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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三快不知该如何,刘风似乎已经没有知觉。
丧彪又道:“你真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你背叛我,你真是该死。”
丧彪说话时,早已拳打脚踢,韦三快却如同麻木一般,纵然嘴角出血也无所谓,嘴角却微微上扬。
这个世界本就很奇怪,一个本就忘恩负义的人,竟然比其他人更痛恨忘恩负义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做的不对。
韦三快突然哈哈大笑,仰天长啸。
“我韦三快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真的不能有一个朋友?”
丧彪邪笑道:“你还有我们大家,只要你能认个错,我立马便放了你!”
韦三快道:“放屁!放你妈的狗臭屁,我韦三快真是看错了人。”
丧彪看向刘风,邪笑道:“你说的对,我是放屁,谁敢说自己放的屁不臭,来人给我再给他加一百斤。”
只见两个手下抬着一块石头,又加在刘风脚下。
韦三快怒喝道:“你放了他,有什么冲我来。”
丧彪得意笑了,然后理也不理韦三快,他们转身回去喝酒,吃肉,甚至还不忘玩女人。
胖子和丧彪干了一杯,不解问道:“大哥,既然是韦三快背叛了你!你为什么却不折磨他,反而去折磨御剑者?”
丧彪用小刀切下一块肉,一边咀嚼一边解释道:“你若是用强硬的手断去对付一个比你更狠辣的角色,不管你怎么对付他你都不会开心,他也不会难过,你知道吗?”
胖子还是不解,又问道:“这是为何?”
丧彪双腿分开成直角,一边抖着腿,一边邪笑的盯着韦三快,而韦三快盯着刘风,眼里泛着红丝,完全不顾丧彪说了什么,他对不起刘风,他若不想着打开袋子,就不会上当。
“刀疤狂客韦三快你知道他什么快吗?”
胖子道:“当然知道,就算以前我不知道,现在也该知道,当然是手快,腿快,受伤快。”
丧彪又道:“这三快你是不是最佩服他受伤快。”
胖子道:“对,手快,腿快都不足为奇,可是受伤快真让人佩服。”
丧彪道:“两个人对杀,本是先取得先机为好,可他为什么要故意受伤?他既然那么快,受伤快的应该是别人对吗?”
胖子又道:“对,那这是为什么呢?”
丧彪喝了口酒,道:“那是因为他故意受伤,他对自己够狠,他不怕受伤,不怕痛苦,他对付敌人先让自己受伤,然后再别人得意的一瞬间发起快如闪电的攻击,往往比平时更有效。”
胖子又道:“对,就是这样。”
丧彪敲了敲胖子的脑袋,道:“一个人对自己那么狠,如果我们只是让他受到皮肉伤岂不便宜了他。”
胖子道:“那么我们岂不没有办法?”
丧彪道:“有!”
胖子疑惑道:“怎么做?”
丧彪盯向刘风道:“他以前没有,现在却一定有。”
胖子顺着眼神看去,随即道:“难道是因为他?”
丧彪道:“没错!就是因为他。”
胖子还是不解。
“一条硬汉最怕的是动情,韦三快第一次动情我便收买了他,现在第二次动情却背叛了我,因为他有了新的朋友。”
“新朋友?”
“没错!就是新朋友,和我们是酒肉朋友,和御剑者不同,所以他们是新朋友,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只有弱者才会有的东西。”
胖子还是不懂,可是他听到弱者的时候似乎又懂了。
胖子道:“对,他们就是弱者,所以他们才被大哥抓起来,大哥你才是真正的强者。”
丧彪又敲了敲胖子的头,随即道:“只要你们忠心对我,你们都是强者。”
一群人举起酒杯,又开始豪饮,他们放歌,因为在这之后他们就能逃离山洞,出去看看花花世界,去为所欲为。
……
陆小天不知该到何处寻找刘叶儿,一个人从小到大不管做什么事都是听从别人指挥,听从别人安排,等到自己独挡一面时难免茫然无措。
陆小天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知道该去找谁,他想到了师兄刘风,可是他不敢去,因为刘风信任自己,甚至比自己更信任自己。
安排的人生,要想突破被安排的人生,就需要不停去探索,去拼搏。
陆小天甚至怀疑刘风相信错了自己,好想找个人诉诉苦,可是世上除了刘风,他还有谁?
他当然再也没有朋友,但是他有一个哥哥,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哥哥。
但是陆清风远在阴阳剑山,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陆小天唯一想到的地方是妓院,可妓院连一个人都没有,他又走上了绝境。
他喝了许多的酒,喝的酒越多,他就越加的茫然无措。
……
茫茫月夜。
星星点灯,醉卧沙场。
古来征战,几人归!
