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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列两翼的是两百余骑马步兵,人雄马壮,说不出的威风煞气。作为单列出来的马步营指挥路丙寅,也是个老行伍了,都被这肃杀的金朔之气感染,胸中自豪难以言表:果然是强兵呐,当年两辽精锐也算是大明至强之兵,也不曾见过如此的煞气。
成军组伍,乃世间至阳至刚的大事。按照规矩,四尺高的土台上只有李四一人挺胸而立,就算是身份尊崇的太子也要站在下面观看,非有令不得上台。
直到李四示意,太子才登台。
行罢了君臣之礼,然后太子带崇祯先皇授予军旗、置制等。紧接着太子公主等并一众文官拜帅拜旗。
礼毕之后,大明太子才算是这支武力名义上的最高领袖,而叉子队也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大明赴死军。
四尺高的土台上只余下李四和杨廷麟二人,按例李四还要微微靠后半个身子,以示对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朝廷的敬重。
杨廷麟。半生都是埋首于书卷之中。何曾见过如此场面?精通圣人教诲满怀报效朝廷之心地杨廷麟也曾做过潮河监军。可眼前所见到地悍勇健卒又怎么是潮河那些窝囊废所能比之万一?
断续存亡之际。能有如此精诚虎贲。大明或许真地还有一线之机吧。
“我大明河山倾覆半数。先皇以身殉国。万民慌慌……”
“闯贼入寇。满鞑略京。我大明神器遍染腥膻……”在几句话交代完当前形势之后。杨廷麟已是泪流满面:“自三代有礼以来。礼之大者。莫要于冠服。三千年未闻有剃发改服之辱。而今闯贼并满鞑祸乱社稷。致使河山蒙羞太子蒙尘……而今。”杨廷麟语气忽然一顿。强行压制下澎湃地心绪。再也没有读书人地斯文。带着脸上地泪水尖声大叫:“大明最后一线希望就附在诸君钢叉之上。我华夏荣辱就附在诸君钢叉之上……”
说着说着。杨廷麟已是泣不成声。对这台下地汉子们行个大礼:“我代天下百姓。代先皇代太子拜军了。”
大明素来就有太监监军地惯例。而这些没了根子地太监总是作威作福地克扣军饷恶待士卒。所以监军一职很不讨人喜欢。杨廷麟也知道这一点。拍着胸脯子指天盟誓:“若我杨廷麟贪墨一丝一线。诸军可随意斩我。任人不得加罪;若我杨廷麟恶待一兵一卒。亦可就地斩我。有功无罪……”
“杨廷麟果然是先皇精选,如此监军……不易了,希望他的良苦用心能收拢一些士气民心吧,”台下默不作声的长平公主暗赞杨廷麟一声:“要不然整个赴死军都是李四一手打造,这个所谓的监军完全就是象征性质,哎,太子能够使用的手段也只有这些了。”
对于赴死军来说,李四拥有绝对的掌控力,这一点任何人无法改变。
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希望这些敢死之士有感于朝廷的恩惠,大起报效之心,能够更多的往“朝廷”这边靠拢。
现在的大明朝也就剩下崇祯的几个遗孤和百十侍卫,要钱无钱要势无势,唯一能够拿的出手的也就是一些虚高的功名和精忠勤王的口号。
要想拉拢将士,光靠那几张连印玺也没有的告身和几句口号肯定是不够的,剩下的就看杨廷麟这个监军的个人能力了。否则的话,赴死军依旧是李四的私人武装,太子依旧是被完全架空。
李四身系所有人的希望,是整个队伍的核心灵魂,小小的校典之职肯定不够。而太子等人也实在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赏赐,只能把职衔尽可能的往高处加。
李四李校典受先皇托孤托国之重,又在乱军之中救大明血脉而出,如今又要率军民拱卫太子南下,一个“忠”肯定是跑不了的。
