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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屋外的小蝶不知道又有什么开心的事情。笑了起来,那清脆好听的爽朗笑声便传了过来。
“等了这么多年,不妨再等等。”
律香川看着侍女惊慌离去的背影,嘴角荡漾起一抹笑意,瞳孔微微收缩,阴冷蔓延,他心里的那三个字好像火一样,烧得更旺了。
“公,子。羽?!”
。。。。。。
“周大胡子?”
在路过一座气派大宅的时候,苏留的脚步,稍稍停驻了一下。
“属下在,世子。请吩咐,属下该做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人,他颔下一圈虬髯如针,面如重枣,是很有威仪的一个中年人。
但是这个原本应该高高在上的大胡子猛汉,此时当着许多人的面,连一秒钟的犹豫也没有。直接跪在苏留的面前,还用一种很敬畏的语气跟苏留说话。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苏留叫他去死,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苏留当然不会叫他去死,这可是白玉京打包送到自己麾下的第一个高手。
他原来的名字叫什么,已经不重要,现在的他就叫周大胡子。
熊一样的宽背上背负一杆大枪的汉口周大胡子。
苏留突然道:“你知不知道老伯这个人?”
周大胡子魁梧的身子好像震了一震,回答道;“只怕天下间没有人不知道老伯,属下也曾跟他交过手。”
“哦?”
苏留笑着问道:“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周大胡子沉默了,他抬头,刚好看到自己头顶上方的枪尖:“这个人很会做人,也有很多朋友,每一个朋友都愿意为他而死。许多年前,王爷还在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枭雄,很不好对付。”
要一个骄傲的人承认另一个人很难对付的时候,已经十分困难。
周大胡子好像怕苏留年轻气盛,小看了老伯,补充一句:“我脸上的这一道剑痕就是他留下的,世子立志问鼎武林,这个人就是拦路是石头,不可不除。”
周大胡子说话很中肯有力,他说话的时候,粗犷的脸上有一道极深的剑痕跳了一下。
“拦路的石头?也不止他一个了,万鹏王也算是另外一个。”
苏留微笑,伸出一根白玉般的手指,平静道:“如果要动孙玉伯,有一个人才是真正能制造麻烦的拦路石。”
周大胡子也咧嘴笑了,“没想到世子对武林势力了解的这么深,那个人是律香川?”
他的笑是欣慰的笑,因为无论哪一个长辈看着自己下一辈有出息了,都会是这种笑意。
眼前的少年,再怎么有出息,都是他老王爷唯一的传人。
这本就是不会变的事情。
“万鹏王我会想办法对付,孙府。。。”
苏留温和道;“孙府那边,就拜托周叔了,要盯住律香川。只是律香川的暗器,号称天下前三,周叔一定要保全自己为上,一百个律香川,也比不上一个周大胡子。”
能对下属说出这样话的主人,一定是一个头脑很冷静,也很能体恤下属的年轻人。
这是周大胡
子心里的想法,他突然觉得心里很暖,暖的他突然很想流泪,不过他的人生里从来只有流血,为主人流血。
。。。。。。
逍遥王唯一的世子,苏留,幼随异人出世。
这就是白玉京特殊奖励给出的身份背景。
逍遥逍遥,意味着散人王侯并不在朝,而在野。
更何况,古大师书中的朝廷,对江湖的约束力根本不强。
这样看来,倒似跟主世界里的处境有一些相同。
也只有这样的江湖,才是男人的童话,快意恩仇,浪迹天涯。
一个背负了家国仇恨的江湖,未免太过沉重了,金书的里巨侠如郭靖,他累不累?
也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男儿才能凭着手里的刀剑出头。
只要你有本事,只要你敢杀人。
“金枪堡?”
周大胡子已经离开去布置苏州之事了,苏留很悠闲。
他双手负在背后,正抬头看着气派大宅门上金灿灿的牌匾。
看得出来,这里的主人一定很有钱,连牌匾都镀了金。
突然,门口有人在冷笑:“滚开,小子,你知不知道你挡住了道。”
“路在脚下,每个人都可以走,为什么不是你挡了我的道。”
苏留眯着眼看着牌匾,清秀的人畜无害好像没有一点杀伤力。(。)
。。。
第二百二十五章 枭雄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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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冷笑:“因为这条路你绝不能走,你再走一步,你就死!”
然后苏留听见了脚步声,有四个人,已经从前后左右四个不同的方向像一张网一样的围住了四条去路。
苏留挑了挑眉,又走近了几步,走到了屋檐下的阴影里,阳光找不到的地方。
一个人冷笑对同伴说道:“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机灵,没想到却是个呆~子。”
另一个说道:“果然是呆~子,不是呆~子怎么会不怕死?”
其他两个人就同时狞笑:“可惜我们从来不给呆~子时间反悔,你非死不可!”
苏留惊奇道:“我好像没有得罪你们,你们就这样要杀了我?”
