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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濠睁着大大的眼睛,似乎有些疑惑。
“妈妈,我们要去哪啊?”
她笑,也不说话,对她来说,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而温绾也不再构成威胁,那么,有些事也就该是时候重新开始了。
翌日,她便带着宋子濠坐上通往机场的飞机。
机场的候机厅内。
穆沐作好了登机手续,与儿子坐在长椅上等候,过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广播提醒着两班飞往相反方向的飞机可以进行登机。
她将儿子拉起来,宋子濠笑得特别的开怀,蹦蹦跳跳地就往前面走。
由于登机的人有些多,她牵着儿子打算等人潮少一些再走,余光不经意地一扫,似乎,瞥见了人群之中有两抹熟悉的身影。
只是机场的人太多了,模模糊糊的有些看不清。
她收回目光,也没有多在意,宋子濠抬起头看着她,讨好地晃了晃她的手。
“妈妈,待会儿我想坐在窗口的位置。”
“可以。”
她笑着答应。
汹涌的人群内,另一边通往登机的通口。
温绾依偎在宋天悦的怀里,她对附近的环境似乎有些畏惧,手紧紧地揪住他的衣服,茫然地抬起头看着他。
“梓炀,我们要去哪呢?为什么他们要叫你天悦呢?你不是梓炀吗?”
宋天悦把她抱在怀里,自那次医院事件以后,她就认不清人了,她只记得一个宋梓炀,似乎,她的世界里就只剩下这么一个人。
他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笑,俯下身在她的额头上烙下一吻。
“你听错了,我是你的梓炀啊,这辈子,我都是你的宋梓炀。我们离开这座城市,寻找只属于我们的城市,然后我们就在那生活,永远都在一起,好不好?”
听见他的话,温绾露出了灿烂的一笑。
“好,好。”
宋天悦看着她的脸,就算这一辈子,他都找不回自己的名字,那又怎么样?就算在她的面前,她永远都是宋梓炀的替身,那又怎么样?
只要能守在她的身边,他什么都愿意。
真疯也好,假疯也罢。
他愿意成为她世界里的宋梓炀,他愿意以别一个身份在她的世界里活下去。
因为,他爱她。
……
一个月以后。
“各位乘客,我们即将抵达俞城机场,请系好安全带,准备降落……”
机舱内广播不断地回放着,宋梓炀合上腿上的书,抬起头望着窗外的风景。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内,锦城发生了几桩事。
先是宋家二少与林家解除了婚约,据说,是林家小姐主动提出来的,然后,宋家二少失踪,宋一帆把整个锦城都翻遍了,仍然没能找到。
也有消息称,宋家二少宋天悦早就离开了锦城,据说早在一个月以前,就曾经有人在锦城机场见过他。
只是消息的真假,无人而知。
宋一帆大发雷霆,之后,更是一夕之间病倒了,这一病,便足足一个月之久。
当宋一帆病愈的当天,他走到了他的床前,把一份财产转移书递给了他。
那是一份关于他把名下所有财产都转移给宋家的财产转移书。
宋一帆不敢置信,而他就站在床前,一字一句说得格外的清楚。
“往后我就与宋家再无任何关联,反正从出生至今,你们都是碍于面子才不得不承认我的存在,这么多年来的流放,也是想将我拒之门外。那么,这一次不需要你们,就由我来自我流放,而这一场流放,没有限期,也没有归期。”
他在宋家,向来都是可有可无的。
从他出生,他的身上便有这这辈子都难以痊愈的病,宋家的人嫌弃他,开始对他进行流放,这些年来,他根本就没有感受过什么家庭温暖,更没有所谓的父子之爱,他也清楚地明白,他在宋家,顶多也就一个供以利用的工具。
他不需要宋家,就像宋家根本就不需要他的存在一样。
是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第一次教会了他什么叫作爱,什么叫作家。
宋一帆之后说了很多的话,但是,他都没有听进去。
他向来都是一个固执的人,作出的决定便不可能会回头,不管,是怎样的一个决定。
离开宋家的那一刻,他感觉到的,是无比的轻松。
飞机降落俞城的机场,他顺着人潮走下飞机。
另一边,俞城的街头。
因为正是下班期间,街上的人很多,那些路人脚步匆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处,或小或大,却是足以让自己停靠休息的一个家。
穆沐伫立在那,抬起手稍微挡了下那稍稍有些刺眼的光,此时正值黑白交替,艳阳开始逐渐落下,那微黄的余晖把她的身影拉得老长。
宋子濠嘴里含着棒棒糖,这是在路上时,母亲给他买的,他本来不喜欢这种玩意,可妈妈说,他才不过五岁,那么就得有像五岁孩子的自觉,不要老是那么早熟,再
这样下去,他会未老先衰的。
为了不让自己未老先衰,他决定还是先装一会儿小孩子好了。
“妈妈,我们这是要去商场买今晚的晚餐吗?”
