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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还有越先天的高手么?”
语气中透露着深深的质疑,不是他不愿意相信,而是根本就无法相信。
岳凌风道,“这事,我也听紫凝说起过,昨天她都还问过我,这世上究竟有没有这样的高人存在。”
“唉,那姑娘天生绝脉,无法练武,说话当不得真,说不定都是臆想出来的。”这时,谭风摆了摆手。
岳婷道,“之前听紫凝姐说起的时候,我也是不相信的,不过,听秦川说起来,我却是又有些相信了,爷爷,这天下不会有这么凑巧的事,几乎在同一时间段遇到一个有着同样怪癖的高人?紫凝姐可是和秦川完全不认识的,但他们对那人的形容,几乎是一模一样。”
“嘁,我这把老骨头了,从来没听说过,有那位高人会喜欢穿着裤衩到处跑的。”谭风依旧不以为然。
“那可不一定,所谓海畔有逐臭之夫,世外高人,有些怪癖倒也正常。”这时,岳凌风开口了。
岳婷顿了顿,“爷爷,你的意思是,秦川和紫凝姐说的都是真的?”
“真不真,没有亲眼见过,谁也不敢肯定,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没有见过,也不敢随意否定,不过,这小家伙能在短短几日只能,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九品巅峰武徒,不可能没有名师教导,他这个师父,肯定不是什么等闲之辈。”岳凌风道。
这话一出,谭风也有些意动了,“那岂不是说,咱们蓉城极有可能出现了一位越先天的级强者?”
“还是那句话,没有亲眼见到,就不能说肯定!”岳凌风沉吟了一下,转向岳婷,道,“婷儿,明天把紫凝叫过来,我再好生问问她。”
谭风连连点头,“是得好生问问,越先天的级强者,如果是真的,我都想拜师了!”
岳凌风听了,无奈的笑了笑,那般境界的高手,又岂是常人能说见就见的?
“秦川说他拜了那个人为师,爷爷,要不让秦川引荐引荐,我也想见见那位高人。”岳婷道。
“顺其自然吧,以后再说!”
岳凌风摇了摇头,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当然也很想拜见拜见,不过,既然是高人,哪里是说见就能见的,太过刻意的话,恐怕还会令对方不爽,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
——
岳家老宅里,几个人谈话的时候,市区,青牛区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前,一名青年正傻傻的站着。
看着屏幕上那一长串的o,秦川感觉无法淡定了,这个岳老头出手可真够阔绰的,秦川挨个数了老半天,才将那一长串的数字数清楚,整整五千万!
虽然当日岳老头给鸦九剑开价的时候,一度开到了六千万,不过,现在秦川可是把剑送给了他,完全没有想过岳凌风还会给他钱,换句话说,这五千万完全就是意料之外的收获。
这个价,已经相当于把鸦九剑从秦川的手上买过去了!秦川心中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起来,岳凌风这个老头,似乎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鸡贼嘛!
五千万,对于秦川这个穷吊丝来说,无疑是一笔天大的巨款,这种一夜暴富的感觉,的确是足够刺激,不过,秦川的心理承受能力,可不比以往了。
以前看到这么大一笔钱在自己卡里,恐怕会直接兴奋的晕过去,然而现在,秦川只是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很快就淡定了下来,取了五千块现金,将两张卡的密码都修改了,退了卡便离开了银行。
与这五千万比起来,谭老头给他的一百万,完全算不上什么了!
站在银行外,看着街道上车来车往,秦川长长的出了口气,他相信,这只是一个开始,这个世界,终将属于自己。
——
秦川的老家,在蜀西的山区。
嘉江县,一个边远的老县,最近几年展起来了,不过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县城建了许多瓷砖厂,整日里机器轰鸣,灰尘遮天蔽日,环境条件十分恶劣,好在秦川的家在山区,距离县城还很远,所以几乎没怎么受影响。
群山环绕间,有一片村落,名叫龙池村,听老人们说,山间原本有一片湖,名叫龙池,是龙盘踞过的地方,不过不知道从什么年**始,那个湖被填了,上面建起了房屋村落。
当然,这些仅仅只是传说,老人门口口传下来,不一定是真实,但都寄托着对这一片土地的热爱。
山峦叠嶂,绿树成荫,交通不畅,让这里成为了一片被外界遗忘的沃土,这里,就是秦川出生和成长的地方。
没几天就要过年了,村里的年味,可要比城里浓很多,所谓新年新气象,在乡下,人们对待过年,可要比城里人讲究得多,家家户户都在门上贴上了新对联,房前屋后的积雪扫得干干净净,空气里飘着腊肉香肠的味道,让人在冬日里感觉心中异常的温暖。
龙池村的村民,主要靠茶叶为生,道路两旁的茶树上都盖满了积雪,放眼看去,白茫茫的一片,这样的景色,也只有在乡下才能看到了。
坐着个三蹦子来到村口,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车上下来,远远的,秦川便看到两个身影,向着村口走来。
其中一个,跑得飞快。
“哥!”
