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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丰斯走近大木箱,伸手抓起一把珠宝。温润的手感,碰撞时发出的声音悦耳动听,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这不是在做梦。
他长嘘了口气,一松手又让珠宝回到长眠的地方。财富人人喜欢,但在生命面前它永远排第二位。只是此时,他心中的第二位也不是它们,完成雇主交代的任务,这是任何一种职业都应该具备的良好信誉,言而无信的人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尊敬,最后考虑的才是面前这些身外物。他来这里的答案应该就是在这些金棺里。可他有点害怕,墓穴里的干尸会自己爬出来,这些金棺里会不会有木乃伊?
木乃伊是最高级别的干尸,它们比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类具有更快的行动速度。这些去世前曾经富贵一时的人,他们的尸体在运到这里之前会用一些防腐药品处理过用来保证尸体的完整性。金棺并没有完全封死。这些民族相信人类是由躯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即使在阴间的世界里,死者仍会需要自己的躯体。灵魂会随着肉体的点滴破坏而逐渐丧失,而肉体的彻底毁灭则意味着灵魂的全部消亡,只要把肉体保存好,灵魂就有机会从沉睡中苏醒,如果把棺盖钉死则是对先辈灵魂的最大不敬。
阿尔丰斯吃力的移开棺盖,果然一具木乃伊安静的躺着。它身上从头到脚用重重白布包裹着,看不到一丝肌肤,双手交叉叠在前胸,头部戴着黄金制成的面具,这是张成熟男人的脸,双眼紧闭,嘴角向上轻扬,雕工栩栩如生,整体感觉就好像酣睡未醒。紧挨着头部的地方还放着个小坛,上面写着阿尔丰斯不认识的文字。他揭开坛口,里面全是干枯成一团的各种内脏。
棺材里传出阵阵浓香,这些气味来自不同的植物,阿尔丰斯只辨认出其中两种——柠檬和薄荷。沙漠里的人喜欢将这两种来自异大陆的植物用来泡酒解暑。一些民族保持了这种古老的风俗,尸体被掏空内脏以后在肚腹里填进各种香料以确保不会腐烂。
这么浓郁的香气,它应该不会闻到人的味道吧,阿尔丰斯这样想着,将手伸向木乃伊的手指。戒指,这可是头等大事,索拉德那混球,还说什么只有三口棺材,这里的金棺数目是他说出来的三倍,都不知道他是从哪得到的消息,恐怕是百年之前就流传下来的吧。阿尔丰斯打定主意,将这些尸体手上的戒指统统带回去,反正总有一枚会合乎他的心意。
可惜的是这具木乃伊的手上并没有任何饰物。阿尔丰斯连着打开了七副金棺,前面六副棺材虽然都是真金所制,但里面除了木乃伊和小坛之外别无它物。他有点沮丧,从外表来看这里应该没有盗墓者来过,他们自己的族人也不会冒犯先人私自拿走陪葬的物品,这点单看摆在旁边的财宝就可以推断出来。如果戒指不在剩下的三口棺材里,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还存在别的墓穴。
这些金棺和外面的木棺一样,肯定也不是同一时间移来,其中几副棺材上面的积尘多达一吋厚,但也有的才只是薄薄的一层,间隔的时间起码在百年以上。现在他打开的这副金棺根据灰尘推断,应该在七八十年之前就放置在这里了。
这是一具成熟女人的木乃伊。纤细的身材和面具的容貌证明了它生前的性别。面具和木乃伊的脸贴得很密合,看不到丝毫多余出来的空隙,这些精制的面具都是按照木乃伊生前的面型特征制作而成。如果面具上的脸就是主人的真实写照,这具木乃伊生前无疑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柔美的轮廓线条透露出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美的足以让人心神俱醉,是克里丝蒂娜这种十几岁的少女无法体现出来的。只不过在它的眉目间隐含煞气,有一种让人不得不屈服的威严感,恰好抵消了部分遐想。
