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河马妈妈深情地望着自己的孩子。
画面有些温馨,李饱突然觉得这对母子也不那么丑了。
总有人伤口撒盐,总有人雪上加霜,总有人趁火打劫,总有人落井下石。
李饱不想打扰它们,可偏偏有投机者。
李饱的眼前一黄,从树丛中跳出一头猛兽。
它的身材很匀称,四肢刚健有力。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数根胡须点缀。最漂亮的是它的发型,金黄色,很蓬松,笼罩在头上。
“金毛狮王!的确是野兽中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只是你这种行为也太那个了吧?河马该撤了吧?”李饱心想。
河马妈妈立刻站起来,叫了一声,小河马很听话,在妈妈的掩护下跳进了河里。金毛狮王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它的目标是大河马,小河马太小了,不够吃。
“这头大河马刚打完不久,受了伤,还想一战?这战斗力也太强了吧。”李饱奇怪这只母河马为什么不选择离开。
金毛狮王并没有选择马上进攻,只在母河马周围打转。
母河马也没有主动出击,毕竟刚才与鳄鱼大战,消耗太多,而且又受了伤,它要以逸待劳,调整一下。但是谁敢来伤害它的孩子,它就要让敌人尝到自己的厉害。
金毛狮王突然大吼一声,枝叶震动,从树丛背后又跳出来六七只狮子,金黄色的体毛,只是头上没有漂亮的鬃毛,这是雌狮。
狮子是群居动物,面对大河马这样的狠角色,它怎么可能孤身来挑战呢?
河马妈妈再也没有一丝犹豫,奋力地跳入河中,身影消失不见。
狮群望着动荡的河水,它们可没有老虎那样好的游泳本领,不甘心地走了。
远远地冒出河马的头,它的背上驮着小河马。
李饱笑了笑,继续赶路。
(本章完)
第129章 怒火()
李饱采了野果充饥。晚上,为了防止野兽攻击,只得在树上栖息。想着回归原始,李饱苦笑着摇摇头。
这片大草原,何时才能走完?一个人也没见到,不免感到孤寂。远离亲友,忍受孤独,承受折磨,因为不知道还要遇到什么危险。
白天赶路的确累,李饱迷迷糊糊睡着了。
半夜,李饱突然被一种奇怪的叫声惊醒。那声音起初像婴儿呜呜哭,到后来变成肆无忌惮的奸笑,就好像看到一个人掉进粪坑,等那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爬上来时,他又一脚把人家踹下去那种快感。
李饱觉得毛骨悚然,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什么鬼东西?”没有夜明珠,地面黑漆漆的,看不了多远,但李饱确认那鬼东西离自己很远时,放心地闭上了眼。
无论你是高兴还是忧伤,太阳依然我行我素,从东方升起。此刻的太阳温柔迷人,像一个大肉饼。
李饱心想,每天都是吃野果,肚子里没有油水,等出去了,一定要好好补充营养。
李饱下了树,觉得背好酸啊。还是家里面安逸啊,李饱怀念起家中柔软的床,还有双儿做的绣花枕头,睡着就是舒服。
李饱舒活了一下筋骨,感觉好多了。在河边用水浇脸,立刻清醒了不少,匆忙吃了几个野果,趁着现在凉快,抓紧时间赶路吧,今天应该能走出这片林子。
前面是一个土坡,李饱决定一鼓作气翻过去。
有风吹过,有几片青叶飘落。
终于爬上去了,李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
调息完毕,李饱想站起来,继续前行。
他突然听到喘气声,不是自己的,会是谁呢?
