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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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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信看见熊储默不作声,因此开解道:“我听说,这位老人家行事往往出人意表,思维方式更加天马行空。如果他老人家不想说,谁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下一步究竟会干什么,所以你想了也白想。”

    说到这里,李信突然顿了顿,然后才说出两句熊储觉得很熟悉、很有趣的话:“既然想了也白想,兄弟就按照老人家的安排去做。不要问为什么。只要去做就行了,到时自然就会明白为什么。”

    自从明白了熊储和望气散人的关系,李信和小红姑娘已经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这年月敢出面和望气散人为敌的人,还真不多见。所以简单交代两句就告辞离开,相约半年后在袁家寨再见。

    三个人在深山里面竟然谈了大半夜,在东方微微发白的时候李信走了,因为他和小红要去找黄妍莹。

    可惜的是,李信却不知道除了他以外,别人根本不知道熊储就是望气散人的徒弟。

    因为不知道熊储身后有巨大的靠山,所以好多人都觉得可以出来试试看,结果让熊储应接不暇,自然大出李信意料之外。

    李信走了,熊储心里却不平静。这一夜对于他来说,实在是意外加意外。

    烈火银刀独狼,一条直爽的大漠好汉子,面对生死绝不皱眉头,可以说是豪气干云。

    李信李公子,同样是一条好汉子,但是他却是胸中沟壑纵。横,仿佛暗藏雄兵百万,随时都能够驰骋天下。

    这一夜同时看见了这两个人,而且是一文一武,让熊储觉得自己重新活了一次。

    大丈夫当如是!

    熊储狠狠的挥舞了一下右拳,然后向北电闪而去。

0032、洛阳城内惹事() 
河水之北谓之阳,洛城位于洛河之北,故名洛阳。居于长安、函谷关之东,又名东都。班固《东都赋》所言,即为此处。

    《尚书禹贡》:大禹治水,分天下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洛阳属豫州,居天下之中。古豫州包括今河南大部,兼有山东西部和安徽北部。

    熊储送走了李信和小红姑娘,又暗自感叹了一番,这才悄悄溜回自己的房间。

    吃了早餐以后,再也不想听有关昨夜变故的传说,熊储跨上烟云罩一路向东疾驰,直奔洛阳而来,离开了函谷关这个是非之地。

    有了李信的提醒,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已经站到了福王朱常洵的对立面上,而且把别人的两个禁军副统领张栩、赫连昊给杀了。这是他在没有人委托的情况下,第二次“免费杀人”。

    其实第一次并没有免费杀人,不过是免费削断了张栩的一条右腿而已。真正杀人的罪名,应该记到方千寻姑娘的头上,可惜别人肯定不会听他的分辨。

    不管怎么说,小心无大错。

    所以熊储并没有进入洛阳城的核心区域,而是沿着洛河来到了城东的马市。

    这里是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汇集的场所,喧嚣之中谁也不知道隐藏着什么。

    和李信的彻夜长谈,让熊储仿佛一夜之间彻底长大了,也成熟了。再也不是此前那种少不更事的莽夫,已经属于胸有沟壑的江湖人物。

    他知道,马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乌烟瘴气,喧嚣不已,实际上这里水很深。

    只要水深了,龙是不一定有,但是什么乌龟王八都可能存在。要说这里卧虎藏龙,深不可测,那也不为过。

    大四海客栈高有四层,给人一种鹤立鸡群之感,而且就在闹市中心。

    大四海客栈虽然门脸不是很豪华,但是此处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不错,隔着老远都能看到。

    这个地方并不是第一次来,逍遥子曾经带着熊储来过三次,住了一个月之久。

    熊储还记得,大四海客栈在门外迎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人们都叫他老王。

    不过那个时候的熊储,还是一个少年。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逍遥子身上,谁也不会为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浪费时间。

    熊储认准了方向之后,这才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牵着自己的宝马烟云罩,在闹市中缓缓而行,目的是要感受一下这个喧嚣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熊储刚好看见几个人在谈论马匹,有一匹枣红马看起来十分精神,他本来想过去凑热闹,没想到一阵呐喊打破了街面上的平静:“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刹那间,大街上的人群两边一分,前面已经传来惊叫声:“快跑啊,宋家三公子又在抓人了!”