阿尔丰斯心里说声抱歉,然后握住了它的手掌摸索着。他心头一阵狂喜,它的中指根部有一圈坚硬的阻隔,凭手感那是一枚戒指。不过他看看缠绕在它手上的布条,有点踌躇。外面的干尸已经被施过聚灵术,睡在这里的贵族们恐怕也不会例外,它们没有起来攻击,也许是香料的气息掩盖住生人的味道,也许是层层缠绕的布条让它们无法感觉,或许两者皆有,一旦拆去缠布,极有可能因为接触人的气息苏醒过来。
任务和生命哪一个更为重要?阿尔丰斯再次问起自己。这次探险也让他对陵墓充满着种种好奇,生命在求知欲面前有时会退居二线。这是个什么样的戒指?会不会就是索拉德想要的?这枚让神官着迷的戒指也深深吸引他。虽然没有问过索拉德,但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也想一探究竟。
“我活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阿尔丰斯嘟囔了一句后摇摇头,开始拆布条。好奇和求知占据着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顾及太多的后果——困死在这里,再多的戒指和珠宝都只是美丽的陪葬品。
他拆得很细心,尽量避免触碰到木乃伊的身体。淡黄色的纱布被慢慢解开,木乃伊和干尸虽然都是皮包着骨头,但这具木乃伊的的皮肤却呈现出灰白色,在火光下的照射下呈现出湿润的光泽,在它细长的手骨上松垮垮的套着枚戒指,戒指正面镶有一枚发亮的黑水晶,差不多有鸽蛋大小。
他心里恍然大悟,索拉德的意图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黑水晶可以加强黑魔法的力量。这种水晶不同于其他种类的水晶遍布各个大陆,它只产于尼肯大陆中部的几座小山里。由于产量稀少,就算是一丁半点的普通黑水晶都会成为令黑魔法师眼红的宝贝,这么一大块,足以让首席神官这样的人物为之倾倒。这个古墓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宝矿,不仅有矮人族的秘银,还有黑水晶这种稀世珍宝,不知道还会什么奇珍异宝存在。
阿尔丰斯用两根手指钳住戒指的金属环,屏息静气的慢慢把它从木乃伊手上褪下来,力求轻而稳,速度太快是不行的,戒指的主人会感觉到失去它最宝贵的东西。
戒指刚脱到木乃伊的第二指节,干枯的食指突然动了动。阿尔丰斯心神一震,赶快停下手中的动作,幸好它没有进一步行动。它生前应该是个黑魔法师,只有这种人才会把黑水晶看得比命还要珍贵。但他也有点疑惑,黑魔法师的寿命虽然比不上近乎永恒的巫王,但他们通过吸收生命能量,活个四五百年也没人感觉出奇,为什么她会这么年轻就死去?
阿尔丰斯憋住一口气,眼睛牢牢的盯着木乃伊的手,继续把戒指逐点逐点的往外移动。这个动作足足持续了十几分钟,戒指终于落到手中,他想把它拿到面前看个仔细,谁知手指刚碰了碰黑水晶,一头昏目眩的感觉冲击着大脑神经。他赶忙扯过散落在棺内的布条把戒指裹起来。黑水晶不同于其他宝石,它能自动吸收附近的生命能作为能量来源,除了使用负能量的黑暗系魔法师,没有人能够直接驾驭它。
阿尔丰斯把棺盖慢慢合上。黑暗中,他并没有留意到木乃伊裸露在外面的手慢慢膨胀起来。
第二卷 陵墓 第五章 明争暗斗(上)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7 本章字数:4261
这个戒指真是索拉德想要的那个?他可能运气巧合偶然得到了张古墓的地图,压根就不知道戒指上会有枚黑水晶,也可能是怕引起阿尔丰斯的不快才没把真相说明白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会去寻找一枚对自己毫无好处的戒指。只是对阿尔丰斯这种人老于世故的神官未必会信口开河,那只会在两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阂。
阿尔丰斯还想把最后两具金棺都翻一遍,说不定还存在另一枚戒指,他刚摸上棺盖准备用力推的时候,身后传来棺盖掉在地下的碰撞声。他哆嗦了一下,出事了!也没敢回头,手上的火把向后猛甩,避免后背遭到袭击,同时身体向前扑出就地滚到洞壁前停下,这才回头观看,心里马上凉了半截。那是刚才打开过的第七副棺材,虽然还没看到那具木乃伊站起来,但一条连着绷带的手臂已经搭出棺沿外。手掌前半部分已经长出晶莹洁白的肌肉,手背的皮肤还在不断鼓起、陷落,好像有一大片小虫子在里面蠕动,后半部分透过绷带隐隐显出红光,却还呈现着木乃伊干瘪的特性,咋看上去,像是皮肉在干尸身体上慢慢生长。