它一身长长的黑毛,口鼻很长,脸上的毛却是白色的。脚掌巨大,裸露出来的爪子像铁钩一样。
李饱站了起来,看它的长相应该是熊的一种,这家伙怎么走路悄无声息呢?其实它的大名叫懒熊。是不是它天性懒惰?不要误会,它只是长得有点像另一种动物——树懒,但是根本无法和它相提并论,因为树懒行动迟缓,它却异常灵活。
懒熊的视力不是很好,但如此近距离,李饱又站了起来,它当然能发现。
它发起怒来,连老虎都害怕,李饱敢挡住它的路,它很生气。
它像多数熊一样,直立起来,咆哮一声,先煞煞对方的威风。
李饱看到它的脖子下面有一条白色斑纹,像一条心型项链,很美丽。
本来它的个头不算小,但李饱见识过短面熊那种庞然大物,也就不以为然了。
李饱没有选择逃跑,那样做自己无所谓,读者该不高兴了吧。
李饱潇洒地拔出剑,才发现竟然是一个夹子。
懒熊冲了过来。
李饱想夹住它的长嘴巴。
它又不是黄鳝、小蛇,哪里是那么好夹的呢?不过它对李饱的新式武器感到奇怪,愣了一下,退了一步。
李饱得寸进尺,懒熊被激怒了,凡是挡在它面前的,通通撕碎。
咔嚓一声响,夹子断为四截,掉落地下。这时候,李饱早已经忘记了对夹子的承诺:每天焚香供奉。
“不动刀子是不行的!”李饱拔出菜刀,迎向懒熊。
懒熊一个大巴掌,想把李饱的菜刀拍掉。
李饱闪过一旁,斩向懒熊的背。
懒熊的毛很长,很光滑,它敏捷地躲过,菜刀连它的毛都没有碰到,只是所过之处,让它的毛微微飘动。
懒熊像铁钩一样的爪子抓向李饱的脸,若是被抓中,肯定是连皮带肉扯下来,那得多惨啊!
李饱一边躲避一边骂道:“你这只臭熊,我究竟跟你是什么深仇大恨啊?难道你不知道打人不打脸吗?你想毁我的容,我跟你没完。”
那只懒熊很得意,发出咆哮声,越来越兴奋。
李饱暗暗叫苦。这菜刀太短,就是最大的麻烦。看着这个黑毛怪,似乎有无穷无尽的精力,自己若是一直跟它耗下去,别说想赢它,恐怕最后会被累死的。
不行,得改变策略,速战速决。怎么办呢?
李饱想起武松打虎,还得用齐眉棍,自己得找一个长武器。
李饱且战且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发现了!
李饱突然大吼一声,扔出菜刀。
懒熊吃了一惊,退后几步。
菜刀的目标并不是懒熊,只是起震慑作用。菜刀从懒熊头上飞过,插入到树干上。
李饱的长武器是……地上有一棵枯树,从中断开,李饱一个后空翻,全身的力气集中到手上,大喝一声“起”,双手抱起粗壮的那一段,砸向迎面而来的懒熊,嘴里吆喝着:“游戏结束了,熊宝宝,该睡觉了。”
出手的一刹那,李饱觉得那里不对,这么粗大的一截枝干,怎么这么轻呢?难道是自己的力量又增强了?
枝干砸到懒熊的头上,懒熊没有晕倒,而是枝干断了。
枝干怎么就断了呢?
懒熊的第一感觉就是舒服,简直是挠痒痒嘛!可是它很快明白了,这不是挠痒痒,而是对面那个家伙想要自己的命!
它怒吼一声,利爪在地上狠狠刨,顿时烟尘大作,它现在只想把这个家伙撕成碎片。
李饱大吃一惊,这样都砸不晕你,那还是赶紧跑吧!
