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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两个木匣刚好都是最名贵的奇楠木制成。朝歌能用得起这种木头的,除了王老千,就只有这两位人称“扒皮虾”的生意人。
别看这“一对虾”瘦得像被人扒了一层皮,其实向来都是他们扒别人的皮。朝歌的百姓们就是被二人扒皮的小虾米。
针尖对麦芒的两只扒皮虾,不屑地瞥了对方一眼,而当两人看到前面衣衫褴褛的郝老丈时,却又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面露轻蔑之色。
郝老丈自惭形秽地低下头,虔诚地将五个神祗拜了一遍又一遍,毕恭毕敬地把一块铜贝放在供桌上。他刚转身要走,却被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青衣公子拦住了。
郝老丈想必这个陌生的外乡人就是善财公子,于是恭敬地行了一个大礼。
善财公子将郝老丈扶起来,问道:
“老丈还未曾说出自己的烦恼,为何急着要走?”
“回仙公子的话,小人的烦恼已经在心里告诉仙人老爷了。”
善财公子摇摇头说:
“狐夫子他老人家什么都好,就是耳朵不太灵,您老必须大声喊出来,他才能听见。”
郝老丈是个老实人,人家让他喊,他便连哭带喊,把自己儿子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喊了出来。
当郝老丈喊出王老千这个名字的时候,屏风后面突然窜出四个身影,脸上都带着笨重的青铜狐狸面具。
两只扒皮虾见到这四位走出来,立即将背弓成一对虾米,俯身叩拜。郝老丈也跟着跪了下去。不必说,这四位便是其余四位神祗。
其中一位神祗走到供桌前,将郝老丈放在桌上的铜贝收入袖中,然后随其余三位神祗退回屏风后面。
郝老丈欣喜若狂地朝四位神祗离去的方向,连连叩拜,然后兴高采烈地离开了青灵庙。
两只扒皮虾目瞪口呆,犹如像两条窒息的死鱼,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善财公子问两个富商:“二位之前可曾犯下过罪孽?”
“犯罪?何罪之有?”两只扒皮虾喃喃自语,皆是一脸无辜茫然的表情。
“若自觉无罪,那二位的麻烦连狐夫子也无能为力,请快些离去吧。”
两人连忙改口,连连应和道:“有!有罪!”
善财公子淡然一笑,取出两个纯金的酒爵,放在二人面前。
两人伸手拿起杯子闻了闻,顿时眉头一皱,又将杯子放了回去。
善财公子道:“二位若觉得自己有罪,就请饮下这杯赎罪饮,方可化解业障。”
两人犹豫了很久,再次鼓足勇气将那杯子拿起来,各自咽了口唾沫,捏着鼻子咕嘟咕嘟咽了下去。动作一气呵成,就像事先排练过一样,喝完还朝对方打了一个嗝。
一股浓烈的味道从嘴里飘出,熏得两人剧烈地呕吐起来。
整座庙堂都回荡着两人“哇哇”呕吐的声音。两人足足吐了半个时辰,把肚子里能吐的都吐了,差点连肠子也一起吐了出来。
“污秽均已吐出,二位还需回去诚心忏悔,方可根除业障。”
说罢,善财公子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两人灰溜溜地退出青灵庙,踉跄的背影活像刚被扒了几层皮,后脚刚迈出门槛,就听身后大门被重重关闭。
善财公子从里面插上门栓,四位神祗立刻取下笨重的狐狸面具,正是苏季,花瘤儿,小道士,老乞丐这四个人。
苏季突然爆出一连串长笑。花瘤儿好奇地问:
“季哥,你笑什么?”
“难道不可笑吗?那对蠢虾以为用两个臭钱就可以赎罪。真能这么容易,天上的神仙岂非都是有钱人,穷人不是都要下十八层地狱?”
“他们喝的到底是什么?”