起初他还有点好奇,不过情形越来越不对头,这具木乃伊的确是在重生自己的躯体。当手臂的皮层大面积蠕动的时候,绷带被新生的肌肉胀裂,破布散了满地。
阿尔丰斯呆呆的看着,大脑完全混乱成一团,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被打碎的骷髅可以重新组合,谁见过木乃伊还能复活重生肉身?说出去就像克里丝蒂娜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可笑。
可这是真的,事实就摆在面前。
木乃伊的手臂已经扶着棺沿,上半身慢慢坐起来,胸口竟然在不停的起伏着进行呼吸。那个白金制的面具在阿尔丰斯眼中犹如梦魇一般。
恐惧来自对事物的无知,不死生物虽然外表可怕,但还不至于用上恐惧这个词。但重生的木乃伊就不同了,至少阿尔丰斯就不能理解。聚灵术是专门用于复活不死生物的躯体,重生术可以让刚死亡的尸体恢复生命,死了七八十年的不死生物还能够恢复成有血有肉的生命,就算魔导师亲眼见到也会觉的不可思议。
阿尔丰斯看着平坦的胸口像发酵的面粉一样逐渐鼓起,绷带也在木乃伊的呼吸中大片大片的断裂,露出白里透红、几近透明的嫩肌。
直到木乃伊转过头,面具上的两个冷冰冰的眼洞直瞪瞪的看着他,阿尔丰斯这才如梦方醒,它要报复!他想逃跑,可双脚硬是钉在地上无法移动半寸。阿尔丰斯勉强抬起右手,将中指送入口内,用尽全身的力量咬落。疼痛让失控的身体再度回到掌控下。极度恐惧引发了腿部肌肉产生阵阵痉挛,每牵扯一下都酸疼难忍,他也顾不上这么多,用力搓着抽筋的大腿,一瘸一拐跳向洞口,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越远越好。
人类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越恐怖的东西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看。阿尔丰斯在进行着逃的动作时眼睛却还紧紧的盯着木乃伊。
“你——在——干——什么?”木乃伊艰难的转了下脖子,并伸出左手在上面揉搓着,动作也不算太过僵硬,一点也不像沉睡多年的木乃伊,反倒像个初生婴儿般略显稚嫩。用的竟然是通用语,在说最前面一个字时声音很嘶哑,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妪,第二、三个字就明显清晰了很多,变成了三四十岁的磁性嗓音,最后一个“么”字时光凭声音让人感觉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人。
“我、我没干什么,无意路过,正打算向您告辞。”结结巴巴的措辞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好像我少了一样东西,是不是在你手里?”木乃伊的声音最后定格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段,清脆而富有磁性,只是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声线中充满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摄人威严。
“呃,这是在您躺着的地方不小心找到的,如果它真是属于您,马上物归原主。”阿尔丰斯定了定神,木乃伊也许不太容易说话,如果是正常人,或许自己能逃过这一劫。
“呵呵,看不出少年人还真乖巧,”木乃伊停下手上的动作,摘下白金面具,声线中马上去掉了沉闷的音节。紧接着它抹去头上残存的绷带,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洒了出来。“把黑魔戒指还给我,你拿着没用。”面具上的人脸已经雕刻得够漂亮了,但是,真人的面孔还要比它再美上十倍,白玉般的面容没有一点瑕疵,鼻梁挺而不丰,凤眼不怒而威,瘦削的脸型给人一种坚毅精明的感觉,只有双唇因为刚重生的关系而略显苍白。
