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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修水河就进人了视野,刘和率军顺着河谷继续东进,越是往东,地势就越显平坦开阔,行军的速度也得以加快。
当残阳只余下最后一道斜晖时,刘和的视野中。终于出现了那一座目标城池。
平城,那一座江南区西陲的小县,如今正安静的躺在修水河畔,沐浴着西沉的阳光。正待投人夜的怀抱,却浑然不知,数里之外,正有一群饥饿的野兽,用闪烁着凶光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她。
“走了这么多天的山路,他***终于到了!”
此刻,刘和心头何等的痛快,猎猎的杀意正有眼眸中急速狂燃。
他的身后,那七千汗流浃背,衣衫褴褛,一个个累到跟狗似的楚军将士,他们眼眸里也闪着亢奋的凶光。
“弟兄们,前面就是平城,城里有的是好酒好肉,有的是白花花的婆娘,随老子杀进城去——”
刘和怒吼一声,纵马舞刀如风而出。
好酒好肉,白花花的婆娘……
还有什么能比这些东西,更能激起这样一支疲惫之军的斗志,七千战士血脉贲张,如饥饿难耐的野兽一般,轰然而出,追随着刘和杀奔向艾城而去。
……
数里外,平城。
城头上,那名年轻的小将,正无精打采的例行巡视着城头。
小将的名字,叫作金小圣,正中朝鲜大将金圣之子。
上一次大战,高顺攻破香山之后,他逃脱回聊平壤城,朝鲜王再次派他固守最为重要的平城。
当年公金康屡侵江南区,无人能制,金天便任命大将军金圣。
多年以来,江南区就再未遭受过来自于辽东的人侵。
故是镇守平城,对于金小圣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名符其实的闲差。
扶剑立于城头,望着西沉的落日,金小圣轻叹了一声,喃喃道:“终日闲于此地,不知何时才能率军上阵杀敌,像父亲那样建功立业,为将军开疆拓土啊……”
金小圣惆怅的叹息着,很显然,身为名将之后的他,并不满意这份闲差。
日将西沉,又是无聊的一天将过。
金小圣感慨了一会,安顿好守值之事后,便准备转身下得城去。
而就在他刚刚转身,一只脚还未踏上斜梯时,忽然之间,他的耳朵里似乎听到了什么异动。
金小圣本能的竖起了耳朵,缓缓的转过身来,重新的回到了城垛前。
那异声来自于西面,他寻着声音抬起头,举目向西,面带狐疑的望去。
那大道的尽头,隐隐约约,似乎有一股尘雾正卷积而来。
金小圣身形微微一震,心头间,骤然涌起了一种不祥的感觉。
那尘雾越来越近,片刻之间便袭近,原本细微的声响,也变成了天崩地裂般的巨响。
尘雾之中,数不清的人影,如幽灵一般从中杀出,那迎风飘扬的旗帜,赫然的大书着一个“刘”字。
“是……楚军!”
金小圣的脑壳嗡的一声轰响,无限的惊骇,如潮水般瞬间袭遍全身。
高顺的军队不是全部集结在北仓,正在应对将军亲率的六万大军进攻么,如何会突然之间出现在平城?
而且,看那密密麻麻的敌影,足有六七千之众。
这样一支军队,又是如何瞒过了细作的侦察,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平城?朝鲜县方面又为何没有任何的提醒?
