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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确实没了,布什一共就造了这么几个,还不知道好用不好用。即使我让他再造,一来一去也得一个多月的路程,肯定来不及了。”洪涛也听出来了,斯万是真要急眼,赶紧安慰安慰他吧。
“我回去就把布什弄死!上马!多带绳子,前进!”斯万气哼哼的都没看洪涛,扭头吼了一句,骑上马就跑了。
这一夜,营地里静悄悄的,三千多俘虏连打呼噜的都没有,静得洪涛都不敢睡觉,没事儿就跑到帐篷外面查查岗,询问一下值更的军官,远处的观察哨是否还在,里面的士兵是不是睡着了。大烟花的威力真强,比猎枪还管用,不但没有半夜骚扰的,连前来窥探的都没有。
第二天中午,罗有德的后续部队就跟了上来,他们是负责收拢战俘、沿途清剿残余敌人的,一直跟在洪涛屁股后面十几公里的地方,一边走一边派出侦骑,向周围探查,以免被敌人抄了洪涛的后路。
“这么多人?是场苦战吧!弹药还够不够,用不用休整几天再前进?”看到这一大片俘虏,罗有德立刻就想到了昨天的战斗得多激烈,抓到的活人都这么多,那死去的人至少是这个数量的三倍以上。可是看了看四周,没现哪儿像战场,连堆集尸体的地方都没找到。
“还休息!我身上带的子弹都快受潮了,想打出去都机会。您问问陛下吧,他用几支大烟花就把敌人全吓跑了,要是这么打仗,还要我干什么用!”斯万一晚上都没搭理洪涛,看到罗有德来了,可算是找到了可以诉苦的人。
“嘿嘿嘿……傻小子,就知道打仗。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别好赖不懂。陛下是让着你,不和你多计较,要是换成别人这么多废话,早就把你扔回卡尔堡去了,你就守着卡尔伯爵养一辈子老鼠吧!”罗有德明着是在批评斯万,其实是在帮他说好话。患难见真情,这几年在太阳城,他和斯万可算是把难患够了,不愿意看到斯万因为嘴贱而得罪了洪涛。按照他对洪涛的了解,一旦你让他讨厌了你,那下场就好不了。
“你还别和我甩脸子,想打仗有的是机会。去集合队伍,咱们这就出,这次我真不管了,多说一个字,我管你叫爸爸。老罗,这里就交给你了,走吧,大将军!”洪涛已经看好了,昨天逃往西南方向的人最多,那边应该有个大城。现在自己手里也没烟花了,正是该斯万上阵的时候,他这么一抱怨,自己连主意都可以不出了,踏踏实实站在后面看热闹。
“洪兄,保重啊,小心为上。斯万,别耍混蛋,如果强攻不成,就先退回来,我回去给你拉大炮上来,早一个月晚一个月急什么!”罗有德还是不太放心,按照斯万说的,敌人主力还没出来就已经上万人了,这要是把对方逼急了,全体出动,还不得十万人啊。就算猎枪再厉害,也有子弹和射次数限制,寡不敌众啊。
“您放心,我死了陛下也死不了,他跑得比谁都快!”斯万算是被洪涛给折腾烦了,越说越不像话。
“老罗,你还得派人回去,把太阳城能调上来的兵都调过来。没有枪就先用手弩,大炮也再拉上来几门,还有战马。这里是个好地方,吃到嘴里就不能吐。打仗的事情你不用愁,斯万有这个本事。我是担心打完了怎么办,毕竟咱们的人太少。对了,让约瑟夫也带着人上来,家里不用操心,方圆两百里恐怕连大点的村落都没了,人全在这里呢。”
洪涛没觉得自己逃跑快是可耻,更不会去和斯万斗嘴,他现在已经在考虑战后的事情。虽然说当年西班牙人入侵南美时,用几十人、上百人的队伍打败印加帝国上万人的战例也有过,但那毕竟都是书上的记载,真轮到自己头上时,心里真没谱。
斯万把一百多名手持猎枪的士兵分成了三队,一队人突前搜索前进,两队人跟在后面一两百米以外做为预备队。相对于在丛林里作战,阿纳瓦克谷的地形太适合骑兵了,不光没有大片的树林,还有几条人踩出来的道路。其实都不用观察逃兵们逃跑的方向,只需要沿着这些土路前进,就必须能找到他们的聚居地。
