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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作死!你个死耗子!”方道士牙尖嘴利,自也针锋相对:“少来烦我,打你的洞去罢!”
说罢翻一白眼儿,躺下又睡。
土行孙怔住了。
在凉州城中,没有人敢和土行孙这样说话,除了方老将军。
“哈哈!有种!”可是方老将军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看他的样子分明是听说过土行孙,可是他的眉目依稀之间又有他的影子,只有一个解释:“臭小子,你姓方?”
方殷睁开一眼,吡牙做个鬼脸:“老土怪,你姓孙?”
可不就是老土怪,可不就是土行孙,他的身上脸上衣上都是土,唯有帽上镶嵌的一颗圆大明珠熠熠生辉。淡蓝如晴空,亮白如炽ri,两种颜se完美融合光彩通透动人心魄,那是稀世之宝夜明珠,大地孕育的奇迹天然生成的膏烛。此珠有名,名曰顾兔,正是天上明月坠落凡间,是为天下第一打洞高手土行孙独一无二的标识之物。
这一颗珠,本为隆景帝冕冠所用,根本就是无价之宝。
而方老将军为土行孙讨来,不过一句话,可以见得三人之间的关系。
方老将军从来没有向老皇帝讨要过什么,那一次是唯一的一次,老皇帝也无二话。
物尽其用,当是如此。
斗室放光明,火光不能掩,三花将大被蒙在脸上,绝望地睡着了。
“哎!胡闹胡闹!”而态度的转变,而慈祥的笑脸,所有的亲切与关怀不过一个转念。方殷当然姓方而他正是方老将军的亲生儿子,这就够了:“你这孩子,三花是什么人?你怎和他厮混一处?”心中那是痛惜,略略有些责备,土行孙不怪老方也不怪小方甚至不怪三花公公,只怪自己失职了:“来来来,小方啊,过来陪老伯唠唠磕儿。”
土行孙,说了三花许多坏话。
而方道士终于知道了三花公公的可怕之处,此人作风混乱生活糜烂着实令人发指!
之所以三花还算老实,是因为他在凉州城里。
回到京城的三花,才是真正的三花。
方道士叹了口气,起身,轻轻地给三花盖严实被子。
然后,重重地踹了他一脚!
睡梦中,三花侧过身去,嘴里嘟囔着摸了摸屁股,心满意足地睡死过去。
这一夜,又是不成眠。
在老土怪,不,是孙闰老伯的言传身教之下,方殷明白了许多事情。
凉州城绝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就如同来时爬过的地道,方殷只见得千万分之一。
地下的世界更深,更大,更宽广,可说玄机处处奇巧无数。
打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旭ri初升,方殷消失了,消失在凉州城中,带着他的钧天剑,与土行孙一起消失在洞口。
出口,也是入口。
三十九 地下工作者()
只有历经过黑暗,才知道光明的可贵之处。
黑暗的漫长,绝望的慌张,来时种种方殷回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不料没过几天,又一次返回地底。
yin冷chao湿,狭窄逼仄,土行孙挖的地道从来都是不好走。
是不能走,只能爬。
爬啊爬,爬啊爬,大老鼠后面跟了一只小老鼠,呼呼呼,呼呼呼。
顾兔果然奇珍异宝,黑暗之中华光万道,有了引领有了方向,这一次方殷并不觉得苦:“这是哪里?这是哪里?”
只是奇怪,这是哪里?
空自四通八达,不辨南北东西,寂静之中耳畔呼呼喘息声,怦怦心跳声,身下悉悉索索左右泥土簌簌声,还有沉闷微弱的回声:“哪里?哪里?”方殷也不知道爬了多久,方殷更不知道身在何处,狭窄而又漫长,神秘而又空洞的地下世界之中,方殷早已迷失。好在还有土行孙,尽管他一直不说话一直就在前面默默地爬,但有他在方殷就是安全的,方殷心说这回可是一定一定要跟紧了他——
扑!老土怪放了一个闷屁!
方道士捏着鼻子,无奈叫道:“老土怪,你又来!”
