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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者沉降。
清者渐渐透亮成形。
最后,这一吨坚硬的钢筋,在林东的炼化后,软绵如面条一般,随着林东的心意变幻着形状,甚至缓缓的改变着本质……
“累,太累了,以前乍没发现炼金这种小儿科的东东这么麻烦呢!”林东忍不住吐槽了。
他没想过,以前炼金那会儿怎同?
修真世界灵气十足,身体恢复极快,再加上那时实力比刚刚开始修炼的现在要强上十数倍,自然感觉轻松。
大约耗掉十分之一的灵石能量,一吨的钢筋,不多时,成功地转换成一吨半的黄金,以及三百公斤的白金和七十多公斤的铜。最后还剩下十几公斤的铅渣,要想废物利用,这个也能转换,就是灵气需要海量的浪费。
铅渣让林东一脚踢到角落里。
有了黄金。
谁还在乎什么铅渣。
“啊,发达了,哥可能是这个世间上最快暴富的人吧!”林东这样一想,心里很得意。
卖黄金,变身土豪,逆袭白富美!林东激动地飞奔下楼,直冲向外面凤来大街的首饰金铺。可是林东刚一进店门,相貌娇艳的导购小姐就冲他甜甜一笑:“欢迎光临,想买什么?黄金、白金、钻饰?先森请随便挑,看好了那款尽管叫我们。先森,现在金价很便宜,才三百多一克,买金收藏保值正是时候。”林东听了一楞,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当场就斯巴达了。
尼玛!
老子拥有的可是一吨半的黄金。
要是拿出来,不把整间店的人活活吓死才怪。
于是乎,拥有一吨半黄金和三百公斤白金的林东,瞬间成了世间上最多金同时也是最穷的人。
啥东西多了都不行。
金子太多了,那也是坏事!
林东回到自己的小窝后,摔身在大床上的时候,忽然心中明悟了这样的一个真理。
“钱钱已经打到你的帐号了,省点用。”班长大人给他发了个信息。还好,有班长大人,在林东每个贫穷难熬的日子,班长大人的信息总会及时出现,从不例外。
“我就不信了,我会挣不到钱?除了赌石和炼金之外,挣钱的法子多得是!”林东不信邪地握紧了拳头,他决定明天找个大贪官,用搜魂秘术搜查对方的脑袋,来个劫富济贫。对林东来说,这个方法也不要太简单,搜魂小技巧用好了其实跟用鼠标搜索度娘的身体一样方便快捷!
第二天醒来,林东却改变了主意。
尼妹。
有钱还需要逆袭吗?
软妹币这种东东要是多了,那将会有无数的女神心甘情愿地俯首跪舔,一个个笑脸嫣然,幸福得不行。要是那样子,根本不可能产生逆袭的快感。再说,晋升人生赢家后,再给高富帅打脸就没有那种畸形又特别满足的吊丝成就感了。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林东得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想装逼,想逆袭,钱不要太多,够花就行了,暴富的行为是万万要不得的。
因为虐菜没意思,穷逼逆天打土豪,吊打高富帅*oss才是人生努力的正确方向!
“好吧,我承认这个只是借口。”林东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懒惰才是真正的原因,他明知外面充满了金钱和机会,只要随便一伸手,就可以发达,可是他就是懒得动。
说到底,还是炼金惹的祸。
因为,一个人如果拥有的金子太多了,那么对金钱的看法自然就淡了,看法一淡,懒劲自然也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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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生死一线间()
穷逼怎么啦?
穷逼也一样可以生活!穷逼也可以过得很潇洒!
