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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家鼎听他脑瓜转得快,马上想到了用在自己的小吃铺上,不由得赞许地点点头。
朱海银吃得意尤未尽,道:“还有没有?”
萧家鼎只烤了那么几串,楼兰马上道:“我再去烤!”
过了一会,楼兰回来了,手里拿着几串孜然羊肉串。萧家鼎接过一串吃了,赞叹道:“你烤的比我的还好吃,你这徒弟厉害啊,青出於蓝胜於蓝啊!”
这楼兰是来自西域的胡女,西域人非常喜欢烧烤牛羊肉,她对烧烤羊肉也自然很在行,只是萧家鼎把加入孜然这个诀窍告诉了她,她在加入自己的烧烤技术里,也就比萧家鼎这个没有烧烤过东西的外行要强得多。
萧家鼎道:“你们要是准备卖烤羊肉,我再跟你们说一种专门烤羊肉串的工具!你们照着定制一部,那就更棒了。”说罢,让楼兰拿来了纸笔,按照记忆画了一幅烤羊肉串的那种架子的草图。跟楼兰说了怎么使用,楼兰很快就明白了。
吃完饭,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下午上衙了。萧家鼎跟朱海银告辞出来,往衙门走。
刚到门口,便看见户房的一个书吏,带着一个胖乎乎的男子过来了,对萧家鼎满脸是笑,拱手道:“萧执衣!”
萧家鼎知道他是户房的,昨天邓县尉带着他到衙门各个地方转了一圈,见过这个书吏,是户房的,只是人太多了,他没有记住这人的名字,忙拱手道:“你好!有事吗?”
“有一点事情,嘿嘿,我们到那边谈好吗?”这书吏指了指衙门旁边,看了朱海银一眼。朱海银马上知道人家不想让自己听到他们说的话。便对萧家鼎道:“我先进去了!”
萧家鼎点点头,跟那书吏和那胖子来到了一旁,书吏介绍道:“这是我堂叔,是花苑乡的乡正。名叫鲁德生。”
萧家鼎知道,唐朝县下分乡、村两级。乡、村的首领分别是乡正和村正。其中乡正也叫耆老。一县下辖四至十乡,每乡的村多少不一。这乡正鲁德生就是花苑乡的乡长了。便拱手道:“幸会!两位找我有事吗?”
那鲁乡正看了一眼衙门口,赔笑道:“马上要上衙了,不耽误执衣,在下就长话短说。嗯,在下听说萧执衣想买宅院,正好,在下有一处宅院,就在县衙旁边。刚刚盖好不久,还没有住进去呢。三进门的,有大小房舍其三十多间。不知道萧执衣有没有兴趣?”
萧家鼎道:“这么大啊?很贵吧?”
“在下急着用钱,所以要价很便宜的,只要十贯钱。”
“才十贯钱?”萧家鼎眼睛都瞪大了,那杏花胡同里的宅院,不过十间,两进门。却要价四十多贯,这位鲁乡正的宅院多了六七倍,怎么也得一百二十贯吧。扣除成本十贯,等于白白送给自己一百一十贯,那可是相当于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这也太大方了吧?
第34章 合理与合法()
萧家鼎眼珠一转,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肯定是杜二妞的爷爷杜达隐把自己要买房子的事情说出去了。这位乡正,是来借着这个名义送礼来了。
价值一百二十贯的宅院,那可是相当于人民币六十万元!现在只要五万元,还不到十分之一的价格,这也太划算了吧?不买那才是傻子!
等等!萧家鼎心中暗想,他为什么要用这么便宜的价格卖给自己一栋宅院,还不是因为自己后面有唐临?虽然外面都在传自己是唐临的亲信,可是唐临究竟是怎么一个人,自己其实一无所知,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面对这样一个伯乐,自己这匹“千里马”可得摸准了再出招,要是他是个贪官,那自己贪便宜买下这低价宅院自然不会有太大问题,要是他是个清官,而且嫉恶如仇,痛恨腐败,那只怕知道了立马就会一脚将自己踢开,甚至还要踩上一脚。那样一来,大好前途可就全泡汤了。
一子走错,满盘皆输,这样的昏招自己可不能出。贪小便宜很可能要吃大亏的。只要自己攀好唐临这棵大树,还愁前面没有“钱途”?
他想到这里,又斜眼看了看这鲁乡正,他这小小乡正居然有这么大的一处豪宅,而且能几乎是赠送一样的卖给自己,可见这乡正该有多么富啊。单单靠他乡正的工食银那是打死都修不起的,只怕很有可能是贪图了多少民脂民膏!这样的人给你送钱,只怕后面紧接着就是要从你身上捞取好处了,那灾难可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萧家鼎马上板着脸,义正词严道貌岸然道:“告诉你,我是个清廉的人,不贪不腐,别在我面前来这一套!”说罢,背着手就要走。
鲁乡正显然愣了一下,脸有些红,眼珠一转,又赶紧追上来,赔笑:“要是萧执衣觉得贵了,还可以少一些的。”
萧家鼎一听,他显然以为自己装腔作势是还想压价,便站住了,面如严霜,学着现代电影里政府高官作报告的模样,语重心长的样子道:“搞这些歪门邪道是要不得滴!同志!”说罢,重重哼了一声,大踏步走了。
鲁乡正和鲁书吏愣在了那里,他们自然听不懂萧家鼎后面那“同志”一词的意思,面面相觑。
萧家鼎一边往里走,一边有些肉痛。妈的,眼睁睁看着五六十万就这么长翅膀飞走了,当清官还真是不爽。
他转念又一想,之所以不爽,是自己太穷了,要是自己现在有万贯家财,妈的还在乎他这点小钱?说来说去,还是穷!