懒熊跑了几步,突然停了下来,它的鼻子一动一动的。它转过身去。
又有天敌来?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李饱忍不住好奇,也停了下来。
懒熊走向那截长的树干,长鼻子动的频率更快了。它用它的爪子,三下五除二,就把外层的树皮剥了,有白色的小东西爬出来。
李饱恍然大悟:原来那棵树是被白蚁钻空了,怪不得那么轻,原来不是自己的力量成倍增长了。很明显,这头懒熊对白蚁的钟爱程度,就像苍蝇对于鲜血,就像鱼儿对于水,就像蜜蜂对于鲜花一般。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早出来的白蚁很快被懒熊吃了。
懒熊觉得这样一点不过瘾,它直接把长长的嘴巴伸进树洞里,发出很响的噗噗声,就算你在百米开外,也能听到。
李饱自言自语道:“这个家伙连鼻带嘴伸进去,就不怕那些小白蚁钻到鼻子里去,那得多难受啊!”想到这里,李饱的鼻子痒痒的,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李饱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懒熊的鼻子有开关,它可以自由闭合鼻子。它的牙齿更神奇,下门牙有六颗,而上门牙只有四颗,中间留有的空隙正好用来吸食白蚁,简直是为吃白蚁而生!
李饱听到那唯恐别人听不到的噗噗声,皱起了眉头:“吃东西你就好好吃嘛,干嘛弄出那么大的响声,小胖子比你都强多了!”如果小胖子听到这样的表扬,不知道会不会打他呢?
懒熊无视李饱的存在,贪婪地享受美食。
吃货,果然是无处不在。
李饱确信这头懒熊不会对自己感兴趣了,还是趁它没吃完的时候离开吧。
李饱大摇大摆地从它身边不远处走过,从树上取下菜刀,扬长而去。
(本章完)
第130章 按摩,肉馍()
终于走出了这片危机四伏的林子,李饱的心胸豁然开朗。
天是那么高远,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形态各异,像仙女,像小狗,像玉如意,像山峰,像骆驼……
地是那么宽广,到处是绿草,就像一块巨大无比的绿地毯。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李饱吟道,只是这里不是人类聚居放牧的地方,不见牧人放歌,也没有牛羊。
李饱哼着小调,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前。
前面突然传来不和谐的音调,是野兽惊慌失措的叫声。
“什么东西?太大煞风景了吧,影响我的心情,我还以为可以安宁一段时间了呢。”李饱皱起了眉头,但是好奇心驱使他去看个究竟。
他爬上一个山坡,因为这里视野开阔,他趴在地上,往下一看。
又是一头落单的野牛,它往前直冲。看得出,它已经尽了力,可是速度并不快,因为它的一条腿有残疾。
“有残疾你还敢单独出来,胆子挺大的嘛,不过死也死得快。”李饱肯定这头大野牛很快会成为其他猛兽的食物。
草丛里跳出六七只狮子,李饱觉得眼熟。它们身材匀称,身披金黄色色战袍,只是没有鬃毛,是一群雌狮。李饱认得它们,因为有一只狮子额头上有一块倒三角形的斑纹让他印象深刻,正是那群想猎杀大河马的狮子。
“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金毛狮王怎么没来呢?”李饱心想。
野牛非常恐慌,狮子们倒是不急,在它身边东游西荡。先让它疲于奔命,等到它筋疲力尽再下手,这就是狮子的策略。
狮子有时会靠近野牛,长尾巴一晃一晃的,做出进攻的态势,野牛低下头,想用自己强大的尖角顶翻敌人,可就在这时,另一边的狮子必然发出吼声,咬向野牛。野牛不得不转头。
野牛一时左边,一时右边,转来转去,也不知道头晕不晕。狮子的把戏就像某人抢了小孩的玩具,小孩想抢回来,等他靠近那人时,那人把玩具扔给同伴,小孩又跑到另一人身边去抢,另一个人又扔出去,最终,小孩累得跌倒在地。
时机成熟,最强壮的那头狮子发出致命一击,直接咬向野牛的喉咙,野牛当然不甘心就范,它还有蹄子,也是致命武器。可是狮子是不会给它任何机会的,几只狮子同时发动进攻,直接把它扑倒在地。
它的四条腿都被咬住了,根本无法动弹。最要命的是,咽喉被咬住,无法呼吸。
野牛死了,狮子们用自己的尖牙利齿,分享劳动成果。一块块肉被撕下,它们满嘴是血,不时用舌头舔一舔。画面有些血腥。
李饱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倒不是因为怕见到血,毕竟他也曾经杀过人,而是因为他又听到那既像痛哭又像奸笑的声音,和那天半夜听到的一模一样。
大白天,什么鬼东西?