林东坐在小桌子前,一边打呵欠,一边跟端着满满一盘子早点的萌货打招呼:“早。趣*”
“大叔,现在都几点了,还早?我们都准备吃午饭了。”萌货虽然喜欢吐槽,但对林东还是不错的,一是因为林东的暴吃暴喝能给她的微|博直播挣粉丝,二是给小店创收,三是可以诛邪镇恶兼改良社会风气……自上次卷毛哥受到林东的谆谆教导后,现在整条街的面貌都变了,就是住在这里几十年的老街坊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晴,现在不仅扒手小偷绝迹,而且何金水和歪头他们还天天过来帮忙扫大街,地面干净得想找颗烟头都难。
“有人请吃饭,感觉真好。”林东忽然觉得穷逼也很快乐,最少容易满足。
“大叔你的手机好老土……”萌货趁林东不注意,偷偷的拿起他的手机,快速输进自己的号码,又轻轻的按了一下拨打。
“你懂啥,我的手机这叫结实耐用,必要时可以当板砖用,真正的多功能手机。”林东现在左右开弓,只顾大吃大喝,懒得多作解释。萌货批评手机老土只是转移注意力,偷林东的手机号码才是目的,她一看得逞,调皮地吐了吐小粉舌,赶紧转身溜走。
大街上逛一圈。
尤其玉石街,那间悠悠小屋也不知为何,一直没开门,林东来这里溜达了好几圈,也没有再看见那个颇似飘渺仙子的店主妹子。
也许是没有缘分吧!
林东最可惜的是那个墨玉葫芦没有弄到手,炼了那么多黄金,要是妹子肯换,那么一切就简单了。林东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黄金了,当然,其实他也不算很缺钱,天天有人请吃饭不说,兜里一空,还可以找个像祥麒那样的黑心老板谈谈交情,这种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惬意!
还没有炼金前,他还没有这种意识,等炼完金,有一大堆金子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还是做个穷逼更加快乐。
什么叫别扭?
他这种人就叫做别扭!
中午毫无意外还是回来萌货这里开饭,有萌货在一旁捣乱,林东发现好像自己的干劲更足,饭量有增。
街角,歪头大汉和小个子何金水他们又在探头探脑。
他们很苦恼。
因为一直没有机会接近林东。
没有借口,就这样走过去,会不会被秒杀呢?这个谁也不敢保证!毕竟霸王龙的心思谁也猜不了!
幸好上面老大很有耐性,没有限定时间,所以几个倒霉的家伙,只能从别的地方着手,准备用迂回战术,用当年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接近林东这头人形霸王龙。
“木头同学,中午一起吃饭吧!”班长大人经常操心林东的吃饭问题,到了十二点,保证准时来电,不是约林东吃饭,就是提醒林东开餐。之前她去欧洲旅行那半个月,原来是林东的放风假期,等她一回来,林东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不了,我懒得动。”林东打了个饱嗝。
“那我和小姨吃大餐去了,拜拜。”班长大人本来还想逗逗木头同学的,但她那边有事,催得紧,只好匆匆的挂了。
午餐暴吃一顿。
肚皮沉甸甸的林东决定来个饭后散步。
看看周围有没有土豪或者绿茶婊之类生物的存在,最好来个特嚣张的那种,增加一点逆袭打脸的兴奋度。
很可惜。
走了几条街,林东也没有发现目标。
土豪肯定有很多,但撞在林东手上的倒霉鬼却没有。
“这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怎么就没有人冲红灯,用七十码的车子撞我呢!”整天想惹是生非,可是奈何怎么也碰不上的林东,唉声叹气的,在他看来,现在兔民们的素质其实提高了很多,要换以前,稍微有点钱的人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
“狗狗乖,别靠近那,脏。”有个衣着时髦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牵着一条哈士奇走过来。
“哎,好机会。”林东的心理很阴暗。
他的想法是。
假如那条哈士奇要是敢狗眼看人低咬了身边这位民工兄弟一口,那他就当场发飚,一把逮住那个女的,给她两个选择,一是让民工兄弟反咬她一口,二是让民工兄弟咬她的狗一口。
鉴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和溺爱,也许那个女的会作第一种选择。
民工兄弟当街逆袭白富美?