看样子必须把如何赚钱提到议事日程。尽快赚让自己富起来。可是如何赚钱呢,总不能再来搞个什么以诗会友吧?那也赚不到大钱,还容易给人嚣张的印象。
种辣椒?当然会赚钱,这一点他非常肯定,但是一来现在没有地方种,二来要让其他人喜欢吃辣椒用辣椒,也肯定有个过程,这个过程只怕还短不了。——接收新鲜事物总是需要胆量和时间的,所以,短时间只怕靠不上这个发财。
想了一路,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萧家鼎回到了县令的签押房,县令还有没有来,屋里只有书童文砚。萧家鼎道:“你去主簿那里,把吴海东承办的案件的卷宗都找出来,把里面的判词拿来我看。”
衙门刑房承办的案件,层层报批之后,交付执行,案件的卷宗就要归档。这个卷宗的档案管理工作,是由衙门的主簿负责的。
文砚答应了,正要出去,又被萧家鼎叫住了,低声道:“这件事情谁也不要说。”
“是!”
文砚走后,萧家鼎这才开始看新的案子。他已经不想再看以前的判词了,因为他怕发现里面有什么错误,那可就两难了,还不如不看,眼不见心不烦。反正已经看过了一些,心里也多少有数了。
他拿起的第一个案子,仔细看了一遍,不由得又皱起了眉头。这个案子很简单,某人骑马路过案犯家的田地,不知道怎么的,马惊了,冲入了田地里,将青苗踩了个七零八落的。案犯是个泼妇,当即拦住了他,让他赔一大笔钱。那人说没有这么贵,但是案犯挡住去路哭着闹着满地打滚。那人又有急事,只得给了她。回去之后觉得自己太冤了,就到衙门告状。结果经过差役调查,那也踩烂的青苗远远不值那么多的钱。他索取的钱财折算成绢是五匹。于是,差役便以坐脏罪将案犯泼妇抓回了衙门。
刑房的书吏的草拟判词是按坐脏罪判处笞五十。赃物退还原主。层层报送,到了萧家鼎这里。
唐律里的坐赃罪很奇特,现代刑法里并没有相对应的罪名,倒是跟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很象,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理由,获得了不应该得到的财物。就像这个案子这种情况,那泼妇的青苗被人骑马踩了,属于侵权受害人,应该得到赔偿,但是她多要了超过实际损失的钱,这个超出的部分就属于坐赃。要受到刑罚处罚。
唐律对很多民事行为,也是使用刑事处罚的手段来处理的,这个坐赃罪就是其中之一。最高刑可以判徒三年!
案件的定性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坐赃按照唐律的规定,只要不是采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强迫对方交出多于损失的赔偿,而是双方私下达成这个多赔的协议,那给予的和接受的都要处罚。给予的人,要按照接受的人减轻五等处罚,本案中便要处笞一十。同时,多给的这些钱就属于赃款,要没收入官。
具体到本案,处理错误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只抓了这个索要的人治罪,没有抓那个给钱的人治罪。另一个错误的地方,便是赃款的处理,判词是要交还原主,而按唐律,则应该没收入官。
萧家鼎没有直接改,他想尽可能的跟下面的书吏交换一下意见,让他们知道以后这种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同时,还要让差役去把那个给钱的人也抓来打屁股。
所以,他站了起来,正要去刑房,忽然又站住了,接着琢磨这件案子。这案子不就是个不当得利吗?要是在现代,对于赔偿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多陪一点少赔一点都没有什么。当然,赔得太多了也有失公平。另外,这种不当得利怎么能没收充公呢?应该还给原主啊。现在,自己却要把这个原本合理的判决改成一个不合理但是符合唐朝法律的判决,有这个必要吗?
他又坐了下来,接着思索这个案子该怎么办。
赃款处理倒是比较好办,他记得赃款没收的规定是规定在《唐律疏议》里,而这玩艺是在两年以后才出台,所以,这种情况是否该罚没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就这样判也不能说是违法。可是前面这个怎么办?《永徽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与者,减五等。”就是说必须要对给钱的人减轻五等处罚。这可怎么办?真的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抓起来打屁股?
他慢慢地又把那判词看了一遍,没有头绪。他又把《永徽律》翻到坐赃至罪这一部分细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匹加一等;十匹徒一年……”看到这里,不由得眼前一亮,心中便有了计较。
他站起身,拿着判词来到了刑房,把那个承办案件的书吏叫了过来,将判词递给他,问道:“你判词上说了,案犯得脏值绢五匹,对吧?”
