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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他身处的是异时空的柳州,和他所经历过的那个城市还是有所区别的。
不过区别也不是很大,因为异时空奇葩之处在于虽然有些不同,但也会有类似的存在。
“这儿的气温很高,八月正是最为炎热的时候,平均气温34度是很正常的,大人倒是没有什么,我担心小孩子可能受不了。”
带着金贤泰他们来到了停车场,一行人坐进了李红的越野车后,李红坐在了驾驶位上首先开了口。
对于自己这位帅气的外甥,李红从心底那是喜欢的不得了。再加上知道了外甥那坎坷的经历,以及对姐姐的愧疚,李红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爱都给金贤泰。
但因为还没有相认的缘故,李红又不得不将这种情绪隐藏起来,这让她非常的难过。
这一次听说金贤泰要在桂省投资,且投资的规模还不为了避免让自己外甥受到刁难和欺负,李红当然也就答应了金建设,全程来陪着金贤泰做考察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一旦遇上了刁难和欺负,她可以站出来为金贤泰解决那些不长眼的家伙。
作为华夏人,李红对于华夏官场上的一些事情还是很清楚的,因此有这方面的考量并不能说是多此一举。
就连金建设通知李红的时候,也提及过对于在这方面的一些担忧。
况且,一百亿软妹币打底的投资,对于龙城本地也有好处不是吗!
这么大的投资,可以带动本地经济翻倍都不是并不可能的事情,而对于主政的官员那可是辉煌的政绩啊。
不过阎王好说,小鬼却难缠。
李红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凡是有人敢不长眼的,她一定会好好的收拾对方。
即便不考虑金贤泰是自己外甥这个关系,一个有意投资的外国商人这一层因素,也能让李红下狠手了。
如果两层关系都考虑到,呵呵,真要有人不长眼的话,那就只能说这样的家伙活该倒霉了。
小可可有些显得蔫了吧唧的,金贤泰闻言看了看女儿,然后冲着李红笑了笑道:“却是,这儿实在是太热了,你看我女儿都有些受不了了呢。”
李红除了喜欢金贤泰这个外甥,同样也喜欢可可这个小家伙。
或许是因为爱屋及乌的原因,也或许是因为小家伙本身就很古灵精怪招惹喜爱的关系,总之李红真的很稀罕小可可。
毕竟她是金贤泰的女儿,而金贤泰又是李红的外甥啊。
“我已经订好了住的地方,市中心最好的宾馆,不过这儿毕竟是三线城市,即便是最好的宾馆也没有办法和省会以及首都的相比,这一点你都有些心理准备才好。”
李红告诉金贤泰,住的地方她已经订好了,同时也提醒了金贤泰让他不要希望太高,省的到时候对住宿环境会失望。
金贤泰浑不在意的笑着回应说:“我对这方面的要求不是很高,干净,舒适,有空调就好了,我可不是那种很娇气的人。”
聊着天,车子行驶上了进入市区的主干道,街道两侧开始出现了具有市井气息的店铺,那一切都让金贤泰感受到了曾经有过的熟悉感。
作为南方城市,柳州这座龙城也必然的具有很浓郁的商业氛围,以及南方所具备的小吃特色。
而米粉,则正是这座龙城格外也有特点的小吃,也是最受本地百姓喜爱的一种食物。
看着车窗外的街道上林立的商铺,短短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就有七八家经营着烫煮米粉的店,由此可见米粉在当地确实是很受到喜爱的。
而对于这种食物,金贤泰一点都不陌生。
咦,你也喜欢吃粉多放酸辣椒水?嘻嘻,我也是,你好,我叫
金贤泰看着从眼前逝过的一家家米粉店,他的思绪却陷入了既痛苦又幸福的回忆之中。
那个曾经笑起来让他觉得身上有光环闪烁的女孩,她的笑容是多么的让自己感到幸福,让一直都孤独无比对人生没有希望的他,从那个时候起重新对自己的人生感到了希望。
也正是她,即便是自己一文不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穷小子也不在乎,成为了自己的妻子和自己一直过清贫的生活,还给了自己一个可爱的女儿。
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柳州这座城市,因此对于这座城市金贤泰有着特殊的感情。
当然,虽然已经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时空了,那么就在异时空的柳州当做自己缅怀过去的替代品吧。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金贤泰,眼神有些唏嘘也有些迷离,表情也让人看起来觉得怪怪的。
任谁都不可能想得到,来到了这个地方的金贤泰,会在心里想到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
因为金贤泰要在这儿投资,对于这个问题有些好奇的李红,这个时候忍不住的开口问道:“说真的,这儿不是一个投资的好地方,我很奇怪你为何要选择这儿呢?比起这里,深圳、东莞、厦门、上海、天津、大连都要好得多,可你偏偏选择了这儿,对此我很是不解。”
难道我要告诉你,我想要在这个世界里,给自己的回忆找一个能够承载的城市吗?
