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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时辰之前,熊储就是背着万年童子洛修从那个方向回来的。
洛修虽然死了,但是作案现场还在。
当初天色太暗,加上洛修命在顷刻之间,所以熊储忙于救人,啥也没有搞清楚。
现在追人倒在其次,熊储认为现在已经天亮,重回案发现场搜查一番,或许能够有所收获也说不定。
半个时辰之后,熊储已经来到当初发现洛修的那处山壁,黑魆魆的狭缝依然存在,仿佛吃人的怪兽张开了血盆大口。
熊储站在一处悬崖上放眼四望,四处荒山野岭,沟壑密布,银衣人已经不见踪迹。
一声长啸发出,在清晨时分显得更加高亢。
把胸中的郁闷之气释放出去,熊储的心情平稳了许多。
血迹,斑斑点点的血迹已经凝固。
狭缝两侧的石壁上,布满了暗褐色的血迹,这是万年童子洛修留下的。
字迹,用鲜血留下的字迹,让熊储看得触目惊心。
可惜字迹并不完整,两个十字下方还有一竖。
熊储心里很明白,这是一个没有写完的字。
万年童子洛修在自己晕过去之前,留下了字迹,可惜没有写完。
在最后时刻,万年童子洛修究竟想说什么,仅仅是两个十字和一竖,熊储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
一个人临死之前如果想说话,那必定是至关重要的一句话,或者是一个字,可惜现在都不明白。
虽然洛修没有把想说的话写出来,但是熊储还是明白了一点。
这处狭缝并不是案发地点。
洛修能够在这里写字,说明当时这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
如果身边有敌人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写字。
洛修来到这里,身边没有敌人,那就说明他是逃到这里,然后晕死过去了。
万年童子洛修,究竟要去干什么,又在什么地方遭了意外?
第一缕阳光射向大地的时候,熊储终于发现了一个脚印,一个带着血迹的脚印。
这个脚印原本是看不见的。
但是朝阳的方位和熊储现在看见的角度,因为光线折射的关系,刚好能够发现冰棱下面有一抹暗红色。
这个脚印很远,距离狭缝有三丈多远,而且是从山下上来的方向。
司马沟。
因为张、司、司马三姓人家居住在两道沟中,又称为三家沟。
这里是纵贯南北的交通要道,是从南方进入洛阳的必经之地,所以车马行人南来北往,客商不断,司马沟附近出现了一个重镇,这就是水寨镇。
唐太宗李世民,在这里打败了窦建德。后来驱逐鞑奴,建立大明,这里是夺取洛阳的三个主要战场之一。
熊储发现了第一个脚印,然后按图索骥,用了两个时辰的追索,才发现万年童子洛修是从司马沟方向过来的。
水寨镇,熊储并不陌生。
当年跟随逍遥子执行的第二个刺杀任务,就是到许昌杀人。完成刺杀目标以后返回来,就在这里停留过三天。
彭婆镇、九道山庄、水寨镇刚好就是一个品字形。其中,彭婆镇和水寨镇在伊河以东,九道山庄在伊河以西。
彭婆镇和水寨镇都在交通要道上,唯有西面的九道山庄深深地隐藏在山里面。如果不是有心人,谁也不知道深山老林里面竟然别有天地。
熊储并没有进入水寨镇,他本来就是想进入水寨镇了解情况的,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了。
一座坟,两个人,让熊储不得不停下来。
这是一座刚刚经过修整的坟茔,坟头有一株很灵动的紫草,还有香纸蜡烛。虽然只有残灰,但是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袅绕的香烟,正在诉说着无尽的哀思。
两个人,两个坐在坟头的人,一女一男,而且背对着熊储。
熊储不得不停下来,就是这个男人的原因。
因为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劲装,腰间竟然插着一柄长剑。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追过来,以为是那个婆娘,没想到是你。”
银衣人盯着坟头说话,而且没头没脑,但是熊储知道对方在和自己说话。
“我不光追过来了,而且还准备做一件事情。”
熊储的眉头已经皱起来,两个瞳孔也开始收缩,然后聚焦在银衣人的咽喉后面的风池穴之处。
“你能不能杀得了我,现在还很难说。就算你能杀我,那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不可能杀了洛修。说不定杀了我之后,后悔的恰恰是你。”
银衣人坐在坟头纹丝不动,说出话来声音低沉,正是熊储在万福楼听到的那个声音。
银衣人仿佛没有察觉到下一刻,他的咽喉就会中剑,然后一命呜呼。
“你说这句话没用,除非洛修能够活过来亲口对我说。”
熊储按在剑柄上的右手,食指已经在隐隐颤动,仿佛随时都会拔剑而起,然后就是雷霆一击——一剑刺向太阳。
一身白色劲装,外面罩着黑色狐皮大衣的那个女子,同样没有转过身来。但是轻轻说了一句话,就让熊储不能不暂时停住手。
“他说话你不相信,这很正常。放在我身上,我也不会轻易相信。但是我说的话可能就不一样了,或许你应该静下心来听一听。”
这个女人用很清脆的嗓音说出来的一句话,竟然和严二娘的声音一样动听。
熊储也很痛恨自己,这个节骨眼上竟然想到了一个不相干的人。
“血债血偿,天经地义。芳驾请试言之,如若不通,就请试剑!”