“是啊。”
“是按照什么地方的卷价估脏的?”
“按咱们益州。”
“嗯,益州的绢价多少?”
“六百七十文一匹。”
“那京城的呢?”
“六百文一匹。”
“江南呢?”
“五百文一匹。”
“你怎么知道这么详细?”
那书吏笑了笑,道:“我有个亲戚正好是作绸缎生意的,我经常听他念叨,所以知道。”
“那全国绢价最便宜的和最贵的分别是哪里?”
“最便宜的是江南,最贵的是河南和咱们剑南。”
“朝廷没有说按照哪个地方的绢价计算吗?又或者出台一个统一的规定?”
“没有啊。”
“既然没有,那你按照最贵的地方的价格来估价,这合适吗?”
“这个……”书吏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以前都是这么做的。”
“嗯!我再问你,这超出损失额的赃款,刚刚好是价值五匹吗?”
“不是,差一点。”
“差多少?”
“差不到一匹的样子。”
“那就是说,没到五匹了?”
“是!”
萧家鼎立即板起了脸,道:“是多少就是多少,你怎么能自己多加呢?”
那书吏很是窘迫,忙哈腰道:“是是!那我这就改过来。重新报批好了。”
萧家鼎嘴角露出了微笑:“那坐赃少了,这处罚是不是也不能这么多了?”
“是的,应该判处笞四十。”
第35章 杀人碎尸()
萧家鼎要的就是这个,因为《永徽律》上面说的是“与者,减五等。”而笞刑是最轻的刑罚,从笞一十到五十共分五等。现在要钱的只判了四等笞四十,再往下减五等,就超出了最轻的刑罚笞一十,也就不用处罚了。这样一来,就算将来御史等人查案,也查不出什么毛病来了。
这个案子是这样搞定了,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案子怎么办?
萧家鼎觉得有些棘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不过,这个案子倒是给了萧家鼎一个新问题。因为唐律中几乎所有涉及赃物估价的罪名,都是按照绢为标准计算的,而全国的绢价相差这么大,各地的量刑随着绢价格的的变化便有很大的不同;由此必然造成全国量刑标准不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肯定是普遍存在的了。因此,应当制订一个关于赃物估价的规定。
萧家鼎专门研究法制史的,他知道,这样的规定唐朝先后制订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唐玄宗开元时期了。由朝廷制订了一个用于全国量刑时折算赃物的统一的绢价,是每匹五百五十文。而在唐朝末期的唐宣宗时期,因为天下大乱,物价飞涨,所以绢的价格也大幅增长。不得已朝廷又一次统一全国的赃物估价的绢的标准。规定每匹绢折算为九百文。而现在的唐朝,这样的规定还没有。
他准备适当的时候向唐临说一下这件事,请他上书朝廷请求作出统一的规定。他的话应该是有份量的。
萧家鼎回到签押房,接着看判词。后面又有几个案子是涉及到赃物估价的。
因为上午已经交代了刑房,以后报送判词,必须全案移送。所以下午的时候,已经报送到萧家鼎这里还没有送交康县令批阅的案子,全部案卷都送了过来。萧家鼎开始看案卷。
正看着,邓县尉进来了,满脸堆笑,手里捧着一叠的卷宗,道:“萧执衣!”
萧家鼎见是他,忙起身道:“邓县尉啊,有事吗?”
“我来给你送案卷来了。”
“哎呀邓县尉怎么亲自抱卷宗来啊?不是刑房的书吏送吗?快快,放在桌子上。”
邓县尉把卷宗放在了萧家鼎的几案上,微笑道:“这个案子非常的重要,所以我看完之后,就亲自送来了。”
“哦?什么案子让邓县尉亲自送来啊?”
“一件命案,康县令曾经亲自升堂审理此案,定罪之后上报,但是州府法曹认为案子存疑,所以发回了。需要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我跟徐司法都是认真审查过的,并觉得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但是州府法曹既然都说了案子存疑,那就要好好复审。我们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什么可以之处。又不好问州府法曹到底何处存疑。想到萧执衣是唐司马力荐的,精通刑律,所以啊,这个案子只能请萧执衣你亲自看看,到底有甚么地方存疑了。”
萧家鼎道:“你们都看不出来,我哪里就能看得出来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萧家鼎还是饶有兴趣地翻看了一下。邓县尉赔笑拱手,道:“那我就走了。”说罢,他迈步出门走了。
萧家鼎简单先翻看了一下前次上报时的判词,案情是这样的:本县黄岩村的一个姓童的妇人,她的六岁的儿子不见了,她便四处寻找。结果在他们村边的河水里发现了儿子的衣服裤子,便请了人在河水里打捞,结果捞上来一只手臂!童氏从手臂的手腕处缠绕的链子认出是自己的儿子,便到衙门报官了。衙门差役在附近寻找,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只手臂,还有双脚,以及从腰部砍断成两截的躯干,还有肚肠等内脏,最后,在臭水沟里发现了一个小孩的头颅,经过辨认,正是童氏的儿子。于是捕快便对全村人挨个进行询问,有人说那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