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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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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掌相交!

    没有想象中的碰撞,就如石沉大海。泛起不了半点涟漪。

    天柱王只觉得自己的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罗士信的手掌没有半点的力道。

    手掌轻轻地抱着拳头。仿佛在玩石头剪子布。石头与布的相对,自然是布更胜一筹。

    罗士信缓缓地抬起了小腿,包着拳头的手往后一拉。

    借力用力,以力打力。

    天柱王这猛力的一拳,冲击力极为强大,让罗士信借力一引,整个人顿时失去了平衡,往前倾斜,下盘又受到一绊。整个人如他的拳头,向前冲射出去。

    “砰!”

    一声巨响传来,震得在场所有人都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都为天柱王感到疼痛。

    这就结束了?

    太快了吧!

    没有喝彩!

    罗士信胜的是轻松漂亮,但却没有半点的喝彩声。

    所有人都不可思议的看着场上站着与躺着的两个人,他们甚至不知罗士信是怎么取胜的。

    在场的也只有李世民、李元吉等少数几人能够看出点点猫腻来。

    这也就是天柱王与罗士信的差距。

    一个强者与超级强者的差别。

    天柱王并不弱,他的力量强横,他的速度迅捷,他将自身的力量与速度完美的配合在一起。这没有一定的苦功夫是做不到的。他这类人上了战场,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优势,但是对上精于技击之术的侠客,攻击手段简单不够灵活多变是最大的弱点。也是所有武将共有的弱点。

    所以一般来说实力相当的情况下,单打独斗侠客胜算大些,但比两军交战冲锋陷阵自是武将擅长。也并不是说所有武将都不适合单打独斗。所有侠客不适合两军作战。武技之道,万变不离其宗。侠客到了一定境界,追求的是化繁为简。武将到了一定境界。也能从简单的杀敌招式中寻求变化。

    罗士信已经到了从简单的杀敌招式中寻求变化的境界,自非天柱王这种依旧徘徊于速度力量的猛将能够抗衡的。

    好一会儿,四周才传来遗憾的喝彩声。

    尽管他们不晓得罗士信是怎么赢的,但赢了就是赢了。

    “你……”吐谷浑使者张了张口,只说了一个字就说不出话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国家的第一勇士是怎么败得,但是他倒在地上这点毋庸置疑。

    罗士信笑嘻嘻的说道:“怎么样,服气了吧,承让承让!”

    “!#¥%…&”重重摔在地上的天柱王一急之下,鲜卑语脱口而出,半响才反应过来,怒道:“你耍赖,我不服。”

    罗士信乐了,“你都趴在地上了,怎么算是我耍赖?”

    天柱王怒道:“我不管,我们再打一场,别当懦夫,堂堂正正的跟我打!来一场畅快淋漓的决斗。”

    罗士信勉为其难的道:“那好吧!”

    天柱王一听罗士信答应,毫不犹豫的欺身而上,双拳齐出。

    罗士信笑着,以拳对拳,双拳竟然后发先至,在天柱王拳头犹自弯曲没有伸直的时候已经伸直对了上去。

    “砰!”

    “砰!”

    两声伴随着的骨裂声,罗士信飞起一脚踢在天柱王的胸口,将他踹飞出了一丈远。

    “这下不服都不行了吧!”罗士信“呵呵”一笑:“畅快淋漓的决斗?你觉得你够格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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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二十三章 来至于角斗场的勇士() 
欢呼声伴随着天柱王二次倒下再次响起。

    这一次没有任何的犹豫没有任何的迟疑。

    这依旧不是一场精彩的决斗,但罗士信那压倒性的力量面前,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清楚的明白一点。实力相差如此之大,除非罗士信刻意放水,不然怎么样也做不到势均力敌的场面出现。

    唐朝的文武官员为自己的国家有如此悍勇之士欢呼庆幸,岭南使节团欢呼之余,都暗自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占位。那些除了吐谷浑之外的异民族,则欢呼的幸灾乐祸,暗笑吐谷浑不自量力,也见识到了大唐王朝猛将的真正实力,心有戚戚。

    唯一笑不出来的只有吐谷浑使节团了,以拳对拳,没有任何的花俏,罗士信的两拳直接打废天柱王的手。这是实实在在是实力差距,半点借口都找不到。

    吐谷浑的使者傻眼了,吐谷浑第一勇士就这样输得彻彻底底,畅快淋漓,他还有什么话可说。

    天柱王表情呆滞,不可置信的看着已经握不起来的双手,很清楚的能够感受到骨头断裂的迹象。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到了小时候听得由中原传来的井底蛙的故事,直到今日他才明白原来井底蛙说的就是他。