她垂下眼帘,笑着摸摸他的头。
“是啊,濠濠想吃什么?”
宋子濠歪着头想了片刻。
“我想吃龙虾,想吃……”
没想,她却是驳了回来。
“不行,龙虾太贵了,我们换成……虾米?”
宋子濠的嘴角微微抽搐,虾米?这龙虾跟虾米的区别也太大了吧?
他正想要申诉,眼睛却注意到前方不远处的一抹身影,随即,他便大喊一声,拉扯着母亲的手。“妈妈,妈妈,你快看!是我们家迷路的老头子!他终于找到回家的路啦!”
穆沐的身形一晃,下意识地抬起头望过去。
宋梓炀的身影就这么地晃进了眼,仅仅几步的距离,却让她有一种仿如隔世的错觉。
她就定在那,好半晌都没能回过神来。
就在这个时候,耳边传来了刺耳的刹车声,她顺势望过去,在那车流交错的车道上,一黑一白的两台车子各不相让,结果,那台黑色的车子公然挡在了白色车子前,甚至颇有阻塞交通的嫌疑。
一个长相俊美的男人从黑色车子里走下来,直接就走到了那台白色车子前,敲了敲车窗。
随即,白色车子下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抬起手就给了面前男人响亮的一巴掌。
“卑鄙!无耻!你给我滚开!”
连连骂了好几声,都似乎有些不解气,那男人被她打偏了脸,而后慢慢地转回来,目光深沉。
“我就不让,我就不放你走,你能拿我怎么办?”
“拿你怎么办?”
年轻女人冷哼一声,打开车门重新坐进了驾驶座,随即,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踩下油门让车子往前冲。
那黑色车子本就挡在前头,她加重了油门,白色车子便撞上了黑色车子的车尾,甚至把那台黑色车子给撞开了好几米远。
长相俊美的男人脸色猛地一沉,咬牙切齿地瞪着她。
“秦桑,你不要命了是不是?!”
白色车子的驾驶座车窗被按下,年轻女人露出头来,一脸的得意。
“霍爷,真不好意思啊,把你的爱车给撞了……你得多体谅啊,我可是女司机,不是说路上碰见女司机都得躲得远远的么?你没躲开,这怨怪不了我哪!”
她挥了挥手,随后那白色车子便扬长而去,只留下这么的一个烂摊子。
旁边的人行道上,穆沐禁不住抿唇一笑。
当她再抬头,宋梓炀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微仰着脸,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落日的余晖担了他一肩,化开了一道道的光圈。
她主动执起他的手,声音里难免带着几分抱怨。
“你好慢,我都等了很久了。”
等了,足足六年之久了。
他笑,与她五指相交。
“往后,我都不会再让你等了,这一次,我会紧紧地牵住你的手,这辈子都不放开。”
他凑过去,轻轻地吻住了她的唇。
“木木,遇见你,是我这辈子的救赎。”
他无法想象,如果他这一辈子,没有遇见穆沐,那么,他过的会是怎样的生活。
形尸走肉?犹如傀儡?
他真的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很高兴自己能遇见了她,甚至爱上了她。
在遇见她之前,他的世界是黑暗的,她的出现,就犹如在黑暗世界里照进了一束光亮,是她把他扯出那片黑暗,是她让他沐浴在光明之中。
就是因为有了她,他的生命才开始有了意义,他才不是孤单一个人。
在这一路,他曾经迷了路,但幸好,她就站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不曾远走。
他剩下的时间不多,可是他确信,不管世界怎么变迁,她都会依然在他身边。
庆幸能遇见一个人,爱我如初。
于他,亦于她。
(正文完)………题外话………
某妖:很感谢大家的这一路相陪,到今天为止,《天嫁》的正文就结束了,接下来的会是番外,番外不多,属于宋梓炀和穆沐在六年前的故事。
新文会在长假之后上传,在这里推荐日更连载文《婚入心扉》,当然还有已经完结的几篇文,点开作者名就可以看见了哦,么么哒~
第一百一十六章 番外遇见你,是我这辈子的救赎(一)()
那年,冬天。
夜总会的vip包厢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酒意上头,男男女女抱成一团,上演着最勾人心魂的旖旎。
而在这包厢的最角落,宋梓炀手里拿着半指高的酒杯坐在那,他的左手边坐着一个身材妖冶的女人,那身体不住地往他身边蹭,他只需稍稍一低眸,就能看见那诱人的山谷。
他有些兴味阑珊,女人的香水味太过浓重,这倒是让他有些不太喜欢。
旁边,好友任远眼尖地发现,他跟宋梓炀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钤?
