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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受着身体里涌出来的力量,罗士信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句话:“上天让你取代将死的我,就替我轰轰烈烈的活下去……继承我的一切。”眼中涌现出炽热的光芒。
每个人都有英雄梦!
罗士信自然也不例外,但除了有英雄梦,还要有自知之明。
罗士信原来的想法是借助罗士信的身份好好的活下去,利用脑海中的知识,做些什么,稍微活的精彩一点,别像上辈子一样过得那么平凡,到了生命的尽头才觉得后悔。不求什么轰轰烈烈,但也不要随波逐流。至于战场什么的不去想了。毕竟他不是真的罗士信,纵然有一身的力气,没有武艺也无济于事。但如今他继承了罗士信的一切,那就不一样了。有了这一身本事,若不干出一番事业,如何对得起将一切交给他的罗士信?
罗士信赶忙起身,低声道:“怎么不叫醒我!”重新打量着走来的李世民,心底有小小的激动。
他就是大唐秦王!
那个史上赫赫有名的太宗皇帝!!!
罗士信并非主修历史,但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尤其是大学的时候,比较愤青:常为大汉的一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而热血沸腾,为大唐的繁荣昌盛万邦来朝而自豪,为大宋的科技发达国家富饶而喜悦;为大明的刚烈不屈而骄傲。同样的为五胡乱华而怒发如狂,为草原(禽)兽杀戮天下而切齿痛恨,更为奴清卖国而耻。
李世民虽非大唐王朝的开拓者,但毫无疑问是大唐强盛的奠基人。
“不要怪他!”李世民突然笑了起来,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使人不由生出亲近之意,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是我见士信将军睡的熟,不忍叫醒将军。将军为我大唐血战八日,想必没睡过一个好觉。现在叛军已退,好好休息是应该的。”他接着对身旁的亲卫兵道:“去拿些熟食来。”随即又歉然一笑:“军中不得饮酒,待日后的庆功宴上,孤王一定陪将军喝上几盅。”
李世民毫无疑问是一个人生的政客,不管有心无心,是做作还是什么:他也确确实实的没有摆出一点大唐秦王的架子,在一旁静静的等着罗士信的睡醒。
罗士信也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说道:“谢殿下体恤,末将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
李世民哈哈一笑:“只凭两百精锐,两百降卒,打退二三十倍的敌人,这份力所能及委实了得了。让将军守洺水太是屈才了。洺水城以无危险,便由世绩将军镇守。你且随孤回营,好好休息,准备日后决战。”
罗士信才不信李世民的这些屁话,李世绩是何许人物他那能不知,是一个能与军神李靖并称的牛人。很明显洺水在李世民手上还有妙用,所以让智勇双全的李世绩接管。至于罗士信,虽有点点计谋,但如秦琼、尉迟敬德一样,还是以武力让人称道。
李世民精通用人之法,此时用李世绩的智勇让其驻守洺水城充分的发挥这颗钉子的妙用,将罗士信调回大营,亦是打算在最后的决战里,用罗士信的勇力,为他冲锋陷阵。
这才是李世民打的如意算盘呢。
若是原来的罗士信指不定就让李世民忽悠了,现在的罗士信以非那个一条肠子的愣头青,花花心思不少,看到了问题的关键,也不点破欣然允诺了。他并不认为拥有些后世知识的自己就真的比得上李世绩,所以也没打算抢这份功劳。
军略,确实是李世绩擅长的地方,但罗士信也有他擅长的地方嘛。
上知千年历史,下推千年进程,这点别说李世绩,就算是李世民、李靖也比不上。
“这讨伐刘黑闼的头功,我是拿定了。”罗士信自信满满的想着,这点屁大的小功劳就让给李世绩吧。
在罗士信睡着的时候,李世绩已经奉命领着兵马驻入了洺水城。罗士信与他的副将做了简单的交接,美美的吃了几大块牛肉,与李世民一同离开了洺水渡河前往洺水南岸的军营。
李世绩出城勘察地形去了,罗士信也没有见着这位历史上的牛人,心底到有小小的遗憾。
这还未抵达南岸渡口,渡口处已有两队人马过来迎接。
李世民远远眺望,回头笑道:“将军身陷洺水城,最挂心的就是叔宝将军与那蛮牛了……为了救援洺水,叔宝将军肩上还中了一箭,那蛮牛更是急得要了条小舟结果跌进了河里。”
罗士信眼眶有些发红,记忆深处整个唐营与罗士信关系最为要好的莫过于秦琼与程咬金了。
秦琼与程咬金都是马军统帅,水战并非他们所长,程咬金更是不习水性是个旱鸭子。如此急战,还不是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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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兄弟()
“秦大哥,程老哥!”
