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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走到山腰脚已起泡~
停下来在溪边喝一口水~
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
被刽子手砍下了人头~
魂魄还能留恋最后九秒~
第七秒时突然从梦中惊醒~
这一切没有想象得那么糟~
……
品读歌词,你会感觉这首歌的歌词如同是一部有剧情的影片,一幕幕的画面会浮现在你的脑海里。
万晓利的人生是坚强的,从他的每首歌来看,都能感觉到他的坚持,他的坚强。
唱着这样的歌,林在山的心里也积蓄起了坚持和坚强的力量。
每个人的生活过程都不是平坦的,有高点,自然也有低谷,怎样从低谷中走出来,唯一的途径就是靠自己来改变。
改变也许只是一瞬间的过程,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决心。
在这一刻,唱着这样的歌,这个新生的林在山,已经彻底的改变了。
第2章 新世界()
“哗——”
冲水马桶的声音。
又睡了一觉后,林在山的精神振奋多了,身上却还是有些虚弱乏力。
在洗手台前洗了把脸。
蒙着一层水膜,林在山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新生的面孔。
这张憔悴苍白的面孔,很陌生,也有点熟悉。
说它陌生,是因为这张脸和他曾经的长相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说它熟悉,是因为这张脸竟然长得很像上一世的电影明星张震。
眼神颇为邪气,也很沧桑。
焦黄、干瘦、黑眼圈很严重、略显病态——是这张新脸给林在山的第一印象。
往后背着的及肩长发,已经白了一半,有点像星爷中年后的样子。
在这张新面孔上,很难再看到原主曾经意气风发的轻狂模样,说它47岁估计都有人信。
这完全就是一个中年落魄大叔的长相。
身上没有换病号服,而是穿着平常的衣服——一件土灰色的竹节棉t恤,领口是碎边的设计。下面一条松快的黑色牛仔中裤,没系腰带,腰口偏肥,不是低腰的款式已经被穿出了低腰的款式,看似随性,但略显邋遢。
这大叔原本一米八三的高大身躯,被酒精和不健康饮食摧残的千疮百孔,如今他身体瘦的就像竹竿一样,底气都不是很足了。
但幸好,这大叔的嗓子还没有完全废掉。
通过读取记忆中的场景,林在山知道,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拥有像枪花主唱axl。rose那样的超级high嗓。
年少轻狂时,这大叔的高音极为震撼人心,低音也很沉重有力,就像拳头一样,他的歌声可以重重的打到人心里。
光凭这一条嗓子,这大叔被称为“摇滚天才”就实至名归。
但很可惜,常年的酗酒生活,以及没有刻意的去保护嗓子,已经让这大叔的声带有点半残了。
他的高音现在还能唱上去,但需要很费力,一不小心就会唱到嘶哑,完全没有年轻时那种在高音域上游刃有余的爽快的击打人心的冲击力了。
声带的变化,让这条嗓子的中低音域反倒变得更加丰富而有味道了。
就像多了一个混音器一样,这嗓子现在唱出来的歌声很有磁性,具有打开人想象空间的沧桑度。
在上一世,林在山在音乐学院学的是流行音乐作曲和演唱专业,他很想当一个出色的歌手,不过,老天爷并没有赏他这碗饭吃。
上一世的他,声带略显单薄,虽然歌技练到了炉火纯青,唱歌时的感情也很丰富,但他的歌声就是很难打到人心里。
他只能算是一个歌技很好的歌手,却不是一个能扣人心弦、令人热血沸腾的歌手。
现在,只用这条半残的嗓子唱了一两首歌,林在山便感觉到了,这大叔的嗓子是那种能让人耳朵中毒、直击人心的磁性甜嗓。
这样的嗓子根本不需要任何技巧,只需单纯的去唱歌,就能把歌唱进人心里。
之前这大叔总用这嗓子嘶喊很颓废、很朋克的音乐,没有完全发挥出这条嗓子本应拥有的磁性魅力。
其实,这嗓子唱深情的都市情歌或民谣,会更有俘获性。
虽然在摇滚领域,这嗓子依旧有宝刀不老的实力,但在流行领域,这嗓子才能更具有超越维度,直指人灵魂层面的魅力。
只是这大叔现在的身体实在是太残了,气太短,他把老天爷赏给他的饭碗砸碎了。
林在山要想把这饭碗重新粘合起来,他未来必须戒烟、戒酒、戒掉一切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让这具只有37岁却已风烛残年的身体重新焕发出中年男人的活力来。
咕咕。
肚子叫了。
不知道多久没吃饭了,林在山突然变得很饿。
从卫生间出来,回到干净整洁的病房,外面已是夕阳时分。
他住的这家医院,临海。
推开窗,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
此刻,海天相连,晚霞染红了大海,呈现着一派火红盛美的景色。
九月中旬的南方城市,空气暑热潮湿。
从卫生间走到窗边,只有几步路,林在山身上已经被饿出了一层虚汗,可见这大叔的身体有多么虚弱。
盛美的景色和亢奋的重生斗志,滋润着林在山的心田,他没有立刻打电话催白鸽赶紧回来给他送吃的。若是曾经的那个大叔,肚子要饿成这样,肯定暴躁着急的打电话催白鸽给他买吃的回来了。
