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古色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有一个小世界-第84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们在针刺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人接受针刺治疗时,会产生一种沿经脉路线移动的感觉。

    后来命名这一现象为循经感传现象,能产生这一现象的人称为“经络敏感人”,但这类人只占人群中的很小一部分。

    循经感传现象的发现,扭转了人们认为经络就是血管的观点,因为血管显然无法形成这种感觉循经移动的现象。

    另外,人们还发现循经脉路线的皮肤电阻较低,这些现象为验证经络的客观存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到了七十年代,人们对循经感传现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发现了循经感传的一些奇异特性:

    1。速度较慢,为每秒厘米量级。

    2。可被机械压迫和注射生理盐水及冷冻降温所阻断。

    3。可出现回流和乏感传。

    4。可绕过疤痕组织及通过局部麻醉区,可趋向病灶。

    5。循经感传的路线上有时出现血管扩张、轻度水肿并可测出肌电发放。

    6。发现部分截肢病人在截肢部位出现幻经络感传。

    这些现象使人们对经络的认识走向复杂化,因为单纯的神经传递或血液流动均无法解释上述特点。

    不过,由于循经感传的这些特性主要依赖病人的主观感觉和描述,其真实性要打一定折扣,故而同期进行的一些可见经络现象和经络客观检测的研究显得十分。

    其中包括刺激穴位时循经出现的皮肤过敏、色素带,沿经检测到微小声波循经声发射、隐性循经感传一种90%以上人都存在的经络敏感现象,以及其他一些循经物理特性。

    八十年代中期,经络的研究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诞生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经络课题,即“七五”国家攻关课题——“十四经循经路线的客观检测”。

    这时,科学家们已不满足于通过主观感知等简单的手段说明经络的存在,而是试图通过更科学的手段证明经脉路线的客观存在。

    这期间的最发现莫过于用γ照相机拍摄到同位素循经脉路线运动的轨迹,使用生物物理学手段对经络进行研究成为经络研究的一大特点,研究者先后发现经脉路线上具有低电阻、高声振动和较好的声光热传导以及同位素迁移等物理学特性。

    这些工作被总结在一部经络研究著作——《针灸经络生物物理》之中,它是客观证实经络存在的一个里程碑。

    正是因为这些研究,经络学在世界医学史上面的地位才被确定,不过,也仅仅只是被确定了定位,想要真正的让经络学在全世界发扬光大开来,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武功很是神奇,一个武者在修炼的时候,身体里面的那些经络就是他真气的运行途经,所以,对于自己身体里面的真气的运行路径,武者心里面最好是了解清楚的好。

    了解清楚了自己身体里面的经络分布,武者不仅可以在他搬运真气的时候,做到事半功倍,同事还减少了武者在练武的时候走火入魔的几率。

    一旦武者在练武的时候,真气岔道了,因为武者很是清楚自己身体里面的经络分布,所以,这个武者很开就可以把真气引导回正确的运行途经上面来,这样的话武者不就避免了走火入魔的危险了嘛!(。。)

    ps:  注:谢谢谢谢谢志修、金桂冠非礼两位大大的打赏,谢谢!

第一千四百一十二章 另一代表() 
这些犯了网瘾的人绝对算得上是走火入魔的代表,那些上网,从而逃避学习,工作,甚至上网的费用去抢劫、盗窃、杀人这样的荒唐事情都存在,这样的人不是走火入魔了又是什么。

    不仅仅是这些犯了网瘾的人是现实社会走火入魔的代表,在社会上面,其实还有一大群人他们也是很好的走火入魔的代名词,而且这些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更加的大,这些人就是传销组………织。

    说道网瘾也许有些人不以为意,认为它的危害不大,这是因为犯上网瘾的数目在社会上面并不大,因此相对来说,很多人都没有看见过,但是,传………销………组………织的危害,相信不会有人再去否认它了。受到传………销………组………织危害的人,在社会上面真是太多了。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展人员,通过对被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例如在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政府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生内战。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

    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

    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侵犯公民财产权;

    传销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

    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是准军事化的,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晋省、北平等地相继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传销的构成要件: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1m、**的传销来销售或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

    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简而言之,传销罪属于经济犯罪中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种行为犯。

    非法传销:是与传销几乎同时产生的一种违法行为,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市场营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人际网络”、“原始股基金”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

    从这里可以看出。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是一种**裸的诈骗。其危害人们已广为认识。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魔力到底在哪里?

    日前,中………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

    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

    教材编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第一部分的。

    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

    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

    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当然,传销组织对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

    比如对退伍军人分析说:受军人的熏陶,观念有很大改变。回到家乡后,大多不安于现状,想干一番大事业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分析农民说:焦点在于脱贫致富,指望种粮家不现实,养殖渠道又不畅通,做生意缺乏本钱,他们渴望找到一条门路。能够家致富,在左邻右舍中扬眉吐气,风风光光。

    认为下岗干部:昔日春风得意、众人瞩目。一旦下岗门庭冷落,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

    还有就是对打工者的引诱,深知打工不容易,赚钱太慢。又急于求成的心理。

    对网罗对象心理的揣度。反映出传销组织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阴暗心理和罪恶本质。

    列好名单后就该进行第二步——邀约。

    通过写信或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

    他们深知传销的名声太坏,在教材中就规定了打电话时的“三不谈”,即不谈公司、不谈理念、不谈制度。总之,不谈传销的真相。只是根据对方的心态、特长、背景等特点,给出一个甜蜜的诱惑。

    提高骗人的成功率,教材上连打电话时的语气都规定好了。教材上面这样写道:谈话的时候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

    语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对方无据可查。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等。

    而且由于传销组织已经成了过街老鼠,所以传销公司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网络直销、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1o4o阳光工程、纯资本运作、人力连锁业、资本运作、absp;  在上述种种游说和谎言的欺骗下,如果对方被说动了心,愿意加入,下一步就是接站。

    传销组织对接站的整个程序乃至神态和衣着也有明确规定。

    闽西省海北市工商局副局长xxx揭露说:传销组织接站人一进车站与对方见面的时候,应该是热情地跑上去几步,要先握手。同时,一定要衣着光鲜,比如打着领带的时候,人家就会感觉到你肯定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者直接叫与你联系的亲戚朋友去接你,经过漫长的车程一下车能看到亲戚朋友,自然会倍感亲切。

    引导来者上车的时候,先告诉他们说先洗洗尘,然后,到酒店里边或者他们的“家”里边吃点便饭,然后仅只花一点点时间带你参观新城市,使新来乍到的人觉得这个朋友真好,先入为主给一个很温暖的感觉。

    网上经常还会以网上创业诱惑人高价购买里面市场不流通的产品获得加盟资格,无限制展下线,以“福分”等各种形式获取下线人员入门费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