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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里有个微信系统-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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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头藏羚羊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一起,血腥扑鼻。

    的藏羚羊尸体都被剥了皮,触目惊心的血红令人闻之色变,几只秃鹫正在大快朵颐。

    普布已经跪在了地上。

    李福梦冷冷的看着这一切,热血在体内沸腾,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亲自目睹这种状况,满地藏羚羊尸首的画面无比强烈的震撼着他的内心。

    这是藏羚羊啊,是国家不次于大熊猫的国宝啊!

    有风吹动,血腥味扑鼻,闻之作呕。

    李福梦强忍住内心的躁动,对跪在地上的瀑布说道:“你在这里等我,盗猎者走了没多远,十公里的样子,我去追。”

    普布一把拉住李福梦的脚,“别去!”

    李福梦有些恚怒,指着那些尸首吼道:“你看看眼前,你叫我别去!别去?你熟悉这里不像是你的家么,难道它们就不能算是你家人么!”

    普布抬起头,脸上泪水洗出两道水槽,“可你去是送死啊,你看看这些藏羚羊!”

    李福梦看了一阵,没明白。

    普布痛苦的道:“藏羚羊皮是世上最珍贵的皮毛,最好的藏羚羊皮不能有一点破损,一般情况下盗猎者都会刻意避开藏羚羊的身体,但你再看看这群尸首,都是被枪打死的,伤口全身都有,这说明什么?盗猎者有机枪啊!”

    李福梦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点自己大概知道,无伤的藏羚羊皮和有损的藏羚羊皮毛,价格差距很大,而这群盗猎者没有采取那种一个个射杀的方式,是一阵狂扫,说明对方完全乎这点价格差距,是一群真正的丧心病狂之徒。

    毕竟,数量可以弥补价格差距。

    那些尸体也是铁一般的证明,盗猎者有机枪这种武

    可那又怎样?

    李福梦看着那些藏羚羊尸首,看着那些大快朵颐的秃鹫,又想起席秀涓满身是血倒在自己怀里,“笨蛋,不要生我的气好么?”嘴里有血水呛出,脸色瞬间没有丝毫血色。

    秀涓,我怎能忘记这一幕。

    挣脱普布的手,“我会小心的。”

    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庄虎必死,盗猎者必死!

    秀涓,也未了这片纯洁的圣地,更那群徜徉在圣地的灵魂!

    ps:关于盗猎者,我知道的仅仅是通过《可可西里》了解到的,所以有不合逻辑的地方,大家可以在书评区指出。

第二百四十二章 底气!() 
得知对方有机枪这种威力大的丧心病狂的东西,李福梦改变了战略,决定不再以庄虎为首要目标,第一步的要先将掌控机枪的盗猎者解决掉。

    不然自己神将附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机枪一阵狂乱扫射,神将再猛也得玩完。

    让普布在绿洲,李福梦背上藏刀,轻装简发,悄无声息的循着痕迹跟了上去,有脑海里**系统的信息,庄虎一行人的行迹无可隐匿。

    晚上,夜凉如水。

    李福梦终于接近了盗猎团伙。

    几堆篝火炽烈,几辆越野车满载着货物,依然有刺鼻的血腥味,在夜色里分外浓郁。

    潜伏在百米开外的沙堆下,李福梦有些诧异,这群盗猎者究竟有多大胆,竟然没有望风站夜的,人都缩在篝火下吃肉喝酒。

    粗略数了下,有四团篝火,加上帐篷里,共有十七人。

    没有看见机枪,倒是几乎人手一只步枪。

    十七个人十七条枪,这在繁华的都市是不可相信的,也只有这里,可可西里的无人区里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庄虎在最当中的篝火旁,看样子也只是个小喽啰,盗猎者的老大,此时正和两个人在帐篷里说着什么……

    没有立即动手,毕竟对方人多,还人手有枪,自己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迅战速决,否则死的很可能是自己。

