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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启年-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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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启年他们下车,王启年付了车钱。抬头望向深坑岭,只有一条弯曲的小道通到山上,山间的植被很好,标准的浓荫蔽日。七月的天很热,但接近此间,却有一股凉意。

    他们顺着山间小路往上攀登,不一会山间小路一个转折,王启年才知道这个地方为什么叫深坑岭了。

    转过山脊,一个巨大的深坑出现在眼前,小路转而向下,在山壁间,却是一层层的山间的洞壁,在洞壁的外侧。是一条宽宽的路,大量的魔法师在此间做着生意。

    珍妮是第一次看到这幅情景,刚才她的脚都走酸了,但看见杰西卡和王启年没有一丝疲倦的样子,只好强自忍着。现在看到这一幅奇景,立刻精神一振。

    杰西卡和王启年顺着山道看着,实际上此间是在山壁上开凿的,连道路都嵌入山壁之中,走在其间,好像在山壁中游。

    里侧有各种东西,蝙蝠的眼睛。蝎子的尾钩,毒蛇的牙齿等等东西,这一家看来专做这些诅咒用的东西,那边是草药,王启年他们一家家里往前走,看到一家专卖魔杖的店。他们进去。

    “日安,女士们先生们,有什么地方可以效劳的?”店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魔法师。

    “我来选风火双属性的魔杖。”杰西卡说到。

    店主看了一眼众人,目光最后落到珍妮身上:“是为这位小姐选魔杖?好的,风火双属性。”他身体飘了起来。在顶端拿下几个长长的盒子,放在柜台上,一字排开,杰西卡挑了半天,最后挑中了一款胡桃木的魔杖。

    付了钱之后,将魔杖交给了珍妮,这根胡桃木魔杖花了十个金币,价钱之贵吓了珍妮一跳,手足无措的接过了魔杖,杰西卡淡淡地说:“这根魔杖不太好,先将就着用,这里公开卖的魔杖,不可能有多少精品,甚至都比不过我们学校免费提供给学生的魔杖。”

    王启年却将那个在虾米丛林中所得戒指送给了珍妮,卷轴和魔杖送入其中,不过她目前无法使用,一切都是由杰西卡来使用。虽然戒指戴在珍妮的手上,但控制权却不在她手上。

    既然来了,王启年三人就在这里逛了一圈,杰西卡跟珍妮讲解了所看见商品,这里商品很多,不仅有魔法师和炼金术士前来购买,其中也有不少其他力量者前来购买,在卖宠物的店中,王启年就见到有两个盗贼前来购买青睛鸟。

    王启年倒没有买,他要买则是很多少的材料,王启年转了一圈,就根本没有发现,不禁感叹,他要买的是能够组成发动精神振荡的魔法材料,不过根本没有发现,心中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些材料的确稀缺。

    珍妮很是好奇,王启年逛了一圈后,时间已是下午时分,此处虽然魔法师众多,却没有马车之类,其中之物,多是魔法师以储物装置带入进来,甚至连一家专门饭店也没有,便对两人说:“走吧,时间不早了,看来要露宿荒山了。”

    三人从深坑岭出去,走了一个多小时,天色已晚,他们并未走出大山,不过已不再深坑岭,杰西卡又一次取出地图,证明他们到了另一山岭,是种子峰。

    王启年看了一下,选了一个地势平坦的地方,升起了篝火,虽是七月份,但山中气候清凉,不显得炎热,免得他们布置降温魔法阵。

    在火堆旁,他们吃着干粮,王启年和杰西卡轻声讨论着明天的行程,而珍妮已经吃过,在一旁进入冥想。

    远远的传来驼铃声,王启年和杰西卡抬头向那个方向看去,一会儿,一头白色的骆驼出现在视野中,虽然是夜晚,但王启年的微弱视界还是看得清清楚楚,一个中年人,他的容貌不像白种人,线条相对柔和,穿的衣服也是左衽长袍,头发以一根簪子别在头,眼睛很亮,背后背着一弦琴,却和王启年一样,也拿着一根手杖,他的手很稳,王启年估计他练有一种特殊的本领。

    白驼很神骏,眼睛之中似乎通人性,这是一种双峰白额驼,一种温顺的魔兽,能骑这种魔兽的人,本身就说明了不是普通人。

    来人到了眼前,翻身下驼,双手抱拳,用生硬的本地腔说:“东方旅人蒲苇子见过三位,相见便是有缘,可允许我沾光?”

