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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里是一片原始荒野,何谈东西,何处去找那剑湖宫?
白夜转了一圈,便没有再找,想那天山绝顶,缥缈灵鹫都可以化成一片森林,这里变成了这样,又有何值得惊讶?
下了山,不代表白夜会放弃,他依旧要在周围搜寻。段誉能在山崖下得到北冥神功,说明山崖距这里不远,而且无崖子和李秋水选择隐居于此,必然是有水之地,无量剑派可以通过月光折射看到仙人舞剑,那这山崖就在周边。
尽管做了简单的推测,但找起来依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这里山崖不说多如牛毛,但周围数十个还是有的,又再排除了下,还剩下二十多处。
无法,本着不怕苦,不怕累,为了美好明天的精神,白夜一个一个尝试着这二十多处山崖。
山崖尝试倒比爬山好得多,何况这些适合人居住的山崖不可能太深,那样光线照不下去,无崖子和李秋水不会喜欢,就连由月光折射的仙人舞剑也不会存在。
第一天的十几处山崖,白夜没有发现那个洞窟,也没有找到什么好东西,只是冰蚕和彩雪蛛吃得不错。
在爬山过程中,白夜遇到了一些诸如蛇、鞋子、蜈蚣之类的毒物,统统进了冰蚕和彩雪蛛的肚子,冰蚕好像长大了不少,彩雪蛛身上的彩纹也更加深了。
坐在一处悬崖边上,白夜吹着风,望着天空的明月,计划着明天要将剩余的山崖寻找完,如果找不到,就证明百年光阴已让这里变化,不会再有那个洞窟,再有那尊白玉美人。
月光从天空泻下,白夜正凝思着呢,忽然低头看见一处崖壁上,两个模糊不清的人影在舞剑,这就像两个鬼影一般,突兀地出现,让白夜先是一惊,再是一喜。
百年确实改变了这里的地形,一场小地震后,洞窟发生了局部崩塌,那枚无量玉壁也被震移了位置,不再是投影到剑湖宫中,而是这处崖壁。
根据白夜这只工科狗的计算,光的折射监督推测,那个洞窟应是在一处没有去过的山崖之下,这山崖就在对面的右侧。
脸上笑了笑,白夜也不着急,不会连夜就去山崖下探索,反正这孤山野岭,渺无人烟,除了孤魂野鬼,还有谁会知道那处山崖。
夜里美美睡了一觉,早晨吃了一顿早餐后,白夜才开始攀爬那处推断的山崖。
清晨的山里多雾,云深雾罩,根本看不清那山崖之下是什么。
白夜用崖边的藤蔓植物搓了绳索,绑缚在山崖边的树上,慢慢沿着崖壁而下。
由于有雾气露水,崖壁湿润而又光滑,更且崖壁上生有苔藓植被,要不是白夜习武,常人要早上爬着崖壁,早就掉了下去。
山崖并不高,花了半个时辰,白夜便到了崖底,崖底的雾气稍薄,阳光投射进来,竟能照到这里,无崖子和李秋水果然不是乱选地方,逍遥派门人很喜享受,自然不会让自己在外物上吃亏。
崖底有一滩小湖,泉水清澈见底,能看到很多色彩斑斓的巨大锦鲤在湖底游动,湖水很浅,前方有一倒白色匹练落下,撞击岩石,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些鱼应该是无崖子和李秋水饲养的,只是这么多年了,不知鱼儿又是几代?
穿过湖泊,白夜到了一处洞窟,洞窟和段誉进入时不一样,里面满是各种生物,毒蛇,毒虫,蝙蝠,一番打闹间,白夜杀死了数以千计的蝙蝠,冰蚕和两只彩雪蛛也杀死了数百只毒物。
血腥味弥漫洞窟,白夜踩着一地蝙蝠而行,入眼便看到那尊白玉雕成的美人。
这美人是无崖子最喜欢的小师妹——李沧海,曾一度让巫行云嫉恨,以为是李秋水。就是李秋水也是直到死时,方才知道自己的师兄爱的不是自己。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生之痴爱情仇,这几人谁能逃出其中?
