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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巫妖的实验日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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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你,没有莉莎的世界,要毁灭就毁灭吧。”

第十章 恶魔的低语() 
永夜大君?实际上源自一个玩笑般的誓言。

    “圣光如太阳般永不熄灭,圣洁的光辉永远照耀万物?那么,既然吾等已被圣光背弃,那么,就让吾等将世界永远陷入黑夜吧。”

    被过去效忠的圣堂教会背叛,失去了家人和王国的我,诅咒过去信仰的圣光,决定给大陆带来的新的秩序,彻底把腐朽的国王们扫进历史堆。

    “既然你们为了自己的王国,能够背弃盟约,背叛我的王国和人民,那么,我就毁掉你们的王国吧。”

    好吧,我知道这听起来很中二,但不是每个人都有企图消灭的回忆中的中二黑历史吗。

    一个中二是可怕的,一个有着系统金手指的中二穿越者就更可怕了。

    邪恶巫妖系统,根据行为导致的因果变迁计算我收获的点数,恶作剧之类影响不大,奖励并不多,而让我只要带来死亡和毁灭,就会获得无穷的点数,而那些点数会让我变得更强,并引发更多苦难。

    而还有什么,比一场世界大战会带来更多的死亡和毁灭。

    好吧,一场战争,一场毁灭一切的战争。

    正如地表的史诗上记载的,无名的亡者之君唤起了不屈的死者大军,血族的黑翼遮住了天边的阳光,永恒的黑夜就此降临。

    在无边的黑夜之中,死者们在战场上跳舞,疯狂的黑骑士们开始狩猎人头的竞赛,当地平线上被那丝白色所展开之时,骷髅的海洋已经到了岸边,漫长的血夜就此到来。

    在那场战争中,随着死亡蔓延,我的实力和军队也滚雪球般暴涨,到了后来,甚至成了近代唯一一个半神级亡灵君主。

    亡灵大帝——永夜大君,成为了生灵的噩梦。

    亡灵天灾之下,四个传承了千年以上大帝国就此结束,三个公国,六个王国也一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永夜大君会在战争中越来越强,他哪里来的魔力操作者万千大军,他哪来的力量,指挥数十位亡灵君主。

    最终,无尽的亡者海洋淹没了一切,当永夜大君的永夜军团击败了由圣堂教会组织的各国联军后,所有人都以为生者的时代即将终结,亡者的时代即将到来。

    但突然,一个消息,传遍了整个世界,所有人都为此惊喜疯狂。

    永夜大君遇刺,亡灵大军解体!

    “红莲勇者”亚当。汉,一夜成名。

    整个艾希大陆都在歌颂这个名字,老者为其提起酒杯祝福其英名永存,中年人大声传颂他的英雄史诗,年轻人和孩子们,则视其为未来的目标和偶像。

    事后有统计,若不是仿若童话中走出英雄亚当。汉,带着他的冒险团曾经斩杀了永夜大君,恐怕,整个大陆都还将就此减少七成以上的人口。

    而此刻,那传奇般的英雄,却像个被愚弄的孩子一般,满脸都是不爽。

    “喂,我都快死了,你也该说下实话吧。当年你是不是在放水?为什么守卫部队那么空虚,为什么身为禁卫军的赤红猎犬们会在千里之外,为什么你身边居然一个君主级的亡灵都没有,为什么半神巅峰的你,会败在我们一群传奇巅峰身上。”

    我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说实话。

    “嘛,你不知道挂掉后再复活会死去部分记忆的吗、当年的事情我早就忘记了。”

    实际上,那年,在毁灭了那落井下石的几个王国,顺便狙杀了那个背叛我的祖国西岚公国的圣光主教之后,我的气也消了不少,至少,理智了不少。

    稍微推演一下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若永夜军团继续推进,那么,除了无尽的死亡和毁灭,什么都无法收获。

    而当时的我,已经骑虎难下……

    当我手下的亡灵君主们都在兴致勃勃谈论建国大业,讨论如何把整个艾希大陆化作死者的天国之时,数百个亡灵君主、大君组成的永夜军团,已经不是我个人能够停止了。

    于是…。。作为盟主的我顺理成章的死掉了,然而,却留下了遗言,获得作为王权象征的永夜权杖,才能成为下一任亡灵大帝的象征。

    “神器,永夜权杖,不死王权之象征,据说是永夜大君随身之物,藏有大君强大的秘密,但从没出现在历史舞台。”万法之塔的神器图鉴,是这么介绍永夜权证的。

    当然,由于我死的太过仓促,也没有说永夜权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于是,各个大君都怀疑对方私藏…。。然后,谁说亡灵就没有欲望的?力量和权利所有智慧生物的最爱。

    好吧,接下来的发展,就不用多说了,内战爆发,亡灵天灾就此结束,而如今亡者的国度——西罗帝国,其最高的十二位亡灵君主中,过半都是那联军中的老熟人。

    “呵呵,居然还有传说,获得永夜权杖的,将成为下一届的亡灵大帝,可惜,这个传说终将是虚假的,因为……。这世界上那有什么永夜权杖!”