“我艹……”翻过了一个小高地,洪涛被眼前的景色吓了一跳。就在正前方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坐落这一片黑压压的建筑物,最高大的是一座金字塔。它的形状和埃及金字塔不太一样,像是把金字塔拦腰砍断,然后在平顶上再盖一座大房屋,用料绝大多数是黑乎乎的火山岩。
这种金字塔洪涛并不陌生,萨巴城里也有一座,当地人叫它羽蛇神庙,不过没这里的大。更让洪涛惊讶的是整座城市的规模。以这座金字塔神庙为中心,梯田一般的房屋一圈又一圈的向外扩张,错落有致。几层房屋之间就是一条宽阔的道路,远远看去,整座城市就像是一个标靶,神庙就是中心的十环。
这种图案在这片地区的印第安人中间也很常见,他们有一种用兽皮制作的简易盔甲,胸前的形状是两瓣,像是个翅膀,背后就画着这种标靶的图案,一圈红色、一圈白色。据说胸前的图案象征着羽蛇神,后背就是他们心目中太阳神的象征。但是放到斯万眼中,就成了射击的瞄准点,照着圆圈里打,一枪一个。
“陛下,这里就是图拉城了。按照俘虏们的说法,他们爷爷那辈儿人就在这里生活,但是从他们父亲开始,这里就被奇奇梅卡人占领了,还放火烧掉了他们的神庙。墨西卡人(阿兹特克人)来了之后,托族人才慢慢返回这里居住,但是人口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昨天在山口和咱们对阵的主要是墨西卡人和奇奇梅卡人,托族人只有很少数量。他们的青壮大部分都在更南边修建一座漂浮的城市,我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斯万手里这一百多人和对面的城市比起来,显得很渺小,不过他的气势挺足,一点没有害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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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章 是个好地方()
“按照你自己的方式作战吧,别管我,我就在这里看着,清理干净了我再进去逛逛。 ”洪涛没有食言,不再干涉斯万的作战,一直都在用望远镜观察着这座传说中的城市,尤其是那座神庙。印第安人连车轮都不会使,连青铜时代的工具都没有,就算附近不缺少岩石,建造这么一座雄伟的建筑,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
最奇特的就是金字塔前面是个圆形的大广场,远远看过去也是一圈一圈的,和他们后背上的装饰品摸样差不多,应该是城里人在神庙前面集会用的。后世里很多玛雅金字塔附近都有这种广场,有些历史学家就用它来解释金字塔巨石的运输方式,说是玛雅人召唤外形飞行器的降落场,他们用飞船来搬运巨大的石块。
这种推测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有些巨大的石块确实很难依靠纯人力运输,就算在下面垫上树干滚动也不成。不管是雨林还是山地,如果没有一个大致平整的路面,这种运输方式完全不可行。由此后世还有人推测,玛雅人是外星人后裔的说法。因为他们的有些东西确实非常先进,过了同时代的其它文明,比如数学、历法、雕刻、艺术、农业。但是很多东西又非常落后,比如工具、冶炼、运输、畜牧业。
这种奇怪的断层式文化,让人很难不联想到他们很可能有更先进的工具和机械,根本不用研究这些东西,所以才会在某方面如此落后。至于玛雅人为何突然衰落了,也有人推测说是外星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突然撤离地球了,剩下的玛雅人失去了高科技的帮助,又没有研究出来相应的技术补充,自然而然就自己衰退了。