抱上吉他,面对着盛美的夕阳海景,林在山用音乐食粮来给自己填肚子,他缓缓的唱起了原来那大叔的成名曲《麦田》——
……
黄昏的视野很美好~
我看远方的麦田~
看见不少美丽的微笑~
也摆脱了不少的烦恼~
……
coz-i-know-you-won‘t-be-here~
coz-i-know-you-won‘t-be-there~
i-don‘t-even-want-to-talk~
but-i‘ile~
i‘m-the-catcher-in-the-rye~
……
这是一首中英文结合的歌曲。
原来那大叔,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文化程度并不高。
他写出来的词,很直白,没什么深意。
光看词,这绝不是一首天才闪耀的作品。
但他给这首歌谱的曲子很棒,带着点英伦摇滚范儿,有点迷幻,很是浪漫。
他在这首歌上的作曲风格,有点像另一世的朴树。
加上那大叔棒极了的嗓子,将这首歌唱火大江南北,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个位面的中华帝国,百年前就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改良路线在发展,有着比较严重的西化趋势。
这边的国人,除了普通话和家乡话外,基本上有一半以上的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英语在这边的普及度很高。
这也说不上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这边的文化领域被西方侵蚀的很厉害,但由于有大华王室的存在,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还是被很顽固的保留下来了。
许多精华的历史文化遗产,甚至要比上一世林在山生活过的世界保留的更加完整。
这个位面的中华帝国是一个集传统和开放于一身的看起来很美好、但实际发展却有点糟糕的帝国。
这从这个帝国的文化版权保护意识上的缺失就能见出一斑。
这边的社会,最缺的就是西方文明中最精华的契约精神。
这里人遵循中国人的老传统,讲究以和为贵,什么都要商量着来,而不是按合约来。
其实,这个位面的议会高层,并不是没有能力保护文化知识产权,只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民众支持率,没有哪个政党敢轻易动这块免费的蛋糕。
这就造就了这个位面流行音乐圈彻底沉沦的局面。
要想在这个位面的流行音乐圈中闯出一番名堂,林在山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他重生过来的这座城市,是中华帝国乃至全亚洲都首屈一指的娱乐之都——东海市。
这个位面的中华帝国,分为了22个大州,和两个特别行政区。
其中,位于东南沿海的闵州,算是22个大州中富有度排名前三的大州。
闵州首府东海市,是这个位面中华帝国的娱乐圈中心城市。
八家覆盖全国范围的大型电视集团,有四家的总部都设在东海。
全国排名前15位的影视娱乐制作公司,有8家总部在东海。
虽然唱片公司在进入21世界以后就逐渐凋零了,但曾经强势的华语音乐四大唱片公司,总部也全都设立在东海。
这里是艺人的大本营。
你在东海逛街,随随便便就可能碰上几个当红的艺人。
重生在这样一座娱乐之都,林在山的运气还算不错。
不过,这里的竞争也很残酷,昨天你可能还红遍半边天呢,今天可能别人就对你不闻不问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这边的娱乐圈中体现的特别明显。
依着过去的斑斑劣迹,林在山要想在这样的圈子中以后浪反推前浪,可想而知难度有多大。
不过,林在山现在还不想那么多。
他只想在这一世快乐的享受音乐,快乐的挣钱,用音乐给他和白鸽换一份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这就足够了。
……
coz-i-know-you-won‘t-be-here~
coz-i-know-you-won‘t-be-there~
i-don‘t-even-want-to-talk~
but-i‘ile~
i‘m-the-catcher-in-the-rye~
……
《麦田》唱到最后一段,由于音太高,林在山没有死命往上去唱,而是带着随遇而安的畅然心情,他将最后一段的旋律给改编了,改的有点像朴树的《那些花儿》。音域不高,由他沧桑的磁嗓唱出来,别有一番风味。
吉他轻拨出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面对着窗外的盛景,林在山满足的呼了口气。
身后突然传来了白鸽的赞叹声——
“老爹!你来灵感了!最后一段改编的好有感觉啊!快,你再重新唱一遍,我给你录下来!千万别忘了!”
原来,白鸽早在林在山唱到一半的时候就到病房门口了。
斜背着破旧的帆布书包,提着一个便当袋,看着落日余晖映红的窗口前,林在山干瘦沧桑的弹唱背影,白鸽觉得她老爹好帅好帅!
