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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红袖应了一声,偷眼看他,生怕他不悦。
董策却是伸手一指:“去,给我打盆水来洗脸。”
‘欸’红袖赶紧应了一声,模样竟有些欢喜。
看着她的背影,董策微微一笑,这个小女人,看来这才是她喜欢的生活和相处方式。
董策洗完脸,那边厢大丫和二丫已经摆好桌子碗筷了,就在院子里吃。
菜一共是三个,熏肉拿大蒜和葱一爆炒散发出迷人的香味,一盘金黄色的烙土鸡蛋和一盆简单的清炒野菜,都用粗瓷大碗盛着,旁边放着一簸箩馒头。另外一个碗里则是放着一串儿清洗干净的紫葡萄。对于这个时代一般的家庭来说这已经是很奢侈的一顿饭了,便是过年也未必能吃到,由此可见,孙如虎这些年也是没白当官儿,想来是攒了不少家底儿。
不过现在可都是便宜了董策。
大丫二丫摆好了桌椅饭菜之后便要退下,却被董策叫住了:“坐下一起吃吧!”
两个大脚婆子都愣住了,按理说她们是应该下去厨房吃的,下人不能上桌儿。董策笑道:“早就说了,咱家规矩没那么大,一起吃,说说话,还热闹。”
她俩还待推辞,董策已经是拉下脸来,道:“怎么,主人家说话都不听了?”
“你这恶霸,算哪门子的主人家?”两人心里腹诽一番,却是不敢再说,便老老实实的坐下。
“好了,吃饭!”
董策伸筷子夹了一块腊肉,却是放在了红袖的碗里。
“谢老……”
红袖还没说完就被董策打断了:“自家人,以后别这么见外。”
红袖应了一声,不再说话,嘴角却是微微一勾。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蝉鸣声也歇了,在这红墙绿瓦间,紫葡萄架下,一切都安静下来。
馒头是小米面的,白色,有些发黄,跟小麦磨成的白面馒头比起来,表面粗糙,有些坑坑洼洼的。不过味道很香,董策也是饿的狠了,吃了足足四五个,那些菜也大半进了他的肚子。
大丫二丫却是拘谨的很,小口小口的吞咽着,别说他们自己了,看的董策都难受,一摆手:“算了,你们还是下去吃吧!”
两人如蒙大赦,赶紧撤了。
红袖瞧了,不由得扑哧一笑。
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整个十里铺已经是陷入了一片沉静的夜色之中,只能听见一两声梆子声偶尔响起。
大丫二丫自去前面的厢房休息了,她们都是附近村里的寡妇,男人给鞑子杀了,一路流浪要饭到了十里铺,红袖见她们可怜,家里又缺杂役,便收养了他们。这俩大脚婆子就住在家里。
正厅中,董策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旁边一灯如豆,火光明灭,照在他英俊的脸上。
“孙如虎的麻烦解决了,他是个孤家寡人,一个人从遵化过来,在这儿无亲无故的,也没人会来找我麻烦。他的女人现在是我的女人了,石进他们几个许如桀替我收拾了,唔,这边儿算是完事儿了。还有许如桀那边儿,以他的性子和胆识,有那一百亩田地做诱饵,他想必是不敢跟我翻脸的,要翻脸,也得等大考以后,不过大考在九月,按照历史的进城,六月底七月初后金就要寇边,哼哼……!现在十里铺已经没什么阻拦了,不过大先生生身立命于天地间,可不是为了苟活偷生的,再说了,后金就要入寇,再不抓紧时间提高自己实力,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甲长的事儿,若是明天还没有个结果就得催一下了,可耽搁不起。”
“还有许多事,这会儿正是农忙,田地也不能落下,还有家里的事儿,得抽空回一趟蓑衣渡……”
手头上的事儿在董策的脑袋过了一遍,很快就形成了一个清晰的脉络。
红袖却是在一边坐立难安,她看着董策,心里却是波澜起伏。
“这就要睡觉了吧?他一会儿若是让我……,我该怎么办?”
“应该拒绝吧!可是拒绝了他会不会不高兴?再说了,我现在不是他的女人么?”
“可我若是从了他,他会不会瞧不起我?才死了男人……”
红袖心里一团乱麻,她并不是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若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纠结了。
事实上,之所以留在此地,顺理成章的做了董策的女人,更多的,是为了生存。
这一点,她明白,董策也明白。
第13章 董家枪太祖拳()
董策忽然开口道:“红袖,家中账簿什么的,可都在你那里?”
红袖吓得一哆嗦,却没想到董策问了这个问题,不由得一怔,道:“就在屋里放着呢。”
“拿来我瞧瞧。”
红袖应了声,毫不犹豫的便转身进了屋,少顷便捧着两本儿薄薄的册子递给董策。
董策打开略略一翻,里面的自己清秀娟丽,不由得一怔:“你写的?”
