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闲真的没有睡着,虽然他从马背上掉了下来,虽然他困倦疲乏到有自杀的心,虽然他眷恋着硬硬的石子地不愿起来,但毫无疑问,他一夜没睡着。这一夜李闲最大的感触不是草原的夜风有多冷,不是天空中的星星有多璀璨,而是他发现自己除了脑袋之外所有部件都不属于自己了,他甚至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
当绷紧了的神经松懈下来之后,李闲连勾动小拇指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您拉我一把,我不吝啬于说谢谢。”
李闲睁开眼睛,看着达溪长儒说道。
达溪长儒伸出手,却没有等到李闲的手从毡毯里伸出来。将毡毯揭开,达溪长儒扶着李闲坐了起来。
“怎么样,今天的一千五百次还能完成吗?”
达溪长儒问。
李闲想了想说道:“我尊敬的师父,如果我做到了,你是不是考虑给我什么奖赏?”
“你想要什么?”
达溪长儒没想到,这个还剩下半条命的少年竟然还有心情提条件。
李闲叹了口气道:“如果您将送给我的表字收回去,我会感恩戴德的。我知道您不理解我为什么那么抵触那两个字,您可以认为我一听到那两个字就会便秘。师父,这样的要求虽然过分了些,但这是支撑我继续拔刀的动力。如果你不答应,我或许考虑投湖自尽。”
“你会舍得死?”
达溪长儒反问。
他站起来说道:“学了那么多小手段,练了那么漂亮的箭法,我不觉得你是一个为了理想能慷慨赴死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今天你还能拔刀一千五百次,我就去再想一个表字换了就是。”
李闲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想一个吗?您可以说那是您赐给我的。”
“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第十六章刀客都这么走路的
当李闲看到远处出现在斜阳下那一条大河的时候他忘情的呼喊起来,用了十六天,他终于能适应每天那煎熬无比的一千五百次拔刀。
这一段弱洛水,是霫人和契丹人地盘的分割线。
越过弱洛水再往北走就是霫人的草场了,霫人才真的是草原人中相对温和的一个民族。他们的图腾不是狼,而是天鹅。霫人的地盘不如契丹人大,人口加在一起也不如契丹八部众多。霫人统治的大概区域是在弱洛水以北,东接靺鞨,北接乌洛侯,西至突厥,最大的部族也不过四万余户。所谓的靺鞨,在五代十国之后就改成女真了,也就是后来建立大金国的女真,也就是后来满族的前身。
弱洛水,有很多称呼,如潢水,西拉木伦河。
契丹人的地域北面是弱洛水,东南是辽水。契丹这个民族是一个很可怕的民族,要知道大辽国的疆域是宋王朝的两倍以上。当然,这一点就目前来说只有李闲一个人知道。
“流沙河啊,三师弟快出来见我吧,咱们一起去西天泡妹妹!”
李闲疯了一样的喊着。
血骑的人已经习惯了这个时常会表现的很怪异,甚至可以说疯魔的少年。这个少年嘴里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很多令人费解的名词,比如他在练习拔刀的时候经常会对达溪长儒说:“请求暂停,我要求小便。”
后来血骑兵知道,小便原来就是撒尿。
李闲很耐心的给血骑兵解释为什么撒尿叫做小便:“撒尿拉屎都是方便,不管是前门还是后门都是方便之门。为什么撒尿是小便,拉屎是大便呢?撒尿的时候你会不会抖?抖的时候会不会精神一振?肯定是有的,可是比起拉屎的时候那种如释重负的高潮感觉来,小便的那一抖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所以叫小便……”
李闲从越发高大的黑马上跃下来,捧起依然冰冷刺骨的河水狠狠洗了把脸。感受着冷冽河水洗去铅尘的痛快,李闲竟然生出脱光了裸泳的念头来。虽然河水很冷,但李闲在河中看到不少来回游弋的大鱼。也不知道草原人为什么这么浪费,放着那么多鱼不吃简直就是对那些鱼的不尊重。
“今天终于可以不吃烤兔子烤野鼠之类的东西了,咱们烤鱼吃吧。”
李闲吧嗒吧嗒嘴幻想道:“放在架子上烤,再洒上孜然粉辣椒沫,美味至极!”
“孜然粉是什么东西?辣椒又是什么东西?”