不管这些巨大的建筑到底是怎么建造出来的吧,反正洪涛挺喜欢这片山谷的。气候适宜、易守难攻、有山有水、土地肥沃,最主要的是这里有城市基础,比从零开始建造新的城市要容易多了。想到这里,洪涛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地图,就在马背上端详开了。
墨西哥这块地方,其实地理位置挺好的。左边是太平洋、右边的墨西哥湾连着大西洋,除了北部有点沙漠化、南部雨林比较多,不适合居住之外,中部高原还有东西两边的海岸线平原都是不错的粮食产区。而且这里不缺矿产,南部地峡和海湾里还有储量丰富的石油,弄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王国,非常合适。
北美大6好是好,但是太大了,资源分布也太分散。要管理那么大一个国家,难度非常大,最主要的是太劳神了,不适合自己这个懒人玩。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北美大6分给自己的追随者,让他们一人一小块弄着玩去吧,自己把墨西哥占据下来,缩在他们下面,不显山不露水的慢慢展。
要是有欧洲从东边来、亚洲人从西边来,最先现的恐怕也是北美大6。让他们在上面顶着,自己在下面偷着乐,抽冷子上去加一棒,把最肥的肉抢走,多好玩。而且墨西哥这块地方可攻可守,要是想快展,自己也有办法让这片目前还不为人知的土地很快变成一个全世界瞩目的热土。
在墨西哥南部有一个地方叫特万特佩克地峡,地形很狭窄,总宽度二百公里出头,一边是太平洋、一边是墨西哥湾。如果能把这个地峡挖出一道运河来,那就没有巴拿马运河啥事儿了。墨西哥立马就会成为欧洲、美洲东西部、非洲、亚洲之间的交通要道。到时候差不多得有一半的远洋海船得向自己交税,啥都不用干,光守着这条运河,就不愁吃不愁喝了。
什么?这个年代还没有那么多海运?这不是问题,自己想让他们有就能有,只要把自己的海图撒播出去,再卖给他们一些海船,不管是欧洲人、非洲人还是亚洲人,都不会放过这个财的好机会,他们现在缺的不是需求,而是想法和技术,这两样东西自己随时都能提供。
巴拿马运河,人家那边才不到一百公里宽,中间还有个大湖,根本不用怎么挖。特万特佩克地峡宽度有二百多公里,这玩意能挖出运河来吗?
答案是可以试试!当年美国应中美洲联盟的请求,决定挖巴拿马运河的时候,也是先选了四个地方,其中一个就是特万特佩克地峡,只不过后来由于哥伦比亚政府给出的条件比较好,才选择了巴拿马。按照施工技术算的话,当时四个地方都可以挖,最终选择哪里主要是政治博弈的结果。
其实特万特佩克地峡真不需要挖二百多公里的运河,它本身就有一条水量很充沛的大河贯穿了地峡几乎三分之二的地方,只要再把剩余的三分之一挖通,借着这条河就可以沟通两大洋了。而且地峡的海拔高度并不高,最高的地方二百多米,大部分地区都是海拔几十米的低陷盆地,科斯特地貌很多,挖掘起来比较容易。
当然了,这个容易只是相对的,光靠炸药炸,外加人力挖掘,这项工程还得用浩大这个词儿来形容。不过洪涛还是决定要试试,由于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印第安人的命运生了改变,不用再死几千万人,自己用其中的十几万人挖个小运河,好像也不用太内疚。
大不了这条运河最终用印第安人的名字命名不就完了,也算是给印第安人在历史上留下浓浓的一笔,几百年之后大家还会感谢他们的贡献。当然了,这条河的印第安名字必须是自己的印第安姓名,现在叫啥还没想好,挖得差不多了再说。
光想还不成,洪涛干脆下了马拿出笔来,在地图简单的计算了一下自己这个小王国的大概面积,再看看占领这些地区需要在什么地方建造一座军事堡垒,还有公路、造船厂、工业设施都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合适。至于说山坡下面的战斗,洪涛都懒得去看,只需要听一听零星的枪声,就知道斯万又没捞到什么大战。估计城内的人经过昨天那场战斗,已经跑掉了大半,剩下的都没打算抵抗。