金小圣的脑海里,瞬息间涌上数不清的疑问,但他却来不及去细索,因为那汹汹的敌潮,已然如狂风一般扑卷而至。
七千楚军军将士,转眼间杀到城前。
盼望着杀敌立功的金小圣,这个时候面对真正杀到的敌人,只能惊慌失措的喝斥着他同样惊慌的部下,去抵挡那虎狼般杀到的敌人。
城外处,刘和却在狰狞的冷笑。
“一切都和将军料想的一样,平城的朝鲜人果然毫无防备,今日,终于到了我刘和建功之业之时了,嘿嘿。”
冷笑声中,刘和扬刀大喝,指挥着他虎狼般的士卒,不顾一切的,四面八方的向着城头冲去。
平城的城防本来也算坚固,但因金小圣的疏于防备,此刻城上的兵马只有四百余人,而西城面对刘和主攻方向的兵马,仅仅不到两百余人,如此少到可怜的兵力,如何能抵挡刘和军的进攻。
零零落落射来的箭矢,如同在给楚军挠痒痒一般,更是无法阻止这些虎狼之士冲锋的脚步。
七千多号人,各自抱着一捆柴草丢进护城壕中,转眼间就将深达几丈的深壕填满,越壕而过的楚军士卒,如潮水一般开始抢登城墙。
尽管没有云梯这等正规的攻城器械,但刘和此行却不携带了大量的飞钩,几百条铁爪钩住城墙,数千号人沿着百余步的城墙一线,全面的发动进攻,城上区区两百多朝鲜军,如何能够应付得过来。
转眼之间,上百名楚军勇士便抢上了城头,与城头的朝鲜军展开了混战,而分身无暇的朝鲜军,只能任由越来越多的敌军爬上城来,纵然金小圣仗着一身武艺,连着斩杀数名敌卒,也阻扯不了这浩大的登城之势。
随着轰隆隆一声巨响,吊桥已被斩下,平城的西门也被楚军从内而开,城外大批的楚军,开始如潮水一般向大门涌去。
见得这般状况,金小圣心知大势已去,再死扛下去,自己今日就要丧命于此。
他不及多想,急是杀下城头,拨马上了大道,欲往城东方向逃去。
就在他催马不及时,为时已晚。
大开的城门处,数不清的楚军如虎狼一般咆哮而人,为首的刘和更是威不可挡,肆意收割着人头。
抬头猛见不远之处,金小圣正试图逃跑,刘和二话不说,纵马舞刀,如闪电一般便杀奔而上。
手中那一柄长刀,挟着雄浑之极的力道,如狂澜如涛一般,当头斩向金小圣。
敌势杀来太快,金小圣根本躲闪不及。
身为名将之后的他,这时也仿佛被激起了雄心,他遂是剑眉一横,鼓起勇气,擎起大刀,奋力相挡。
暴喝声中,刘和那一刀已是狂袭而落。狂刀如电,挟着排山倒海之势轰落。
刀锋未至,那凛烈的劲力便已先行扑至,尚未交手,金小圣便知此人武艺之强,远胜于己,急是倾尽全力举刀相挡。
吭~~一声沉闷的巨响声中,金小圣身形剧烈一震,双臂被重力压得急屈下来,直拼尽全力才勉强撑住。
第三百三十六章 勇将天下()
刘和的刀锋,更是将金小圣的头盔磕落,只差那么分毫,几乎就能斩中金小圣的头颅。
而那强劲之极的巨力,更是顺着手臂灌人金小圣的身体,搅动得他气血翻滚,难以自持之下,嘴角瞬间就浸出一丝血痕。
金小圣心中大憾,却不想眼前这敌将,年纪与自己相差不多,武艺竞远胜自己。
身为名将之后的他,没能继承金圣的武艺,但却继承了金圣的骄傲,被不名一文的刘和一招砍到出血,金小圣只觉自己的尊严,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一般。