白玉美人亦不复当年,身上结满蛛网,沾满粪便,还有一条深深的裂痕从中而开,似乎是被洞顶落下的石头砸中。红颜薄命,纵使这白玉美人,也难以幸免。
白夜没有感叹这么多,他在地上仔细寻找,那个段誉叩首的蒲团早已不在,只有一卷帛书躺在一堆难闻的粪便之中。
白夜将帛书捡起,也不知李秋水是用什么材料,什么手段做成的帛书画卷,竟保持百年而不坏。
将帛书拿出到湖中洗了一下,白夜定睛一看,帛卷上许多文字依然可以辨清,只是某些地方被粪便沾染太久,已经看不清了。
好好的神功秘籍,在白夜手中就这样成了残缺版。白夜并不沮丧,反而一笑,将帛书收到背包,既然有大部分在此,那他们就可以反推出整个秘籍,还原整个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
他,从不信前人就比现在的人更加聪明,更加伟大。既然先人能够开创这么神奇的武功,那后人为何不能?
第三十五章 莽牯朱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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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北冥神功,白夜并没有立时离开,他在这儿还有一样东西需要寻找,那便是号称万毒之王的莽牯朱蛤。
至于这种蟾蜍,是否真是名副其实的万毒之王,白夜觉得这本就不可能,这只是生活在这片区域,对于莽牯朱蛤毒性猛烈的一种说法。人们总是会对一些事物进行夸大,添加上浓烈的个人观点。
无量山和西双版纳相接,这里的丛林也带着热带雨林的特点,潮湿阴暗,瘴气弥漫,各种植物横生,各种毒虫乱爬。在这样的环境,要想生存下来,每一种生物必须得有一份本事。
莽牯朱蛤它的本事便是剧毒,自然赋予它在这片土地最强的毒性,让它能够纵横丛林,仅是一只不足两寸长的小东西安然活了下去。
莽牯朱蛤并不难找,至少对于白夜而言,比那冰蚕要好找的多,冰蚕他是完全不知道位置,只能在昆仑山脉一座座山川间巧遇,而这莽牯朱蛤却容易得多。
莽牯朱蛤身体很小,眼射金光,浑身殷红如血,如果凭着这些信息去丛林寻找一个不足两寸的小东西确实很难,因为丛林太大,植被太茂盛,很容易忽略这么一只小蛤蟆。
不过,莽牯朱蛤还有其它的特点,比如它“江昂,江昂”的叫声,比如它喜欢吃毒物,当初它干掉闪电貂,顺着段誉嘴巴爬进腹中,还不是为了追那只蜈蚣。
前面一个特点不好用,但后面一个喜欢美食的特点可以善以利用。
白夜也没准备多复杂的东西,仅仅是天天在丛林里放牧,只是他放牧的东西很特别,不是什么猪马牛羊之类的牲畜,而是冰蚕和彩雪蛛三只小东西。
这三个家伙很不好放,首先,得有绳索套着它们,白夜也是别出心裁,用三根几乎看不见的金丝绑着三个家伙;其次,冰蚕和彩雪蛛都是剧毒之物,而且天生寒毒,互相看不顺眼,稍不注意,三只小东西就会想着冲上去打架,干掉对方,所以白夜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刻关注三只不安分的小生物。
这三个家伙都是生活在寒冷冰雪的环境,被白夜带到这热带地方,有些不太适应,冰蚕还好,有寒玉盒子可以趴着,而彩雪蛛却日渐萎靡,只有在进食时才会恢复原本猛烈的攻击性。好在这热带丛林中,多的便是各种毒花毒草,毒虫毒兽,彩雪蛛也就慢慢恢复活力,在林间爬的很是欢快。
白夜不知道莽牯朱蛤繁殖是怎么样的?如何区分公母?所以他必须抓几只回去研究培养,抓得越多,有公有母的可能性越大。
没有听说过莽牯朱蛤的天敌,所以它们在丛林里应该是所向披靡,无人敢惹才对。
这不,白夜的冰蚕和彩雪蛛似有所感,冲着丛林深处而去,那深处也传来“江昂,江昂”的叫声,这声音似若牯牛,震得这林间都在轻颤。