闻言在自己的心里叹息了一声,随后金贤泰露出了很公式化的笑容,且找了一个借口回应了李红。
“比起您提及的那些城市,在硬件和配套设施上这儿的确不算是最好的选择,不过这儿也有这儿的优势,至少可以对应我要投资的项目,只是我需要确定这儿的主政者会不会给我优惠政策,只要政策到位就一切都不成问题了。”
金贤泰说了一大堆,但还是不算给予李红一个答案,可既然金贤泰都这么说了,李红也不好继续探究下去,毕竟她那么做的话就会显得很不好,所以这个话题李红也就没有继续提及下去的打算了。
而当金贤泰说道这儿的主政官员会不会给政策这个事儿,李红倒是很笃定给金贤泰露了点口风:“我觉得政策一定会有的,那些官员也不是笨蛋,你的投资只要落实到位,几年之后就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这就会成为他们的政绩,我想没有傻瓜会将你向外推的,毕竟多少人想要你过去投资都没有得逞,最后这个馅饼却落在了他们头上呢。”
闻言金贤泰笑了笑:“希望一切顺利吧。”
毕竟不是真正的香蕉人,作为了解华夏情况的金贤泰,他很担心会遇到那种吃拿卡要的家伙,而这样的人不是不存在啊。
虽说这儿是异时空的华夏,可这儿的国情和原来的时空没有什么不一样,这也是有这么一些相同点,金贤泰才担心会发生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开车的李红转头看了看金贤泰,然后重新将目光放在了观察露面情况上,不过她从金贤泰脸上的神情却判断出了一点东西,且推断出了金贤泰内心的隐忧。
毕竟是特情部门的人,李红的观察力和推断力很是很不错的。
观察到了金贤泰隐忧的李红对他道:“金建设和提起过,他二哥曾经的下属现在是龙城这边的市长兼,而你还是金老爷子认下的干孙子,等于说是金老爷子拉来的投资,有这层关系在,我想你不会遇到什么麻烦的。”
李红不提这茬,金贤泰都忘记了,他貌似给一个姓金的老头给认了干亲,且成为了对方的大干孙子来着。
虽然对方已经退休,且金贤泰不了解对方的身份,可估摸着对方的身份也不会太低就是了。
那么有这层关系在,只要自己又稍微的会做点人,还真的就不会有人敢找麻烦的。
不过金建设二哥是干嘛的?
对此金贤泰倒是产生了一点点的好奇。
金贤泰有印象见过金建设的二哥,不过当时没有说几句话,因此了解也就是不是那么深。
对于金建设二哥的职务,金贤泰更是不了解。
车子已经驶入了市区,街上的人流和车况渐渐变得拥挤起来,李红不得不缓了缓车速。
“爸爸,这儿有好多小吃摊呀。”
这个时候,一直有些蔫蔫的可可,忽然在后排座扒着车窗,将小脸贴着车窗玻璃看着外面那些小吃摊,不住的吞咽自己的口水,露出一副馋馋的样子,开口问了一下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的父亲。
金贤泰闻言顺着女儿的目光看去,随即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对女儿道:“那是狗肉摊,是吃狗肉的地方。”
闻言可可瞪大了眼睛,很是不敢置信的开口道:“狗肉也能吃啊!?”。。。
第549章 当初我可是生吃的()
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吃狗肉那是罪大恶极的行为,不过对于一些吃货来说,吃狗肉貌似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而可可,当然是要划入吃货行列一员的角色,小家伙人不大却什么都敢吃,但凡是只要店家能卖的食物,就没有她不敢吃的。
在洛杉矶的时候,小家伙就很喜欢吃奇葩的东南亚虫子系列的玩意儿,甚至有些东西连她父亲金贤泰都不敢轻易的尝试,但小家伙却吃起来面不改色。
比如说那种毛绒绒的炸蜘蛛,金贤泰看了之后脸色都不对劲儿,就更不要说吃了,但可可就能毫不犹豫的伸手抓起一只丢到嘴里,吃完之后还能告诉自己的父亲,油炸蜘蛛很好吃呢。
瞧,可可在吃这方面的天赋,是多么的强大呀。
因此,当她听父亲说,这个城市流行吃狗肉的时候,小家伙的眼睛都开始不断的冒光了。
“爸爸,你吃过狗肉吗?味道怎么样?好吃不好吃呀?”
对于小家伙来说,她所在意的可不是吃狗肉会不会被一些人喷,而是味道好不好,只要味道好即便是千夫所指,她也会去尝一尝的。
吃货嘛!
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如果连这一关都过不去,那她岂不是会很失败?