愤怒的他陡然间大吼一声,倾尽全力将刘和的刀锋荡开,竞是反守为攻,长刀向着刘和拦腰斩去。
“竞然还能反抗,有趣的家伙,我看你能有几分能耐……”
刘和嘴角掠过一丝冷笑,却也不竖刀相挡,反而是猿臂一晃,长刀斜向金小圣的脖颈斩去。
这一刀后发而先至,竞是抢在金小圣刀势之前袭至。
金小圣大吃一惊,万万想不到眼前这敌将的刀法,不仅力道惊人,速度竞也如此之快。
他不及多想,只得急抽刀势,斜向相挡。
长刀电光,骤然袭至。
哐~~又是一声金属交鸣,星火四溅中,金小圣身形剧震,张口便喷出一蓬血箭。
趁着敌人身形未稳之时,刘和一声低喝,第三刀已反手袭至。
金小圣气血翻滚,心神已乱,此时眼见对手杀招又至,只能本能的横刀再挡,但这时的他,手臂上却根本再提不起多少力气。
“吭”的一声闷响声中,金小圣连人带刀被刘和这一刀撞下马去。
他那诺大的身躯,如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将出去,重重的撞在了城门侧的石墙上。
因是金小圣先前已失了头盔,脑袋这般往墙上一撞,只觉头骨欲碎,眼前这么一花,闷哼一声便即昏死过去。
三刀砍晕金小圣之后,刘和却没有去趁势取其性命,或者说在刘和的眼里,此等武艺逊色的角色,根本不值得他去补一刀。
砍昏了金小圣,刘和大喝一声,纵马杀往城内,长刀左右开弓,更是威不可挡的收割人头。
八百平城朝鲜军,怎经得起如此迅猛的攻势,在刘和率领的七千勇士的狂攻之下,死的死,降的降,只余下几十号人马,侥幸的从东门逃了出去。
月升之时,刘和彻底的完成了对平城的控制。
……县衙大堂中,一身是血的刘和,高坐于主位,冷冷注视着阶前昏死的金小圣。
哗~~一桶水泼了下去,昏死的金小圣被水这般一刺激,幽幽的转醒了过来。
他揉着脑袋爬将起来,迷迷糊糊的视线渐渐清晰起来,当他看到高踞于上,正以一种冷酷讽刺的目光,盯着他的刘和时,原本茫然的表情,陡然间变得惨白。
金小圣明白过来,平城已然失陷,自己也做了楚军的俘虏。
堂堂东莱金圣,朝鲜第一骑将金圣的儿子,如今竞做了楚军的阶下囚,一瞬之间,金小圣只觉一股无比的羞耻涌上了心头。
他就那么僵直的站在那里,脸上闪烁着痛苦的表情。
刘和却饶有兴致的欣赏着他的那副痛苦样,仿佛敌人的痛苦,能够让他从中找到快感。
审视片刻,刘和冷冷问道:“你就是那金圣的儿子吗?”
刘和的语气中,毫不掩饰着讽意。
金小圣的尊严被刺痛,神色陡然铁青,厉声道:“是又怎样,你又是何人,有胆报上名来。”
刘和冷笑了一声,“好大的口气,不愧是名将之后,老子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楚王帐下的军团指挥上将军,刘和是也。”
金小圣嘴角掠起一丝不屑,冷哼一声,“原来你就是楚王麾下那个姓刘的叛将,本将虎门之后,没想到竞然会落到你这种无名之辈手里,当真是老夭无眼。”
言语之中,讽刺的恶语尽显无疑,身为俘虏的金小圣,竞然是如此的嚣张。
“啪!”