白夜手牵金丝,跟着三只虫子后,快步朝那叫声而去,那叫声也由远及近,朝着这方赶来。
须臾,三只虫子和那东西相遇,隔了几丈远,绷紧身体,仿佛都在酝酿,即将有一场大战。
然而,这大战还没有开始,一道人影从虫子身后蹿出,看着那只趴在一片碧绿叶子上的朱红蛤蟆,眼里闪过一丝欣喜。
这蛤蟆很小,比两寸还要小,只有一寸来长,甚至不到冰蚕的一半,可就这么点大的东西竟敢和彩雪蛛和冰蚕叫板。
白夜没有让几只毒物开战,他先将冰蚕和彩雪蛛收好,身影一纵,高高跃起,五指成爪,像一个牢笼一般禁锢而下。
那莽牯朱蛤像察觉到危险,蛤口一张,喷出一团朱红雾气,其间像火一般燃烧,只见周围花草树木迅速衰败枯萎,留下仿佛被火灼烧过一样的痕迹。
毒雾来袭,白夜不避不闪,周身九阳真气升起,形成一道内力屏障将毒雾挡下,那手爪也趁机将朱红小蛤蟆抓在了手中。
手掌九阳真气环绕,形成如牢笼一般的环境,无形内力将蛤蟆困在其中,让它不断跳动,就是怎么也挣脱不出。
稍稍看了一眼,白夜分辨不出这蛤蟆是公是母,从背包掏出一个特意制作的小石盒,将蛤蟆放了进去。
一只怎生得够?白夜将彩雪蛛和冰蚕放出,任由它们寻找食物,一边放牧,一边用它们吸引莽牯朱蛤。
一连五天的时间,白夜都在丛林里度过,这几日最舒服的并不是他,而是彩雪蛛和冰蚕,几只小宠物吃得脑满肠肥,整个身体都长大了一圈,冰蚕只是大了一点,它的身体成长很慢,像是到了瓶颈,小小躯体吃得多,却长得慢。
说实话,丛林并不是一个好生活的地方,尤其是一个人蹲在如热带雨林般的环境。气候复杂多变,看着是阳光明媚,天气晴朗,说不定下一刻风雨骤来,大雨倾盆,而且这丛林到处都是陷阱,一堆枯叶看似正常,一脚落下你才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条毒蛇,还有防不胜防的蚊子水蛭,稍不留神,就挂在了你的身上。幸好,这是一个武侠世界,武功神奇,内力玄妙,九阳真气护体,才让白夜视丛林如平地。真要是一个普通人来此,除非他有德哥贝爷的能耐,否则休想在这里生存下去。
条件虽然艰苦,但收获良多,只要听到白夜背包中发出的数声“江昂,江昂”的叫声,便能知道他的收获有多大。
一步一步,慢慢走出森林,走了一个上午,背包里的叫声不断,惹得他十分厌烦,这些家伙实在容易饿肚子,这是吵着要吃的。
白夜在一处空地上,打开背包,将一个个小石盒拿出,石盒都有一条金丝延伸,好像里面拴着什么。
白夜将盒子打开,一共五个盒子,一共五只莽牯朱蛤,大的有接近两寸,小的只有一寸,这些家伙鼓鼓喉咙,“江昂,江昂”叫着,眼睛含射金光,可怜巴巴地望着白夜。
白夜笑了笑,这些小东西不具有多高的智慧,而且野性难驯,不过对于给它们喂食的人,还存有一点记忆。
从背包里掏出一块风干的肉,白夜撕成小条,一个个放在了石盒里,这些奇异的小蟾蜍便一只只张口吃了起来。
说来,这些毒物们并不只是吃各种有毒的东西,只是它们喜欢有毒的食物,不代表其它的东西它们不可以吃。就像现在,几只莽牯朱蛤吃着肉干,一样的很欢快。
将各种小宠物们都喂食了一遍,白夜背起背包重新出发,他外出有大半年了,该得到的东西都找到了,是时候回去他的基地,开始为以后做准备。
时间在流逝,南宋繁华依旧,君王臣子依然在醉生梦死,希翼国泰民安之间;蒙古帝国仍然强盛,兵锋所至,号称天下无匹,只是此时,忽必烈和他弟弟还在争夺那大汗之位,陷入内斗无法自拔。
而唐州、邓州、蔡州,加上现在的洛阳和许州,整个河南府在慢慢改变,悄悄蛰伏,期待有朝一日,天下皆惊,天地为我而变。
一叶扁舟,逆流而上。一个少年背着一个大包,肩卧一只小蚕,手边拴着一只朱红小蛤蟆,站在舟上,欣赏两岸风景。舟尾,一名艄工划桨,推着小舟前进。这个时代,终究在逆流之中是要变了!