那四个人背后慢悠悠走出来的人好像出来散步的财主员外,还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只是他那一双眼睛却比狼还要狠厉,他盯着苏留,也冷笑:“你这样没有名气的年轻人,又有点傻气,江湖里一天要死几百几千个,杀了也就杀了,一点都不可惜。”
苏留突然发现一个事实:在这些大人物的眼睛里,你不出名,就意味着没有多少本事。
没有本事的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江湖里,迟早要死,而且连死都是理所应当的。
金枪李也对这个江湖里不成文的特律。深信不疑。
他得意的招招手,就有两个八尺高的壮汉会意。然后抬着他的金枪小跑过来,这么壮的汉子,跑动起来简直连地都在颤抖。
他准备伸手接过重逾三十斤的纯金长枪,施展独门绝技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来杀掉这个年轻人,拿去喂他养的狼狗。
苏留回过神来了,定定的看着他。问:“不可惜?”
“当然!”
金枪李这个时候根本连看也没有看苏留。微微笑着去提~枪,心情十分不错:开杀咯。
只是在这一刹间,他手下号称四大金刚的四个鹰爪门的弃徒的眼睛,好像跟金鱼的眼睛叶没有什么两样,突然就鼓了起来,还有红红的血丝。
“李老大!”
“不!”
他们就好像死了母亲一样的在凄凉的吼叫。
金抢李此时的情况也跟死了没什么差别,他的手,准确的来说,是他吃饭还有搂他十七房小妾蛮腰的右手。掉在了地上。
“我。。。我的手啊。。。。。。”
金枪李开始惨呼,他的脸,遽然苍白。
他右手手指还在颤抖弹动,似乎在抱怨怎么没有接到枪。
苏留人还站在屋檐下的阴影里。就好像动都没有动过,如果不是他说的那句话:“死不可惜,更不足惜。”
他什么时候出的刀!?
刀好像还挂在他的腰畔,没有动过。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清秀好看的年轻人有这么大的本事!
“你!”
金枪李怒发冲冠,血气全部涌上了头,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他头上的那高冠都要被冲的炸开。像他这样有地位的枭雄受到了侮辱跟伤痛,做出的反应一向是很激烈直接。
杀人。
金枪李左手迅疾无比的抓紧了金枪的枪杆子,一种跟老伙计并肩作战的感觉又浮现上心头,他一边像一只猎食的豹子一样扑了上来,一边怒吼一声:“我要拿你的心下酒!”
杀人的本事,他当然有。
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枪下挑杀了何止百人,绝不是浪得虚名。
他右手的血如同喷泉一样的,还在往外边涌着血,左手却单手奋勇举起金枪,枪尖轻~颤,如毒蛇吐信。
此时本没有风的,他的枪动了,突然起风。
狂风骤起!
他断了一只手,还能鼓动全身的真气,狂舞长枪,杀人下酒。
悍勇如斯!
“杀了你啊!”
“斩死你!”
“你去死罢!”
这个“你”当然就是苏留,但是同时动手的当然不止金枪李,千万不要忘记他手下还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以说是江湖里一流的好手。
他们一齐发动了杀招,组成了必杀之势。
不止是四面八方,有两个人鹰爪门的好手已经从空中如飞鹰纵了过来。
金枪李宁愿死也不相信这个江湖还有人能在这样的疾风骤雨的围攻局势里破局而出。
金枪李不信,所以他死。
苏留弯腰弓身,脚步一顿,啪的一声,地上的地砖已经给他踩碎,石头飞溅,他却借力腾身而起,一起身就瞧见了最快攻来的枪尖。
他右手展开,修长白~皙的手指鬼魅般按到了枪身上,金枪李脸色泛黑,就好像是被掐住了七寸的毒蛇,吐不出剧毒的牙齿来了。
苏留力仍然未止,右手一扯,接着脚步一个变幻,前后易位,金枪李眼睛一花,手里一轻,金枪已经给苏留
反手夺了去,内劲灌注之下,这枪尖倒转,顿时如雷霆震动,嗤的一声,从他左边肋骨缝隙入,穿心,然后自右边肋骨缝隙出!
苏留将金枪李这接近两百多斤的雄伟身躯挑了起来。
然后苏留以金枪柱在地上,单手握枪,双脚往后飞踢,卡擦卡擦两声,两声惨叫,两个太保被苏留连环两脚,踢断了胸骨,往后倒飞出去,砰的一声,撞倒在门上。
至于飞在空中的两只鹰爪金刚,苏留双眼一瞪,摄魂大~法施展,他们身形一滞,苏留如真龙探爪,蓦地抓出,正中他们的喉管。
指尖吐劲,必死!
