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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话的声音其大,表面上是对洛林说的,但是实际上,却更是对弗林特的提醒。
弗林特这才想起了自己的任务,以及自己在这任务当中所扮演的身份,他是地精的下属,是地精的手下。
如果因为这一点儿小事,就在这大厅广众之下动手,行动肯定会败露。
先不说他能不能逃的出去,到时候,等待他的,必然会巫妖的严厉惩罚。
就像地精怕他一样,他同样害怕巫妖,从灵魂深处都感到害怕。他太了解巫妖们对付不听话人的手段。
想到这里,他不由冷哼了一声,强忍怒火,缓缓地低下了僵硬的脖子。
洛林上下打量了那人一眼,然后冷哼了一声,向着银光说道:“我说银光老弟,不是我说,咱们这些当老大的,绝对不能对手下太好了,惯了他们。
那些手下全都是贼,咱们时时刻刻全都是睁大眼睛看着他们。
要是让他们逮到点儿空子……哼哼。那帮贼骨头不是偷你的东西,就是想法子偷懒。”
弗林特听了。胸中怒火狂升,几乎都要吐出血来。他堂堂一个黑暗法师,在闪族打横走的人物,居然被人骂成是贼骨头。
他拼命地两只拳头捏的紧紧的,捏的骨头都啪啪作响,心里不停的告诫自己“大局为重”,这才勉强压下了心头的火气。
他从眼皮底下看了洛林一眼,将洛林伪装出来的样子。牢牢地记在了心里,暗暗发誓:“这该死的奸商~
回头待我大军攻破了人族,哪怕是找遍天涯海角,我也一定要将这个该死的奸商找出来,千刀万剐,碎尸万断,好好地折磨一番,这才抽取他的灵魂~”
洛林发现他看自己,当即也是勃然大怒。
他重重地一拍桌子,怒声喝道:“你个小崽子。看你们家大爷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难道你还想要报复大爷吗?
真真是……真真是混帐之极~”
洛克菲勒老爷气的胸口一鼓一鼓的,几乎都要炸了。
他一转头。看向了地精,道:“我说老弟,你这是怎么教的手下?嗯,没规没矩的。
要是再这样,你要的那些个魔法原料,我还就不供货了。
知道老爷我是谁吗?
我和商会会长卡耐基是铁哥们儿,好的不能再好的好朋友。
索罗斯见了我也得恭敬的叫声大哥。比尔大门和我经常喝酒。
得罪了老爷我。就是得罪了卡耐基。得罪了我们整个北方商会。
到时候,别说是一个小小的戈尔男爵,就是拉塞尔本人来了。也不好使~”
他一边放着狂言,一边转头看了弗林特一眼,见对方撇了撇嘴,当即更加恼怒起来,一挽袖子,高声叫道:“嘿,不信是吗?
好,今天洛克菲勒老爷我还在这里拍胸脯,打下保票。从今天起,在我们北方,你们的商队连一包手纸都买不到~
***,老虎不发威,当老爷我是病猫啊?
啊~”
最后一个字提的声音尤其之高。连旁边包厢的人都探出头来,向这边探看。
此时,洛林说完,然后甩手就要走。
银光也是急忙上前,陪着笑脸,哈哈笑道:“洛克老爷,您别生气,这下人不懂事,我回头一定狠狠的教育教育他还不行吗?哈哈,哈哈哈哈……”
说着,上前一步,拉住了洛林的衣袖,道:“坐,洛克老爷,咱们是什么交情,有什么话还不能坐下说?何必为了个粗鄙的下人生气。”
洛林看了他一眼,然后重重地哼了一声,这才一脸不情愿地坐了下来。
地精转过了头来,向着弗林特训斥道:“你看你,看洛克老爷气成了什么样?还不快过来给洛克老爷道个歉?快一点儿。”
他一边说着,一边却是向着杀鸡抹脖子一样向着弗林特使着眼色。
弗林特此时早已经气的暴跳如雷。
一个区区的贱民商人,明显还是不怎么有钱的商人,居然要堂堂的黑暗法师,弗林特老爷向他道歉。
***,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
要知道,在闪族,高贵的黑暗法师们从贵族的门前走过,他们都得要烧高香庆贺。更别说那些个下贱的商人们。
哪儿想到,在这里居然颠倒了过来。
而且……而且……而且要是有正当的理由也算了,对面那狗东西居然仗着他的权势,横行霸道。
仗势欺人。只是多看了他一眼,就这样搞经济封锁。这也太过混帐了。
这个该死的小人~
他在心中将洛林骂了足足一百遍,但是却忘记了,刚才他还发誓要将洛林找出来碎尸万段。
不过他也清楚地知道,在这里,人家是地头蛇。
上至总督府,下至接头流氓无赖,都是人家的人。
自己这条龙再强,也压不过他们。而且像这种猖狂的小人虽然成事不足,但是坏起事来,却是绰绰有余的。
真被他使坏,自己负担的艰巨任务说不定就全毁了。
因此上,他虽然恨的咬碎了牙,但是却也只能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大局为重,大局为重……”
然后向着洛林深深地躬身一礼,生硬地道:“小人不懂事,得罪了洛克菲勒老爷,还请洛克老爷原谅。”
