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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进去,有一种绕开所有的后卫,完全无视守门员的存在,一脚射门全场起身尖叫的感觉。虽然人是一种超级爱幻想的动物,但是这种凉意绝不会让你联想到寒冷,皮肤上不会产生细小的颗粒,你的肌肉不会颤抖,你的肾上腺素不会有半点升高。
洛十一郎忘记了疼痛,或许此刻已经根本没有了痛感,他已经完全投入到了享受之中。
当蒙篱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他在这荒郊野外,在这布满寒意的初秋,在落满整个森林的落叶上睡了一晚,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昏迷了一晚上。只能说还好没被野狼发现,否则这会儿他差不多都当上肥料润物细无声了。
蒙篱睁开眼便看见上空高的像天一样的大树,阳光穿透缝隙随意的洒下无数斑驳又明亮的光影,晨露凝聚在落叶的表面,薄薄的一层像是被谁打碎的水晶,碎了一地。
蒙篱双手撑地,慢慢支起自己的身体,晶莹的露滴被干燥的皮肤吸了过来,黏在上面湿漉漉的,蒙篱最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将手用力在衣服上揩了揩,希望可以让掌心的温度重新回来。
咦,昆云呢?蒙篱顶着感觉大了好几圈的头四下望了望,空无一人,只有几只野兽在视野里出没,不知是刚出来进食的还是忙了一整夜正准备回洞穴去的。
肚子连续叫了几声,蒙篱饿了。于是他想找点吃的,一只手捂住胸口,跛着脚一瘸一拐的任意选了个方向就向前走去。脑海里依然混沌的思索着昆云。想念,这东西有时候会折腾的人痛不欲生,比受伤的身体还要难过上一千倍。
没走多远,蒙篱就碰见了一对樵夫夫妇,大清早的就上山砍柴,露水还没干呢!只是蒙篱没有发现,因为那对眉清目秀的夫妻看见受伤的蒙篱后就很惊讶的过来,简短的问候过后便提出要带蒙篱回去疗伤,疗伤前先吃饭。对,没错,就是吃饭两个字让蒙篱忘记了一切,他饿的快扛不住了。
其实,当昆云离开后,就径直回天行去了。虽然从那么高的山崖上摔下来,却没受多么严重的伤。回到没有先去找哥哥,而是找来了两位亲信,就是蒙篱见到的那对假扮樵夫的男女。昆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救一个刚刚还想杀掉的人,为什么要担心一个仇人的生死,这种感觉让自己不能直视。或许,仅仅只是怕野狼将他叼了去,以后就没机会在杀他了吧。谁知道呢。
洛十一郎躺在玄冰石上忘记了时间,还是老者开口说话的声音将他从神游中拉了回来。
“跟你讲个故事吧”,老者开口说道。
洛十一郎没说话,只是眼神示意他说下去。
你听说过哪吒割肉还母割骨还父的故事么?老者问道。
听过呀!电视里看过n回了。怎么了?洛十一郎疑惑的问道,眼睛透亮,像黑色水晶一样。
后来有个有个叫做太乙真人的仙人救了他,还收他做了弟子。洛十一郎继续说道。
对,没错,那你知道太乙真人是怎么救他的吗?老者微笑着看着洛十一郎。
知道啊!就是用莲藕···洛十一郎没有说下去,声音就这么断在了空气里,像是一座荒弃的桥,孤零零的悬在那里。
过了一会儿,张大嘴巴的洛十一郎才缓缓开口说道:你不会也想用莲藕来帮我···这个时候洛十一郎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才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已经···
他不敢再继续想下去,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可怕到几乎没人能够鼓起勇气来面对,没人愿意与自己相处了二十年的身体说告别。
洛十一郎心里的那个世界正在塌方,街道裂开,建筑倒塌,遮天蔽日的尘土缓缓扩散,整个城市都在下陷,渐渐地,那个曾经熟悉的地方,那个刻满青春印记的赛道,那个期待一展宏图的热血大地顷刻间变成一片废墟。
狼烟遍地。
硝烟四起。
洞里传来一声惨烈的哭喊声,惊起了栖息在山崖红枫树上的白鹤,兀自的扑扇了几下翅膀,在空气里煽动出更加寂寞的声响,在风中将绝望的歌声唱响,向下蔓延开去,席卷整个尘世。
老者没有告诉洛十一郎自己的姓名,他也没说对洛十一郎的施救方案,只是告诉他让他耐心等待七七四十九天,到时他就会明白一切,并且接受这一切。
齿轮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命运的转盘已经转动,我们谁都无法停下来,我们都是其中身不由己的尘埃,都是绝望世界里不断努力的微粒。