苏季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道:
“现在不能说,因为你爹还没吃饭呢……”
众人回头,只见老乞丐吞了口唾沫,搓了搓手,捧起供桌上肥腻的油鸡,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
花瘤儿眼前一亮,一脚踢翻庙里的贡箱,珠宝贝币如瀑布般倾泻而出。他贪婪地抓起两个玛瑙手串套在手腕上,狂笑道:
“谁能想到通天庙里的四只鬼,如今竟成了四位神仙?我是做梦也想不到,季哥你呢?”
苏季从怀中取出一小瓶上好的茅台,扬头灌下,呛得大声咳嗽,却一脸惬意地答道:
“你的季哥已经死了!我现在是狐夫子。兄弟们今后务必以仙谓相称。饿鬼乞丐是五谷仙翁;怂鬼道士是无畏战神;青衣兄弟是善财公子。”苏季指着花瘤儿,笑道:“你是奉子娘娘。”
花瘤儿从贡品堆里捡起一个纯金的簪子戴在头上,学着女人的媚态,嗲声嗲气地说:
“夫子起的仙谓虽好,只是讽刺了些,让娘娘我有点不好意思。”
苏季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脚踹在花瘤儿的屁股上,道:
“就你事儿多!你不喜欢,朝歌的百姓可是喜欢的很!”
小道士抬头望着庙堂里的五尊神祗,感叹道:
“人们会拜一个神,却绝不会拜一只鬼。这些焚香膜拜的求仙者都是谄媚的过客,根本分不清什么是神,什么是鬼。只要鬼顶着一个响亮的名头,就会有人把他们当神一样朝拜。他们根本没有信仰。”
“也许大部分人都没有。”苏季耸了耸肩,像是在说自己:“不过没有信仰不代表没有信条。人活在世只要有一个信条就足够了。我的信条是恩必报,仇必雪!”
苏季拍了拍善财公子的肩膀,道:“我们四只鬼会有今天,除了要感谢这位青衣兄弟帮我们想了一个好主意,还要多亏一个人。”
“谁?”花瘤儿与小道士齐声问道。
“王老千!”
花瘤儿碎了一口唾沫,道:
“若非这死胖子逼得老子做鬼,老子现在又怎能位列仙班?”
苏季冷笑道:“今天正好郝老丈求到咱们头上,咱们不妨重操旧业,再做一次鬼,如何?”
话音刚落,花瘤儿坏笑不止,啪的一声,击掌赞道:
“好!就依季……不!就依狐夫子说的办!”
第七章 恩断义绝(第二更)()
曙光现出绯红,朝歌沐浴在晨曦之中,绚烂的朝霞映在千家万户的窗棂之上。
自从青灵庙回来,郝老丈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么美的清晨了。
家里早已揭不开锅盖,连给儿子保命的药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现在就算狐夫子真能帮忙报仇,父子俩也得活活饿死。
看见剩下的铜贝只够买一包砒霜,郝老丈心灰意冷。与其苟活于人世,不如提早与儿子黄泉作伴,也免得多遭一天罪。他牙一咬,心一横,决定服毒自尽!
迈着沉重的步子缓缓推开家门,他还没等跨过门槛,就看见面前跪着一个人,旁边放着一个竹篮。
郝老丈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跪在这儿的,也不知这个人跪了多久,只知道面前这个人就算化作灰他也认得,这个人就是王老千!
王老千突然举起肥厚的大手,吓得郝老丈跪在地上,浑身哆嗦。
只听“啪!”的一声!
王老千这一巴掌居然打在自己脸上!
“我该死!我混蛋!”王老千又接连猛抽自己十个耳光,边抽边喊:“爷!我错了!爷!我再也不敢了!”
郝老丈颤声问道:“敢问阁下的爷爷现在何处?”
王老千“砰”的一头磕在地上,哭喊道:
“您就是我爷,您儿子就是我爹,您孙子也是我爹!今后我就是您孙子!不!……太孙子!”