    是的,连永夜大君的名号都起源于玩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神器,所有人,都被我耍了。

    而成功复仇的我,已经没有什么目标,死一次换个马甲,又是一条好汉。

    我本来打算复活之后,从头再来,积蓄力量,等待所谓的“游戏剧情”展开,顺便等待我那个愚蠢的弟弟归来。

    或许,唯一不在计划之中的,却是被贤者玛格丽特看清了虚实,知道巫妖很难死干净,结果,通过封印我的命匣,把我束缚起来。

    而这里,硫磺山城,本来只是他们选择居住的荒地,而一些难民的到来,却让这里变成了最初的硫磺山城。

    在危机四伏的地下世界,强者的庇护,比什么都重要,至少,不会沦为奴隶商人的猎物,猛兽们的口粮。

    而的确,亚当那小子相当乐于助人,玛格丽特只要亚当说好,什么都愿意干,而小红很高兴遇到新的玩具,就是我,为了赚取点数,也乐于出手。

    于是,越来越多的流民前来寻找庇护,渐渐的,硫磺山镇就成型了,而百多年过去,过去的小村落,已经成为了了远近闻名的乐园之城。

    于是,闲的无聊的三个家伙,就成了城市的所谓三巨头,亚当做他的吉祥物城主,玛格丽特被赶鸭子上架管理行政,小红依旧睡她的觉,偶然苏醒给大家添添乱。

    而看到他们忙得手足无措的时候,看够了热闹,同样闲的无聊的我,就根据两世的经验,打造了这一套行政、法制系统,并延续至今。

    看着眼前在把玩自己指骨的巫妖,亚当也感叹颇深。

    按照艾希大陆的主流观念,代表秩序的圣光和法律,代表混乱的死亡和毁灭,应该是水火不相容的两大阵营,而一个生命当他以某个种族身份出生,他的阵营就已经被确定了。

    “当年听你说打算当大法官,管法律,我们都以为你还在开玩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做到了,我们硫磺城最著名的司法系统,被誉为秩序阵营的最高杰作,居然出自一个制造混沌和死亡的巫妖,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信吧。”

    而眼前的巫妖,更是让人无法理解。

    说他是好人吧,他一手制造了无数的悲剧,还是邪恶混沌化身的不死巫妖,说他是坏人吧,这一百多年的相处,不仅没看到什么惊人恶行,反而看到他公正执法,除恶扬善。

    血族和精灵这样的长寿种族,往往过着极度缓慢的生活节奏,巨龙和亡灵更是出名了毫无时间观念,正常的短命种,珍惜生命而忙碌,而若是活了半百后,精神上的疲惫和伤痛,却会让他们变得迟缓而无所作为。

    人类是社交动物,远离人群只会变得孤僻古怪。

    有人做过统计。不管哪个变为巫妖的法师之前多么善良正直,但数百年离群索居,外人的眼光,黑魔法的腐蚀,都会让其变得孤僻和邪恶。

    即使亚当这样的不朽战士,也有活够了一天,但眼前的巫妖,不仅没有像他同族一样变的沉默顾忌,反而异常活跃,每天都能添些新乱子。

    “怪胎呀…。。说实话,我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

    “嗯?”

    “…。。法咒术和法咒使,你的原初法典,居然可以给强者提供公正骑士、法咒使、审判者这样的进阶职业,这无疑说明秩序之源已经承认你的法典之力,作为制造了和圣光同级的秩序之力的开创者,你应该摸到了那个边吧。”

    闻言,我顿住了,我似乎再度低估了眼前的男人了,不愧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的半神级战士,他似乎也摸到了那个坎,那个属于神明的境界。

    眼眶一转,瞎话就到了嘴边,但看着亚当那寿命将近的摸样,犹豫了片刻,最终,看着多年的情分上,我难得的打算说句实话。

    “呵呵,死亡予以我无穷的力量,但亡者先天不足,死者是永远不可能踏上那个境界的,再复活一次,大概就能摸到边了。”

    “值得吗?死亡也带走了你的肉体、力量…。。应该还有记忆。你还记得多少过去的往昔,还记得我们过去一起冒险的日子。”

    “伊文莉、卡文斯、父亲…。”数张面容从我脑海中一晃而过,但这些刻骨铭心的面孔,却大多残缺不全…。。

    不过,我是不会后悔的,至少,我已经帮他们报仇了,至于记忆什么的,人活在当下就够了,总是回忆过去,只会让人软弱,无聊透顶。

    “当然值得,我的野心可是星辰大海。我的公正法典,总有一天会超越无聊的圣光之力。”

    “哈。真羡慕总是这么有活力,那我就更有信心把硫磺山城交给你了。”

    过度惊讶,让我花了几分钟,才把脱臼的下巴接上去。

    “开什么玩笑!!哪有让囚犯自己当狱卒的!你们想到甩手掌柜,休想!”

第十一章 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 
我和眼前这衰男到底是什么关系?