对毒药一直很有兴趣的独孤锐志问,他没有听说过这两种东西。血骑四虎中,论直接战力独孤锐志是最弱的那一个。但若是比一比谁杀的人多,另外三个加在一起也不如独孤锐志。当年在突厥人的地盘上,有一次被一个小部落倾巢而出的骑兵追击,血骑损失了几名骑兵,当晚独孤锐志一个人悄悄潜入那个小部落,一口气毒死了那个部族三分之一的人,六百多口,死得很干脆。
红佛送给李闲的几十种毒药,独孤锐志这一路每一种都认真的研究过。李闲在对毒药的分辨和配制上进步神速,独孤锐志功不可没。独孤锐志的口头语是,当你想用兵器杀我的时候,我肯定知道。但我下毒杀你的时候,你肯定不知道。
三十几种毒药的药性,作用,独孤锐志都清楚的讲给李闲,如果在行军途中抓到什么比较大的野物,独孤锐志就会在其他人杀人的目光中,神色淡然的将那只野物毒死然后给李闲详细的讲解药性。没有肉吃而脾气有时候会间歇性爆发的铁獠狼则会按住独孤锐志一顿胖揍,独孤锐志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报复性的给他下点泻药,然后铁獠狼一边捂着肚子一边再次胖揍独孤锐志。
嗯,独孤锐志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不可否认的是,李闲从中获利颇多。比如,有一次独孤锐志毒死了一只山豹,没吃过豹子肉的铁獠狼揍了独孤锐志。然后李闲给铁獠狼下了泻药,然后铁獠狼揍了独孤锐志。
这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李闲是这么认为的。
“孜然……辣椒……”
李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等我的舰队建立起来之后,我会派一个叫郑和的人去遥远的海外将这两样东西带回来。”
“原来又是你编造的那些无聊故事!”
独孤锐志撇了撇嘴,不再理会李闲。他蹲在河边,看着河水中自由自在游弋的鱼儿感慨道:“这么大一条河,我得下多少毒才能把鱼儿都毒死?”
铁獠狼恰好走过他身边,听到独孤锐志的自言自语后铁獠狼善意的劝道:“别考虑那么飘渺的事,因为如果今天我们吃不到烤鱼的话,我会把你扔进河里淹死。”
独孤锐志昂起下颌:“难道我是被吓大的?”
铁獠狼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肯定不是被吓大的,你是被我揍大的。”
李闲挽起衣服,光着脚丫慢慢滑进河里。他手里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盯着河水中游来游去的鱼儿嘴里念念有词的好像一个神棍。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不停游,一天到晚拔刀的人啊想补补身子。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想吃鱼想的要死了,你们来救我吧。鱼儿,鱼儿,我来超度你们了。”
一条鱼从李闲的腿边游过,它慢悠悠的看起来很惬意的在寻找食物,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里的食物。当鱼游到他身前的时候,李闲迅速的将那木棍刺了下去。随即,他的手上感觉到了一股阻力。刺破了鱼肚子的木棍迅速的抬起,李闲头也不回的将木棍往身后一甩。
一名血骑兵伸手将那血淋淋的鱼抄住,然后在石头上使劲一摔。可怜的鱼儿就此死于非命,很快就被另一名血骑兵用匕首将鱼鳞刮掉,然后用铁钎穿好放在一边。负责烤鱼的血骑兵小心翼翼的从包裹中取出金贵的盐巴,在已经滋滋冒油的烤鱼上小心翼翼的洒上一些。在荒野中行军,盐巴是一种必须计算着消耗的奢侈品。
烤鱼的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李闲禁不住诱惑停止捕鱼,想跑到岸上去抢烤鱼,脚却不知道踩在什么上面,李闲疼的一咧嘴,拔出脚发现被割破了一道口子。他恼火的蹲下去摸那块石头,摸上来的却是婴儿拳头大小的一块黑色金属。放在阳光下仔细看了看,黑色的金属散发出一种厚重的金属光泽。
“师父,这是什么东西?”
李闲上岸将那块金属递给达溪长儒。
达溪长儒接过来看了看,淡淡的说道:“是陨铁,你运气不错,这一小块溶了,铸在横刀里会让横刀更加坚固,更加锋利。”
他见李闲的表情有些怀疑,于是从怀里摸出一柄匕首,猛地照着那块陨铁砍下去,当的一声脆响,那陨铁上爆出一团火花。
将匕首递给李闲,达溪长儒说道:“别以为这是随处可见的东西,陨铁的珍贵程度你想象不到。我在青牛湖寻找到的那块,比这块至少大一百倍。如果拿出去卖,最少可以卖三千贯。如果是卖给那些一心想要一柄宝刀的世家子弟,万贯也不是问题。如果跟突厥人交换的话,能换来几百匹上等马。还有一大块草场。”
“我没有万贯,我没有几百匹马,我也没有草场,但那块陨铁是我的!”
