黑衣大汉并没有生气,而是点了点头后很认真的说道:“是啊,你们这样不老实的人自然不能随意出去走动,否则……真的会死。”
老乞丐的手一抖,半块冷硬的馒头掉在地上。
黑衣大汉往前走了几步,缓缓的蹲下来将那块馒头捡起来,拿起来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然后用馒头敲打了几下身边不远处的一个残破木鱼,响声很沉闷,馒头无恙,木鱼的残碎木渣倒是掉了不少。
“这个也能吃?”
黑衣大汉微笑着问道。
老乞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苦笑了一声。那少年乞丐又使劲往后缩了缩,似乎很惧怕面前那大汉的眼神。
黑衣大汉从身后的包裹里翻出一个油纸包,取出一支油腻腻的鸡腿递给那少年乞丐:“想吃吗?”
少年吓得哆嗦了一下,如同那老乞丐一样艰难的吞了一口吐沫。不过老乞丐是因为担心和害怕,而他,是真的很想吃那个鸡腿。他转头看了看老乞丐一眼,后者对他轻轻摇了摇头,少年乞丐一阵失望,却也坚定的摇了摇头。
“真的不想吃?”
黑衣大汉笑了笑,随即将鸡腿丢到一个角落里。他掏出一块緤布擦了擦手,随即站起来对那少年说道:“如果你刚才接了那个鸡腿,我或许会不杀你,而是很真诚的问你,你身上这件脏兮兮的皮甲从什么地方来的。还有……”
黑衣大汉指了指那少年的靴子道:“这靴子是怎么来的?”
那靴子虽然已经脏的实在有些离谱,但还是能隐约看到上面有一条条已经暗淡了金线。
“可惜,你不肯接那个鸡腿,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
黑衣大汉指了指那老乞丐道:“如果你还是不肯说,那我便再杀别人。你们这里一共有六个人,如果我杀了五个人之后你还是不肯说,那我只好将你带回去。带你回去,不是因为我心善觉得你年少便放过你,是因为我现在手头上没有刑具,即便逼供也无非是将你的十根手指十根脚趾一个一个的切下来,然后切你的耳朵,鼻子,剜掉你的眼睛,我觉得你这样的人肯定嘴巴很硬,所以应该带回去把我手里那三十六种刑具都用一遍。”
他笑了笑,很温和的说道:“好吧,我现在还有一分耐心,我再问你一遍,是吃那个鸡腿,还是等着我杀人?”
少年乞丐吓得浑身哆嗦着,猛的跪起来不住的磕头。他磕头的力度很大,没几下额头上就已经流下来血水。脏兮兮的脸上血一条一条的流下来,看起来格外的醒目。只是即便如此,他依然没有说一句求饶的话。
黑衣大汉微微怔住,随即叹道:“原来还真是一条好汉。”
他指了指那老乞丐道:“先斩了他的双腿。”
他身后的两个黑衣人点了点头,一边走过来一边从腰畔将横刀抽了出来。那老乞丐脸色白的好像纸一样,扑通一声跪倒苦求道:“我说,您别逼他了,他是个哑巴!”
黑衣大汉一愣,随即自嘲的笑了笑。
“还有这种事……”
……
“死了?”
李闲有些诧异的看着陈雀儿问道:“怎么……如此轻易简单的就死了?”
陈雀儿笑着将一件脏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皮甲,还有一双用刀子刮过露出金线痕迹的靴子放在李闲面前。皮甲很厚实,所以那几个乞丐才会将皮甲让给了那少年乞丐御寒,而他们没有见过金银,自然不知道那靴子拿出去卖的话最起码能换来十天的饱餐。当然,如果他们拿出去卖的话,说不得会被人当做窃贼狠狠打一顿。
“找人辨认过,这皮甲和靴子正是张金称的。说来张金称也真有些悲惨,千辛万苦的从岱山逃回来,想来这一路上也没少受罪,可惜竟然死在那几个乞丐手里。说来可笑,据那老乞丐说,张金称那天到了那破庙的时候确实说过,他是张金称,要把这破庙作为聚义厅,还要收那几个乞丐为手下,还允诺了美食女人给他们。可惜的是,因为他抢了那乞丐的破蒲团和小乞丐的硬馒头,而被那乞丐活活打死了。”
“打死了?就因为一个破蒲团?半块硬馒头?”