狮子们停止了进食,几乎同时抬起了头。
离狮子群数十丈外,有五只猥琐的野兽。它们长得像狗,脖子细长,奇怪的是它们的前后脚竟然不一样长,前肢长而后肢短,导致肩膀高而屁股低,看起来很不协调。棕黄色的毛,如果全身都是这个颜色,还算看得过去,可偏偏其上却分布着大小不一的黑色斑点,脏兮兮的。
脸部倒是和家狗很相似。
“也只有这么猥琐的家伙才能发出这样难听的声音。”李饱心想。
那只最强壮的狮子张开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大吼一声,警告这些不速之客快快离开。
“虽然你们的叫声很吓人,但是就凭你们五只就想从狮子群口中夺食,是不是太自不量力了吧?论个头,你们太小,虽然你们比家狗大一些;论数量,人家是七,你们只有五,怎么打?”李饱认为这只是个小插曲,这些丑狗会马上离去,没有看头了。
可是让李饱没有想到的,这些丑狗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它们围成了一个圈,首尾相连,然后你咬我的尾巴,我咬你的尾巴,异常兴奋。
摆阵?还是最后的狂欢?李饱实在是看不懂。
狮子群也好奇地看着它们。
丑狗们停止了游戏,它们踮起脚,仰天咆哮。
就算是最优秀的高音歌唱家,也绝对发不出这样高的声音。倘若有杯子或者玻璃之类,一定会马上破裂。幸好这个世界没有。
就算是聋子,也能听得到。
“狮吼功!不对,它们是狗。”李饱的第一反应就算捂住耳朵,这小小身躯,怎么能发出如此强劲的音量,铁肺啊!
“不好,它们是在召唤同伴。”李饱自言自语道。
狮子群也意识到威胁,可是它们不想放弃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
李饱发现丑狗的牙齿很大。
像下课铃响,像菜市场开张,像洪水开闸,这片草原沸腾了。
出现在李饱眼前的是一大群丑狗,不说有一百,至少有七八十只。
侦察部队和大部队胜利会师,场面相当热闹。
它们有的耳朵碰在一起,就像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窃窃私语;有的尾巴缠绕在一起,跳起欢快的舞蹈。
突然,一只丑狗发出爽朗的大笑声,盖住了其它所有的声音。它是首领,这是进攻的信号,所有的丑狗立刻停止了各种活动,一起发出肆无忌惮的狂笑声,那笑声犹如乞丐捡到了金元宝、犹如奸臣奸计得逞、犹如刺客刺杀成功,说不出的嚣张,紧接着就是前赴后继的冲锋,声势骇人。
七只狮子哪里敢应战,落荒而逃。
丑狗虽小,单个作战肯定不敌狮子,但它们依靠团队作战精神,吓跑了强大的狮子群,不战而胜。
野牛的肉只剩下一半,狗多肉少,怎么分?
李饱猜想会起内讧,哄抢食物。李饱想错了。
丑狗的首领先吃,其他的则有顺序地上前分食,宛若训练有素的军队。李饱目瞪口呆。
它们吃东西的速度非常快,很快在哼哼声中消失不见。草原重新恢复平静。
李饱走过去一看,很震撼,这些丑狗的咬力确实太可怕了,不要说肉,连坚硬的骨头都吃光了。
(本章完)
第131章 黄泉()
“狗是人类的亲密朋友,然而它们明显不是,不仅长得丑陋,而且十分凶残。我得加倍小心,遇上它们就完了。”李饱对着野牛尸骨无存的地方提醒着自己……
又是新的一天,李饱走着走着,突然一群在草中觅食的小鸟飞上了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