“四年,还有四年,忽必烈会得到最后的王座,而我们将会在这段时间,得到能将你拉下王位的力量。蒙古,大理,南宋!”
少年握了握拳,说了一番艄工听不懂的话,江水依流,一如千百年,这世俗繁华,名臣眷属,封建古旧,终究是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
第三十六章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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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州还是那座唐州,位于襄阳以北,许州之南。
不一样的是,现在的唐州正散发一股青春活力,似乎是睡醒了一般,每天都在发生新的变化。有些变化很小,有些变化却十分的惊人。
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春天已入末梢,夏日初露头角,早晨的太阳已然有了几分火热,晨起的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了唐州的种种变化。
这种变化并不局限在唐州,而是在整个河南府地区,这里变得既不同南宋,也不同蒙古,唯一不变的是,住在这儿的人们那越来越浓的笑脸。
清晨阳光铺路,城门开放,来来往往的商旅行人开始逐一检查进城,每一人都按着次序排队,由守在城门的士兵检查,查看是否有带违禁物品,登记信息,方准入城。
没有一只商旅,一个行人抱怨,因为他们习惯了,而且那些士兵不会故意刁难,不收入城费用,只是规定不许带什么东西,查出之后,一概拒绝入内。
曾经,有些人仗着武力和身份要强行进城,甚至打伤了几名士兵,不过很快他们就遭受了惩罚,伤人者被强行拘留,胡闹者施以重惩。
不管你是武林高手,还是达官显贵,在这唐州,似乎没有什么特殊。进城就得遵守规矩,不遵守,自然有办法治理。
那一个自称南宋高官之子的年轻人就被打了二十大板,然后逐出了城外。那名自称黄河狂刀的武者,也被废除一身功夫,像扔一条狗一般扔出了唐州。
于是,以后来的人都汲取了教训,不敢在违背这里的规矩,他们也渐渐发现,这里其实很不错,环境干净优美,商家可以自由开店,普通百姓可以在这里打工,只要安分守己,交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税收,就能在这儿活得很好。
甚至一些在家乡活不下去的人,拖家带口来到了唐州,在这里住了下来。
这个地方不管你是流民,还是乞丐,凡是有一技之长者,来者不拒。无一技之长,也没有事,“官府”会派他们去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就连那些残疾人,也被组织起来编竹筐和背篼。如果是小孩子,只要未到十六岁,全都会被集中起来上学,而且是强制执行,不会给你讲理。
这里的学堂很奇怪,他们招收学生不分男女,不论高贵低贱,只要适龄者,必须读书。就是成年人,也会被定期组织起来,让他们识字。
只是让城里一些人担忧的是,这学校不教四书五经,不教儒家大义,反而教一些杂学,什么武学,什么算术,什么物理,什么化学生物之类。
一些原本来此,想谋一份职位的儒生,纷纷大肆批判这是不尊至圣先师,这是逆时代的潮流,这是在误人子弟,要绝华夏传承。他们中有人曾组织过一群儒生冲击“官府”,要让学校做出改变,嚷嚷着什么“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话。
最后,这群人被恶狠狠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