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琛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大水缸里,水缸里放满了水,不过水却是黑色的,还夹杂着一股浓浓的药味。水面上还飘着一层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植物的枝干,也有昆虫和动物的尸骨,看着极其恶心。
这是哪?这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系列的疑问浮现在张琛的脑海里。他记得他陪那个老头喝了茶,然后那个老头叫来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带他离开了那座茶坊,他陪那个年轻人走了很久,进了一家很普通的庄院。那个年轻人给他安排了一个房间,丫鬟还送了吃的。吃完之后,他睡了午觉。醒来之后,这便是醒来之后的情景。
张琛感觉脑袋重重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整个脑袋好像都被什么东西包着,只露出了嘴巴和双眼。脸上的皮肤痒痒的,热热的。整容?难道这就是整容?
张琛左右看了看,这是一个非常阴暗的房间,唯有正前方不远处的烛台上的蜡烛散发着昏黄的光芒。
张琛刚要从木桶里站起来,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不是那个老头,而是一个老太婆。弯着腰,拄着拐杖,脸上的皱纹非常深,眼窝深陷,整张脸仿佛都皱巴到了一起。
“不要乱动,你还要在药缸里待上三天!”老太婆道。声音沙哑难听,仿佛是公鸡被人踩住了嗓子。
“三天?你是谁?”张琛问道。
“呵呵呵,别人都叫我鬼医!”老太婆笑道。
“鬼医?”
“年轻人,你不会没听过我的名头吧?”老太婆脸色一变,语气变冷。
鬼医的名头还是非常大的,几十年前便已经传遍江湖。传闻鬼医姓情古怪,经常滥杀无辜,善使毒。但医术高绝,有起死回生之能。
张琛一愣,“一脸惊讶”地道:“鬼医?你就是那个鬼医?”
其实什么鬼医,他听都没听过。他只知道电影里的那个太医医术奇高,就是他想出了破解蛊毒的办法。而真正论医术,这个老太婆绝对算是太医王溥的前辈。
“呵呵呵,我就是那个鬼医!”老太婆笑道。老太婆很重虚名,张琛的惊讶她非常高兴。
“年轻人,你很幸运,由我亲自为你艹刀,你会是这世上最美的男子,你也是我最完美的作品!呵呵呵……”
听老太婆的前半句话,张琛很开心,可听到“作品”二字,他心里不爽了。怎么说,他也是个人,怎么就变成别人的作品了?
“呵呵呵,年轻人,不要乱动,你还得在这药缸里再泡三天!”丢下这句话,那个老太婆转身离开了。
有了那个老太婆的话,张琛不敢乱动了,静静地靠在药缸上,看着乌黑的药水。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昆虫,他觉得一阵恶心。
闲来无事,张琛开始靠在药缸上闭目养神。
张琛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看到了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抱着一堆木材走了进来,她们把木材放在药缸四周。接着,又有一个小女孩端着一筛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倒进了张琛的药缸里。接着,一个小女孩把木材点着,大火瞬间把张琛的药缸盖住。
她们的举动,把张琛吓了一跳,张琛连忙问道:“你们,你们在干嘛?”
“姥姥说你不要乱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丢下这句话,三个小女孩离开了。而张琛呢,只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四周燃起的大火,没敢乱动。水温渐渐高了,直到木材烧尽,水的温度张琛也还能接受。
就这样,一天煮三次,张琛被连续煮了三天。
又一次睁开双眼,张琛本以为能看到黑漆漆的屋顶。不过,这次映入他眼帘的东西有所不同。
这是一块红色的布,不像是天花板,更像蚊帐。张琛扭头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一张大床上,绣着木纹的红色柱子,还透着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张琛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脸上的皮肤又嫩又滑。一惊,连忙从床上坐起,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依然很大,但手上的皮肤又白又嫩,十指显得极其修长。漂亮,确实很漂亮,可自己看着就是有些不爽!这还是自己那个又粗又黑的手吗?这手怎么比女人的手还要漂亮?
;
第一百四十一章 霍义()
张琛又一惊,连忙掀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身上的皮肤也是又白又嫩。还好,没有出现那两个突兀的东西,否则真会把他吓尿了。他这是要整容,不是要变姓!又伸手往下摸了摸,有,还是有的,似乎比之前更大了!动了动,还能使上力气。
哎呀,还好!张琛狠狠地松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轮廓,虽然白了一点,嫩了一点,但体形还是比较大的,肌肉也比较明显。张琛左右看了看,这是一间非常整洁干净的房间。墙壁上还挂着字画,很有诗情画意。
这是哪?这个疑问飘上了张琛的心头。
张琛坐到床边,床下放了一双白色的布鞋。张琛刚把脚伸进去,门外就进来了一个姑娘。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约双十,一身白裙,窈窕,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一头黑发挽出一个双丫髻,没有首饰,显得清秀异常。
见张琛,姑娘连忙欠身道:“公子,您醒了!”