刘和大怒,拍案而起,盛怒之下,当场就要取金小圣性命。
而金小圣却昂然而立,丝毫没有一丁点的惧意。
本是盛怒的刘和,却忽然间冷笑了起来,“你小子武艺不行,脑袋倒是有点小聪明,这般大言不惭,是想主动求死,保全你父的名望吧。”
金小圣神色一变,眉宇间顿露几分尴尬。
很显然,刘和的话,识破了他的用意。
金小圣武艺虽不及其父,但性情却继承了其父的刚勇,如今成了楚军的俘虏,自觉辱没了其父的威名,羞愧之下故才想激怒刘和,以求取一死。
眼见被刘和识破目的,金小圣便冷哼一声,“我就是求你又怎样,你有胆就杀了我o阿,我金小圣若是皱一皱眉头,就不配姓太史。”
“倒也是条硬汉子……”
刘和心中略有些欣赏,却不以为然道:“你连本将三合也挡不住,斩了你这种草包,本将还怕有辱名声,小子,想死的话,去找高顺将军求死吧。”
言罢,刘和喝道:“来阿,将这小子绑了,连夜送往北仓去。”
号令传下,几名虎士汹汹而上,几下将金小圣绑了个结实,拖着便往外去。
“姓刘的,你有胆就杀了小爷,小爷我岂能受你们之辱,你们……”
金小圣挣扎着,嚎叫着,却如落网之鱼一般,只能被无力的拖走。
刘和不杀金小圣,一方面是因他欣赏此子的硬气,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高顺事先有过交待。
高顺曾叮嘱他,守卫平城的朝鲜将乃是金圣之子,如果刘和能够生擒的话,就不必下杀手。
刘和唯高顺之命是从,当初的三刀既然没取了金小圣之命,如今自然也就不会再杀他。
当下刘和便派了一小队人马,连夜将金小圣押解往北仓去。
与此同时,刘和又分出兵马,趁着朝鲜人反应不及时,平城周边诸县,并将掠来的大批粮草,尽数的搬往平城。
……数夭后,北仓。
中军帐中,高顺品着小酒,听着关于二十里外朝鲜人的情报。
情报中声称,大批的粮草正由朝鲜,源源不断的运往朝鲜县,再由朝鲜县转运直朝鲜人大营,根据粮船的数量,朝鲜人仅运往朝鲜县的粮草,就达到了三十万斛之多。
光凭粮草一项就可以看出,金天这是下了血本,把压箱底的存粮都拿了出来,打算跟高顺是血拼到底。
而随着粮草的不断运抵,朝鲜人也从前番首攻的失利中恢复过来,士卒日夜操练,随时都有可能再向北仓发动进攻。
“这碧眼儿看来是真的打算玩命了,自从这小子拿下西北之后,果然是狂了不少。”高顺冷笑着评价道。
“朝鲜军吸了上次失利的教训,接下来的进攻必然会更有针对性,将军,末将以为,是不是该将香山的那一万步兵和水军调来了?”
张宝再次提出,试图将香山步兵和水军调来,以加强北仓步兵和水军的实力。
高顺却摇头道:“香山的步兵和水军,乃是本将决胜的关键武器,时机未到,本将是断不会使用。”
高顺语气绝然,不容置疑。
张宝等诸将便不好再说,但众人却对高顺的做法,心中颇生狐疑。
那一万步兵和水军乃是编练未久,其中只有半数士卒是经历了水战的老兵,这样一支步兵和水军又如何能成为破敌的关键利器?
却为何,将军对这一万的新军,竞如此充满信心?
众将心中,皆对高顺的这份自信,暗藏着几分狐疑,尽管他们知道高顺最擅长于出奇,但却怎么也想不通其中奥妙。
而高顺秘密造车船之事,也仅与诸葛亮等几个心腹谋士道知,此时这种时刻,自还没有到了揭晓他的计谋的时刻。
“诸位莫要担心,将军既然说有破敌之计,难道诸位还会怀疑将军的智计吗?”这时候,诸葛亮站出来为高顺安慰了众诸将。
众将心情这才渐渐平静下来。
诸葛亮又道:“再者,诸位不要忘了,我们还有刘将军一路奇兵,那金天想要倾军前来攻打北仓,可没那么容易。”
“刘将军出发已过了这么多夭,如今尚未有消息,该不会是被朝鲜人发觉了吧。”甘宁表示了担忧。
话音方落,副将兴冲冲奔人帐中,兴奋的大叫道:“将军,将军将军给将军送来了一份大礼!”
说着,他手一招,几名士卒便将一名全身五花大绑的年轻小将拖了进来。
帐中众人神色一振,纷纷的转目望去,看着那年轻的俘虏,又是疑惑,又是惊喜。
高顺的嘴角却浮现一丝笑意,淡淡道:“怎么,莫非是将军已经大功告成了不成?”
“将军将军刚刚派了人来,他已率军攻陷了平城,这小子是金圣的儿子金小圣,将军将军连夜派人把他送来了大营。”
平城已克!
听闻这道捷报,整个大帐中,顿时陷人了欢欣鼓舞之中。平城攻克,还俘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