罗士信也不顾李世民在一旁,高声的叫喊了句。
“哈哈,小老弟还是那么精神,老程就是说嘛,我们这小老弟勇猛彪悍,阎王爷都要惧他三分不敢收他,哪有那么容易出事。”程咬金声音洪亮,跟张飞有的一比。
李世民也知三人感情深厚,不以为意。
下了船,秦琼、程咬金先来拜见。
罗士信也近距离的打量着两位传奇人物,秦琼与后世小说中的记载截然不同,并非是三五大粗的山东大汉,反而长眉朗目,风姿卓著,气宇轩昂,是一个少见的美男子。程咬金却如影视形象一般,彪悍魁梧,古铜色的皮肤,国字型的大脸,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整就是个猛张飞的造型。
李世民心底明白秦琼、程咬金虽分别率领他麾下最精锐的左三右三骑兵,在战场上护他周全,却也不是他的专职保镖。他们两人来这里多半是为了是摆脱逆境的罗士信,识趣的笑道:“你们兄弟好好聚聚,孤王手上还有些军务,就不叨扰了。”
李世民这三军统帅一离去,气氛也立时变得融洽。
“让老哥哥看看,你有没有受伤!”程咬金最耐不住性子,抓着罗士信的肩膀上瞧瞧下看看。
罗士信心中一阵温暖,笑道:“程老哥少见多怪,那么多年什么硬战苦战恶战没打过。那群渣渣,哪能伤我分毫!”
说来也怪,罗士信身先士卒从不落于人后,可偏偏在记忆中没有受过一处刀伤,便是洺水城上七天七夜的血战身上所流的也尽是敌人的血,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罗士信的目光落在了秦琼的肩上。
秦琼道:“无妨一点小伤,不碍事的。”他向来话不多,但三人之中,就属他最为稳重,彼此一遇到什么事情,第一个默默站出来的必然是他。在罗士信的记忆中,最令他心服的人便是秦琼。
罗士信心中忧虑不减,秦琼在他们这伙瓦岗旧将中是最早因病病故的一个,原因便是多年征战遗落下的病根。历史上的秦琼可不是小说里的秦琼,人人可欺,乱七八糟的一票人都能打赢他。
真正的秦琼好比三国演义里的吕布,称之为天下第一也不为过,是那种万军丛中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的人物。便是罗士信与之切磋,也是输多赢少。二十岁的罗士信,想要打赢处在黄金年龄的秦琼还是有点困难的。不过差距也不是很大,以数值计算秦琼武力值若说一百,罗士信至少也是九十九、九十八。
秦琼就是因为太过勇悍,受伤过多,壮年自然无恙,一过了这个年纪,体质下降旧疾复发就抗不住了。
罗士信知道这个情况,暂时却也无能为力,来日方长总会有办法的。
程咬金牵着马在前头带路,所行的路线恰好与军营相反。
秦琼故作不知,罗士信虽有疑问,却也没说什么。
来到一处不知名的山脚下,程咬金吩咐各自的亲卫四散放哨,接着神神秘秘的从马背上取下三大皮囊,摇了摇洋洋得意的道:“正宗的千日酿,可够劲了。除了我老程,你们想喝都弄不到。”
罗士信哑然失笑,道:“老哥哥酒瘾复发,拉着我们一同犯法,好算计。”
程咬金佯怒道:“小老弟好不知趣,要不是庆贺你大难不死,老哥哥才不舍得将这千日酿拿出来呢!”说着,他低声道:“再说了,我们三人一起喝,就算被发现了,秦王殿下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怕什么。”
唐军虽说猛将如雨,但真正能与秦琼、罗士信、程咬金较劲的,也只有尉迟敬德一人。决战即将来临,李世民绝不会在这个时候打他们板子,程咬金外粗内细,将个中厉害看的透透的。
“我喝!”秦琼打仗比程咬金厉害得多,可心思就算跳起来个勾不到程咬金的脚底心,没那么多想法,只是觉得要罚兄弟一起受罚便是,不就是一顿板子,何必为了顿板子扫了兄弟的兴致。
罗士信是个酒鬼,穿越前的罗士信平时也好两口,一手抢过一个皮囊,道:“我先尝尝!”
千日酿入喉,一股香甜辛辣的感觉从喉咙传入心肺,接着深入每条血管传达每根毛孔。
“好酒!”