    安静的潜伏在沙堆后面,夜色渐渐深沉。

    不少人钻进了帐篷,篝火旁只剩下几个人还在高声喧哗,说着淫秽的事情。

    李福梦如四脚蛇一般悄悄爬行,在最近的一个沙堆后面潜伏,寻找着出手的机会。篝火旁的交谈声清晰的传到了耳边。

    “哎,这两年不如之前了,藏羚羊越来越少。护卫队那群王八羔子也得到了国家的,已经有好几批人遭了。”

    “是啊。关键是现在皮毛也不好出手,边境上查的太严,这刀头舔血的日子也不好过。”

    两个略略消瘦的汉子很是感触的喝着酒谈论。

    “说起来,这鬼地方现在是真没人了,你新来的,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想那年,还是黑毛当老大的时候。曾经在这里遇见个妞,那妞可真白啊,玩起来可比窑子里那群把裤子一脱就像尸体一样的淫妇爽多了……”

    听到这里,李福梦骤然一颤,手上青筋暴突……

    “那次真是意外,谁想到在这鬼地方还有城市里的妞跑来探险,老黑先爽,然后我们兄弟都狠狠的玩了一把,不过那妞也刚烈,竟然趁着黎明时分偷袭我们。王猴子被那妞一刀捅在了肚子上,可惜啊,那妞经不起玩。直接被大刚那龟儿子玩死了……”

    李福梦血脉喷张,这世上的事竟然这么巧!

    “你小子也不错嘛,为啥我从来遇不见这种好事。”

    “好事个屁啊,二狗子那龟儿子有性病,老子就是那一次惹到那龟儿子的病,花了老子好几万,还传染给了我婆娘。”

    “你婆娘前年不是被你杀了嘛……”

    “对啊,那婊子竟然趁着老子出来赚钱的时候偷男人,老子一气之下把那对狗男女都杀了。风声太紧,我这两年都没敢离开这里。等老子攒够了钱,就去山那边换个国籍。找个外国妞过下半辈子。”

    “对了,你那病好了没?上次老子好像和你一起去玩了个小姐?”

    “早好了,传染不到你,小姐比老子更脏!”

    “爬嘛你,曲木镇那个发廊里的小姐就很干净,而且叫起来特别浪,水还多,就他妈的贵,搞个快餐都要三百。”

    “……”

    李福梦锁定了那个短发的中年汉子,普布,你做不到的,我为你做到!

    夜阑人静。

    不少盗猎者抱着枪了梦乡,少数人也精神萎靡,差不多都到了要入睡的时候。

    李福梦也看清楚了庄虎钻进去的帐篷。

    第一步,是那个短发的中年汉子,第二步,迅速冲进帐篷解决庄虎,第三步,能解决多少是多少,然后尽量全身而退。

    有的是时间,只要在这无人区里,有普布在后面做好后勤,自己完全可以像幽灵一样搞死这群盗猎者。

    脑海里的神将附体在无人区之前,就已经摇好。

    正因为这一次摇一摇出现的神将,李福梦才敢热血上涌无人区,否则仅仅依靠李元霸那种历史神将,还真没多少把握。

    脑海里,三个神将全是霍霍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项羽,历史上那个力能扛鼎的楚霸王,背水一战青史留名,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留下英雄壮志的传说。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是著名词人李清照对项羽的真实写照。

    争帝图王势已倾,八千兵散楚歌声,乌江不是无船渡,耻向东吴再起兵,壮志未酬,霸王别姬自刎乌江,真的只因是无颜见江东父老?

    英雄,终究成为历史尘埃。

    但就算是楚霸王附体,李福梦也觉得这种场合上很难获胜,毕竟现在是热兵器时代,楚霸王再强也扛不住冰冷的子弹。

    而第二个人是荆轲。

    图穷匕见,一剑刺出了个千古刺客的青名,也留下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的千古绝唱。

    而那柄匕首,也成了刺客的代名词。

    虽然是个刺客,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秦始皇,只有一群穷凶极恶人手有枪的盗猎者,荆轲的作用甚至不如楚霸王。

    楚霸王附身,至少力能扛鼎,也许一剑就能斩腰断人。

    而荆轲附身,杀得了几个?