授爵三等忠诚伯,实领兵部做侍郎衔就是李四新鲜出炉的官位和封号。当然这些高的离谱的官职都是虚的,还要等太子登基之后实授才能生效。
赴死军指挥司指挥使算是比较实惠的官职了,可整个赴死军原本就是李四的,这个看起来最实惠的名衔有没有其实一个样。
总的来说,除了虚高的爵位和官职,太子党众什么也没有给李四。
因为他们自己的衣食都要李四来解决,实在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曾经的李四李校典,现在的忠诚伯,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这些,踏前一步,注视着自己手把手调教出来的这些汉子。尽管极力保持镇定,依旧难掩心头汹涌澎湃的悸动。
每一个人都是父兄子弟,每一汉子的背后都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而自己却用种种手段把他们调教成了崇尚攻击的猛兽,成了嗜血的凶神。
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民族中兴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心中梦想若是实现,必须要踏上一条血火征程,这些人不知道还能有几个存活下来。
这些刚刚过上几天好日子的汉子们或许还不会明白,他们将要付出多么巨大的牺牲。这种牺牲绝对不是对于李四本人的回报,因为这于感恩无关,也不是为了那个已经灭亡的大明朝,更于杨廷麟所言的忠义无关。
因为他们是属于这个民族的武力,在国门已破天下将亡的时候,在民族和文明即将灭顶之际,需要有一个人、一群人、甚至是一代人付出他们能够付出的一切。
或许这些汉子们还不明白他们将要创造怎样的英雄伟业,但是他们的子孙后代会明白这一切,这已经足够。
台下近三千虎贲手持铁叉,恍如一座座沉稳的山岳,每一个都秉住了呼吸。
因为他们知道心目中的英雄,近乎传奇一样的人物——李四,将要对他们说些什么。
“满洲鞑子打进来了。”好像是在呼出胸中最沉闷的一口浊气,李四所说的每一个都沉重缓慢:“你们该怎么做?”
“去死!”山呼海啸一般的呐喊滚过,震慑的太子等人呼吸为之一窒。
“你们的妻子即将成为鞑子的奴隶,你们的儿女即将成为满洲人的包衣,你们的土地,你们的家园,一切的一切,都将落入蛮族手中,你们好能做什么?”李四的每一句话都不再经过慎重的考虑,而是脱口而出的越说越快。
“去死!”
“去死!”
去死的含义只有两个,让敌人去死亦或是让自己去死。
随着李四的呐喊,汉子们胸中如有烈火炙烤,一个个脸面涨的通红,伴随着铁叉敲打地面的节奏,“去死”的呼唤之声越来越高,逐渐连成一片,仿佛怒海狂涛般席卷而来。
“如此兵威,如此士气,我大明垂三百年而仅见,光复我朝有望了。”一向把赴死军视为救命稻草的东宫学官们也被这场景刺激的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原来这束稻草是如此的强大,说不准就真的能够挽狂澜于即倒,支大厦之将倾。这些须发花白的老儒生也忍不住的跟着高喊:“去死,让我们去死。”
心中充满算计的魏无牙第一次有了血热的感觉,如那些少年人一样振臂高呼:“去死,去死……”
气势已达巅峰,闷雷一样的呐喊惊的附近山禽走兽畏不敢近,台上的李四猛然展开赴死军的战旗——日月血旗,吼出积蓄在心头的那句呐喊:“但愿日月长照苍天,莫忘同胞鲜血满地!”
日月血旗陡然展开。
新绣的日月熠熠生辉,赤艳艳的血红之色触目惊心。
所有人血气已沸,恍如癫狂……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桃源末日
更新时间:2009…9…18 9:36:54 本章字数:2844
“老黄在咱们家九年了吧?”