在刘蛇这位少年奇才神医的精心照料下,南剑的伤很快就恢复如初,只是,蛇冢里的床铺一下子就空出两个来。小小的洞穴里变得暗无天日的寂静,仿佛整个秋天的萧条就是从这个小小的洞穴里开始的。
当陈曦儿再次兴高采烈的光临蛇冢的时候,晴天霹雳震落了她手中给大家做的午餐,她精心烹制的。食物洒了一地,香味像个不懂事的孩子蹦蹦跳跳的撒起欢来,搞得整个洞穴里都是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好像很开心很温暖的样子,好像所有人都没有要愁眉苦脸的理由,好像所有人都应该要像以前一样,都应该去抢数量不太多的肉,都应该大声的放肆的笑,搞得整张脸都是油,整只手都是肉沫。
大家都应该在的,怎么能一声不说的就缺席了两位呢?
懂不懂礼貌啊?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呢?
陈曦儿腿软了,好像再也站不起来一样的瘫倒了下去,喃喃自语,眼里的泪水打湿了整张脸,像是刚刚洗了脸还没来得及擦干。瘦弱娇小的身躯颤抖的向是就快要没了温度一样。
感谢您阅完本章节,谢谢您的支持!断掌男儿在中午奉上一章,希望您有个温暖的午后!
第二十六章 找寻()
在没有洛十一郎的日子里。
在没有蒙篱的日子里。
在同时没有洛十一郎和蒙篱的日子里。
整个世界仿佛失去了它原本的重量。经历了一场火焰般的盛夏后,秋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速度席卷了整个山头。叶绿素被叶黄素取代,乙烯折断了原本似乎坚不可摧的纤维,被风卷过着落向黑色的大地。
叶落了,可树还没死,来年还能重回人间。可是人落崖后,还能不死吗?陈曦儿看起来好像比上官瑾还要悲痛欲绝。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想,如果没有这两个女生在的话,现在崩溃的人一定是刘蛇与周伦。然而,当我们身边有了看起来更需要保护的人后,我们原本脆弱不堪的抵抗力突然间就能强大起来,变成堡垒,变成山。
在危难的时刻,在手足无措的情况下,男人的本能就是保护好身边的女生,让她们免受苦难,让她们尽量的单纯。
想了整整一晚上,十几个小时没有合眼,当太阳出来的时候,刘蛇双眼布满了血丝,红的像是被人硬塞进了红辣椒。他在心里是不能接受洛十一郎与蒙篱的死,可是实在找不到半点理由来说服自己。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就算洛十一郎与蒙篱真的去了,他也一定要找到他们的遗体,然后带回上海,否则自己绝不会回去,绝不在踏出这座山半步。
蒙篱身前最后一个遗愿就是要送上官瑾回去念书,要不是因为这个,要不是由于迷了路也不会爬到山崖上去,也就自然不会遭遇昆云了,或者说,如果是在地面上碰见的话,洛十一郎就会很轻松的应对她的,就不会发生像一失三命这种惨烈的事情了。想到这里,刘蛇又湿了眼眶,眼睛灼热般疼痛。
他与周伦商量好了,打算先送上官瑾回去,然后他俩留下来寻找洛十一郎与蒙篱的尸体。当他们将自己心里的想法与陈曦儿还有南剑诉说了之后,陈曦儿与南剑几乎想都没想,第一时间就说出了“我要和你们一起去找”,后来南剑又补加了一句: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来,但我就是有这种感觉,洛十一郎肯定还活着,还且还活得很好,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发现他的身上有股独特的气,总是能创造出出其不意的奇迹来。
南剑没有说出心里对蒙篱坠崖的想法,因为他不敢面对。虽然南剑是个老江湖了,闯荡江湖这么多年来,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样的生离死别没经历过,可是这一次他是前所未有的恐惧,因为投入了真感情,浓厚的兄弟情谊让我怎么坦然的面对你的死。
我们躺在时光的河底,睁大了眼睛看着水流上方,落叶像无声电影里的那些桥段安静的走过,我们的回忆在眼前渐次流过。没有声音,没有色彩。
我们无能为力,水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来。
当周伦等人几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找到一条出去的路了。在这期间,南剑没少被他们俩挖苦。你说你一走江湖十几二十年的“老姜”怎么还没摸清自家门口的状况呢。找条出去的路都这么费劲!