那个人女终于转过身来,而且盯着熊储。
这是一个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的女人,长得并不十分惊艳,但是给人一种很耐看,越看越想看的感觉。
年龄和莫九娘相仿佛,比严二娘略大。似乎保养得很不错,脸上没有丝毫风尘之色,而且圆润异常,白里透红。
“原来小兄弟如此年轻。”这个女人竟然微笑起来:“年轻真好!虽然少不更事,鲁莽冲动,不知珍惜,但年轻就是好。”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陌生的成熟女人盯着,本身就已经很难受。
被一个成熟的女人盯着,而且还在评头论足,大发感慨,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不耐烦。
而这个陌生的成熟女人竟然还劈头盖脸教训自己一番,熊储心里开始不耐烦了。
“小兄弟果然年轻,沉不住气就是年轻人的毛病之一。”这个女人一如既往的微笑着:“沉不住气,很多时候就会造成极大的遗憾。比如说这座坟墓里躺着的人,就是因为某一个人沉不住气,结果造成了千古遗恨。”
盯着这个喜欢微笑,又极为啰嗦的女人,熊储有些要崩溃的感觉。所以他的右手已经紧紧握住了剑柄,不知道是给自己打气,还是给自己壮胆。
“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可惜这个地方不好。”对于熊储的反应,这个女人摇摇头:“要讲这个故事,最好是在三间小茅屋,有一间客厅,有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厨房。”
“有人告诉我,女人很麻烦。”熊储的眉头已经完全皱在一起:“比女人更麻烦的,就是像你这个年纪的女人。”
“女人很麻烦,这是对的,但是我并不想找麻烦。”这个女人摇摇头,脸上的微笑没有减弱:“因为我要讲的故事,刚好就是这样的环境才能说明很多问题。”
微笑,尤其是女人的微笑,其实就是最好的武器。
有时候能够发挥想象不到的威力,甚至能够消除一个人心中强烈的杀意。
熊储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非常麻烦,但是因为微笑,所以他的杀意并没有继续增加。
杀意没有继续增加还能理解,但是熊储竟然鬼使神差的,同意了这个女人的提议。
这个提议,就是去找一个能够让她说故事的地方!
0083、挚爱无声()
水寨镇有四个至今让人传颂的小乞丐,这四个小乞丐分为两男两女,年纪差不太多。
四个小乞丐并不是从小在一起,而是后来慢慢汇集到一起的。
汇集到一起之后,他们一起要饭的同时,还捡破烂。
不过,他们捡破烂有专门的对象。
这个对象就是水寨镇的首屈一指的大户,刘举人家。
他们捡破烂还有专门的季节。
每年秋季粮食入仓,刘举人请短工收粮或卖粮的日子,就是他们捡破烂的时候。
他们捡破烂也有自己的方法,在运粮马车的必经之地挖坑,然后用树枝覆盖,还在上面撒上灰土。
马车翻车的时候,就是他们捡破烂的时候。
他们每次都没有太多要求,也就捡走两袋粮食而已。
刘举人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对于和自己作对的几个乞丐也恨之入骨,所以专门请人保护运粮车队到洛阳。
可是,武林高手不会出面做这种看家护院的事情,普通人不敢得罪这几个乞丐。
因为刘举人曾经请水寨镇的几个棒手守护车队,并且也打伤了两个乞丐。
可是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刘举人和那几个打人的家里,先后失火七次,损失看门狗三只,丢失下蛋的母鸡十一只。
灾难性的一次损失,就是刘举人的庄田眼看麦熟,丰收在望。祭天开镰仪式,已经定在三天后。
结果好日子前一天晚上刮起了大风,吹得四野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黎明时分,麦田里突然燃起了大火。
那真是异常铺天盖地的的大火,而且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五十多亩良田,白白浪费一年时间,结果一场大火之后什么都没有剩下。
经过这一次打击,刘举人气得一病不起。除夕之夜正是家家团圆的时辰,刘举人家的牲口棚突然起火。
这把火来得正是时候,比阎王签发的催命符还要灵验。
免強拖了三个多月,刘举人已经油尽灯枯。下人大喊“走水”的时候,他一口气没上来,干脆到地狱报到去了。
全镇都在红红火火过大年,结果刘举人家要办埋人的白事。彻夜哀声不断,阖家凄凄惨惨。
古怪的是,刘举人活着的时候,水寨镇的平民百姓大气都不敢出。
听说刘举人两腿一蹬——死了!