这不是第一次了。
人吃五谷杂粮,放屁在所难免,有屁憋着不放对身体不好,所以该放就放。
不用解释。
何况孙闰年纪大了,又常年在地下工作,肠胃不好,情有可原。
跟得慢了怕他跑掉,跟得紧了又要吃屁,方道士的人生从来都是如此和纠结。当然无论如何也不能跟丢了,哪怕一路吃屁,方殷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如果给老土怪将自己一个人丢在这里那就是必死无疑,天知道哪条路通往出口!这里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地下迷宫,有过多少路口方殷数也数不清,老土怪说出口是有很多但是没有几个能够爬得出去,因为那些是通风用的。
纵横交错,方圆数里,以凉州城为中心,这是一个极为浩大的工程。孙闰当真是一个神人,是一个土木学建筑学方面的专家,凉州城就是他设计的,尤其这盘踞地下的蛛网般密布的地道,是孙闰带着他的两个徒弟亲自完成。三个人,历时十年,那是多么大的恒心多么大的毅力,繁重艰苦的工作,更是智慧的结晶。
这值得敬佩,方道士就很敬佩,不服不行,五体投地。
吃个屁,小事情。
是有许多无名英雄,比如孙闰,比如他的徒弟,兢兢业业不辞劳苦,不为世人所知。
胡思乱想,又爬一时,渐有许多奇怪声音传至。
“叮叮当当”“喀喀哧哧”“吱吱呀呀”“轰轰隆隆”,以及人声。有人在笑,有人在叫,有人在说话,万千声混杂,听也不甚分明。但于寂静昏暗之中似是四面八方传至,近了,近了,越来越清楚,愈听愈分明,方殷甚至可以听到“咣啷啷”锅铲交击的声音,听到“呼噜噜”那是喝汤的声音,听到“唏律律”不时战马嘶鸣,听到“哗啦啦”风动营帐旗帜飘扬——
“哈!”方殷明白了,这是西凉大军阵营之下的,某一处。
一时惊奇,极为兴奋,方殷趴在原地侧耳倾听:“我知道了!原来,原来,老土怪!”
不料四下一黑,老土怪不见了。
“老土怪!”忽又陷入黑暗之中,老土怪是踪影全无:“喂——土行孙——”
“土行孙孙孙孙孙——”
“孙老伯——孙老伯——等等我——”
“等等等等我我我我我——”
“……”
“不是罢?”方道士自己问自己,因此只能得到自己的回答:“是罢?”
这又玩儿的哪一出?
方殷起先不在乎,以为这是一个玩笑:“啊!啊!阿嚏!”
可是马蹄践踏大地,可是车轮辗轧而过,可是震落簌簌的尘土迷了眼呛入口鼻,谁人又知这幽深黑暗的地下还藏着一个小兵:“啊——哈——”
小兵没心没肺就地一躺,两眼一闭睡了过去:“正好困了,睡觉睡觉。”
是困了,困极了,和老土怪说了一宿的话,方殷都要困死了:“呼——呼——”
当真是万事无忧,真个呼呼睡着了。
怀抱钧天,长眠于地。
安之若素,信之不疑,这当然只是一个玩笑。
前方十步,右拐十步,前行五步,左走五步,有一个半回形的地下小屋。
九尺长,十尺宽,四个人横七竖八躺在里面,都在睡觉。
有些chao湿,并不很冷,有些憋闷,微微有风,这是一个落脚点,千百个落脚点之一。
明珠暗投,却也合用。
当方殷醒来的时候,三个人早就睡醒了,另外两个就是老土怪的徒弟。
一名孙为,一名孙安。
入土为安。
两个徒弟,儿子一双,这就叫做子承父业,千秋万代。
一个三十,一个二十八,论过了,都是方殷的大哥,大哥二哥。
兄弟二人一般矮瘦,弟弟孙安略高一些,顾兔照耀之下两张惨白惨白的脸,正自一坐一立一哭一笑看着方道士——
坐着哭的是孙为,大哥孙为哭道:“你,你,你可来了!”
像是一个鬼。
立着笑的是孙安,二哥孙安笑道:“小兄弟,我们等你很久了。”
更像一个鬼。
方道士早有一种进入到坟墓之中的感觉,此时这种感觉尤其强烈:“等,等我?等我做甚?”
不上道儿啊不上道儿,见他傻不愣登不知死活,孙二哥叹了口气,又笑道:“既来之,则安之,四人整好凑一桌儿。”
是的,四个人,可以凑一桌麻将了,这爷儿仨三缺一已经很久了。
可是这里连张桌子都没有,更别提麻将了:“这,哈!孙大哥,你又哭甚么?”
“我,我,我不是人!我是个鬼!”孙大哥有气无力哭道:“我不要干活,我已经累死了!爹,哥啊!你们放过我,放过我!”
土行孙只不说话,盘着腿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一个灯。
方道士忽然心生jing觉,其后冷汗流了一背:“你说带我来开眼,难不成这开眼就是——”
“打洞!”父子三人一齐叫道:“干活!”
原来洞还没有打完,原来钧天剑还可以挖土,原来凉州城的地下又多了一只老鼠:“不是罢?”
“是!”
四十 天马之骨()
鬼使神差也好,给人拐骗也罢,既然方道士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地下工作者,那么暂且不说他。
以免暴露。
该说青云了,也必须要说青云了。
作为一匹绝世神驹,马中王者,主动参加了伟大的卫国战争的青云,此时快要郁闷死了。所谓英雄无用武之地,英马亦如是,青云耷拉着脑袋一瘸一拐地走在石巷之中,就连清脆的蹄声听上去都是那样落寞。谁当凌云志,四蹄踏乾坤,当然这样那样的挫折只是一种磨炼,而心中的理想是永远不能磨灭的,所以,还是再忍一忍罢!