“十年了,我记的清清楚楚,整整十年。”王老汉捻着稀稀落落的胡须,左手惬意的抚摸着卧在身边是那条黄毛土狗。
村子里的人家嘛,半猎半农,谁家也少不了这样的一条狗。寻常的时候可以看门守户,到了冬春季节还能跟着主人满山的寻兔子猎獾猪,是山民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老黄可不是寻常的畜生,通着灵性哩。”王老汉感慨的说道:“当年山中遇到三匹青毛狼,要不是老黄,我这条老命早变成了狼粪……”
当年那场人狼之战让王老汉至今都是记忆犹新,要不是这条叫老黄的土狗忠诚卫主,玩命的撕咬,王老汉早已葬身狼腹。就在那场大战中,老黄被咬断了后腿,至今还是三条腿走路。
从那儿以后,王老汉就把老黄看成是家庭中的一员,在那些随时都可能饿死人的年头,始终舍不得把这条土狗宰杀掉。
老黄似乎也懂得知恩图报,别看只有三条腿,还时不时的叼回些油老鼠或者秃尾巴山鸡等野味儿,使得挣扎在饿死边缘的王老汉夫妇不至于真的被饿死,要不怎么就说这狗通着灵性呢?
“老黄呐老黄,哎……”王老汉爱怜的抚摸着老黄的脊背,右手拿起大棒子,在土狗脑袋上比划着。
土狗老黄似乎也知道大难将至,却不躲闪,依旧卧在王老汉脚边,还不时发出呜呜的悲鸣之声。
“我下不去这毒手哇,老婆子,你来吧,下手要狠,一棒子把老黄的脑壳敲碎,这样它不遭罪就死了。”王老汉终于不忍心亲手杀死自己的爱犬,把大木棒交到老伴儿手中。
“我更下不去手,”看着这条相依为命已十载的土狗,老婆子眼中都有了水光。谨慎的看看四周,小声说道:“四下无人,咱们就把老黄放了吧。只要它进了山,就算是咱们把老黄托付给老天爷了,是生是死就看它的造化了。”
“李四兄弟可是说过地。说猪狗牛羊一律屠宰……”
“李大财神也是菩萨心肠。必然晓得咱们地心思……”老婆子一面说着。一面把土狗老黄往外推:“老黄。你快跑吧。最好躲进山里不要出来。这世道要乱了……”
王老汉也默认了老婆子地做法。叹息一声说道:“满洲鞑子活人都要吃掉。别说你是条狗了。快跑吧。要是你能捱过这几年。我们还会再回来地。”
土狗老黄似乎真地通灵。回头看了王老汉夫妇一眼。一瘸一拐地往山上跑。渐渐消失于薄薄地暮色之中……
“老母鸡杀了没?”
“不是你下刀宰地么?老糊涂了?”老婆子说道。
“田里……”
“地里都撒上石灰和碱土了。”
王老汉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做完,看着家里的东西已经装载上车,坐在门口的木墩子上好半晌子,摸着这座已经四十多年的老屋的门楣:“这槐木门框还是当年和我爹从山里伐回来的木头,我爹为做这个门框还摔断了腿……”
“你都六十一岁了,你爹也死了三十九年,还叨叨这些做啥?”老婆子催促着:“赶紧动手吧,给你火把。”
“为甚要我动手?你来。”王老汉把熊熊的火把塞进老婆子手中。
“当年我嫁给你图的就是你们家这三间房子,我不忍心烧掉”牙齿都快要掉光的老婆子似乎回忆起当年嫁到这个院子时候的风光。
“哎!”王老汉又是一声叹息,把这座居住了几十年记载着这个家庭所有欢笑和泪水的老屋亲手点燃。
“走吧。”王老汉夫妇并力推起车子,车上是这个家所有能够带走的家什。
老屋最怕失火,刚刚走出院落,王家老屋就已经烈烈熊熊,火光映红了沉沉暮色。
老婆子心软,终于忍不住回头观看,这个曾经温暖的家已经陷入大火之中。
心思铮硬的王老汉始终没有回头,拉了自己的糟糠之妻一把:“看什么看?烧了也就烧了,李四兄弟说咱们还会打回来的,到时候再起一堂青砖红瓦的大屋……”
和王老汉家一样,以刀把村为中心的大大小小的十几村落都在做同样的事情。
宰杀除牛马驴骡以外的所有牲畜,封死所有水井,在所有的田地中洒下石灰和碱土,举火焚烧自己的房子之后,带上一切方便带走的米粮银钱药品等规定的物件儿集合。
这是李四下的死命令。