    语气有些古怪,并不妨碍王启年他们听得懂,王启年一躬身:“尊贵的东方贵客,欢迎你,正如你所说,相见便是缘,我叫启年。王,她叫杰西卡。那边一个坐着的是珍妮,请坐下来喝一杯热茶。”

    他便坐到火堆的一边,不过手杖依然不离手,他的手杖与王启年的手杖在式样上并不一致,不过一样的细长,他接过了王启年递过去的茶,喝了一口:“别具一番风味,我一个人行程数万里,过海峡,看你们的样子,你们应该是泰西魔法师?”

    王启年点头:“不错,我们是魔法师,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们东方也有魔法师,昆仑学院和九天学院也是大名鼎鼎,你刚才从虚空中取出杯子,我就知道你们是魔法师了。”蒲苇子说到。

    王启年来了兴趣,他知道昆仑学院,说:“那么你是一个魔法师么?”

    “我不是魔法师,我是一个武者,大概跟你们的骑士差不多。”蒲苇子说到。

    “那么东方也有剑气么?”

    “你们叫剑气,这一点倒和我们很相象,不过剑气在我们那里专指剑上发出的,我们有一个更好的词,叫内力,或者叫内气,升级之后,有些人也称为罡气,不像你们统统叫剑气。我游历了一些地方,大体也了解了,你们的剑气通过一种奇怪方式激发出来,不像我们是从经络中生成,并且外放。”蒲苇子说到。

    “你们的内力走经络?”王启年想起地球上东方的经络学,他不得不思考这里似乎和地球上有一定重复,是巧合,还是有必然的联系。

    “不错,我也是一个武者,内力也算小有成就,内力一成,就是魔法师也要退让三舍。”

    “你们那里有没有神的说法,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神,而是那种餐风饮露的神,不问世间世事的神。”王启年本来要说仙,陡然发现泰西诸语并没有仙的概念,只好吃力的解释。

    “这倒没有,我们信仰后土神系,不像你们信仰创主神系,是一个有多个神组成的神系。”蒲苇子说到。

    杰西卡感到奇怪,她觉得王启年问的问题很古怪,古怪到她都听不懂,便说到:“你们那里魔法师境界是怎么样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毕竟不是魔法师。”蒲苇子说到。

    他喝着茶,吃着干粮,谈起了他一路来的见闻,让王启年大开眼界,不怪前世有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珍妮已经结束了修行,蒲苇子也从背上拿下了具有异域风情的一弦琴弹了起来,琴声悠扬,他也随着琴声唱了起来,声音苍凉虬劲,高亢有力。

    王启年不经意间往前方看去,他感觉到有人来了,而歌声琴声也戛然而止,蒲苇子也感觉到来人,似乎他们认识,蒲苇子站了起来:“你们怎么阴魂不散,我不愿加入哥诺会,不要来打搅我了。”

    王启年一听哥诺会几个字,和杰西卡对望了一眼。

    “东方人,你不要不知好歹,我们大人看你是个人才,才请你加入,如果你不知好歹,那么今天就是你的葬身之所!”

    手机: 电脑:

90。 电磁魔法() 
我是王启年;90。 电磁魔法

    蒲苇子火了:“我并不想杀人,你们所作所为,逼我开杀戒!”