青云这样告诉自己。
当然青云是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可是这里太小,青云施展不开拳脚。
本非池中之物,是有多么骄傲,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是存在,或多或少。
原来青云以为,只要有能力,就会出头。
青云始终认为,只有本领大,万事不愁。
青云绝对是有能力,青云本领比天还大,可是青云愁白了头。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想不明白。
总而言之,青云在凉州城的ri子过得并不好,也可以说,很是糟糕:“噗噜噜!”
青云怒了,恨恨打一响鼻儿,狠狠踢向墙角儿:“唏律律律——”
结果就是,痛入骨髓!
腿受伤了,石头砸的,那时青云正以矫健的身姿飞跃着一个个的石头房顶,面对从天而降的无数大石青云毫无惧se,辗转腾挪游刃有余,就像是在跳着优美的舞步。
结果就是,被飞溅的碎石击中了前腿。
差一点儿就砸断了!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你说这事儿又怨谁?当青云悻悻然像个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逃进石头马厩的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似极了当年的方道士。当一匹骏马不能尽情驰骋在广阔的天地,整天都像乌龟一样将头缩在壳里,那种滋味可以想见。回想来时种种,那是多么惨痛的回忆,青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事实就是青云这几天一直都在恨天怨地生闲气——
青云后悔了,青云想家了。
但青云不能走,因为青云要证明,自己可以。
在她面前。
证明给所有的人,和马,看。
人马人马,真正打起仗来,马的重要xing是不言而喻,凉州城里的战马也有很多。
有三千匹。
但独一无二,昭彰夺目的,只有一匹。
就是胭脂。
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就像阿乌第一眼看到了牡丹,完全一见钟情,此生认定了你,从此一条无形的缰绳套在了青云的颈上,使之将身束缚更是将心羁绊,浮沉于爱的河流。是的,青云已经长大了,眼看就到八周岁了,在这个年纪的青年马就像是二十一二的小伙子,当然会有许多想法各种冲动。青云已经成熟,明白那些事情,但青云一直很有定力,直到遇见了雍容华贵美艳无匹的胭脂——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人如是,马亦如是。
三千马中,青云第一眼就看到了胭脂,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或说真理。火焰云霞般的红,欺霜赛雪般的白,完美地融入那一双黑漆漆无底深潭也似的大眼睛,当时青云扑通一下子就掉进去了。正是此马只应天上有,世间哪得几回闻,胭脂之美青云找不出任何词汇来形容,所以当时就慌了手脚乱了方寸完全就是大失水准,表现得像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毛头小伙儿,一个初哥儿:“你——”
有些熟悉,譬如某人,当时的场面值得反复回味——
不理。
“我——”
不理。
“我是青云,你是?”
不理。
“我,呃,很高兴认识你,今天天气很好,哈哈!那个,你也很好,嗯,很好看!”
不理。
“……”
不理。
搭讪失败,青云无话可说。
胭脂当时正在嚼着草料,从容而优雅地,一口一口地嚼,嚼得是口吐白沫。
但那在青云看来,是美,就是美,无一不美,高贵而冷艳。
青去自惭形秽,就连身上光鲜的毛se都黯淡了。
不再骄傲,没有自尊,青云那是生平第一次被镇住,从此被镇压被俘虏,被征服。
不用找借口,不需要理由,这就是爱。
追求的过程是痛苦而又漫长的,青云也不知道胭脂心里到底怎么想,总之见面以来胭脂女王统共就说过三句话——
“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想认识你。”
“少来这套!”
这并不奇怪,有猛拍马屁大献殷勤的,就有冷若冰霜爱搭不理的,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滋味并不好受,奇怪的是心里再难受也是好生受用,可说甘之如饴。
并且乐此不疲!
来回自讨没趣,左右没事儿找抽,一个字,贱!
但青云乐意。
痛并快乐着,胡思乱想着,青云第一百二十八次来到了胭脂所在的马厩。
胭脂遥遥在望,青云心中忐忑。
腿,忽然就不疼了,青云迈着矫健的步伐昂首挺胸地走,走过一匹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将军在检阅他的部队。无论如何青云是zi you的,这一点谁也比不上,所以青云在这里是一个异类。群马安静吃着草料,或休憩,或低嘶,但没有几匹在意青云,所以青云仍是那个眼高于顶的不速之客:“恶人!”
青云肚里骂道:“大恶人!”
说到大恶人,大恶人就冒出头来,眯缝着两只老眼不怀好意地瞄过来:“龙颅突目,平脊大腹,肶重有肉,此三事俱备者,千里马也。”青云一直认为方道士很可恶,可是方道士和这大恶人比起来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每次见到大恶人大恶人的嘴里总要唠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上唇急而方,口中红而有光,牙剑锋者,千里马也。”说他可恶,就是可恶,非但形容猥琐面目可憎,一大把年纪了也是个老不正经,总是拿眼偷瞄青云胯下:“耳角长一二,逆毛入腹带,胁肋,胁肋——”
此人,年过五旬,身形瘦削,寡脸鹰眼,朝廷六品太仆寺丞,掌车辂牧厩。
名曰:马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