据说百年以来,水寨镇的平民百姓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快乐过。本来没有准备的家庭,也买了一挂鞭炮燃放。
虽然知道几个乞丐在暗中搞鬼,但是刘举人家里却无可奈何,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四个小乞丐有分工,两个小子负责捡破烂的时候,两个女孩子负责要饭。
捡破烂换来的钱,都积攒起来统一管理。
管理这些钱的人,是司马沟的两个老婆婆。
这两个老婆婆的丈夫,很年轻的时候都死了,并没有留下一儿半女。
一个是因为借了刘举人家的高利贷,大年夜没有办法还。
刘举人很慷慨:只要能够打回一头豹子给他家做年货,债务一笔勾销。结果那个男人大雪天冒险上山,到山里下套子摔死了。
一个是因为给刘举人家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把犁田的牛弄伤了一条前腿,结果被活活打死了。
这两个婆婆依靠沿街乞讨和捡破烂,收养了四个被人遗弃的孤儿。
四个孤儿慢慢长大,老婆婆慢慢衰老,最后终于看着长大的四个儿女含笑辞世。
后来,年纪最大的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
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三开间的茅屋就成了大家的新家。
水云儿从小不爱说话,但是整天都带着动人的微笑。
哪怕是一整天都没有要到一口饭,大家都饿得站不起来,她也一如既往微笑着。
再后来,四个小乞丐被一个奇人收为徒弟,而且洛修被师傅带走,经常在外面不回家,但是水云儿照样每天微笑着。
洛修在家的时候,是大家热闹的日子,也是痛饮畅谈的日子,当然不包括水云儿。
大家欢声笑语闲聊的时候,水云儿仍然微笑着,在厨房里摘菜做饭。
大家吃饱喝足,继续闲聊神侃的时候,她又在厨房里收拾残局。
其实大家也想帮忙。比如说香奈儿,每次都想给姐姐帮忙。
“奈儿莫要在这里碍手碍脚,你是典型的越帮越帮忙,还是陪你洛修哥哥和文杰哥哥说话儿,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水云儿总是寻找这样的借口,把妹妹香奈儿打发出去。
吃饭后,大家围坐在一起天南海北聊天,水云儿继续微笑着在厨房默默忙活。
所有的事情忙活完了,水云儿就搬一个小板凳,远远地坐在一角,微笑着默默不语看着洛修。
水云儿绝对不会说话打断别人,但她的视线绝对不会离开络修哪怕一瞬。
洛修在外面时间长了,心也慢慢野了。每每大醉以后,总是说什么“妻子如衣服,衣服常换常新,才不辜负大好光阴。”
水云儿只当没听见,仍然微笑着忙碌,仍然会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傍边,默默盯着洛修的一举一动,生怕漏掉什么细节。
香奈儿为姐姐鸡不平:“云儿姐,你就不能这么惯着他。我看洛修哥完全是登鼻子上脸,就欠收拾!”
“自己的男人能够被别人追,那就说明我的男人很优秀。我只会感到高兴,收拾什么?”
香奈儿很不理解:“云儿姐,你凭啥对他放任自流?”
“奈儿,那个时候还没有你和文杰弟弟,你洛修哥才六岁,我只有不到四岁。他背着我要了一整天饭,走了六道沟两个镇子,最后只要到小半碗凉粥。”
“他骗我自己已经在外面吃饱了,把半碗粥全部给我吃。那个时候我太小了,也饿急了,接过碗就喝干净了。直到他半夜晕死了,碰到婆婆过来才救了一命。”
“我总在想,无论他有多少女人,绝对没有享受过洛修宁愿自己饿死,也要把半碗粥让给她的待遇。就凭这个,妹妹你觉得,哪一个女人能有我这么幸福?”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洛修身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之后,身体就再也没有长大,从而在江湖上得到了万年童子的浑号。
五年前,三十四岁的洛修在洛阳,为了争夺一个女人身受重伤。水云儿得到消息以后,赶到洛阳把万年童子洛修弄回家精心照顾。
有一天,水云儿上山采药,结果不知道被什么毒虫给咬了一口,当时也没在意。
没想到三个月以后,洛修的伤好了,但是水云儿时不时就会晕厥。
后来发展到根本不能站起来,只能每天躺在床上。
身在外地的香奈儿和文杰得到消息,赶紧快马加鞭赶回来探望那个永远微笑的大姐。
没想到一进门,就看见洛修正在小心翼翼给水云儿擦脸。
是的,香奈儿看见的洛修就是小心翼翼,生怕用力稍重。
这哪里还是一个浪子,分明是一个天底下最贤惠、最温柔、最体贴的男人。
水云儿一如既往的微笑着,虽然脸上已经布满骇人的紫气,但是掩盖不住她那动人的微笑。
“你们终于回来了,我们一家终于团聚,真是苍天有眼,谢天谢地。”
这是水云儿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
刚开始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洛修、香奈儿、文杰都没在意,因为水云儿从来就是这么说的,永远就是这么一句话。
小时候大家分头出去要饭,晚上回来之后,水云儿就是这么一句话。
后来大家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事情。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