    说着话,呛的一声,如一泓秋水,剑已出鞘,剑细长,剑刃很薄,不像王启年的刺剑,在细长的剑尖,带有血槽,比之王启年的刺剑,这柄剑显然更加优越。茇阺畱尚

    “你既然知道我们组织的一部分秘密,由不得你选择。”从黑暗中出来三个人,王启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三个人,两个使用弯刀,一个什么也没有用,王启年再一看,不是什么也没有用,而是双手上戴着拳套,是用黑色金属打成,连指背上都覆盖着甲片。

    王启年和杰西卡没有动,虽然蒲苇子和他们谈笑甚欢,但他们还没有到那个交情,蒲苇子也知道这一点,他并不想王启年他们卷入他的是非中。

    “我们离开这里,不要涉及他人。”蒲苇子冷静地说到,他不想将别人卷入其中,听到这话,王启年和杰西卡的心中防范解冻,有时人性的善恶就在微不足道之处体现出来。

    那三人看着坐在火堆前的三人,眼中寒光一闪:“你还是顾顾自己。”说完,就是一拳,拳套之上放着黄光。

    蒲苇子手中剑一动,如灵蛇一样,面前炸出一连串的虚影,好似有数十支剑从不同角度向他覆盖而去,好似下了一阵剑雨,王启年倒吃了一惊,不是惊讶他的功力,而是这一剑虚招这么多,王启年从来没有想过,他学的剑法,本来就是军旅之中骑士的实战剑法,根本没有花招,直截了当,见到这样剑法,倒打开了他的思路。

    那人很直接,就是一拳。根本不顾剑雨,拳头之上黄光大盛,许多剑影被一拳击散,正撞上那一剑。那剑到这时才陡然爆出一团白光,砰的一声,那人后退了三步,而蒲苇子也退了两步,剑上光华也随着后退熄灭,这不是剑气为对方所破,而是主动熄灭。

    那人看着蒲苇子,口中却对另外两个使用弯刀的人说到:“你们去把那三个人解决到!”

    两人一听,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狞笑着转向王启年三人。蒲苇子大惊:“不关他们的事,你怎么能这样做呢?”

    他正在说话,那人却趁他说话分心,一声低吼,又一拳轰了过来。拳上黄光大盛,这一拳的时机却是正好,蒲苇子匆忙之间,手中剑又一次吞吐着白芒,剑划了一圆弧,拳剑相交,不禁连退了几步。他并不放过这个机会,身体一矮,连环拳出,如暴风雨一样,直卷向蒲苇子。

    不得不说,他的策略很成功。利用了蒲苇子的弱点,借助王启年他们要挟蒲苇子,至于王启年他们的死活,并不放在他心上,他杀得人多了。多死几个没有什么,他甚至有一种成就感。

    王启年一下子明白了他的用心,他不放过王启年,王启年也不会放过他们,何况他们是哥诺会的,早与王启年的霍林桥顿成了死敌,上次霍林桥顿大规模反击,哥诺会在明面上已经消失,想不到在这里又遇到他们,见两个人手持弯刀杀了过来,王启年和杰西卡互换了一个眼色,两人同时出手,杰西卡手上亮起了一个电光球,迎面就砸了过去。

    王启年身体一动,似乎没有做任何事,而扑来的人手中弯刀陡然受到一股大力,似乎这力不是来自外面,而是由刀自身而发出,当时就控制不住,看着弯刀向他砍来,他急忙把刀想抛出去,可惜已经迟了,眼看着刀切入自己体内,惨叫一声,扑倒在地,在小双和珍妮眼中,好像他是自杀的一样。

    王启年用他所领悟到的电磁魔法,无声无息地推动了他手中的刀,要是刀不是金属,王启年倒不会取得如此明显的效果,由于电磁魔法可以说是王启年所特有,也是王启年第一次运用,王启年都没有想到效果会如此好。

    王启年手中出现一柄白骨魔杖,隐隐中似乎看到一股黑烟投入他的魔杖之中,对方的魂魄已经被他收入杖中。

    与此同时,杰西卡的电光球已经砸到那个向她扑去的人的面前,白光一闪,他手中弯刀一劈,电光球轰然爆发,周边雪亮一遍,他像个大灯泡一样耀眼,身上虽然冒出了白光,但被裹入其中,在他的剑气之处,电光响成一片。