说真的,狗肉金贤泰是吃过的,在上辈子里他在这个城市生存时,总会时不时和本地同事们晚上出去吃宵夜,而宵夜的内容肯定也离不开狗肉这个环节。
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吃狗肉喝啤酒,那可真的是很享受的一件事儿。
正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也站不稳。
尤其是龙城人民烹调狗肉的方式还很特别,最有名的脆皮狗甚至就连新加坡的吃货都会被吸引的慕名而来一饱口福。
而金贤泰也没想到,在异时空的华夏居然龙城也同样喜欢吃狗肉,这一点再次引起了他对往昔的回忆,因为这座城市中美好的回忆实在太多太多。
当然了,金贤泰需要忽略掉的问题是,他现在所身处的这个城市是异时空的龙城,和承载着他人生最美好幸福回忆的那个城市,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同一个。
不过问题是既然已经回不去原来的时空了,那么将异时空的这个城市,看座是同样可以承载自己回忆的那个城市,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人嘛,总是需要一份寄托,金贤泰也是如此。
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自己内心中隐藏的那些美好回忆,需要有这么一个载体。
或许他也是希望可以借助这种方式,来让自己不要去被时间所影响,而忘记自己曾经所拥有过的那种幸福,以及那个给自己灰暗人生带来色彩的女孩吧。
时间是很可怕的一种东西,它能够让人对一些曾经觉得珍贵的东西,变得渐渐模糊,尤其是对人的记忆影响最为明显。
金贤泰不想忘记那一切,即便会让自己最后陷入痛苦,但他还是不愿意忘记。
因为在他上辈子的人生中,本来都他都认为自己要注定孤独一生,然后在冷漠中像一条流浪狗那样无人问津的死去了。
但妻子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
她带给了金贤泰从未拥有过的幸福和希望,因此对金贤泰来说这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哪怕最后他和妻子最终被老天爷开了一个大玩笑,可他还是不希望忘记那一切。
因为在金贤泰看来,忘记曾经的那些事情,他就等同于背叛了海誓山盟的妻子。
你说金贤泰是白痴也好,说他是一个古板的家伙也罢,毕竟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样,人生经历也有所不同。
有些人对这个事情或许很看得开,很容易的放弃过去轻装前行,迅速展开一段新的恋情。
但金贤泰却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
他的人生和大多数的人不一样,因此也早就了他的一些观点和大多数人不太相同。
孤儿院出身的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尝尽了人情冷暖,在他的心中对家和家人的渴望,要远远超过普通人,同时他对家人也更加的看重。
所以金贤泰会在外人看来显得固执,但只要你了解了他的过去和经历,那么你就会理解他了。
“爸爸,你快点回答我的问题呀?你怎么这么沉默啦,快点告诉我狗肉好吃不好吃呀!”
因为金贤泰陷入了回忆,而没有及时的回应可可的问题,因此小家伙没有第一时间从父亲这儿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顿时变得有些很不开心,且不断的催促自己的父亲。
呃!
金贤泰收回了自己的思绪,将自己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他发现女儿正一脸不开心的嘟着小嘴,双手环在胸前做气闷状的看着自己呢。
发觉女儿生气之后,金贤泰很是歉意的冲小家伙笑了笑,然后哄道:“味道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语言可无法形容,你得亲自的去品尝才能够了解哦。”
原本气嘟嘟的可可闻言,显然听懂了父亲这番话中的潜台词,因此脸上气闷的神情全部褪下,取而代之的则是冲着自己父亲开始很谄媚的贱笑,那模样真心让人无法直视。
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精灵可爱的小姑娘,居然会和蜡笔小新一样贱兮兮的,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哟。
“爸爸,你的意思是可以带我去吃一吃喽?”
吞咽着口水,双手不断的互相搓弄,小可可现在的样子不可描述。
而金贤泰则看着反应奇葩,满脑子都是狗肉的女儿,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驾驶着车子的李红,则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可可,也露出了忍俊不止的笑意,她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可恩爱的小姑娘,会有这么奇葩的一面呢。
不过即便是可可反应奇葩,但李红还是觉得可可很可爱,甚至在李红看来可可这样的小天才,和普通孩子不一样也是很正常的。
哈哈!
1岁半就会英、日、韩、西班牙、德、法、意语的熟练听写,这不是小天才是什么咯。
甚至李红还清楚的记得,可可曾经在她面前提起过,除了以上这些语言之外,她现在还学习着拉丁文和拉丁语呢。
除了语言天赋表现出来,现在可可又表现出了强大的吃货天赋也让李红对小家伙又有了一些了解。
金贤泰冲着女儿点了点头,笑着对她道:“既然你想吃,那么一会儿我们将行礼放到酒店后,爸爸就带你去吃好啦。”
说真的,不仅仅是可可想吃,其实金贤泰本人也馋了。
李红这个时候也凑趣道:“中午我做东,请你们去吃当地有名的脆皮狗,说真的这儿的狗肉真的很不错,味道还是值得一尝的。”
两个大人都答应了一会儿安顿好之后,就可以去吃狗肉,这让小可可很是开心不已。
原本被高温热的萎靡不已的可可,这个时候再也不是那么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了,而是变得兴奋异常。
这个小吃货只要听到可以吃好吃的东西,基本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