    真正让李福梦有底气无人区,敢和盗猎者叫板的是,在青藏高原的火车上,系统突兀的升级了一次,变化极少,只是将三十个成就值清零,然后摇一摇有一个小小的升级,不再局限于历史猛将和武道高手。

    因此第三个神将才是李福梦的底气之所在。

    这个神将的出现,不仅让李福梦底气十足,也让他彻底震惊了一把,对**系统的强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因为这个神将不是历史上的猛人和武道高手,他是虚拟世界里的存在!

第二百四十三章 神将;林平之!() 
微|信系统的摇一摇连这种存在都能出现,李福梦已经不敢相信,未来再使用摇一摇时,会不会出现张道陵、张三丰这种陆地神仙。√∟頂點小說,

    按照系统升级的情况看,这完全有可能!

    试想,被张三丰张道陵这种陆地神仙附体,还有什么是办不到的?

    不过按照这个趋势,要想摇出张三丰、张道陵这种陆地神仙,恐怕系统还得升级。

    第三个神将,豁然是林平之!

    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那个挥剑自宫练成了辟邪剑谱迎娶了小师妹的林平之!

    是人生的大赢家,也是人生的大输家。

    林平之在笑傲江湖里,不算是最强大的高手,在他之上还有任我行,令狐冲和东方不败,当然,还有个老一辈高手风清扬。

    但这不影响林平之跻身高手行列。

    辟邪剑谱之强,纵然是独孤九剑应对也有难度。

    系统升级后,李福梦怎么也想不到,摇一摇的神将系统,竟然能摇出武侠世界的剑道高手,这已完全超越了自己对系统的认知。

    试想,在繁华的现代都市里,摇一摇系统竟然能出现林平之这种武侠世界里的剑道高手,随着系统的升级,鬼知道后面还会不会出现什么超级强大的存在,比如……孙悟饭?

    这是要让自己冲出地球征服宇宙的节奏啊!

    不过,在这个时间点出现这种升级,李福梦是庆幸的。也正因如此。自己才敢热血的踏入无人区……

    此时正是动手的最佳时机。李福梦选择了林平之附体。

    无人区上空,皎洁的夜色里忽然飘来一团团的雷云,闪电在其中劈啪作响,有狂风四方而起,刹那间黄沙漫天飞舞,一股妖邪的气息在夜色里弥漫……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女人香味!

    篝火明灭,连重力都似乎发生了变化,几乎的盗猎者没来由的感觉到身体一沉。仿佛有一层无形的水墙压在了自己身上。

    狂风四起,风沙乱人眼。

    李福梦自己身体骤然一轻,立即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体内似乎有大江大流在奔腾,那些奔腾的江流不是血脉,而是一种说不清道明的东西,仿佛那些江流都可以被自己所用。

    更让他吓了一跳的是,觉得下身冰凉。

    慌不迭用手摸了下,然后松了口气,还好。那东西还在,若是林平之附体一次。导致自己成了太监,那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浑身轻盈若羽,脑海里有一整套的剑道招式,也有轻功内功的心法……一时间涌现在脑海里自己觉得头疼欲裂。

    约莫过了一分钟,才渐渐适应林平之附体带来的异常感觉。

    轻轻按在藏刀刀柄上,便有轻微的剑吟响起。

    铮~

    剑吟被狂风吹动风沙声遮掩。

    风沙渐渐平息,天地间恢复正常,空中那团雷云也消失不见,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一般。

    李福梦脸上有一种异样的妩媚,一双原本有些阳刚气质的眼睛里,竟然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女性英气,握刀柄的手,竟然也拈着兰花指……

    对此李福梦只得无语的接受,反正神将附体结束后会恢复正常,况且最大的担忧没有出现,下身小福梦不还好好的么。

    盯着整准备起身的那两个人,李福梦知道不能再等,一旦他们帐篷,就不是那么容易得手了。

    脑海里有无数东西掠过,心有所想,体内流淌的大江大河便涌动,浑身似乎燃烧了起来,一步两步助跑,然后纵身一跃……

    李福梦终于知道,为什么大部分男人内心深处都会有武侠梦!