她刚刚没去打扰林在山,而是用心的在听林在山唱她最喜欢的歌。
林在山将歌曲最后一段改编的别有风情,这让白鸽兴奋至极!她很久都没听林在山弹出如此有感觉的旋律了。
迈着兴奋的小碎步,快步走进屋里,将便当袋放下,从帆布包里掏出专业的录音笔,白鸽准备记录林在山灵光乍现的灵感弹唱,以免林在山唱完就忘了。
第3章 惊人的变化()
“先吃饭,先吃饭,我饿死了。”
林在山放下吉他,鼻子凑近了便当袋,被口水牵引着努力去闻从里面散发出来的菜香。
“等一下再吃了啦,你刚才改编的那段好好听,你抓着感觉再唱一遍,我录下来,灵感会稍纵即逝的!”
“你老爹的灵感不会再稍纵即逝了。这次被撞,让你老爹的灵感如尿崩,想收都收不住了。刚才改编的那小段都不算事,等吃完饭,我给你露几手。”
“真的假的?”
“当然真的了。这次车祸让你老爹我重获了新生,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让我想通了很多事——摇滚应该是打破一切的自由,而不应该是束缚。我不能总抱着这一条路走。我不会再吃以前的老本了,我要走更宽的音乐路,我要当一个全能的音乐人。”
林在山给白鸽说愣了。
白鸽怔怔的问说:“你真的想通了?”
“想通了。我会彻底改变自己,重新找回音乐带给我的快乐。”
“太好了!”
白鸽欢快的拍着手,将录音笔放下,从便当袋里拿出一罐啤酒,递给林在山:“老爹给你,今天我们要为你的新生好好庆祝一下!”
林在山摇摇手指:“nonono,我以后要戒酒了,我要用健康的方式生活。”
“啊?”
小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白鸽不可思议的看着大酒鬼林在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傻看着我干嘛啊?赶紧给我拿饭啊,我都快被饿扁了。”
“哦。”
错愕了一下,白鸽赶紧从便当袋中取出两盒饭菜,一盒是鸡腿套餐,一盒是林在山最爱吃的炸肥肠。
闻到菜香,林在山都要流口水了。
动筷前,林在山扫了眼掏空的便当袋,问白鸽:“你怎么就买了一份饭啊,你不吃?”
“我在学校食堂吃了,同学请的客。老爹,你快吃吧,这是七里香的炸肥肠,你的最爱!”
白鸽将炸肥肠推到林在山面前,偷偷的吞了口口水。
她确实是吃过了,不过不是她同学请的客,她是在自己宿舍吃的桶面。
交房租的日子快到了,林在山一分钱没有,白鸽这个月给网站写的软文比较少,没拿到多少稿酬,光靠在外面打工挣一份很少的收入,她将将凑够了这个月的房租,不敢奢侈的吃18块钱一份的便当。
林在山的洞察力很强,从白鸽偷偷看便当的眼神中,他猜到了白鸽肯定是不愿意多花钱,才只买一份便当的,心里不禁有点难受。
不像普通的19岁女孩身材那么姣好,白鸽长得很消瘦,明显是营养不良。
她身高只有一米五七、五八的样子,身材就像个柴火妞,瘦的都要皮包骨头了,说她是初中生估计都有人信。
上身干净洁白的印有卡通字母的小t恤,本来是紧身款式的,但穿在白鸽身上,还略显宽松呢。
她下面穿着做旧的碎边牛仔热裤,露出的两条大腿,和一般女生的小腿差不多粗细,却没有超瘦模特的那种性感在,反而看着让人还怪心疼的。
不忍独食,林在山将鸡腿夹起来,递给白鸽:“你把鸡腿吃了,我不爱吃鸡腿。”
“你很爱吃鸡腿套餐的啊?”
“我以后要多吃素,吃的太油腻了对嗓子不好。我得把嗓子先养回来。”
“老爹,我都不适应了,你这次醒过来后变化也太大了吧!”惊呆的接过了鲜嫩的烤鸡腿,白鸽有点被吓到了。
“哈哈,我差点被车撞死,当然要有顿悟的改变了。”
白鸽超级不适应林在山的“巨变”,平时林在山很少笑,总是皱着眉,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现在,林在山竟然吃着米饭都能笑出来,他不会被撞傻了吧?
“你别愣着了,赶紧吃啊,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噢……”
抿了抿干涩的小嘴唇,白鸽心情异样的吃起了鸡腿。
“怎么着,你这么不适应老爹的改变啊?要不我还像以前那样,暴脾气的骂你几句,你就舒服了?”
“不是不是,老爹你别跟我开玩笑!”白鸽甜笑着吃着鸡腿,讲说:“我盼星星盼月亮的希望你改变,只是我没想到,你变得会这么快。嘻嘻。看来我还要谢谢那个撞你的小姐姐呢。”
“可以,等谢完她再管她要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这样咱们就有钱交房租了。对了,她有钱没钱啊?是不是富婆啊?”为了不让白鸽太怀疑,林在山依着原来那大叔的脾性,准备讹人家一笔。
“她没钱!老爹,你不要动歪心眼!”
“她开的什么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