感觉好像还不错!
在林东同学心里yy得很爽的时候,那条一个月的用度就远远超过民工兄弟一年收入的哈士奇,用它眼睛的五分之一,轻蔑地瞪了面前几个可怜的生物一眼。那个民工兄弟立马触电那般,整个缩到一旁去,赶紧让出身边的路灯。
哈士奇大人神态高傲地走上前,抬起后脚,在上面随意地洒一点液体,标上自己的徽记。
以昭示这里是它的地盘。
对于一身运动服球鞋满是灰尘纯粹学生模样的林东,哈士奇大人连用狗眼稍微扫瞄一下的兴趣也没有。它的神气就像大公司的老总,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傲慢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林东看了看民工兄弟,又看了看那哈士奇远去的身影。
忽然有点弄不明白,究竟谁才是人?
谁才是狗?
“啊,兄弟,你喜欢吃狗肉吗?”林东觉得也许自己请他吃一顿狗肉煲,可以树立下这位民工兄弟的作为人类的一点自信心。
“千万别!”民工兄弟一听就着急了,他拦住林东的话头,双手连晃:“在城里你不能说吃狗,不得了,这城里的狗可是不得了的,不是丈夫就是儿子啥的,宝贝得很!千万别提一个吃字,要是让人听到,那麻烦就大了,上次我老乡喝多了几杯马尿,跟我们吹嘘几句狗肉的味道,让一个路过的城里人听到了,唤来一大帮人,把我们几个打个半死……”
“这还是我们的大兔朝吗?”林东差点怀疑自己回归错了世界。狗肉他不爱吃,但也不反对别人的爱好,存在就是合理嘛。猪牛羊鸡鸭鹅,这些都是肉食,都能吃,人们爱吃啥吃啥,反正只要不吃人就行了,怎么到狗这里就不行了呢?
再说,讲一句吃狗,又不是真吃,就让人围住暴打,还有天理吗?
其实这件事,林东稍微敏感了一些。
在这世上,人不如狗早是铁一般的事实,完全无须大惊小怪。
不过,可能是当年穿越初期让某条巡山犬追赶得满山跑的阴影还在,所以对林东来说,激动点也情有可原。
想惹事生非不成。
反而让一条高贵的狗弄得很是郁闷的林东同学,格外无聊地走在大街上,就在他准备穿过一个街口时,突然有辆车子不顾红灯,疯狂加速,直冲了过来,吓得过马路的行人惊叫四散,争相躲避。
林东心头一喜,终于有伸张正义的机会了。
七十码。
传说中的七十码有木有!
等车子停下,将那个酒驾的孙子揪出来暴打一顿,缓解下刚才被狗鄙视了的郁闷。
正想得心花怒放,猛然有种恐怖的感应,袭上心头,林东此前关闭掉的‘鹰眼’自动开启,眼睛瞬间高速锁定了一个目标。那是个黑洞洞的枪口,前端装着一个消音器,自车窗后伸出,指向自己。
卧槽!
是谁要杀自己?
难道是那个什么笑面虎?