    白光迅速消耗,电光也在消耗,但白光消耗了,电光虽然只剩下稀薄的一层,但已经够了,那个人顿时被电得浑身抽筋,杰西卡还不放过它,手一抬,戴在中指上一个红色魔法宝石戒指发出了一道殷红的光束,正中他的胸口,他也倒了下去。

    这就是霍林桥顿的强大,不少老师都有相应的魔法物品,特别是那些外出有事的魔法师,身上更少不了这些东西,平时看起来是饰品,但在实战中,就发挥也不可低估的作用。

    王启年手中魔杖一动,从尸身又冒起一股淡淡的黑烟,被王启年收入魔杖中。

    他们这里已经结束了战斗,而珍妮却张大了嘴巴,在另一边,与蒲苇子对敌的那人占得先机,手中连环拳出,气焰暴涨,剑气成团,已脱离他的拳头,像飞射的子弹,向蒲苇子打去。

    正在这时,杰西卡的电光球遇上对手,雪白一片,劈叭声大作,正在激战中的两人眼睛一花,他眼睛虽花,但却不问,拳连环击出,而蒲苇子由于背对着王启年他们,电光一白,虽然耀眼,并未给他带来多大困扰,手中剑一圈,将大部分成团的剑气消去,身体也向着对方来势的地方迈克一步,他知道,两人遇敌,不能退却,一旦退去往往败亡不远。

    他的剑上剑气如芒一样伸出五六肘,如同幽灵一样,一剑迅捷无比,没有任何花招,连身中拳劲都不顾,连伤换命,噗的一声,剑扎入对手的胸中,顺势一搅,收剑后退,敌人支持不住,倒在地上。

    蒲苇子咳嗽了两声,嘴角沁也了血丝,并没有发现,地上尸身上冒起了一股淡淡的黑烟,投入王启年手中的白骨魔杖内。

    杰西卡当然看到这一切,不过她并不反感,她知道死灵法师有一种本领,能够让灵魂开口,他们是敌人,杰西卡并不反对王启年这么做,甚至有些羡慕死灵法师的这种本领。

    王启年手一翻,白骨魔杖消失,他这一番动作,珍妮看不明白,小双却已经黑化,正在看得兴致大增,不仅不认为王启年收魂做得过份,反而以为理所当然。

    暗小双在王启年肩头看得津津有味,说来也奇怪,并不是每个夜晚喑小双都出现。实际上暗小双大多数时候是在休息,总共就出现了几次,就是说,小双的人格之中,白小双是占绝对优势。

    王启年从戒指中取出一瓶药水,他见蒲苇子受伤,便让他喝下去。

    “治疗药水?”蒲苇子感兴趣的说。

    “是一种炼金药水,对你的伤有好处,是从草药中提取出来,用炼金术配制,效果比草药强得多。”王启年说到。

    “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完蒲苇子将药水倒入口中,脸苦了起来,“不管什么时候药水,都是很难喝,不仅有苦味,而且还有一种怪味,不过效果倒是立竿见影,本来我胸口火辣辣的,现在却很舒服,谢谢你。”

    “不用谢我,你受伤很大程度上是分心于我们,要是你不分心,你不会受伤,我不过是贡献出一瓶药水而已。”王启年说到。

    蒲苇子又坐下了,话转到他的见闻上,他说自己到泰西洲来,中间穿过了沙漠,这头双峰白额驼就是在沙漠中收的。

    王启年问他以后到那里,他说自己将在泰西过一段日子,说不定会去昆仑洲,也就是泰西大6所称的蛮洲。他见过几个黑黑的昆仑奴,对他们的家乡感到很好奇,不过目前在泰西洲上这一段时间,他对泰西的魔法物品很感兴趣,不知道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

    王启年笑了说:“你真的来对了地方,此去大概一个多小时的路途,就到了深坑岭,深坑岭中有一个魔法市场,就在山谷内的崖壁上,开山凿洞而成,你可以去看看。”

    王启年一指远方的那座山头,在夜晚的星光下,朦胧可见,蒲苇子笑到:“明天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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