喜鹊般的声音,充满了喜悦,一名十五六岁,身穿淡黄色羽绒服的少女,就像只花蝴蝶一样向着秦川奔了过来。
第四十五章 老爸的干儿子!()
这两年,村里秉承要致富先修路的宗旨,大家集资修了一条三米宽的公路,直通到村里,不过由于钱不够,所以只是修了土路,没有盖上水泥,一到下雨天大路就变得泥泞不堪。
“小心点,小心摔着!”
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秦川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挂上了笑容,一路的颠簸,在这一刻都一扫而空。
这女孩,就是秦川的妹妹,秦诗语!
没跑几步,已经是泥巴裹满裤腿,秦诗语却是浑不在意,快步跑到秦川的面前,秦川还满怀期待,以为这小丫头会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想不到,秦诗语却是被直奔他身边大包小包的东西跑了去。
“哇,哥,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我看看,都有什么?”声音异常兴奋,都没搭理寒风中凌乱的秦川,自顾自的在那一个个包裹间翻捡起来。
“回去再看吧!”
秦川也懒得理她,转脸向着路上看去,一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女缓缓走来,一身灰色棉衣,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似乎是刚劳作完。
“妈!”秦川笑了笑。
“你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干嘛?带着不嫌累么?”王珍一边埋怨着,一边从秦川手中接过两个大包。
听着母亲的责备,秦川没有半点的不满,心中反而觉得温暖了许多。
王珍是一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姓,朴实勤劳,勤俭持家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很好的体现。
秦川仔细的打量着王珍,半年的时间不见,又苍老了许多,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那如刀削般的皱纹已经悄悄的爬上了额头,一双手上长满了冻疮,头上的白也快要比黑多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无情的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难以掩去的沧桑。
“唉!”
心中叹了口气,秦川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这么劳苦了,这些年,父母为了供养他和妹妹上学,真可以说是背都快磨穿了,如今有了能力,自然不会再让他们受苦。
“你看你,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王珍依旧在数落着秦川。
“妈,用不了多少钱的,只是给你们买了些衣服。”
秦川无奈的一笑,要不是怕路上不好拿,他还想买更多呢,以前没钱倒也罢了,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把家里打整得好好的。
“哥,你不是说给我买了个手机么?手机呢?”秦诗语在袋子里翻来翻去,除了吃的,就是穿的,就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
“在我背包里呢。”
秦川汗了汗,昨天打电话回家,问这小丫头想要什么礼物,这小丫头十分热切的想要一个手机,原来自己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不如一部手机啊!
王珍见了,也是一笑,“外边儿冷,回去再说吧!”
“嗯!”
秦川回过神来,连忙背上背包,提着箱子,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村口。
——
村里百来户人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一些相熟的村民,见到秦川都会惊喜的打一声招呼,问一声‘大学生回来了?’。
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很难得的,看着那些羡慕的眼神,王珍心里就想抹了蜜一样,对她来说,秦川就是她的骄傲。
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小孩玩着炮仗,不过,这些面孔,秦川就不是很熟悉了,甚至都叫不出来哪个小孩是哪家的,高中开始,秦川就离开了龙池村,去了县城,而上大学后,就走的更远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龙池村,对他来说,既熟悉,而有陌生。
对于龙池村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儿时。
秦川家很好认,进村不远,大路边一个寻常的农家小院,砖瓦房,门口两棵高大的桉树,旁边还立着一个大石包。
屋顶上的积雪融化,化成淅淅沥沥的雨水,将院子冲刷得干干净净,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讲话声。
“谁在咱家?”
秦川有些诧异,妈和妹妹的都出来了,家里应该就老爸一人才对。
王珍摇了摇头,道,“还不都怪你爹,眼看就要过年了,还惹些事情回来。”
“我爸怎么了?”秦川闻言,疑惑的看向王珍。
秦诗语在旁边捂嘴笑了,“爸不是老寒腿么,前些日子疼的厉害去镇上捡药,结果捡个傻子回来了。”
“傻子?”秦川听了,更加错愕了,完全搞不懂秦诗语在说什么。
这时,王珍也笑了,“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爹这人,迷信得紧,去镇上捡药,遇上黄半仙,黄半仙拉着他,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腿疼是犯了神,得找个干儿子过继,让他去镇上那颗黄桷树下守着,第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就收了当干儿子,结果,这不,唉……”
秦川听了,脸皮抖了抖,王珍虽然没把话说完,但结合着秦诗语先前的话,他也能弄个大概清楚了,不用多说,老爹肯定是捡了个傻子回来当干儿子了。
老爹还真够折腾的!秦川心中暗暗摇头。
秦川的父亲,名叫秦仲凯,是个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兄弟多,又是老大,照顾着弟弟妹妹,没读过几天书,受秦川奶奶的影响,平时生些小病小灾的,都不愿去看医生,而是选择搞些求神拜佛的事。
不过,父亲虽然迷信,但还算不上执迷,应该还不至于随随便便相信一个神棍的话才对。
踏进院子,秦仲凯正在正门旁贴对联。
“高点,再高点!”