说完之后,感到喉头一咸,有一股温热的液体从胃中反了上来——他用力地咽了下去,然后伸手在唇间抹了一下,低头看到一丝的鲜红。这才意识到,自己生生被洛林给气的吐了血。
洛林心中却是暗叫一声可惜。
要知道爵爷还从来都没有气死过人呢。想当初,有诸葛亮骂死王郎,气死周瑜。何等的牛叉。
要是爵爷也能将这个黑暗法师给气死了。说不定又能增添一项史诗成就。
但是为了避免做的太过,引起对方怀疑,当下他哈哈一笑,然后挥了挥手道:“哈哈,不用多礼,不用多礼。其实洛克菲勒老爷我心胸宽大,这点儿小事儿根本就不会往心里面去的。刚才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己,哈哈,哈哈哈哈……”
银光小心翼翼地道:“那咱们的生意……”
洛林一挥手,大大咧咧地道:“你看你这个人,我刚才都已经说了,是开玩笑嘛。这生意自然是照旧,照旧了。给你们跳楼、吐血、挥泪、割肉、大甩卖……的全宇宙最优惠价,九点九折。”
旁边弗林特不由暗骂一声:这该死的奸商~九点九折也敢死不要脸的在前面加那么多的定语。真真是太不要脸了。
“呃,对了……”洛林此时继续说道:“我刚才那个笑话不错吧?哈哈哈……我再给你讲一个。说两个乌龟比赛耐力,谁动谁就输。这时候一专家过来,看一只乌龟,说:经我多年研究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可以看出这乌龟死了。
另一只乌龟当即大骂:mbd~死了也不出一声。
这时候,那只乌龟探出头来,说:sb,专家的话,你也信~
哈哈,哈哈哈……”
这笑话,地精和弗林特两人早就已经听过。但是此时却也只得附和着笑了几声。
洛林又讲了几个老笑话,两人全都得要装做没有听过一样,在一边陪笑,累的都跟吃了苦瓜一样,心力交瘁的。
最后洛林这才起身,道:“好了,今天咱们就聊到这。我走了。”
说着站起身来,但是随即又想到了什么,然后转过了头来,好像是有意无意地道:“对了,银光老弟,你会玩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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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鹰是这样玩的(求月票)()
“鹰……鹰……鹰~”地精不由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很是惊奇地看着洛林。
心里暗暗称奇,心说:这唱的又是哪一出?这位大爷又是要玩什么鹰?
但是地精银光心里十分肯定,洛林爵爷这不是无的放矢。这其中一定有深意。
旁边弗林特也是一头的雾水,很是莫名其妙,心里奇怪人类不光性格恶劣下贱,现在连爱好也这么古怪,这鹰要怎么玩?
洛林充满优越感的笑了一下,然后解释道:“银光老弟,你知道,有钱人全都是很变态的,什么称钱,他们就喜欢玩什么。
现在什么车啊,马啊,女明星啊,当家花魁什么的,全都不流行了。
他们都玩腻了,几百年换来换去还是这点东西,贵族们嫌档次太低。
知道现在有钱人都流行玩什么吗?“
地精和弗林特对视了一眼,然后齐齐摇了摇头,一个是土鳖料子,出身社会最底层的地精,一个是苦心钻研法师,在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中小心翼翼往上爬的法师,他们根本不知道人家有钱人怎么玩。
旁边弗林特倒是大着胆子,顺着洛林的语气猜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道:“鹰?”
洛林一拍大腿,道:“没错,玩鹰~”
他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现在的有钱人全都流行玩鹰了。这可是从东方传过来的高端玩法。
尤其是沙漠里面那些占着金矿,霸着商道只管收钱,富的流油的狗崽子们,从国王到酋长,整天没事儿就胳膊上架一只鹰,到处的显摆装13。
那牛13的劲头。比开一辆宝马,胳膊上再挎一个国际著名的女明星什么都海了去了。
只要一提到鹰,那些人的眼睛都是绿的。
现在一只好鹰都顶的上起十匹纯种的安达鲁西亚马的价钱了。就这还是有价无市,那帮孙子正满世界求购。”
听着洛林的夸夸而谈,地精与弗林特不由再次对望了一眼,头一次听说到这么新奇的故事。
极东沙漠中贵族的奢华,大家都是传颂了很久。
洛林顿了一下,见银光仍然不开窍,脸上不由露出了一副恨铁不钢的表情,接着说道:“我说银光老弟。我说了这么半天,你难道还不明白这里面的商机吗?”
银光抽了抽嘴角。苦着脸道:“我说老哥,你就别卖关子,快说说吧?”