阿尔丰斯暗骂自己愚蠢,这陵墓是个死胡同,还能逃到哪里去,最终都会给她找到,还不如趁现在把戒指送回去,留得母羊,还怕生不出小羊啊。他停下向洞口移动的脚步,抬起手臂向着金棺里的女人毕恭毕敬行了个礼:“高贵的女士,请问我该怎样称呼您呢?戒指在我手里,这就送还给你。”他嘴上说送可脚下却没有半点朝前走的意思。
“有劳您了,阁下的恩惠我实在没齿难忘。您可以称呼我的全名——朱迪思·;奥斯蒙德。”朱迪思笑起来真可谓艳光动人,眼睛中却带着一抹怒意。
这么明显的破绽阿尔丰斯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她可能是因为还没恢复行走能力才会用话套住他。真的要逃也只能避到那间小石室,可他一点也不指望自己能再把那重达几万磅的石门重新装上去。衡量之下还是决定归还戒指,和她磨蹭没意思。阿尔丰斯移动着酸痛的双腿慢慢走到棺材旁边,双手捧着布包毕恭毕敬的送到她面前。
“尊敬的奥斯蒙德女士,物归原主。”
阿尔丰斯的眼睛不经意间掠过朱迪思下半身,那里的肌肉还不断的在红光中生长着,丰满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出来,饱满、圆润的双峰吹弹欲破,峰尖上点缀着的两点嫣红像是出现在沙丘中的两粒葡萄般发出诱人的光泽,略显纤柔的腰肢仿佛承受不起它们的重量无力的依靠在金棺一侧。抛开客观原因,她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
朱迪思接过布包,也未打开就顺手放在旁边,深隧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阿尔丰斯。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注视下,阿尔丰斯心里直发毛,暗骂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吗?嘴上说道:“为您效劳令我感到不胜荣幸,高贵的女士。”
“你并非帕夏一族的人,能问一下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蓝色的眼波滴溜溜在他身上打了个转。
“是这样的,我手头经营着点小本买卖,前几天突然遇到沙暴,想找个地方躲一躲,刚弯腰就从上面掉到那间小石室里面。”阿尔丰斯用半真半假的话掩饰着自己的真正目的。
“你是个盗贼?”朱迪思微微一笑,“能破开外面陷阱的人,我实在想不出他能从事其他什么职业。”
“哦,不,尊敬的女士。事实上,我是一个拾荒者,根本不能和他们相提并论。”阿尔丰斯稳稳当当的回答。编假话也需要技巧,空口说大话只会露出马脚。
“是吗?但从没见过拾荒者不拿箱子里面的财宝,仅仅是对这个戒指感兴趣。”朱迪思的话一下就切中要害。
“事实上,我正想拿一点,就看到您已经……苏醒了。”阿尔丰斯赶快顺着她的话补上去,他确实存有这个念头。
朱迪思没有就这问题纠缠不清,眉头微皱。沉默了一会,面带娇涩的问道:“我睡了多久?”
阿尔丰斯一阵头昏:我又不是陪你睡觉的,鬼才知道你睡了多久。他勉强在面上挤出一丝笑容:“现在是公历三千六百七十二年九月,塔隆历二千四百四十三年八月。”
公历为各个大陆通用,也叫通历,但为了方便领民的生产耕作,每个大陆都有自己的历法。
“我记得最后一次看日历是公历三千五百九十七年,”美女眼眸稍显暗淡,幽幽的叹了声,“想不到这一觉就睡了七十五年。”
阿尔丰斯继续陪着笑脸:“是啊,这种睡觉方法真好,少受几十年的痛苦。”
笑容也是种武器,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友善的笑意总会降低他们的警惕心。但说实话,要是有其它方法阿尔丰斯才懒的和她敷衍呢。朱迪思的状态越来越好,就剩两条腿还没恢复过来,其它地方的皮肤都已经饱涨,只是肤色中还透出一种不太正常的光泽。如果有必胜的把握,阿尔丰斯真想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