一个年青人抱着秦仲凯的腰,将秦仲凯抱得高高的,秦仲凯一边把沾上浆糊的对联贴在门框上,乐呵呵的指挥着。
看背影,那年青人只能用高大魁梧来形容,剃着个平头,身高怕是有一米九,身上穿着秦仲凯的一件军大衣,显得格外的小。
“爸!”
秦川唤了一声。
“哟,回来了?”
秦仲凯回头,看到是秦川,立刻拍了拍手,让那青年把他放了下来,拉着那青年走向秦川。
直到这时,秦川才看清了那青年的模样,脸圆圆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面目可憎、威武不凡,反而是出乎意料的稚嫩,光看脸孔,顶多也就十六七岁,只不过脸上的皮肤明显是受冻过度,红扑扑的,都龟裂开了。
当秦川看着那青年的时候,那青年也在看着秦川,只是躲在秦仲凯的身后,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充满了腼腆和畏缩,就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
王珍把东西都拿进了屋里,秦诗语站在秦川的身边,指着秦仲凯身后的青年,道,“哥,他就是咱爸带回来的那个傻大个!”
话音刚落,秦仲凯便瞪了秦诗语一眼,“什么傻大个,有没有礼貌?”
秦诗语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跑开,当然,走的时候还不忘将秦川的背包解下来,那里面可装着秦川给她买的手机。
秦仲凯把那青年拉到身前,给秦川介绍了一下,秦川这才知道,老爹连名字都给人家起好了,叫做秦海。
海纳百川,这名却是要比秦川的名字都还要大气许多,秦川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老爸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莫名其妙给自己搞了个干弟弟出来,这算什么事儿?
第四十六章 农夫与狐狸!()
“海子,这是你大哥小川,快叫大哥!”秦仲凯推了推那青年,满面笑容的催促道。
“大,大哥。”
青年埋着脑袋,一副腼腆的模样,声音细若蚊蝇,这么大一个块头,却像个小姑娘一样扭捏。
秦川点了点头,看向秦仲凯,欲言又止,“爸,他这是?”
秦仲凯知道秦川想问什么,指了指自己的脑门,示意秦海是脑子有些问题,“这孩子可怜,只有五六岁小孩的智力,你妈应该给你说过了吧?”
“说过一点。”秦川微微颔,也没进屋,直接在门口坐了下来,盯着那青年看了看,也不避讳,直接问道,“爸,我想知道,你带他回来,是出于什么目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秦仲凯在秦川身边坐了下来,一张苍老的脸上带着几分不解。
秦川道,“我的意思是,你是相信了镇上那神棍的话,才把他带回来的?还是单纯看他可怜?”
秦仲凯顿了顿,扭头看了看那年青人,叹了口气,“我这老寒腿,老毛病了,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孩子才十几岁,你不知道,我看到他的时候,大冬天的,还穿着一件衬衫,在垃圾堆里翻东西吃,实在是太可怜了,至于那个黄半仙的话,信不信又如何呢?反正我感觉和这个孩子投缘的,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我要是不管他,他恐怕迟早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秦川点了点头,没有打断秦仲凯。
秦仲凯接着道,“你妈和你妹妹倒也没说什么,只不过,你二叔有些不同意我养这孩子。”
“二叔?”秦川一愣。
秦仲凯微微颔,目光落在秦川的身上,“你觉得呢?这孩子留不留?”
秦川道,“爸,如果你收养他,只是听了黄半仙的话,那我会劝你把他送走,不过,你只是看他可怜,我也无话可说了,多一个人,不过多一双筷子而已,只要你觉得开心就好。”
“好!”
秦仲凯听了,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家里几个人,老妈基本上都是听他的,小妹少不更事,可以忽略,但是秦川身为家里的长子,说的话,他还是须要考虑的,之前他一直担心秦川反对,现在听秦川说出这番话,心中十分的高兴,没白生这个儿子。
“哟,小川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随即,走进来一个身形有些微胖,穿着一身皮夹克的中年男子,脸上挂着笑容,很是感染人。
“二叔!”
秦川立刻站了起来,这人正是秦川的二叔秦仲明,秦父那一代,兄弟姐妹四人,秦仲凯是老大,中间两个阿姨,秦仲明是老幺,只比秦川大十几岁,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勉强还能算得上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