一开始南剑听到诸如此类的话时,总会憋红了脸的为自己辩解几下,可是后来,习惯了,你们爱说就说去吧。反正谁叫我蠢呢,在山里长大的人竟然会在山里迷路。
可是,话又说回来,南剑也在纳闷,怎么老是觉得这个山系最近变化很大呢,有种跟以前不太一样的感觉。特别是这次回来后,发现地形有了不易察觉却又真实存在的变化。自己说不清具体哪里不对劲,可是哪天不经意间,那些小东西就这么突然的跳了出来暴露在你的眼前像是示威,像是嘲笑。像是有人在故意玩你。
只是这些起与南剑心里的疑惑又止于了心里,没有对他们说出来。
他们送走上官瑾的日子已经超过了开学日期。真的要走的时候,上官瑾居然想起来自己的暑假作业还没做完。
当他们五个人站在尘世满是灰尘的地面上时,回首望去,身后浓浓白雾里可以隐约的看见那个庞大山系的轮廓。南剑看着它突然觉得陌生起来,这真是我长大的地方吗?刘蛇与周伦面无表情的脸上写满了空洞,上官瑾与陈曦儿眼泪噙满泪水,夕阳余辉被泪水折射出无数到光芒,它们变幻着光影在眼里演绎着一幕幕揪心。
脚下的山路正是通往凡世的路口,大风卷起尘土,泛黄的落叶从脚边飞过。萧条刻满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个时候,只要他们头也不会的朝前走去,就能彻底摆脱了,从此回归真实的世界,过上正常的生活,不再与神魔鬼怪有半点关系。当然,曾经共患难的朋友,也只能永藏心底了。
我们每个人都深藏了一份只有自己见过的行囊,怀揣着它,冷漠的上路。
五个人望着身后的阴影,没有说话,过了好长时间,他们终于转过身来,向前走去。
来到小镇的时候,天色已黑,于是就找了个小型旅馆暂时住下来。这个旅馆附近就是火车站,供远离故乡的游子歇歇脚,恢复恢复元气。
这些陌生的地方永远都是冰冷的,他们愿意逗一下旁边的狗狗,也绝不会给人一个微笑。麻木的脸就像冰冷的火车铁皮一样。
第二天一大早,所有人都醒的特别早,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一整夜都没睡,什么事情都办完后,当上官瑾坐上火车后,当铃声响起,轰隆声从铁皮怪兽肚子发出撕裂般的声响时,一直望着窗户的上官瑾猛地抽回了头,豆大的泪水夺眶而出,将旁边的那个英俊男生吓得不知所措。
“我们回去吧”,当火车远离后,露出安静又寂寞的铁轨。
四个人转身离去,这个喧嚣的尘世似乎对他们来说已经没了眷恋,没了幻想。
前方是那座神秘的大山,白雾将其很好的隐藏起来。或者说白雾的作用根本不是要来隐藏什么,而是暴露,像个导线。
重新回到山里后,任务正式开始了。在蛇冢里,刘蛇翻出来一个多月前带来的行囊,这个大包里的所有东西还是暑期时兴高采烈装进去的,那时,脑海里全身美丽的幻想。不过现实与想象往往画不上等号,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线性关系。
南剑一直在旁边问翻的很认真的刘蛇,问他到底在找什么?