    熊储是出来观察情况,了解目前江湖态势的,他并不想惹事。

    不想惹事,并不代表熊储就会怕事,更不会躲着。

    既然没有准备躲着,所以他就牵着马,保持着原来的速度继续前进,目标还是大四海客栈。

    街道上的人群已经全部站到了两边店铺的墙根儿,所以此前显得很拥挤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旷起来。

    街道上变得空旷,剩下熊储和烟云罩这一人一马缓步而行,就显得非常刺眼,因此就成了街道两边万众瞩目的焦点。

    熊储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平静。

    自从昨天晚上看见了独狼和他的马队那一场视死如归的群战,熊储现在看任何事情都变得古井无波。

    可是,平静的脸庞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熊储的双眼就已经开始放光。

    一个杀手,如果双眼放光,那绝对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情。

    对于江湖来说,当一个杀手发现某一件事情非常有趣,那一般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熊储就是杀手,他的双眼开始放光,兆头自然也不会很好。

    四个大汉,围着一个小叫花乱踢。小叫花双手抱头,在地上乱滚。

    这还不是熊储双眼放光的根本原因。

    让熊储双眼放光的真正原因,是另外一个头戴风雪帽,身穿黑得发亮的貂皮大衣,站在一旁鼓掌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长的脸红是白,细皮嫩肉的。一双小眼珠子虽然缺少某种神韵,但模样儿也还挺周正。

    之所以看见这个人就会双眼放光,是因为熊储的脑海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

    他和可怜的岚被扒光了衣服,在地上承受两条大汉蘸了凉水的皮鞭抽打,然后身上开始皮开肉绽,然后变得血肉模糊,然后晕死过去。

    每当这个时候,就有几个人在一旁鼓掌。

    熊储痛恨鞭挞自己的人,但是更痛恨在一旁鼓掌看热闹的人。

    现在,这个年轻人不仅在一旁围观,而且还在使劲鼓掌,嘴巴里还不停吆喝,所以熊储开始觉得非常痛恨。

    心中有了痛恨,自然就需要发泄。

    因为要发泄心中的愤恨情绪,所以熊储似乎永远不变的步伐,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个变化很简单,熊储右手一甩,缰绳已经挂到了马鞍上。

    缰绳挂到马鞍上的同时,熊储的身形突然变得虚幻起来。

    熊储再一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小叫花的身边,那四条大汉已经躺在地上。

    非常古怪的是,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竟然还保持着刚才踢打小叫花的姿势。

    毫无疑问,这四条大汉被人点了穴道。

    熊储仍然是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不断拍打着右腿上面的灰尘:“小兄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哎呀大侠,您老可算是来了!”

    小叫花左手抹了一把鼻涕,右手抹了一把眼泪,全部抹在倒在身边的大汉衣服上,然后才满脸悲愤的说道:“老宋家,那是这里的首富人家。我不过是饿极了,上前向宋三公子讨一文钱买馒头,结果就被毒打。大侠您老评评理:这还有天理吗?”

    “唔——”

    熊储被眼前的这个小叫花搞糊涂了,分明还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给人的感觉是痛不欲生。却又给自己挤眉弄眼,说出来的话好像两个人约好一样。

    熊储觉得自己可能掉进了陷阱,或者是不是有些狗拿耗子的嫌疑,所以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搭腔。

    既然不知道说什么,就应该找一个人来帮自己说。

    熊储找的不是别人,正是穿着貂皮大衣,刚才鼓掌叫好的年轻公子。

    这个公子或许是被熊储的突然出现吓住了,或许是被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的模样吓坏了,竟然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发呆。

    不过是找他过来帮自己说话,熊储并不关心他是不是发呆,当然不想太费劲。所以伸出左手往下一按,青釭剑的剑鞘就已经压在那个什么宋三公子的右肩上。

    噗通——宋三公子已经跪在小叫花面前。

    熊储的语气突然变得非常和气:“这位小兄弟可能被打坏了,说了这么多话,我一句都没听明白。现在你来帮他说说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你是什么人?我爹是宋哲廉,是杞县的县令!”宋三公子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所以立即大叫起来:“我姐姐是王府的妃子,你竟敢打我,活得不赖烦了吗?”

    “小兄弟,这家伙说的是个啥,我没听明白。”熊储越来越和气:“现在你来问问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熊储的脸上突然变得满面春风,双眼越来越明亮,竟然浮现出明显的笑意,连带着小叫花的双眼也变得明亮起来。

0033、古怪的小叫花()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逍遥子生前让熊储一定要记住的一句话。

    熊储每天念三遍,所以就深深的记住了,但是逍遥子自己却忘记了这句话。

    逍遥子动情了。不过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对熊储的救命恩情。

    因为逍遥子动情了,所以报应来得非常及时。就在他动情的一刹那,他的生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逍遥子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那句话的真实性。

    但是熊储认为自己应该继承逍遥子的一切,包括动情,动了侠义之情。

    所以才有出手救援烈火银刀独狼的决定,所以才会免费杀人。

    现在,熊储又动情了,落点就在眼前的小叫花身上。

    杀手动情之日,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是杀手的宿命。

    熊储动了侠义之情,所以报应就来了。

    不是来了一个,而是来了一大群。

    一大群催马扬鞭疾驰而来的,正是洛阳王府禁卫军。而且盔明甲亮,刀光闪闪,仿佛一道狂飙沿着街道向南卷了过来。

    街道两边站墙根儿的老百姓看见这幅场景,顿时开始窃窃私语:“可惜这位抱打不平的相公,又要遭受无妄之灾,真是老天无眼啊!”