……
战争从未断绝,最卓越的人永远战斗在最前线,最伤心的人一直都再望归。
因为战争,本该紧紧待在一起的人已然分开,本不会走到一起的人却走到了一起。
因为战争,本是春光无限好的地方,却无人驻足片刻。
……
人类战争莫过于三个方面,生存,贪欲,反抗。
塞北之人为了生存,正猛烈的进攻中原大陆,为了后世的生存,他们不在乎现在的流血。若是成功,他们必将流芳千古,万代歌颂。
因为塞北人的生存,却被少数贪欲之人利用,贪欲的人永远也不满足,贪欲的人利用生存的人,发动着残暴的战争。若是成功,他们贪欲得以发展,战争永无停息。
因为入侵,中原大陆的人们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侵害,当局者为了反抗,组建军队却斗争,江湖为了反抗,大批能人义士集结。若是成功,他们必将流芳千古,万代歌颂。
战争是一个“局”!
总是有很多人义无反顾的跳进去,有人是掌控者,当然有人是被掌控者,但是往往很多东西不是绝对的,掌控与被掌控有一种奇妙的关系,随时都能反转。
有了反转,局就不再是简单的局,所以我们可以当他是局中局。
“居中之局”
正可谓妙哉。
当然也有破局者,破局者当然也处在局中,当然这个人肯定是刘风。
对于锁骨链,刘风以前固然害怕,现在他早已学会天魔乱舞不死不休功中的铁皮功,那么让别人抓住自己锁骨,肯定是自己的意愿,只是疯狗丧彪不知道罢了。
刘风要想知道他们的谋划者,当然需要身入虎穴,而带他去龙潭虎穴的人,肯定只有丧彪。
丧彪当初逃离往生营,往生营找了那么久都没找到,就说明那个谋划者肯定不一般。
这当然很冒险,可刘风一想到设局抓自己,他便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现在只有找到谋划者,才能找到刘叶儿。
丧彪已经喝的烂醉,他的手下似乎比他醉的更厉害,韦三快仍然抱头痛哭,他正在为自己哭,刘风怎么也没想到,但是现在他不愿意解释,心里只能默默道歉。
……
直到第三日,一群人涌出了山洞,马蹄声碎,洋洋洒洒。
马蹄和队列之中,一个黑色的铁笼,铁笼之中正是刘风和韦三快。
刘风与韦三快什么也看不到,他们什么也不能说,也不知道白天黑夜,只能听到蹄声。
马蹄声从为断过,约莫三个时辰,马车停了下来。
然后他们又被换了另一辆马车,又走了越三个时辰,铁笼被带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
黑夜中!
忙碌的人很多,忙碌的事儿也很多。
萧条的北城也变的忙碌起来。
一切都显得不和谐,视乎正在酝酿什么?
这使得一切的不和谐变得那么神秘,似乎又变得和谐起来。
……
月圆之夜,高墙之巅。
龙云的身后总是跟着两个剑客,一个乃是“江北一剑”的武清云,另一位乃是“江南一剑”的李飞。
两人就这么就站在后面,像极了两根竹竿,一动不动,干瘦而坚毅,挺拔而又傲慢。
皎洁的月光照在他冷冷的脸庞,照出了他的成熟与冷静,正如一个掌权者站在山巅俯瞰大地一。
而三个人的眼睛如三只鹰獒般的眼睛一直盯着城楼下,马车一队接着一队进出城门,似乎都没有发现他们,进进出出的,看起来匆忙而又神秘。
龙云脸上始终都是笑脸,时而变的冷漠,时而变得狡黠。
“呼呼呼!”
一群黑衣人静悄悄的攀过城墙,他们的动作很轻,很静,像极了一群山崖的猿猴,守卫的士兵一个也没有发现他们,可是却被三人看的清清楚楚,就像脱光了的大姑娘,他们被暴露在强光下,可这一切并未被打破,因为这三个人就是最好的偷窥者。
沉寂了许久,当月光从山顶溜到山脚,两人还是一动不动,准确的说是三个人一直都一动不动。
夜已经深了!
两根本来一动不动的竹竿,可却一只竹竿突然像标枪一般飞了出去,眨眼之间已经在掠至城墙下,然后“竹竿”又像标枪一般掠回城墙。
“他们都来了?”
“嗯!”
标枪简短的回答,然后从手中递出一柄剑,准确来说是一柄断剑,断剑已经锈了!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剑身似乎有一个字,可是也已经看不清。
龙云笑道:“看来这一场局已经布置好了,就等鱼上钩了!嘻嘻嘻。”
……
“哦!是吗?你要的鱼儿可还没有来吧!”
妖艳而又妩媚的声音,那么动听,而又那么迷人,堪比情人之间的低语,堪比最动听的情话。
女人身上裹着一件大红袄子,却挡不住她那诱人的身躯,正如她手中的葡萄美酒夜光杯,夜光杯虽然美,但是若没了醉人的葡萄酒,杯子终究是杯子。
龙云轻轻一搂,女人就如无骨的肥肉滑进龙云的怀里,红色的袄子轻轻的从牛奶般的肩上滑下,露出一副丰腴的身体。
月光下,这一幕是如此诱人,如此美好。
面对这一幕,武清云和李飞仍然眼睛不眨一下盯着四周,他们眼睛从没有闪烁一下,也没有回避,当然龙云也不允许他们眼睛有一丝的闪烁。
龙云的双手轻轻的滑至腰间,轻轻搂着她的腰,然后又轻轻的掐了一下,女人娇嗔一声。
“殿下难道不担心吗?”