下一刻,他便招来了妈妈桑,换了一个模样清纯的女人过来。
喝到差不多,他便搂着那个女人离去,反正堕落的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他虽身在俞城,却并非俞城人,他来自锦城,之所以会呆在这里,不过是因为遭到了家里人的流放。
他出生在锦城的宋家,宋家在锦城来说可以算是大名鼎鼎的大户人家,只是宋家的情况太过复杂,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而家里人是偏爱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至于他,在整个宋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宋梓炀在附近的一家酒店有长期的房间,每一次他要带女伴过夜,都会选择在这里。
三十三层楼的俯瞰,脚下的城市灯火辉煌,然而,在这个地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却始终都没有一个家。
妈妈桑带过来的女人不光是表面清纯,甚至还是个未开苞的雏,可是这一些他都不在乎,女人于他而言,都是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供以他发泄的工具。
他从来都不会顾及这些女人的感受,只会自顾自地发泄,身下的女人痛苦的表情在眼前一晃而过,他却像是被麻木了神经一样,没有丝毫的感觉。
当一切完了,那个女人便自动自觉地领着支票离开,他向来没有留下别人共眠的习惯,而那张支票,足够那个女人好几年的生活了。
他一向出手阔绰,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对那些所谓的女伴。他钱多得是,宋家的人即便对他爱管不管,但在金钱方面还是很自由的,而他,便也理所当然地过成了一个纨绔公子的模样。
只是最近,他却逐渐对这样的生活感觉到了厌烦。
浴室的淋浴间中,他站在水柱底下,那水流喷洒在了他健硕有力的身体上,然后顺延肌理往下。
他阖上眼,即便身体的需求填补了,可内心的那种空虚越像无底洞,逐渐地蔓延开来。
换了干净的衣服以后,他便离开了酒店。
跑车如脱了缰的野马在夜深的空旷大街上奔驰,他的车速很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这种犹如濒临死亡的刺激。
开了许久,他便拐着方向盘向着某一个方向而去。
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停下来等绿灯,余光不经意地一扫,竟瞥见了一抹身影蜷缩在角落。
他望过去,那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腿曲起着把脸埋在了双膝中,导致他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脸。
他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正是半夜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毫无人烟的十字路口,怎么着都有点诡异。
不管是人是鬼,他都不打算理会,于他来说,他根本就不在乎别人,也不可能会施舍所谓的同情心。
当绿灯亮起,他踩下油门,跑车即刻飞了出去。
这对宋梓炀而言,不过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小到他一个转身就会忘记。
第二天,他又跟猪朋狗友胡混了一天,同样是半夜三点多的时间,他路过那十字路口,百无聊赖地望过去,竟又看见了那抹诡异的身影。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整整一个星期,只要他路过那个十字路口,他都会看见那抹身影。
宋梓炀不由得在想,那到底是人是鬼?如果是人,为什么一个星期都呆在那个角落?如果是鬼,莫非是他……
他没有想下去,总觉得想到后面的那个可能性,就觉得一阵寒栗。
因此,在一个星期又一天,一如既往是半夜三点,他的跑车在经过那十字路口时,这一次,直接停了下来。
他打开车门走下车,毫不停步地朝着那抹身影走了过去。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相信有神,也不害怕有鬼,他反倒是觉得,有些时候人心比神鬼都要可怕。
当他走近,他才看见那似乎是一个人,因为她有影子,他干脆就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清冷的声音在这过分静谧的街道上显得有些刺耳。
“如果不是死尸,就吱一声。”
可是当他说了这句话许久,她都没有半点的反应。
他挑了挑眉,忍不住伸出手去戳。
大概是有些不耐烦了,那人突然就抬起头来,对着他大声骂出口。
“你烦不烦啊?死尸都被你烦活了!”
当她抬起头,宋梓炀这才看清她的脸。
这应该是一个大概十八十九岁的女孩,精致的小脸上还带着几分学生独有的孩子气,她横眉怒向,明明是在瞪着他,却给他一种别样的感觉。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按道理说还在读书才是,怎么这大半夜的,呆在这种地方?
宋梓炀的嘴唇微勾,带着几分吊儿郎当。
“看来是活的嘛,那为什么不吱一声。”
“吱。”
“……”
他难免有些头疼,这就是所谓的代沟吗?他也大不了她几岁,怎么从言语上发现自己跟她根本无法交流?
年轻女孩朝他挥了挥手,面靥上带着几分嫌弃。
“吱完了,你赶紧给我走开,别吵着我睡觉。”
睡觉?她竟然在这种地方睡觉?
即便她都下了逐客令了,但他却是动也也不动地继续蹲在那。
“这条大街刻着你的名字了么?你让我走开我就得走开?小姑娘,哪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