红袖点点头。
董策对她的来历有些好奇起来,不过却也不打算深究,略略一翻,便道:“今儿个你自睡吧,我去书房想些事情。”
说罢,便举着油灯去了西屋。
那是书房,不过孙如虎连字都不识得,只是附庸风雅,那里面只摆了一张桌子,一张床,实则是他和党羽们冬天喝酒吃肉的所在。
红袖看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愕然,心里有些轻松,还有些难以言喻的失落。
这一夜,她辗转难眠。也不知道董策在做什么,只是知道他房中的灯光很晚才熄灭。
第二天,董策很早就醒了。
虽然前一天他差不多凌晨一两点才睡,但是毕竟年轻,身板儿好,禁得起折腾。
打眼儿往外头一瞅,只见天色还是一片漆黑,按照后世的标准,此时还不到凌晨五点。这是董策前生的习惯,每天都要早起早睡,早起练拳跑步,这个好习惯一直都保持下来了。所以别人都是上大学把身体上废了,他身板儿却是一直很好。而且他后来有了钱之后,可以说是夜夜笙歌,不知道睡过多少女人,私生活堪称糜烂,身体却没垮下来。
他起来穿衣穿靴,开始自己每天早上例行的早课。
起床的时候,他尽量的放缓了动作,免得吵醒了红袖。
推门出来,此时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只有那天际的万千晨星,洒下来点点光斑,将这千年前的星空,照的模糊朦胧。
董策赤裸着上身,夜凉如水,虽说此时已经是初夏,可是小冰河降临外加北地天气苦寒,还是有些料峭,清凉的风打在他的身上,只感觉一阵阵的寒意。
前世的时候,是起来跑步练拳,只为了健身,而今生,却是需要把健身换成练武了。毕竟身为边军,一身武艺是绝对不能少的,这才是生身立命之本。
家学渊源,董策武艺很不错,三成在拳,七成在枪。
枪是河朔大枪。
拳是太祖长拳。
董策这具身体的枪法很好,但是现在占据他身体这个灵魂董策可是根本对这个一窍不通的,所以他要尽快的熟悉起来。锻炼,是唯一的法子。
董策给自己定下的标准是每天早上,至少要有一个时辰左右练枪打拳的时间。
就从今天开始。
董策祖传有一杆极好的河朔大枪,一丈八尺长,鹅蛋粗细,色作淡金,虽然是木头的材质,但是木纹压的极其紧密,密度很大,这样一杆大枪,足足重有三十七斤。
可惜那杆枪不在这儿,而是在蓑衣渡的家中,未曾带来。董策想想都是庆幸,幸亏是没带来,若不然说不得早就给抢走了。
所以他只好让大丫寻了根棍子顶替,掂了掂手里的棍子,大小粗细倒还都合适,而且也有些韧性。
董策抬眼望天,这千年前的星空,分外的明亮,夜凉如水,星辰变幻。
他忽然动了,双手一抖,棍子的枪头部位便是抖成一团,炸开了一朵脸盆大小的枪花。
一时间只见院子里只有棍影闪烁,长棍挥舞挺刺着,破开了空气,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啸,在这夜色中如同鬼叫一般。长棍回还圆转,如山一般的棍影充斥在空气中,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而且仔细看来的话,这一套枪法,并不是胡乱的舞动,而是极为的有章法,大开大合,威猛绝伦之余却又有着难言的绵密和细腻,一杆长棍,编织成了一张细密绵厚的大网,若是面前有敌人的话,定然要被死死的罩进去,再也无法挣脱。
一开始的时候,董策还有些生涩艰难,到了第四遍的时候,便是圆转如意,一气呵成。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这一杆大枪在董策的手中,却是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势。如同一条夭矫长龙,直奔苍穹!
一根长棍尚且如此,如果大枪在手,威力可想而知。
从五岁开始,董策每天这个时辰就被老爹从被窝儿里拎起来,打熬身体,修行武艺。而从十岁开始,每天就要练一套这枪法,这十几年来,这套枪法已经是深深地融入到了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因此虽然此董策已经是非彼董策,但是大枪一朝在手,却是立刻就本能一般的施展出这一路枪法来。
这就叫做肌肉记忆。
第五遍之后,董策缓缓地停住了身形,他轻轻地喘着气,满头满身的都是大汗,一条青色长裤已经是汗湿淋淋的了,虽然身体很疲惫,但是心中却是极为的愉悦。
整整半个小时,毫不停歇的舞动,大强度的运动量绝对不亚于一次二十公里的长跑,但是此时他却只是微微有些气喘而已,
他能感觉到这具身体中拥有的惊人力量,一米八六的个头儿,虽然有一百七十斤重,但是一身柳条形的腱子肉使得整个身体看上去甚至有些削瘦,体内满满的都是活泼泼精力,似乎有用不完的劲儿。这就是长期有系统,有条理的训练和野路子的不同,董策感觉自己这身体放在后世比那些一流的运动员也丝毫不差。
而且,他练的可是杀人的功夫。
有了一个异常健壮的体魄,和一身相当出色的武艺,都是一件让人很愉悦的事情。在这个时代,也更多了几条出路和生存下去活得更好的希望。
练完了枪,稍稍休息了一会儿,便是打拳。
第14章 这个时代的女人()
从第一招双抄封天到第四十式窝肚冲锤,一趟拳打下来,已经是大汗淋漓。
不过这种全身上下酣畅淋漓的感觉,却是极痛快的,只觉得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每一块儿肌肉都在颤抖发力,就连内脏都在吐气开声,活力运转,身心无比的愉悦。
董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这武艺,终究是没有落下,通过肌肉记忆,几乎已经是完全掌握了。若是昨日和石进他们几个放对的时候能有这套拳法,怕是要打的轻松许多。
董策暗暗估算了一下,现在的他手无寸铁,只靠一双拳头,也能力敌三名军兵,若是一杆大枪在手,那么十人也不在话下。若是再给一匹上等的骏马的话,那还真就不好说了。
手控强大力量的感觉,真不错!