李闲眨了眨眼,感觉这故事荒诞的有些离谱。在他的记忆中,张金称可是在大业十二年的时候才死的,那个时候他的队伍也壮大到了巅峰,一举攻克了平恩,武安,钜鹿,清河,因为轻敌被大隋名将杨义臣击败,带着残兵逃到清河郡又被清河郡守杨善会擒住,当众砍头示众的。
现在才大业九年,张金称足足早死了三年。
会不会引发什么连锁反应?
这是李闲第一件考虑到的事。
“我在破庙后面挖出了张金称的尸体,因为天气还没转暖,虽然尸体已经涨起来但依稀还能辨认出面貌,为了稳妥,回来后我又让原来巨野泽留下的人辨认了靴子,所以可以确定,张金称真的死了。”
陈雀儿有些失望的说道。
李闲也有些失望,失望于一个本来应该辉煌的绿林大豪就这么憋屈的死了,失望于自己挑选的第一个对手实在没有给自己造成什么困难,失望于,他死的如此轻易简单窝囊憋屈让人唏嘘。
“张金称的部下在岱山被咱们击溃,杀了五千余人,剩下的都逃了。我已经让人将张金称被咱们诛杀的消息放了出去,估摸着那些溃兵会老实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要么找地方躲了起来,要么就回到了家乡讨生活。”
陈雀儿道:“飞虎密谍的人在鲁郡留下了一些,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消息很快就能传回来。”
“王薄逃回黄河以北之后,联络了绿林道上与其熟交的孙宣雅,郝建德等人,再次聚众十余万,如今已经过了黄河。张须陀带着秦琼和罗士信率领两万多齐郡官军已经迎了上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打起来。”
李闲点了点头,看了看面前那脏兮兮的靴子微微皱眉:“先把这东西拿出去吧,臭的要命。”
陈雀儿笑道:“我可是一路带回来的,我都忍了。”
李闲笑道:“那你可以拿回去闻香佐酒,再忍三五年。”
陈雀儿拎着那靴子和皮甲出去,吩咐手下人拿去埋了。
“齐郡的事咱们盯着就行,没必要去掺和,我让你盯着黎阳那边,有消息了吗?”
“粮食一船一船的从水路往外运,不过大部分没有运往辽西!”
陈雀儿笑道:“实在没想到,楚国公杨素的儿子居然想造反!杨玄感他老子为杨坚和杨广都立下了赫赫战功,杨玄感也被杨广重用,我就想不明白了,谁造反,按理说也不应该是他造反!”
李闲笑着点了点头:“楚公……又怎么比得了皇帝?人在山脚,会看到山腰的风景秀美,到了山腰,又会觉得山顶的景色壮丽。而到了山顶,又会想……是不是天上的风景更漂亮?”
第一百九十章早就被人惦记上了
大隋大业九年六月初,东征大军顺利的打到了高句丽都城平壤。宇文述和杨义臣的大军与来护儿的水师汇合,成功对平壤形成合围。高句丽王高元派人出城面见宇文述,表示自己愿意臣服在大隋皇帝的脚下,永生永世甘为臣子。
杨广吸取了上次远征军全军覆没的教训,这次没有安排文官任监军制肘宇文述。临出征的时候他对宇文述说过,这次远征,务必攻克平壤。若是高元投降,不受!所以,高元的这次求降被宇文述拒绝。
第二次征伐辽东战事顺利,高句丽已经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因为有第一次撤军时的经历,吃过一次亏的宇文述下令逐个攻打沿途所经过的高句丽大城,除了几座城防坚固的城池之外,基本上已经对大军回撤构不成威胁。上次回撤的时候,因为进军速度太快沿途丢下的高句丽城池和堡寨太多,所以宇文述险些被堵死在半路回不去。若不是他次子宇文士及带着两万精骑接应,说不得他也会饮恨辽东。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杨广没有再派文官干预军武,宇文述也将后路照看的很稳妥,看起来,没有任何事能阻挡这次征辽大军将高句丽覆灭。
可就在宇文述和来护儿的大军将平壤城围的水泄不通的时候,皇帝身边最亲近的内侍,龙庭卫都尉文刖突然到了平壤城外大隋军中。
文刖是来传旨的,密旨。
这次文刖来没带着他的龙庭卫,身边只有青鸢和凰鸾两个人。不过,保护他一路前来传旨的是天子六军中左军的两千精甲轻骑。从文刖脸色淡淡的憔悴和一身的风尘仆仆,宇文述就猜到,又出大事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事情竟然会是如此之大。大到足以动摇大隋的根本,大到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背着铁骨大黑伞的青鸢和背着大铁枪的凰鸾站在宇文述的大帐外面,两个人差不多一般的身高,又都是面容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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