龙云道:“担心?怎么不担心呢?不过我有万无一失的筹码,他一定回来。”
女人道:“哦!什么筹码?”
龙云轻轻抬起女人的下颚,光滑如陶瓷的脸蛋,仿佛一触即破。
女人道:“二殿下真的能忍呀!看来我们真的没有看错人。”
龙云道:“要是你再不穿好衣服,我可真要动手了。”
说话之间,女人已经穿好衣服,红色袄子又一次裹在身上,又恢复了他冷傲的神情,又展现了她自信的姿态。
龙云道:“你又有什么好消息,我知道你是不会让我失望的?对吗?”
第129章 北城第一夜()
女人如陶瓷般的手轻轻地摇了摇手中夜光杯中的葡萄酒,举向月光,深邃的眼神里掩藏不住她得意的神情,然后只见他幽幽的抿了一口道:“的确有好消息,但是好消息不止一个哦!”
“哦?是吗?那我可要好好听听。”
女人还未来及说话,城墙下摇摇晃晃的走进一个酒鬼,守门的士兵并未拦着他,因为这是龙云早已吩咐好的,今晚的北城不闭城门,今晚的北城谁也可以进可以出,甚至可以发生决斗,活着会有死人。
四人的眼睛同时盯着他,女人呐呐道:“他就是暗夜阎王?”
龙云点了点头,似乎在思考什么,随后道:“你看见他腰间的黑刀了吗?那可是一个强者才能拥有的啊!”
女人看的出神,心里却想着只是一个书生,本能的点了点头。
……
陆小天还未走进城门。
一架马车,
数十驃骑,
风尘仆仆。
每个人都警惕着四周,而且每个人都显得十分慌张。他们纵然警惕,他们却忽视了陆小天这个醉鬼。
马背上一个大汉一下抽出斩马刀,怒目而视,他就像斩一块木头或者像平时斩人一般斩向陆小天的头颅,陆小天的头颅动的很慢,慢的真的就像极了木头。
刀光还未劈下,可是他的眼睛已经不能再动,脑子也已经不能再思考。
陆小天纵然酒醉,可是他后发先至,一下便取下大汉头颅,暗暗的黑刀,刀身一点儿血迹也没有,然后又收回刀鞘。
这就像一场艺术,一场无声的艺术,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如此唯美的落幕,一切的一切却都是真的。
两支竹竿的眼睛也略微闪烁,他们看清楚了这一刀的威力,心里感叹,惊讶,他们感叹陆小天醉酒的状态都能有那么强是意识,似乎拔刀已经成为陆小天的本能,他们更感叹这个江湖一代更比一代强。
陆小天杀了人,本该有一堆人追过去,他们总该为自己的同伴报仇,可是他们都没有,因为他们的老大并没有让他们出手,而他们到底老大正是疯狗丧彪。
丧彪没让他们动手当然因为他已经认出陆小天,丧彪面带微笑朝陆小天走去。
龙云脸上视乎也在笑,随即道:“他们就是我的鱼饵,而我就是那钓鱼的人!”
“他们?”
女人当然知道龙云说的并不是丧彪,而是马队里面的铁箱子囚车。
女人脸却哗一下拉下来,心里很是不满,随即道:“疯狗丧彪,没想到是您一直在保着他,难怪我哥哥一直找不到?”
龙云当然看出女人的不满,随即怒道:“原来这狗崽子早就有了主人,居然还一直骗着我,你放心,这件事后我一定让人给他送过去。”
女人听罢,也不做多余话语,只是心里不免多了许多的思考。
其实两人都很清楚,龙云不可能因为一个手下而和他们闹僵,当然他们也不会。
龙云之所以愿意这么做,只是出于保持他们之间的合作罢了。
……
城墙之下,似乎该有的战斗都没有,陆小天憎恨丧彪可是并不想杀他,他此刻正是失意的时候,尽管看出铁囚车不简单,可他并无心情去管闲事,丧彪当然做贼心虚,根本害怕的要死,就怕陆小天检查囚车。
丧彪一伙当然很快便离开,至于陆小天也不作久留。
……
有的人走了,当然还有别的人会回来。
何况今夜是个不平常的日子。
不平常的日子就注定有不平常的人。
简单的道理,人人都懂,可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
“师兄,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一声清脆的声音,声音并不大却很是动听,就像林子里唱着天籁的百灵鸟。
顺着声音看去,城墙之下是一对情侣,男人是青布衣服,鲨靴长筒,头顶横叉一支玉钗,背后仍然是他那柄五尺太古金剑。女人长的清俗可爱,蹦蹦跳跳,给人才气十足的感觉,活力四射。
男人正是月初,而他身边的正是潇湘灵儿。
月初警觉的扫视了一眼四周,什么也没有发现,然后看向潇湘灵儿,做了个嘘的动作。
“灵儿,你小声一些,这次本门秘籍被盗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