接下来,董策又打了一路拳,此时看看远处的天色,已经是微微发白了,感觉时间也差不多了。
调匀了气息,董策走到梨树底下的井栏旁边,打了一桶水上来,从头到脚便狠狠的泼在了身上。
“哗!”他只觉得一阵寒气从天灵盖一直凉到脚底板儿,就像是被人掀开天灵盖往里面倒了一盆冰水一般,他浑身一哆嗦,却是感觉到畅快淋漓,哈一口大气,大声道:“爽,真他妈爽!”
此时天气还有些寒意,而这井水更是冰凉,浇在身上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然后便听到身后一声尖叫,董策愕然回头看去,只见红袖推开房门急匆匆的走到院子里,手里拿着条毛巾,便往他头上捂来。
红袖满脸的心疼,看着他嗔道:“你这是做什么?早起打拳也就罢了,怎地还有凉水冲身子?天色刚刚放明,还有些凉风,若是着凉了可怎生是好?”
说着,便是把他身上黏黏呼呼的湿衣服脱下来放到了一边的盆子里面泡着,用毛巾细细的给他擦拭起身子来。
纤纤玉手触碰到董策健壮强力的肌肉,她只觉得浑身一颤,脸色也因为害羞而有些微微发红,只是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停,小心而细致的擦着,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一如细心的妻子在关心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先生。
董策怔怔的看着红袖,心中忽然有一道暖流划过。
他对红袖,自然是没什么爱意的,除了那种所谓的一见钟情,也不可能有一男一女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产生多么身后的感情。而对于前生睡过的女人以打来计算的董策来说,一见钟情这种本来就低概率的事件概率就更低了些。
正如他自己所说,他之所以让红袖留下来,就是因为看她无处可去,怕是要流离失所,反正留下来也不碍什么,还能照顾自己生活,暖暖床什么的。毕竟也是一个美人儿,看着也很是养眼,一举两得之事,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要说感情,真是没有的。
可是现在,眼见得红袖如此温柔,他又不是铁石心肠,心中何尝没有感动?
他忽然一把抓住了红袖的手腕儿,红袖吃痛,一声惊呼,不解的看着董策,眼中有着胆怯。
董策逼视着她的眼睛,沉声道:“你不恨我?”
红袖呆呆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方自低头小声道:“不恨。”
“不用骗我,之前我分明在你眼中看到了恨意。”董策淡淡道:“要恨就恨,我是不怕的,但是你得说实话。”
红袖身子剧烈的抖动了一下,一直很胆怯的她忽然抬起头来,勇敢的直视着董策,一字一句道:“我恨的不是你,而是破坏了我的安定生活的人,你既然让我留了下来,没有赶我走,我便不恨你了。”
董策听完,不由得愕然。
像是他这种从后世穿越过去的人,是不大好理解这种思维的换在现在这个社会了,你占了人家的家产,霸占了人家,人家定然是心里恨你恨得要死,饭里下药,趁你睡着了戳刀子割喉咙只怕都干得出来。
可是红袖说的确实是她的心里话。
孙如虎那等粗汉,如何知道疼人?而且脾气暴躁,那真是稍有不顺,张口便骂,出手便打,这几年,也当真是没少受罪。两人几乎是没什么感情的,孙如虎死了,她心里自然是难受,但是更多的,却是未来的彷徨和恐惧。
有过之前那等凄惨的经历,她很清楚,一个女人没了男人,没了依靠,会如何的凄惨,难以生存。会被这个恐怖的世界,给生生的吞掉。
而就在这时候,董策出现了。
她是那种很柔弱的性子,董策收回了地产,她没有阻止的能力,更没那个胆量,董策说要收回家宅。她也没能力阻止。
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流离失所的凄惨准备,但是这时候,董策却说:“你可以留下来。”
那一刻,她心里没有不平,没有屈辱,有的只是想要痛哭流涕才能发泄出来的高兴和对未来的一丝恐惧。
高兴是因为可以留下来,继续过往那种安稳的生活了;而恐惧,则是因为,她不知道董策,会是怎样的性格,会不会打她骂她,欺负于她。
正如她自己所说,她恨得不是董策,而是破坏她安定生活的人。
而她爱的,其实也不是董策,而是能够带给他安定生活的人。
但是,何必要搞得那么清楚呢?
这个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