    凌空飞起来的刹那,这天地仿佛无垠,这世间也再不能拘束自己……那是一种真正的挣脱引力束缚的自由人平生天地豪气!

    这一刻,我凌驾于这个世界!

    拔刀!

    藏刀如剑,拔刀即拔剑!

    剑出光寒,一道电光骤然闪现。

    那两个最后打算帐篷的盗猎者毕竟是刀头舔血的穷凶极恶之人,对危险的感知远超常人,李福梦凌空跃起时两人已经发现不对,转头看见李福梦如神仙一般飞跃而来,都呆住了。

    李福梦落在两人对面,一刀刺出。

    辟邪剑法极快极诡异,就算是武侠世界里的高手也难以应付,又何况只是两个盗猎者。

    一刀刺中一个盗猎者胸口。

    李福梦想都不想的拔刀,立即带起鲜血如柱的飞飚,惨嚎响起,被一刀刺了个透心凉的盗猎者瞪大着双眼,不可思议的阳面倒下。

    而李福梦志在必是杀那个中年汉子呆了刹那,旋即吼道:“我去你妈的,死吧!”

    手中步枪抬起,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李福梦,正要扣动扳机,耳边却传来冰冷的声音,“几年前,有个好姑娘,在这片圣洁的天空下,被你们蹂躏致死,几年后,还是这片圣洁的天空,你这丑陋的灵魂去忏悔吧。”

    “这一刀,是央金达瓦的!”

    藏刀如夜色的一道闪电,唰的一下劈落。

    中年汉子瞪大眼看着李福梦略显妖异的脸,一脸的不可置信,“怎么……可能!”

    眸子里渐渐失去生气,额头开始出现一条笔直的裂纹,从额头一直蔓延到下,直到胸口,鲜血汩汩流出,如血河一般低落在黄沙戈壁上。

    嘭!

    中年汉子倒在地上,额头到胸口出现一条巨大的创伤,深可见骨。

    手中那杆步枪落在地上,啪的一声短程两截,断口平滑如镜。

    虽然知道林平之很强,但李福梦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强大到这个地步,两个盗猎者,几乎没有反抗就被自己两刀解决。

    唯一的危险是那个盗猎者步枪对准自己的刹那,不过那也是自己故意留给他的时间,要让他知道,这一刀是谁而出!

    央金达瓦,当年的盗猎者不可能全部找到,但是这一群盗猎者,我会将他们全部送到地狱,你若有灵魂,就请在这片圣洁的土地上永世安息吧。

    周围帐篷里的盗猎者被惊动,有人大吼道:“有人偷袭,不想死的,都他|妈的给我起来!”(。。)

第二百四十四章 刀与枪之火() 
全是些盗猎老手,帐篷虽然在动,却没有一个人冲出来,反而帐篷里的灯光都熄灭了,天地间只有清冷夜色笼罩着大地。

    砰砰砰!

    一阵阵枪声,李福梦心中一惊,本能反应,双脚蹬地,身躯顿时凌空而起,落在庄虎的帐篷不远处。

    场上安静了刹那,帐篷里的盗猎者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还是人吗?

    虽然世界也许存在着能躲开子弹的高手,但这样也太夸张了吧,竟然凌空跃起了十几米高,完全超出了认知好么,别说什么少林的水上漂和武当的梯云纵,现实世界里没人能做到。

    所谓的轻功,能跳起来两三米就算惊世骇俗了……

    这人竟然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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