郝老丈被他这辈分搞糊涂了,但他不敢拒绝,也不敢吭声。
王老千将身旁的竹篮双手捧到郝老丈眼前,扯开蒙在竹篮上的白布,只见里面装满了闪亮的金贝,耀眼的金光晃得郝老丈睁不开眼睛。这么多金子是他梦里也不曾见过的,让他顿时不知所措。
王老千大声恳求道:
“这些阿堵物是孙儿孝敬爷爷的!爷您若不认孙儿,孙儿就不起来!”
郝老丈哪敢认这样的孙子,他虽然最恨王老千,却也最怕他。此时的郝老丈既不敢收下,也不敢拒绝。
只要郝老丈不接过篮子,王老千就不停地磕头,任凭额头鲜血淋漓。
郝老丈见此时的王老千不像一只毒蛇,倒像一只磕头虫,心中的忌惮不由得少了几分。他双手接过篮子,颤微微地放在身旁,小声问道:
“敢问爱孙……何至如此?”
话音刚落,王老千立即陷入了回忆,身体逐渐像虾米般蜷缩,脸上浮现出恐惧的神情,五官扭曲到极限,样子极为可怖,就像有一只厉鬼要来索命一般。只见他嘴唇不停地动,嘴里发出一连串喃喃自语。
郝老丈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总觉得他今天的声音尖细刺耳,越听越像自己被骟过的儿子。他向王老千胯下瞧了一眼,只见他薄薄的裤裆里空荡荡的,也和自己儿子一模一样。
他将耳朵凑到王老千嘴边,仔细一听,听见他说:
“知道的……都说了……我……我什么都没做……真的……不知道林……姿去哪了……狐……狐爷爷饶命!”
郝老丈恍然大悟,虽不知王老千究竟遭到了怎样的制裁,但他知道那必定是青灵庙的狐夫子神通显灵。
尽管他儿子的残缺之身不能改变,但是能够以血还血,让王老千这样的地头蛇下跪认亲,已是他之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其实他还不知道一件事,王老千这个“朝歌第一泼皮”,现在已成了“朝歌第一笑话”!
郝老丈转念一想,若今天王老千死了,虽然仇报得痛快,但自己和儿子却会活活饿死。而现在一块铜贝换来满满一篮金贝,这足以让他父子二人后半辈子丰衣足食。
正所谓,庸人诛命圣人诛心。
郝老丈老泪纵横,心中的恨意已然消退,双手合十,朝着青灵庙的方向拜了又拜。
此时狐夫子在他心中简直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活神仙,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这般神通广大,也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一样帮助一个平凡的穷老头,更没有任何一个神仙比狐夫子更值得信奉。
朝歌城里像郝老丈一样敬仰狐夫子的人越来越多,而青灵庙里的五位神祗却和人们想象中的伟大形象相距甚远。
青灵庙里的五个人都是为了各自的欲望,扮演着拯救百姓于水火的角色。一成财产对穷人来说也许不多,但对有钱人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数字。
很多时候,青灵庙都会有大笔珠宝贝币被人用箱子抬进来。
善财公子告诉朝歌城里的有钱人,若是用上好的羊脂玉贝作为香火钱,添满五座空心的神祗雕像,狐夫子就会世世代代守护他们的子孙。城里有钱的财主对此深信不疑,以至青灵庙每天的香火钱多到难以统计。
善财公子借青灵庙大肆敛财;苏季托青灵庙的福,每天都能喝上最好的美酒;小道士顶着无畏战神的名头,也算圆了自己的将军梦;五谷仙翁顿顿都能吃上大鱼大肉,从一个消瘦的老乞丐,吃成一个大胖子,已经开始为减肥而发愁了;
然而,这几位神祗做的坏事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奉子娘娘”。
当地有一个茶商姓王,人们叫他“茶里王”。朝歌自商朝以来的茶都是由他家提供的。他不但有钱又有名,而且有一个十分美貌的儿媳妇。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儿媳入嫁已有十年,却始终没怀上孩子。
茶里王几代单传。为了抱孙子,他十年来不知给儿媳试过多少偏方,请过多少方士作法。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会尝试,但结果却让他一次又一次失望。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奉子娘娘”身上。
王夫人虽已不再年轻,却风韵犹存,举止娴静,举手投足都流露出大家闺秀的气质。她前脚一踏进青灵庙的门槛儿,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一个人身上。
花瘤儿从未见过如此雍容华贵的美妇人,馋的连口水都流了出来。他像往常一样从后堂取来“送子茶”,打算端给王夫人。
还没等他端起茶杯就听门口有人问道:
“你刚才把什么倒进茶杯里了?”