这些山村因在长城附近,对于长城外蛮族人的作风最是清楚不过。不光是所有汉人都要成为奴隶,就是子孙后代也要做奴隶,还要易服剃发等等等等,所以对于满洲人,这些山民有天然的敌视。
自己祖祖辈辈辛苦经营出来的村庄,断然不能留给满洲人。能带走的全部带走,不能带走的只要能烧就全都化为灰烬,能砸的全都砸个粉粉碎碎。至于田地水源这些既不能烧又不能砸的资源,就全部毁掉。总之,就是一片整瓦也不能留下。
而魏无牙在这几个月刻意的宣扬这些,也让李四的整体南下策略得以更加顺畅的进行。虽然说是热土难离,终究没有遇到很大的阻力。
因为叉子队,现在叫赴死军,因为赴死军的待遇很高,又能得到村民的尊敬,所以几乎每个大一点的家庭都有人参军。作为军属,更能贯彻李四的战略,在这些人的带动之下,李四的焦土战略得到还算顺利的进行。
鞑子都进京城了,过不了多少十日就要过来跑马圈地,不想做奴隶的人们自然是跟随李四的队伍南下。
至于到底要南下到什么地方,谁也弄不清楚。
不过有李大财神的威望和能力在那儿摆着,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再建一个家园,等把鞑子打跑再回来就是了。
“焦土”二字说来简单,真到了毁坏亲手营造的家园那一刻,不知道有多少痛哭失声……
无数熊熊的火头烧的噼里啪啦,蒸天一般映赤了夜色,半空中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充分燃耗的灰烬不住簌簌落下。
一群又一群扶老携幼大包小裹的人们眼中饱含泪光的集合过来。
“报指挥使,刀把村集合完成。”
“凤凰台村全部到齐。”
“七里庄到齐。”
……
左右的村落都已经到齐,男男女女老老幼幼聚在这里,不时从人群中听到呜咽抽泣之声。
就要离开时代生息繁衍的家园了,每一个人心里都不好受。
大火映照之下,李四眼中闪耀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采:“长路漫漫,乡亲们,回头再看你们的家园最后一眼,咱们要走了。我李四对天发誓,总有一天,咱们会风风光光的打回来……”
本卷结束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怎么狠怎么来
更新时间:2009…9…18 9:36:55 本章字数:3352
短短一个多月的功夫,堂堂皇皇的大明王朝就土崩瓦解,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春风得意的李闯来的快,去的更快。屁股底下的龙椅还没有捂热乎,就仓皇逃离京师,逃跑的速度一点也不比破京时候慢。
大顺新朝号称的百万大军说没就没了,闯王皇帝根本就没有守京的念头,带着他那帮兄弟拍拍屁股就往老家的方向飞奔。
满洲人的效率明显要高的多,清朝的旗号一竖,发布了几道法令之后,立刻纠集军马,踩着李闯的脚印狂追。
素来被李闯瞧不起的满洲兵竟然追的大顺人马不敢喘息,这让包括李自成在内的许多人为之目瞪口呆。
城头王旗变换的速度让人膛目结舌,老百姓也分不清楚究竟谁才是货真价实的真龙天子,也没有兴趣去考虑这些。就认准了一个道理:天下乱了,兵连祸结的时候到了。趁着多尔衮无暇顾及,赶紧跑到南方避祸,免得到时候成为满清的奴隶。
划定区域内的汉人自动转为旗丁的奴隶,若是逃跑罪责当杀,这就是逃人法最基本的核心内容。
顾名而思义,逃人法本就圈定汉人防止逃跑的,但是如此残暴的律法反而让大部分人选择逃命。
到处都是躲避战乱的人流,似乎整个北直隶都在逃难。
逃难的人潮以家庭为最基本单位,或是同宗或是同乡,聚集成几百之数整体南下,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还有一些比较成规模的则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