当刘蛇终于摸到一个小小器件的时候,他几乎兴奋的哭了出来。举着那个小小设备对南剑说道:终于找到了。
看着一脸疑惑的南剑,他继续说道,这是gps数据反馈接收器。
南剑眼神一亮,嘴角会意一笑,继续问道:那又怎样呢?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周伦忽然抢着说道:因为洛十一郎的手表里就装了一个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现在情况一目了然,有了它,刘蛇看着眼前的小玩意儿眼神矍铄,“问题就会很快解决”。
陈曦儿上前一把将其夺了过来:这东西必须我来拿着。
心里还有话只是没有说出来,握着你,感觉你就在我的眼前。
胖子周伦是个让人一看第一感觉就很粗心的人,可是,他的心一点儿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粗。
所以,他看出了陈曦儿对洛十一郎的感情。
重新调整后,信号接收器又开始工作了。四个人此刻的心情是最近以来最好的一次。大家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干净洁白的牙齿像晴空下的白云。
吃了一顿暖暖的早餐后,四个人就一头扎进了崎岖的山路,茂密的树林将他们吞没的连影子都干干净净。
根据坐标上的显示来看,应该走这条路。陈曦儿走在最前面,俨然一副队长的姿势。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一席黑色紧身便衣,将凹凸有致,曲线完美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身上的香水味儿与森林中绿叶青草呼吸出来的清香完美混搭在一起,像是今年国际香水展上最具慑服力的味道。
当我偷偷的站在这四个年轻人身后的时候,我差点想到了电影里面的画面,那些寻找血兰的科学家,那些为了钱不顾一切的疯子。不过我喜欢他们身上的那股干劲,超级喜欢。
白衣老者的居住地如果就凭你一个gps跟踪器就能轻易找到的话,那他就不配穿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袍,也不配留那种白色山羊胡子了。
每当他们根据显示屏上的数据走到相应位置时,每当陈曦儿他们感觉洛十一郎应该就在这里的时候,每当他们以为又可以重聚的时候,他们见到的永远都只是一座看不到顶部的山峰,仿佛山的顶部已经冲破了云层,延伸到宇宙。无边无际。
周伦甚至有将这座山炸开的冲动,看看洛十一郎是不是在这山里头。他有时竟然怀疑山里是空心的,是有人居住的。真是不可思议。
虽然每天都在寻找,虽然每天都没有什么收获,可是他们却成了寂寞又满足的人。
因为他们心里怀着某种希望。我一直觉得人有了希望就可以安然而平淡的生活下去,一千年,一万年。
时光的亡失和生死的渐变都不再重要,它们变成了缓慢流徙的气浪,吹拂过无边的巨木森林。
他们坚信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洛十一郎也和他们一样,和他们一起一天天的成长,一天天的对着生活露出最倔强的笑容,笑得一脸落寂,那么绝望。
还有蒙篱,他也不是那么容易倒下的人。因为他的偶像,是个叫做李小龙的天才。
时光变成黑色的车轮从我们每个人身上碾压过去,我在漆黑的夜里睁大了双眼,仿佛听见了骨骼裂出一道道绚烂花纹时动听的声音。
上官瑾已经离开近一个月的时间了,不知道这丫头现在在干嘛呢?是不是趴在窗户上看着叶子一片一片掉落就泪流满面了呢?陈曦儿忽然有些想念上官瑾了。
在森林的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