自己身为一个学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仇家,除了那家伙之外……思维在脑海电光石火般的一闪而过,林东身体在生命受到威胁下,自然作出反应,整个人飞身而起,在半空中迅速翻滚,减少敌人的射击面积以及增加移动目标的不稳定性。
幸好修炼了星河九天诀,要不然,没有鹰眼和提升数倍的身体素质,遇上这种当街开枪的疯子就抓瞎了。
灼热的子弹擦着脸颊飞了过去,吓得林东头皮阵阵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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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守护()
尽管开始筑基,但毕竟还不是不死之躯,以林东现在的身体素质和修为,根本不可能硬扛子弹的,如果击中身体,那还有救,要是命中脑袋就完了,说不定元神受创,连借尸还魂的机会都不会有。趣*讀/屋
将身体抛在半空的林东,一惊没了,一惊又起,因为那个该死的疯子杀手并非只开一枪。
那家伙。
作了个习惯性的补射。
也许是枪手的直觉,没有击中目标的不确定感又让他迅速补射了一枪。
这一枪才是林东最麻烦最头疼的威胁,因为他现在还翻滚在半空,无处着力,根本无法躲闪。死亡的阴影袭上心头,在生死一线间,林东修炼的星河九天诀极速运转,眼睛里的星力如芒,身体关闭的潜能,一下子统统爆发出来。此前修炼所获得的灵气能量,宛如如火山喷发,全部加持在右手中指的力士戒指上。力士戒指闪起了璀璨闪华的亮光,一个用常人之眼根本不可能察觉的‘无形之手’数十、数百倍地扩大,半空中抓住林东的身体,疯狂一提拎。
万分之一秒不到,无形之手赶在高速螺旋而来的子弹穿刺进林东的心脏之前,完成了拯救。
灼热的痛苦自膝间向侧延伸,险险在皮肤边缘的位置擦过。
在那一瞬间。
林东甚至能够‘闻’到自己鲜血的味道。
愤怒充斥着林东的心胸,顾不得于半空中调整好身体,他分神控制住无形之手,自贮物戒指内取出一撮‘仇恨之源’撒向敌人。
啪,林东的身体摔倒在马路上。
车子。
呼啸而过。
他清晰地看见,那个黑洞洞枪口,连续吐焰,在林东身边的几个行人,身上飞溅出一朵朵的血花……尼玛这还是大兔朝吗?这简直就是阿富汗伊拉克!
林东顾不得察看伤势。
暴跳起来。
可是那辆疯狂飞驰的车子几秒钟已经远去,以林东现在刚开始修炼又灵气透支的身体,根本无法追赶。
“晚上,再给你们一个惊喜!”林东脸色沉下来,本想日子平淡一点,过点小市民的生活,安静修炼,谁不想祸从天降,在大闹市中竟然也挨人冷枪。撒腿追肯定追不上了,而且现在的灵气透支,两条脚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跑赢四个车轮,但,这并不意味着林东会就此罢休。那一小撮‘仇恨之源’已经撒在敌人身上了,那怕敌人逃到天涯海角,也绝对逃不脱他的追踪。
周围一片慌乱。
尖叫,哭泣以及救命声声入耳。
几个无辜行人倒血泊中,他们的亲人反应过来,哭得呼天抢地,也有人吓得拼命逃跑,抛下妻儿不顾。林东挨个察看,发现开枪的杀手是个狠角色,辣手无情,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枪毙命。
六枪四命。
除了最初向林东射击的两枪没有命中,其余四枪无一落空。
虽然还有个年轻白领没有当场死去,但也命中心肺,根本等不及救援。
林东看了看大腿,发现有道血痕自膝盖向侧擦过,长近二十厘米,子弹撕裂的牛仔裤破碎不堪,鲜血沾染。
转头回想起来,最惊险的还是擦着脸颊飞过的那一枪,要是头颅被高速旋转的子弹击中,后果不堪设想。当然第二枪也不可原谅,几乎命中心脏,幸好有无形之手。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没有完全躲过子弹,最后还是让子弹擦肤而过。
路口的局面越来越乱,林东没有理会到处赶来救援或围观的人们,用力挤开人群,大步离开。
尼玛,此仇不报非君子!
敢打老子黑枪?
必须一百倍一千倍的还给你!
强压下心中的愤怒,林东迅速返回到自己的出租小屋。
换下鲜血沾染的牛仔裤,林东清洗去血污,再以柔柔的一缕灵气能量来修复子弹创口。
幸好,这枪仅是擦肤而过,并没有伤及肌肉骨头,只是皮肤破损了少少。虽然表面看起来皮肉翻卷,伤痕很长,但清创后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