    “不要忘了我们的赌约!”罗士信丢下了一句话,对李渊作揖回到了席位上。

    坐在上首的李神通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亲自给他斟满了一杯酒。向他敬酒。他们平时没有什么交集,但今日罗士信打出了大唐王朝的威势,作为同僚唐王朝的一份子。由衷的为他祝贺。

    罗士信欣喜回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在他人看来他是因为打赢了天柱王而高兴,唯有他自己知道打赢天柱王是理所当然的,根本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得到黑奴才是他开心的缘由。

    天柱王固然露着一副黑奴武艺不及他的表情,但罗士信却看的出来。黑奴的武艺要胜过天柱王许多,而且有很高的塑造性。值得好好培养。至于什么原由让天柱王有这分自信,那就不得而知了。

    天柱王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席位上。

    吐谷浑使者站在一侧婉如丑小鸭一般,上前作揖叹道:“外臣自不量力。欲以螳臂当车,贻笑大方,还望唐皇陛下恕罪。”

    李渊大感满足笑道:“无妨无妨,你吐谷浑尚武。我大唐亦是以武称雄。双方比斗交流,常有的事,不必挂怀。”

    吐谷浑使者再次作揖道:“还望唐皇陛下告之那位大将军的姓名,外臣好生敬仰,当是大唐第一勇将了吧!”

    “他叫罗士信,是我大唐的右骁卫大将军,朕的心腹爱将!至于……”李渊说道这里,倒有些迟疑。虽说武无第二。真刀真枪比一比就能分晓。可二桃杀三士的典故流传千古,他可不提倡麾下几名盖世虎将为了第一的名号而争得头破血流。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

    罗士信这时起身笑道:“使者太瞧得起我罗士信了,我大唐人才辈出,第一勇将是不敢当。至少在这长安,能与我一教高下的就有两人。”

    吐谷浑使者倒吸了口凉气,不再说话,慌慌退下。

    罗士信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那两人是谁,但在坐的李唐文武都心底明白他说的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三人的勇名早已随着他们的事迹表现,为世人所知了。

    也因此惹恼了一人,大唐齐王李元吉。

    李元吉郁郁的喝着闷酒,一杯接着一杯的自饮着,他本就不待见罗士信,是以连呼吸都觉得是他的错。现在他如此完美杰出的表现,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原本李元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计划,他要找一个适当的理由向罗士信挑战,在众人面前名正言顺的将他击败。

    这次的元日大朝会正是他心目中最佳的场所,他知道李渊身患气疾不可能一直坚持到宴会结束的。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会将宴会交由李建成主持,自己下去休息。

    而他就能在那时效仿项庄舞剑,以缺少对手为由,逼迫罗士信与之比试,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击败,以扬威名。让世人知道,罗士信比起他李元吉要逊色的多。

    可是吐谷浑使者突然横插一腿,罗士信大展神威先救人斗虎,随即又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吐谷浑的头号猛将天柱王。所表现出来的神勇,让李元吉为之心悸,他发现自己竟然不敢依照原定下的计划实施了。

    尽管不愿意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罗士信的表现已经让他失去了从尉迟恭那里找来的自信。

    那种感觉让孤傲的李元吉郁闷若死,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

    出了罗士信这重头戏,接下来的表演便有些索然无味。

    李渊先一步告辞,李建成接管了宴席,在他健谈风趣的谈吐下,宴会也来了一个小**,直至日落西山,宾主尽欢而散。

    罗士信问清了黑奴的去处,得知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往太医署,便往太医署行去。

    太医署就在皇城之外,将卒训练经常受到一些跌打扭伤,常来太医署求药。

    罗士信虽未亲自来过,却也知道大致方向。

    来到太医署,罗士信出示了骁卫大将军的令牌,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太医署,来到了黑奴休养的房间。

    医疗间里,黑奴笔直的躺在床上,一对漆黑的大脚高架着床尾。

    古代人普遍高大,但大多在一米**上下,黑奴两米出头估计有两米一左右,这床的长度还比不上他的身高。

    见到罗士信进来,黑奴灯笼样的眼中露着感动。移动着想要下地拜见。

    罗士信赶忙上前制止。

    在房间里的大夫也铁青着脸,对着黑奴一顿训斥,说的是鲜卑语。罗士信也听不懂说些什么。

    不过黑奴却老老实实的不再动了,转向罗士信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罗士信茫然的瞧着大夫。

    大夫叫邱权,便是因为精通鲜卑语才被安排到这里的,翻译道:“他说他要保住自己的腿,将来好为将军卖命。”