    恐怕,早已经说不清楚了吧。

    以前有段时间,我们是一同冒险的同伴,而后更多的时间,却是勇者和魔王的关系,当然,持续时间最长的,还是狱卒和囚犯的关系。

    现在狱卒说自己累了、老了,不想干了了,却打算把监狱交给囚犯?

    “开什么玩笑!!你打算把这座城市交给我这个巫妖?我这个差点毁灭了世界的魔王?别开玩笑了!”

    亚当苦笑了。

    “我也觉得不靠谱,那你觉得我能交给谁?”

    是呀,交给谁?小红作为红龙,倒是很符合她的种族特性,吃饱了睡,睡醒了找人玩,玩累了再去睡…。。但若是做城主的话,恐怕第二天就会把其变卖成金币。

    三巨头最后一位的贤者玛格丽特?她精明而博学,应该是合适的人选呀。

    “玛格丽特当然是第一人选,但她说不干。”

    别人当然不会干,她为了已经在这里耗了一百多年青春时光,现在你这木头不开窍不说,还打算来个跨越时间长河的殉情,然后把自己的职责丢给别人,玛格丽特没动手修理你,就已经很节制了。

    看着眼前一脸不爽的男人,我气就不打一处来,玛格丽特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看上这个白痴。

    “该死,若我也有玛格丽特这样的好女孩喜欢……”

    “呵呵。”亚当得意的笑了,笑的让人恨不得给他掩面重击。

    “混蛋,你已经揍了。”

    好吧,心动不如行动,既然想到,我还犹豫什么,狠狠给这老帅哥添个黑眼圈吧!

    然后两人继续混战一团,但十秒后,由于职业的劣势,我再次被武力镇压,当他坐在我脊梁骨上,开始扳我的腿骨的时候,无奈,我只有拍地投降。

    “别撇了!骨头要断了,要断了!真断了!混蛋呀,若我还是圣骑士的时候……”

    “得了,说,你到底接不接手!”

    “不干!好不容易等到刑满释放,我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想用典狱官的位置绑住囚犯?你开什么玩笑!”

    “监狱吗?你到现在,还把这个我们心血凝聚的城市,视作困住你的监狱?你愿意看着它由于失去了庇护者,而沦为其他地下城主的附庸。”

    “当然…。”本来开口就是“当然是监狱,谁管它“之类的,但说到一半,我却犹豫了。

    我真让把自己花了一百多年亲手建立的城市,视作束缚我的禁锢吗?不得不说,在我漫长的生命之中,在硫磺山城的日子,是最让人愉快的。

    多种族混居,数十年没有遇到大型战争,人民安居乐业,这座奇特的城市恐怕和艾希大陆上任何城市都不一样,这可是我们一点一滴做成的。

    “好吧,就这么让这些贪婪的猪占有我们辛苦打造的珠宝,的确很让人心烦,那么,你到底要我做什么,别说让我当城主,你知道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根本没有这个精力。直接交底吧。”

    他了解我,我自然也了解他,他应该知道我是无法接受担任城主的,搞不好,现在的说辞,就是玛格丽特准备的,无法是以退为进,让我接受一些东西。

    “呵呵,果然反应和玛格丽特说的一模一样,既然我们都无法继续担任城主,那么,就交给下一代吧?”

    “下一代?我们都是单身汉,那来的下一代?你是说…。。”

    “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绯闻女友,红发的安,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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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孤儿,今年…。大概十七八岁了吧。

    别这么看着我,她是亚当收养的孤儿,上次见面还是七八年前,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见,我能够知道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

    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只是个玩笑而已,当时还是萝莉的她,看着我们哥两好抱怨没有女友互损,居然说看我可怜,长大了要嫁给我,于是,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就沦为了一个总是被反复提及的笑柄。

    “别开玩笑了,交给安??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还有剩?”

    安是个怎样的家伙?大概一句话形容吧,熊孩子!!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当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正在给我的骨头上保养油脂,那可是混入了盐泽蛇牛油的高档货,正当我为被擦的发亮的头盖骨高兴的时候……。

    “哈,射门!”

    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风景飞退,眼前的视角不断打转,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脑袋转的太快,也会昏眩欲死的……。

    后来,我的脑袋就飞出了几英里,无头的身体,吓哭了无数的路人,才找到掉进垃圾桶的脑袋……

    即使没有嗅觉,在那个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正在痴迷与我“发明”的足球运动,当时她最喜欢的,就是跟随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圆的,不管是垃圾桶还是路上的小猫小狗,然后一声大喝,一脚踢出去。

    而巫妖的头盖骨也是圆的,当时擦的反光的脑袋和白球又颇为相似……

    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也不会和孩子斤斤计较,但貌似,对方却爱上了那大力抽射的“脚感。”

    “那些皮质球是给娘们踢得,力气一大就散架了。骨头叔的头骨满是魔力的感觉,比那些没劲的球有趣多了,踢起来特别带感哦。”

    至此,我对熊孩子那天真稚气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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