这个时候的酒论酒精度远不如后世高,可材料却以最好的不含任何污染的清泉稻米小麦等物品酿制,有着一股后世白酒远远没有的天然香甜的味道。
“看你猴急的……”程咬金自己也迫不及待的住举起壶对着嘴巴猛灌,贪婪地大口吞咽壶中的美酒,片刻才道:“这可是老哥哥我厚着老脸从岳丈那里要来的相传能够一醉千日的美酒,哪能差了。对了,小老弟今年也有二十了,你老哥哥在你这年纪娃儿都会玩尿和泥了,要不要让你嫂子给你解释一个媳妇暖暖被窝?这方面,你嫂子能耐可大了,指不定就是一个五姓女呢。”
程咬金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长得人魔鬼样,却娶了个五姓女当老婆,还是五姓世家排行第一的超级家族崔氏。平时没少吹嘘,现在又来了。
罗士信白了一眼,道:“得了吧你,还暖被窝,给嫂子一说,我看你是跪搓板。”在他的记忆里,存在着程咬金跪搓板的事情。
程咬金不以为意:“别将跪搓板当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这跪跪跪就跪习惯了。在内丢面子,在外有面子,这才是真男人。”
秦琼道:“是该找个媳妇了,总不能让罗家无后。”
比起程咬金,秦琼的话靠谱些。
罗士信点头道:“晓得的,没遇上合适的而已,遇上了就成了。”
三人席地喝酒,聊过往谈将来。
他们都是当年瓦岗旧将,一路走来,风雨同舟,生死与共,昔日好友,所剩不多,故而百倍珍惜彼此。
罗士信看着满面红光的二人,心情亦是激荡,后世物欲横流,人心不古,很少有真正的兄弟情义。可古代同袍同泽,生死与共,这种能互为生死的感情千金难换。
秦琼、程咬金都是那种值得托付生命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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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小人心思()
罗士信、秦琼、程咬金都是好酒之辈,酒量不小,一皮囊的酒不多不少,不足以将他们灌倒,却也能喝个尽兴。
程咬金在这方面也是下了点点功夫的,虽说关键时刻李世民不至于因为触犯禁酒令罚他们板子,但三个人若是醉醺醺的回营,那就是公然的藐视军法。即便是非常时刻,李世民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吃饱喝足,三人并肩返回军营。
罗士信想起一事道:“两位哥哥先走一步,我去找王君廓将军有点事。”
秦琼道:“不用去了,王君廓还躺在床上呢。”
程咬金也道:“那王八蛋险些害死小老弟,我们兄弟岂能与他甘休。秦大哥给了他一拳,老哥哥我也踹了他一脚,现在还在床上下不来呢。”
罗士信愕然道:“害死我?”
“可不是?”程咬金愤然道:“洺水城他守不住,殿下让他撤回来,由你接手。那王八蛋怕死将守兵全调了出来,要不是如此,以兄弟的手段那里会打的那么艰难。”
罗士信呆了半响,这才恍然大悟,心底困惑已久的谜团算是解开了。
其实翻阅史书,罗士信对于历史上的罗士信的死一直存有疑问,感觉罗士信自己找死一样。
历史进程是这样的:王君廓最先领一千五百精锐与五百降兵镇守洺水,因为汉东军攻势凶猛,王君廓守不住,李世民换人防守。接着罗士信自告奋勇的接下了任务,领着两百人与王君廓换防。
王君廓固然比不上罗士信骁勇,却也是一员悍将,他领着两千兵马都守不住洺水,罗士信竟领着两百人就接受了城防,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原来李世民的本意是让王君廓领着自己的亲卫突围,而罗士信领着他的亲卫入城。偏偏王君廓贪生怕死,一口气将一千三名守兵全部调入了他的麾下,只留了两百降兵给罗士信,这才照成了洺水城的危局。
如果王君廓给罗士信留下一千精锐唐军,罗士信也不至于陷入死地了。
如今的罗士信虽说继承了史上罗士信的一切,不过终究是以本体为主的,个别记忆或多或少有些缺失。秦琼、程咬金自不会忘,王君廓这类小人还不再罗士信的眼底,毫无他的记忆。
罗士信道:“既然两位哥哥替我报仇了,我也不计较了。找他是另一回事,我看中了他麾下的一位小校,想跟他要来。”
“屁大点的事!”程咬金撇了撇嘴,“派个小卒去说就是了,他敢不应,老哥哥让再来收拾他。他的地方,走过去都嫌脏。那小校叫什么名字?”
“莫虎儿!”
程咬金随意吩咐了下去,但语气中充满了对王君廓的鄙夷。
王君廓是一个小人,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
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恩将仇报、背恩忘义等词语,用在他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
王君廓自幼孤贫,靠叔父叔母拉扯长大,以贩马为生,但品行不端,经常偷盗,乡里都引以为患。隋朝末年,王君廓打算聚集兵马为盗,他叔叔却不同意。王君廓便想了个妙招诬陷邻居与叔母私通,与叔叔一起把邻居杀了,达成了目的。
接着王君廓当上了山大王,四处劫掠。河东郡丞丁荣前来讨伐,王君廓答应归顺,回头就给丁荣致命一击。接着又遇到了宋老生,打不过故技重施便向宋老生投降,并与他隔涧相谈,祈求哀告。宋老生被感动,放松警惕,王君廓却趁机逃走。李唐招降王君廓,王君廓先答应,随即却抢了李唐的粮草投降了瓦岗寨。在瓦岗寨待了不到一个月,又投降了李唐。
他叛来叛去,凭借着一身奥斯卡影帝的表演,兼之却有一身不俗的能耐,身份地位水涨船高,竟意外的节节提高。
程咬金的随从找上王君廓的时候,王君廓还在床上低声哀嚎,秦琼、程咬金的一拳一脚打的够狠,前者断了他的两根肋骨,后者直接伤了内腑。让他下不了床之余,呼吸都跟着痛。
王君廓撑着病痛坐起身来,挤出一抹微笑道:“不知程将军有何赐教!”他会演戏,即便心中恨的要死,脸上却带着和气的微笑。就如当初秦琼、程咬金打他一样,只很不得将两人碎尸万段的他,却在李世民面前表现的极其大度,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因为他知道,在李世民的心底,他远远比不上秦琼、程咬金。君子报仇都还十年不晚,小人报仇,更不急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