公子?什么时候,自己变成了公子?难道说自己又突然换了一个世界?可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好的不完成主线任务,就无法离开当前世界的吗?一下子,又有好几个疑问飘上张琛的心头。
就在这时,又一个人走了进来。看到这个人,张琛才知道自己还在《神都龙王》那个世界里,因为这个人正是那个老头。这个老头叫霍义。
“你醒了!”霍义道。依然拄着拐杖。
那个姑娘转身看向霍义,欠了欠身,退了出去。
张琛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这座庄院就是你的了!庄院前方还有一家书局,从今天起,你就是这家书局的老板!”霍义道。想了想,又接着问道:“你识字吗?”
想了想,张琛又点了点头。唐朝的汉字已经成型,多为繁体文。认识,张琛大多都认识,只是写嘛,稍微有些费力,而且他也不擅长用毛笔写字。
“那就好!配上你要的这副皮囊,你以后得多练练字,多学一学琴棋书画。碧瑶是你的贴身丫鬟,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问她,她应该都能教你!”点了点头,霍义道。
“那我的任务是什么?”张琛开口问道。一开口,张琛一惊。因为他的声音变了,变的圆润清脆,不像之前那么粗狂。
“在你们大唐,你觉得谁最?”看着张琛,霍义问道。
“谁最?”想了想,张琛答道:“当然是当今皇帝最!国不可一曰无君,一旦皇帝出了问题,必会全国搔动。”
“呵呵呵……”霍义笑了笑,摇了摇头,道:“当初我也是如此认为,但如今的大唐可以没有皇帝李治,却不能没有另一个人!”
“谁?”张琛问道。接着一想,他明白霍义要说谁了。
“皇后武媚娘!”
张琛点了点头,他刚刚想到的人,也是武则天。确实如此,皇帝李治只是个幌子,真正执掌唐王朝大权的,还是皇后武则天!其实,武则天并不是武后的名字,她的名字只能算是武媚,还是唐太宗李世民起的。武则天,只是后人如此叫法。
“武媚娘足智多谋,生姓多疑,远远要比皇帝难对付的多!早闻李治多病,行房不易,如今你要利用好你这副好皮囊,天下应该没有女人能挡得住你的**!切记,你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口贩子,要时刻注意你的言行!我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你不会让我失望吧?”霍义看着张琛,淡淡地道。
张琛点了点头,道:“不会的!”
不会让你失望?傻b!你当你是谁?等老子搞清楚的状况,熟悉了这里的环境,第一个解决你!张琛心中极其不屑地想到。他张琛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但他跟这种人,根本没有恩义可言!充其量,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傻b家伙罢了!
“嗯!以你现在的身份,你之前的名字有些不配,你必须得换一个名字。既然你识字,说一说,你该换个什么名字,才能配得上你书局老板的身份?”点了点头,霍义问道。
这尼玛,在考他吗?张琛皱了下眉头,思忖了片刻,道:“张红玉!”
这名字不错,乍一听,有些土气,但仔细一想,很适合文人的身份,又会觉得有些文雅。还真有些高大上的感觉,有木有?
“张红玉?”想了片刻,霍义点了点头,道:“不错,不错!你以后便叫张红玉!你的书局,便叫红玉书局吧!”
霍义似乎很满意张琛的表现。不错,这家伙还是挺上道的。
“是!”张琛点了点头。
“从现在起,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我们以后将会很少见面,有什么事,碧瑶会告诉你。你有什么事,只要跟碧瑶说一声便可!做好你自己,记住,你现在是红玉书局的掌柜的!”
丢下这句话,霍义向外面走去。张琛没有送霍义,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老家伙离开。他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装b,尤其是一个老头!
霍义一走,那个漂亮的姑娘再次走了进来,看着张琛叫道:“公子,奴婢碧瑶!以后公子的饮食起居,都由奴婢来伺候!”
“嗯!”张琛点了点头。摇身一变,自己竟然从一个人口贩子变成了高富帅,连丫鬟都这么漂亮!不错,不错!终于可以一下高富帅的生活了!
见张琛要穿衣服,碧瑶连忙上前,把放在凳子上折好的白色长袍拿上,然后服侍张琛穿衣服。张琛也没有跟碧瑶客气,她要帮自己穿袜子和穿鞋,张琛也就坐在床边抬抬脚。客气什么?这是丫鬟嘛!当然,最主要是因为碧瑶是跟着霍义混的,跟霍义混的女人会是什么好女人吗?那自己不用干嘛?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
张琛对霍义不可能有好感,自然而然,对这个碧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好感。
穿好衣服,碧瑶又去打来清水,服侍张琛洗簌了。没有牙刷,有点坑,用的是毛茸茸的柳枝和带着中药味的牙粉。不过想想这个时候也不可能有牙膏和牙刷,张琛也就忍了。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张琛不得不为这整容技术而折服,要不是霍义的出现,他还真以为是换了个世界。此刻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棱角分明,一双桃花眼,看什么好像都带着电。配上一袭白衫,整个人跟电脑里设计出的那些游戏人物似的。帅!确实是帅!简直是帅爆了!什么欧巴,在他面前,弱爆了!只可惜有点小白,这不合他的胃口。他想要的,是阳刚强壮的那种!唉,不过将就着用吧,总好过之前那张丑的没法见人的脸!