花瘤儿转头一看,只见小道士唯唯诺诺地站在门口。
“你管不着!”花瘤儿冷冷回道。
“那些在庙里祈祷过夜的妇女,怀得可都是你的孩子?”
“是又怎样?你一个出家人,少来多管闲事!”
花瘤儿话音刚落,只听一个冷冷的声音传入耳畔:
“他不能管,我能不能?”
花瘤儿定睛一看,发现说话的是苏季,身上的霸气一扫而光,连忙打着哈哈道:
“能管,当然能管。不过,季哥有所不知,王夫人原是花魁出身。据说她为了嫁入王家,狠心把两个孩子丢进河里淹死!自打嫁入王家以后,这只母鸡十年不下蛋。朝歌百姓都知道问题出在男的身上,可是她今天居然还来求子,说明这娘们儿依旧是个不守妇道的妖孽!若不降服了她,怎对得起我色鬼的名头?小弟答应季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
“一次也不行!”苏季厉声喝道:“你现在已经不是鬼了!”
花瘤儿将牙咬得吱吱作响,一张扭曲的脸憋得像烧红的铁块,低头喃喃地说:
“当初也不知是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却来充好人!还真把自己当神仙了?”
“我是神是鬼都无所谓!今天你敢把这碗茶端出去,我就没你这兄弟!”
花瘤儿猛然抬头瞪着苏季,眼中既没有兄弟,也没有情谊,有得只是赤裸裸的欲望。
“没有就没有!你能喝酒,我凭什么不能玩女人!”
“难怪你头顶生瘤,原来是坏透了!”苏季握紧拳头,一字一顿地说:“滚!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小道士左看看,右看看,不敢劝,也不知该怎么劝。
花瘤儿端起茶碗,用身子撞开挡在面前的两个人,大步直奔前厅而去。
王夫人每日品茶,对茶的品质很是挑剔。她觉得这“送子茶”简直是下品中的下品,不但口感欠佳,而且味道苦涩。她只捏着鼻子喝了半杯,就将剩下半杯偷偷洒了出去。
送子茶远不如林姿的春宵剑,只喝下半杯的王夫人半夜从床上惊醒,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身边竟还躺着一个男人!
当她用烛台照亮花瘤儿的脸时,吓得连衣服都忘了穿,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刚跑了几步,她踩到一块松动的石板,突然失足掉了下去。
她跌进一个黑漆漆的洞穴,用手一摸,感到地上毛茸茸的,满是黏糊糊的青苔。玉手捡起地上的烛台,照亮四周,只见前方曲折婉蜒,时宽时窄,洞壁在微弱的光线里,显得朦朦胧胧。
深吸一口气,她摸了摸自己的脉门,尽量让自己心情平静,小心翼翼地行进着。这洞里有洞,四通八达,她能感到自己正在向下走,越走越暗。
突然,眼前出现一个人!
王夫人顿时毛骨悚然,僵在原地。过了一会儿,见那人仍站着不动,她定睛一看,原来那不是人,而是一尊雕像。
怎会有人把雕像供奉在这种地方?
她疑惑地将烛台举在身前,照亮那尊雕像。只见那雕像一身道士装扮,脖子被连根斩断,左手拿着一个空碗,右手握着一把剑,剑锋沾满血迹。
雕像脚下踩着一块圆圆的石头。王夫人起初以为那是雕像的底座,当她用烛台照亮那块石头,居然发现那是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一双空洞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