    罗士信先让邱权告诉他好好养伤的鲜卑语怎么说,然后亲自让黑奴好好养伤。

    黑奴用力的点着头,虽然语言不通。但这个动作却是世界通用。

    罗士信询问黑奴的伤势。

    邱权愤愤不平的道:“那群蛮夷真不是东西,纵然是奴隶,也不至于如此对待。黑奴应水土不服有些发热体能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去与猛虎搏斗,不是要他的命嘛。本来就有小病,现在有失血过多,身体素质下降。热病严重了起来。没有半个月是好不了了。也只有他这种跟牛一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点,寻常人估计一个月都不止。”

    罗士信了解了情况,也松了口气,只要没生命危险,一切都好说,他很好奇黑奴的来历也就拉着邱权与黑奴聊了起来。

    这一聊,罗士信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

    原来黑奴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以斗兽取乐。黑奴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

    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哪愿意为他们卖命,合力逃了出去。

    黑奴是小时候被拐到拜占庭的,也不知回家的路,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也就一直往东走,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

    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磨练出了黑奴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竟然活了下来。一直走到吐谷浑附近,他跟着商队遇到了西域马贼。

    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黑奴寡不敌众,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黑奴。

    天柱王见黑奴骁勇强悍也就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留在了吐谷浑。

    罗士信听极缘由,对着黑奴报以了可怜的目光,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不思考不干什么,智商等于负数。因为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因为简单的忽悠,因为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

    实在……

    罗士信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

    不过听到这里,罗士信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黑奴了。

    黑奴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不是敌死就死我亡。他视天柱王做主人,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

    两人若要比试,黑奴的一身本领发挥不出来五成,败给天柱王的理所当然的。

    “你在给我说说阿拉伯帝国怎么样?很强大嘛?”罗士信并非学历史的,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有些了解,对于西方的一概不知。不过他记得唐朝在李隆基的时候貌似跟阿拉伯帝国打了一架,好像还输了,所有有些好奇。

    黑奴想了想答道:“阿拉伯帝国很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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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宝刀神枪() 
得到了这个答案,罗士信眼中闪过了点点兴奋,自从有了这一身的盖世武勇,在长安李唐王朝闯下了一定的名望后,也渐渐的悟了一个道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梦如幻,岁月飘零。与其随波逐流,不如活个精精彩彩,轰轰烈烈,也不枉穿越来到李唐这个世界走上那么一遭。

    阿拉伯帝国虽然远在万里,但依照他们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将会成为一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帝国。

    尽管他知道阿拉伯帝国要征服耶路撒冷,在短期内并无向东方扩展的念头。不过他们没有扩张过来的意图,不意味着大唐王朝不能征服过去。两个巅峰大国之间,早晚就有一场决定这世界最强帝国的巅峰之战。

    有如此强劲的敌手在一旁虎视眈眈,现在只是意淫的想想,就让人不热血沸腾,不能自持。

    黑奴已经知道自己让天柱王送给了眼前这位看似不壮却异常骁勇的高廋少年。对此没有多余的异议,他的成长本就是与众不同,从最小的地方崛起,开始从地方上的小型斗兽场打出自己的名望,几经转手最后卖给了拜占庭最大的贵族进入闻名中外的罗马斗兽场。

    在拜占庭那里有个习俗,平时不给角斗士吃饱,让他们保持着饥饿的身躯,只有在他们在斗兽场里击倒击杀对手之后,才能享受到美食。所以在黑奴的眼中,天柱王给他管饱饭已经算是最大的恩赐了。所以也尽心竭力的为天柱王卖命。

    如今又换了一个主人,这个主人不惜冒险,从虎口中把他救下来。还安排了大夫细心医治。如此待遇是他从未享受过的,也倍感珍惜。

    “对了,黑奴,这个名字不好。”罗士信很欣赏黑奴的武勇与胆气也没有将之视为奴隶,道:“你记不记得自己的名字?”

    黑奴听了翻译,表情黯然,摇了摇头。在拜占庭他叫黑奴,在吐谷浑也是叫黑奴,他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有名字。但那多年过去了,早已封存在意识海里,记不起来了。

    罗士信想了想,突然道:“干脆以后我就叫你奎托斯吧。很威风霸气的名字。”

    黑奴慎重的点了点头。学着汉语的发音,不伦不类的说道:“奎……托……斯!”脸上一片欣喜,黑奴一直是他的代号,他就如没有名字的人一样,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罗士信让奎托斯好好养伤,离开了太医署。

    这回到了国公府,福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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