“您是要在这里挖运河?干嘛用?”不知道什么时候,斯万突然出现在了自己身后,把自己在图上画的圈圈点点线线全看明白了。
“不关你的事儿就少打听,以后这里就是我的王国了,少杀点人啊,他们都是我的子民,挖运河需要很多人手。你怎么回来了,战斗结束啦!”洪涛把地图卷了起来,塞回自己的背包,这才向图拉城方向看了看。还成,大概还剩下几百人没跑,都被赶到城外排队呢。
“一共就这么点人,连个当官的都没抓住,他们夜里就跑了。”斯万这次没怪洪涛,因为洪涛根本就没掺合,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没事儿,有你罗叔堵着山口他们跑不出去。先派人去前面探探,找到了合适的地方立马出,我绝对不干涉你作战。”洪涛此时的心已经不在打仗上了,这种仗不光斯万不乐意打,他自己都提不起兴趣来。端着双管猎枪去打还处于石器时代的敌人,说出去都不露脸。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如何打胜仗,而是该如何管理这些战俘。全送回太阳城或者萨巴城去基本没可能,大部分都要留在这里继续生活,该怎么安排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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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章 科诺奇提特兰()
打听消息很容易,找人带路也不难,其实没有带路党,光看地上被踩出来的路径宽窄照样很容易找到逃走的人都去哪儿了。[? ({<〔 可是这些人去的地方让洪涛和斯万都不禁有点挠头,他们跑到了一座湖心小岛上!
这座小岛就在特斯科科湖中间,这个湖在后世已经逐渐消失,但是在十三世纪,它还非常辽阔,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一谷地的面积。小岛被墨西卡人称作特诺奇提特兰,据说是太阳神指引他们来到此地的,看到仙人掌上站着一只老鹰,嘴里还叼着一条蛇,大祭司掐指一算,嗯,有了,神灵让我们在此建立都城!
如果按照原来的历史推演下去,几十年之后,这里确实就建成了一座半漂浮在水面上的大城市,名字就叫特诺奇提特兰。之所以说它是半漂浮在水面上,是因为它的一部分是建在小岛上的,另一部分则是建在浮岛上。
墨西卡人用植物纤维编成席子,然后把泥土堆集在上面,制造出来很多浮岛,专门用于在被湖水淹没的沼泽地上盖房。慢慢的这些浮岛就连成了一片,泥土也越填越多,浮岛就成了6地。
特诺奇提特兰这座墨西卡人的古城后来被西班牙人摧毁了,然后又在它的上面建立了另一座新城,名字就叫墨西哥城。这个名字恐怕就是来源于阿兹特克人的印第安语称呼,墨西卡!
现在摆在洪涛面前的问题是,到底如何越过泥泞的沼泽、再度过上百米宽的湖水,去岛上征服这些顽固的墨西卡人。
强攻肯定不成,这样火枪的优势就会被降低,势必造成自己士兵的大量伤亡。隔着湖水射击也没什么意义,把人都打死了,还浪费很多弹药,图什么?
洪涛要的不光是地盘,还得有人口来帮着自己干活。这个岛上密密麻麻的帐篷里少说也得有几万人,这都是自己国家的财富啊!不光不能杀死,还得想办法让他们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
“后撤三百米,到那片高一点的地方扎营。你带着狙击手就位,谁像领和祭祀,就打死谁。我带着人去做几个木筏,等他们的领和祭祀们死得差不多了,再过去谈判。”想了半天,洪涛也没想出好办法来,只能是先守在这里不让他们出来,然后慢慢用死亡的恐惧折磨他们,就算他们不怕被打死,怕不怕被饿死?只要怕就好办。
约瑟夫教出来的这些传教士,个顶个的都是传教高手,还视死如归,能让他们上岛去和墨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