洛林叹了一口气,然后道:“好吧,谁让咱们关系不错呢。我可以先告诉你。这可是个大买卖~”
他顿了一下,这才接着道:“你不是在野蛮人那边吗?我听说那山里面有很多鹰。
那里高山鹰的质绝对优良。和精灵王国的雷鹰都是顶级种。
尤其是那里最著名的可以一爪抓穿铁皮,猎杀灰狼哈佩金头座山雕。
被称之为鹰皇,在市场上已经炒到了天价。
只要逮一只那样的鹰,卖到那些沙漠傻缺富豪那里,最少也得要三五十万的金币,都不带还价的。”
银光和弗林特两人不约而同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虽然他们听洛林说了半天,对此也有心理准备。但是一只鹰可以卖到三五十万的金币。
这样的价钱却还是在一瞬间就击穿了他们的心理承受极限。
弗林特心里的底线是一两万金币,顶天了也这么多。
要知道他们这一次动用了三百强壮的野蛮人,每人背着上百斤的行囊,辛苦了十多天,从山里长途跋涉。运过来的货物也不过就是几百万金币。
就这已经将半个野蛮人区的最值钱的东西全扫了过来。未来十几年也不会再有这么多的产出了。
而一只那什么什么的座山雕就顶到他们货物的四分之一。
这价钱也着实是太离谱了。
弗林特想起在奥德海姆城上空,天天都在空中盘旋的苍鹰。然后在脑海中自动将它们全都换成了金币,不由一阵的肉痛。
鹰在山区随处可见,就弗林特自己见过的就不下几百只。
这要是弄几只回来,自己可以少吃多少的苦,省多少的麻烦啊~
还用辛辛苦苦的选货,找人,背出来交易。
洛林看到弗林特脸上变了颜色,知道他已经开始上钩,不由得暗暗一笑。
财帛动人心,即便是黑暗法师也不能免俗,更多的钱意味着更多的材料,更好的装备,更强的法力。
洛林又继续说道:“你们下一次要是能搞来几只哈佩金头座山雕……呃,不,只要搞来一只座山雕,一只就够了。这种顶级奢侈,多了反倒会砸招牌。
只要有一只,我不光出三十万金币收购,卖货的时候再给你们再便宜一成。
其实,这件事情,我只是随便提一下,也不是多想要,就是我一个在皇城的朋友想弄一只玩玩。我顺便帮帮他的忙而己。
那种东西,在咱们北方是没多大市场的。你们也不用太操心。就是顺便,顺便啊。哈哈,哈哈哈哈……“
说完,又是一阵豪爽的哈哈大笑。
弗林特却在瞬间就看穿了他的心思:这该死的奸商,他绝对是挂羊头卖狗肉。生怕要的太急,这边坐地起价了。所以他才这么说的~
由此可见,那鹰的价钱也绝对不止是三五十万的金币,上百万说不定都有可能。
等回头弄来了,再做买卖的时候,老子绝对要在这奸商的身上狠狠地割上一刀~
弗林特可是听说过,大沙漠里的贵族们做交易从来都不用黄金,人家直接用整筐整筐的宝石,他们穷的只剩下钱了,为一只鹰,豪掷上百万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此时,洛林好像也发现自己语多有失。当即又干笑了两声,急忙道:“好了,咱们下一次再聊。我告辞了。哈哈,哈哈哈哈……”
说着,摆了摆手,然后大步走了出去。
房中只余下了弗林特与地精两人。
弗林特看了看地精,然后看着洛林背影消失的方向,怒声骂道:“这个该死的奸商……啁~~”
一声清厉的叫声响彻了长空。
哪声音的穿透力极强,瞬间传遍了整个山谷。
碧蓝色的天空中,一只苍鹰展开宽大的双翼。在高空中不住地盘旋。
整片天空上也只有它一个生物的身影,其他任何动物莫敢争锋。
苍鹰如同高高在上的君王一般。俯视着下方那连绵起伏的山峦大地。
那锐利的双眼可以清楚地捕捉到大地上的每一个细节。
险峻的高山,墨绿色的森林,潺潺流淌的小溪,草地中跳跃觅食的小兔……
尤其显眼的是山谷当中,那座巍峨耸立的高大城市~
而从地面上望去。那只鹰的身影只是个模糊的小点儿。但是它那傲然不群的身形却足以表明空中霸主的身份。
在这片天空中,它是唯一的统治者。
阳光下。地精银光站在空地之上,用手搭着凉棚,眯着眼睛,定定地看向天空中的那只苍鹰,眼睛紧紧抓住它的身影。
过了好一会儿,他忍不住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又叹了一口气。
银光感到心情无比的沮丧。
从茹曼帝国回到奥德海姆已经有两个星期了。
身于处这个物资匮乏的城中。连一卷手纸都找不着,再想想人类世界的繁华热闹,纸醉金迷,让他心中不禁生起了无比的怀念。
怀念那里的美酒,怀念那里的美食。怀念那里柔软舒适的大床,怀念那里宽大的浴缸。怀念那个细腰大屁股的人类女秘……更怀念厕所里那柔软的手纸。
然后银光又在心里将沙金痛骂了五分钟。
在这个野蛮人用血汗尸骨堆积起来的城市里,地精虽然只是过了短短两个星期,但是却像是过去了两年那么久。
如果不是天上那不住盘旋的苍鹰,他甚至都要怀疑,自己已经被人类世界遗忘在这个偏僻的角落。
在他的身边接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