    “小兄弟,你怕死吗?”熊储没有关心旁人的想法,而是盯着北面街道冲过来的马队,问。

    “怕死?我为什么要怕死?难道我怕死,就可以不死吗?”

    “小兄弟,你会骑马不会?”

    “我为什么不会骑马?不会骑马,我出来要什么饭,那还不饿死了?”

    关外弄进来的枣红马,刚才几个人论价六百两纹银。

    熊储没有时间论价,不过是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塞进马贩子的手里,然后把枣红马交给了小叫花:“现在,你骑马往南出城,我向北杀人冲出去,这样两不耽误!”

    唰唰唰,青釭剑寒光连闪,躺在地上的四条大汉、跪在地上的宋三公子,他们的人头已经飞了起来,目标就是冲过来的那群禁卫军。

    人头飞过之处,半空中顿时出现一道彩虹。

    天空中突然出现血色彩虹,而且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一般都不是什么吉利的时刻。

    杀手关注的是出剑的时机,不讲究什么吉利不吉利。

    五颗人头飞起,在空中划出五道彩虹,就是为了创造一个时机。

    咴——烟云罩人立而起,等到它的一双前蹄落地,已经化作一道灰影冲了出去。

    一起冲出去的,自然还有马背上的熊储和他的青釭剑。

    熊储策马冲出去,并不是要杀人,而是要夺取那群禁卫军最前面的那个家伙手中的一杆长枪。

    青釭剑的任务,就是一剑斩断了对方战马的脖子。

    俗话说:蛇无头不行。其实,马无头也不行。

    战马没有了脑袋,就已经不是战马,而是死马。

    没有战马的将军,就不是将军,而是死人。

    战马的脑袋突然掉在地上的时候,马背上的将军突然飞了起来。

    将军飞起来的一瞬间,双眼的瞳孔顿时收缩起来,因为他看见了一只剑尖,然后就感觉一股凉气到了自己的喉结部位。

    凉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将军双手抓住自己脖子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凉气,而是滚烫的热气,烫得自己的双手直发抖。

    看见一道猩红色血箭,从自己手指缝射出来的时候,将军其实已经死了。

    将军死了,他手中的长枪就到了熊储的手中。

    熊储在山洞里面,学过有关枪法的图画,而且一共是十二幅,所以熊储知道十二招枪法。

    不过,熊储现在使出来的并不是枪法,而是蟠龙棍法。

    青釭剑很短,自然够不上众多的敌人,但是敌人的长枪大刀却很长。

    青釭剑专门削断敌人手中的长枪和大刀,熊储右手里面的长枪,专门横扫敌人的脑袋。

    所以烟云罩所过之处,敌人全部变成了开瓢的尸体栽于马下。

    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熊储并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他没有见过。

    但是现在剑劈枪砸,熊储如入无人之境,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将。

    禁卫军虽然狂呼乱叫,声势震天,但是看见熊储仿佛一尊杀神冲过来,顿时纷纷让开通道。

    街道实在太窄了,禁卫军虽然有弓箭手,但并不敢随便放箭。

    一方面烟云罩速度飞快,并不一定能够射中。另一方面,就是误伤自己人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

    冲出马市北门以后,熊储知道自己一共挥出三十九剑,一共劈出三十九棍,一共多出来三十九匹没有骑手的战马。

    因为自己身上、烟云罩身上全部都是血迹,所以熊储忙里偷闲,在冲出北门的一刹那,还顺手抓住了一匹大青马。

    大青马的骑手虽然不在了,但是马鞍还完整无缺。现在,熊储就骑在大青马背上,青釭剑已经插进腰带里,右手倒提着长枪。

    让烟云罩尽快恢复体力,才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因为那些阴魂不散的近卫军,呐喊声已经隐约可闻。

    本来最开始的时候,熊储准备冲出城门以后把这杆长枪丢掉。

    没想到一口气砸烂三十九颗戴着头盔的脑袋,长枪竟然还是银光闪闪,杀气腾腾。

    他知道这是一杆很好的长枪,而且是通体镔铁打造的长枪,所以重量竟然有七十多斤。

    兵器都有灵性,也有自己独立的感情。

    熊储和这杆长枪并肩战斗过,所以就产生了感情。

    熊储认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坚持和忠诚,既然有了感情,那就不能抛弃,所以长枪暂时变成了他手中的兵器。

    熊储处理好了兵器和战马的问题,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然后扭头一看就非常生气。

    “你搞什么鬼,不是让你从南门逃出去的吗?”

    来的正是小叫花,竟然也是一人双马。除了熊储买回来的枣红马,竟然还有一匹通体灰色的骏马。

    “南门空无一人,我胆小,害怕一个人走南门碰到鬼。既然有你做伴,而且北门人多热闹,我为什么要走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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