接着,他左手换做右手,曲着手指一弹,一枚飞针猛的飞射~出去,没入了两个太保喉咙,又杀两人。
行云流水。
接下来就再没有人敢动分毫了。
鲜血喷出。
血雾弥漫。
两大金刚还有剩下的九个太保甚至连汗水跟血雾喷到了眼睛里也不敢去擦。
没有人能敢直视苏留,就如同天神帝尊一般,凛然不可侵犯。
剩下的几个金刚,还有太保,就看着苏留挺枪挑刺金枪李,枪尖没了出来,在太阳下闪着夺目的金光。
被串在自己金枪上的洛阳雄壕金枪李,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
他死不瞑目!
这样的场面,两大金刚跟剩下的太保确定已经没有其他的词语能够形容。
何等霸道,何等嚣张?
气势如山!
这种气势不是说出来的,很多时候都是做出来的。
戴着青铜面具的苏留随手将金枪李丢进了路边的臭水沟里,然后从死人跟活人中间径自走进了金枪堡,回头问了一句:“金枪堡里,有没有酒?”
。。。。。。
人活着也就是为了名声跟财富。
但是一个人的名声跟财富,绝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得靠你的双手去挣。
洛阳豪雄多如海。
前一日的苏留走在街上就如同一尾游鱼,名气还不如周大胡子,也根本没有人认得他;今天他都连门都没有出,一整个洛阳城已经没有人不知道一日之内有一个叫做公子羽的新秀崛起了。
公子羽杀了金枪李,但他不是杀手,他反而顺势收服整合了金枪李的所有势力,吞了他的金枪堡,就踩在了金枪李的尸体上台。
谁也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但是洛阳城里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都已经承认了这个年轻人的地位,江湖里也已经渐渐的有了这个年轻人的传说。
这个如彗星一样崛起的公子羽。
简直就是一个谜。(。)
。。。
第二百二十六章 人心与杀机()
如果金枪李还活着,应该就知道他看不起的年轻人苏留现在已经很有名气了。 首发哦亲
苏留此时已经是金枪堡的主人,这一点已经没有人敢质疑。
金枪李的家眷早被遣散,那一十七房小妾失了依靠,有的哭得梨花带雨,有的放弃了尊严抛着媚眼要自荐枕席。但苏留还是铁石心肠的让她们各奔东西。
所以此时的金枪堡已经不如往日的的热闹了。
主人只有一个,就是苏留。
两大金刚跟十三太保里剩下的九个,当然也顺理成章顺水推舟的屈服了。他们也都是老江湖了,他们深知,在江湖上,武功可以不是最高,但是一定要识时务。
江湖上对于苏留,痛恨者有之,嫉妒者有之,向往者亦有之。
但是几乎人人都在猜测公子羽接下来的动作,
谁都想看看公子羽下一步会有什么样惊人的动作。
至于金枪李这个过气的江湖大枭是怎么死的,早已经没有人关心,甚至连官府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他们来说,死了一个帮派首脑大毒瘤,也早该弹冠相庆。
这一日,金枪堡。
苏留高堂端坐,正一杯接着一杯,喝个不停。
做了金枪堡的主人,好处也显而易见。
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永远是好处比坏处多一点。
不但随时有仆人伺候。金枪李积累下来数不尽的珍宝,不知多少地契美酒。
现在苏留正在喝的这酒。也是金枪李的珍藏之一,藏的比他那十万两黄金跟三十万两银票,还要来的深。
“好酒!”
苏留一拍桌子,由衷赞叹。
他遍行诸界,喝过不知道多少个世界的酒,这一处的酒也算是别有风味。不多浓醇一点。也不清淡半分。
古大师世界里的陈年花雕,好像恰到好处,刚刚能给人最极致的味觉享受,对于苏留这样的小酒鬼,也比十万两黄金还要来得动人。
腴而不腻,淡而味永,无论喝得多醉多熏,都恰似春天人倦欲眠,懒洋洋的。只有甜美,而无烦躁,倒在几乎透明的白玉杯里,酒色如琥珀。更显得色香味三者俱全。
“酒是好酒,倒酒的人,却不是个真正的下人。”
苏留斜斜坐着,面前给他倒酒的是一个年轻人,一身家仆打扮,岁数看起来也不大,面貌好像也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听到苏留说这样一句话。他倒酒的手微微顿了一下,但是桌子上白玉杯里的酒水,却没有洒出来一滴半点。
这个年轻的随从很惶恐的说道:“主人,小人不知道做错了什么,请主人责罚。”
苏留看着那杯满满的酒,笑道;“你做得很好,但是没有经验,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么?”
随从这个时候,已经吓得瘫坐在地,只喃喃道:“主人,您真错怪小人了,小人只是一个家仆工人。”
掌声。
清脆的掌声,在金枪堡的厅内响了起来。
是苏留在鼓掌,他一边鼓掌,一边叹道:“你不该投胎生在这个世界的,你如果生在那个世界,说不定就能提名金马影帝。”
看着这个年轻的随从依旧一副怕的要死说不出话的样子,苏留摇头道:“你如果真的是下人,方才你的手绝对没有这么稳,桌子上的这杯酒也一定会洒出去一些。”
“对了,你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