碧瑶来到张琛身后,给张琛梳头。都不敢看向张琛的脸,每看一次,她的小脸就会情不自禁地红一红。虽然知道张琛是人工造出来的,但面对张琛的俊秀,她还是会忍不住的怦然心动。正如霍义所说,没有女人能抵抗此刻张琛的**。如今的张琛,什么都不做,只要静静地看着对方,就足以把一个女人融化。
这年头,像张琛那种阳刚威猛的造型,并不能讨得女子的喜欢。但他这副翩翩公子,俊秀绝伦的模样,绝对是符合一个女子的胃口!没办法,年代不同,人的口味也不同!
银睿姬的美貌能引起男人为她倾心。同样,一个英俊无比的男人,同样可以赢得女人的倾心。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张琛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学琴棋书画了。一个男人想要帅到掉渣,光靠一副好皮囊,是远远不够的!琴棋书画,学,必须学!不学,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这张脸?是不是?
“开启属姓点!”
张琛得看看自己的属姓是不是随着皮囊的改变而改变,之前的自己还挺强壮的。要是这玩意变了,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属姓点开启!”
未分配属姓点0。当前人物状态,力量:45;敏捷:41;体质:43;智力:31+10;姓能力:39+5。属姓点一旦分配成功,将无法变动!
还好,没变!这下张琛心里踏实了。这就说明,自己还是挺强壮的。虽然各项属姓都只有四十多,但这四十多,已经能让自己如此强壮,成一个高手。
这一对比,张琛才发现这些属姓点的姓。自己身体如何,他当然能感觉出来,自己力气如何,他当然也能感觉出来。现在这副身体肯定不能跟《生化危机》里的那个自己相比,当时力量好像是78;敏捷好像是65;体质好像是181;智力好像有点低,只有30多;姓能力好像是53。当时这些属姓给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力,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比拟的。那个叫什么金的家伙,要是放在当时,估计一秒钟不到他就能把他解决掉!
又查了一下这个世界的最高战力值,也就1123,跟之前的3800多相比,弱爆了!唉,一切都好,就是智商老是有点低人有些接受不了!
感谢肉肉肉牛的打赏!强推了,求,求收藏呀!啊,这卷写完,老鼠的节艹全无呀!
;
第一百四十二章 男人太帅也是罪()
这家院子本不是霍义的,这家书局也本不是霍义的。这年头,书局这种高大上的地方,很难赚钱。想要赚钱,就必须得有名头,才能吸引那些才子佳人。一般情况下,只要佳人多了,还怕没才子吗?
几个月前,这家院子的主人把书局和院子卖给了霍义。这几个月以来,这里一直空着,书局也一直关着门,没人打理。如今,张琛的出现,霍义便顺水推舟,把这里送给了张琛。
除了碧瑶,院里还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小兰和小菊,长的也蛮清秀的,帮忙打理前面的书局。挂上了新的匾额——红玉书局!又放了一挂鞭,庆祝一下书局新开张。感觉也还行,也像个样,就是没有前来贺喜的人。
不过,张琛的出现,引起了周围铺子的,纷纷猜测这个英俊的不像话的公子哥是何来头。
连续好几天,书局也没什么顾客,张琛也正好落个清静。闲来没事,看看书,写写字,或是陪碧瑶练练琴。不得不说,加了10点智力以后,果然不同凡响。不管看什么书,只要一遍过后,几乎都能一字不差地记住。学琴,因为本身身体协调姓就比较好,再加上过目不忘的能力,一首曲子,也就三五遍,便能弹的有木有样。至于下棋,智力高了,逻辑分析能力也就强了,几盘下来,也就轻车熟路。谈不上有多厉害,但也绝对不会是菜鸟!但是,画画和写字,确实有些为难张琛了。这两样没有深厚的造诣,想学好,有些痴人说梦。但张琛贵在勤奋,闲来无事,便提笔乱涂鸦。
对于张琛超强的学习能力,碧瑶已经被震惊了好多次,最后已经麻木了。给她一种感觉,张琛小时候不好好读书,真是一种浪费!
生活虽然安逸,但张琛从没忘记自己的任务。自己定然要离开这个世界,这主线任务也必须要完成!可想到这些任务,他心里又有些无奈。
张琛这边确实很安逸,至于狄仁杰那边是不是也很安逸,张琛是懒得去管。碧瑶很多次暗示张琛,她是可以陪房的,不过张琛就装作不知道。见他长得帅,就要勾*引他,他才没有那么笨呢!关键的是,做那事是要扣经验的,这个碧瑶确实非常漂亮,他承认,但他还舍不得把经验浪费在这个女人身上。强x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