李闲看着那匕首上崩出来的深深的缺口严肃的说道。
达溪长儒瞪了他一眼说道:“我既然答应你用那块陨铁给你打造一柄长刀,就不会食言。达溪长儒说过的话,从来没有反悔过。只是青牛湖很大,也很深。而且契丹人就生活青牛湖边,我不确定是否还找得到那块陨铁。契丹人对青牛湖太了解,他们对陨铁的价值也太了解,所以那块陨铁不一定还在。”
他顿了一下说道:“最主要的是,我忘记把那块陨铁从什么位置沉下湖了。”
李闲叹道:“我看过大话西游的,怎么忘了悟空的师父是最能忽悠的那一个!”
不理会李闲的胡言乱语,达溪长儒说道:“其实用什么样的刀并不重要,如果你手无缚鸡之力,就算我给你天下致锐的宝刀,你能打得赢我吗?就好像一个三岁孩子拿着横刀也绝对不是一名壮汉的对手,你不要把外物看的那么重。如果你的刀法足够强,还会在乎你用的是什么刀吗?”
李闲点头道:“有道理,只要修为达到一定境界,无论什么刀拿在手里,都是宝刀。”
达溪长儒赞赏的看了他一眼道:“很好,去吃饭吧,吃完饭也该教你其他一些用刀的基本功法。”
李闲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不到二十天,他的手已经明显强壮了不少,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更加稳定了。尤其是……在他用木棍刺鱼的时候,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每天枯燥的练习拔刀的好处,想要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刀客,就先要练出一双稳如磐石的手。
李闲被割破了的脚还在疼,他拖着刀当拐杖走路,忽然看到夕阳下自己奇怪的影子,李闲不由自主的怔住。
傅红雪也是这么走路的吧?
第十七章对不起好奇有代价
草原人是个很奇怪的民族,如果你孤身一人到了一个部落,几乎没有人会因为你穷困潦倒而看不起你,他们会热情的款待你,给你肉吃,给你酒喝,如果运气好的话,还会有漂亮的女孩子来钻你的帐篷。他们的笑容很能感染人,让人感叹这世间还有如此纯粹友善的民族而不愿离开。
同样是他们,拿起弯刀跃上马背之后就会变成这世间最冷酷的强盗。他们闯进你家门的时候不会因为老人和孩子的哭号而放下屠刀,不会因为你家徒四壁就放弃掠夺,哪怕你家里只有一口坏了的铁锅。他们过一村屠一村不会留下一个活口,他们抢一城烧一城不会留下一间房子。
总结一下就是,你可以到他的家里去做客,但千万不要邀请他到你家里来。
达溪长儒不会带着血骑明目张胆的跑到契丹人的地盘上,那样的话就算草原人好客,也会不吝啬于羽箭弯刀的招呼他。在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停了下来,达溪长儒分派士兵安营。这座小山虽然不十分高,但看起来很有些雄奇壮观。
从渔阳郡出发到这里绕了一个大圈子,没有穿过契丹人的草场。达溪长儒是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比直接到青牛湖多走了很远。选择在这里安营,是因为这里是霫人和契丹人控制地域的交界处,两边的人为了不引起争端很少接近这里。血骑在这里扎营很难被发现,就算被发现,无论是霫人还是契丹人都不会主动过来招惹他们。
因为要在这里常住,所以血骑兵们开始建造营寨。山里隐藏一百多名善于隐藏的血骑完全不是问题,就好像在十吨煤上藏一百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山下有水,山上有林,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隐居的好地方。
李闲坐在石头上看着忙忙碌碌的血骑兵干活儿,他懒得去帮忙,不是因为他懒,而是因为他很疲劳。每天的抽刀次数已经加到了两千次,李闲不知道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的话,自己是不是每天都好像傻逼一样拿着一把横刀不断的抽出插入。抽出插入这四个字不一定代表着高潮迭起欲仙欲死,有可能代表着的是枯燥乏味和痛苦疲劳。
两千次抽刀完成,李闲纵然不会如最初那般半死不活也断然不会像吃了某哥般龙精虎猛。就算是做那种销魂的事,抽出插入整整一天都不射也未见得舒服到哪里去。每次练习完,李闲的胳膊就会变粗很多,摸起来还是硬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