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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又削好了一个苹果,专心的吃着。
赵大力抽完烟后,从琳琳嘴里把还剩下一般的苹果抢了过来。
唱首歌来听。赵大力似乎感觉不到琳琳不打算理他的决心。
然后琳琳真的就开始唱了。然后赵大力心满意足的睡去,那半块苹果还没啃完,毕竟是累了。琳琳看着睡的口水流满脖子的赵大力,仍是禁不住的心动。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赵大力竖起的那根水泥柱子被移除后,车位上停着一辆奥迪,赵大力找了半天也没地方停雅马哈,琳琳则是留给他一个颠颠的马尾上了电梯。
哥们,去铁鑫大厦吗。
去,正倚着雅马哈抽烟的赵大力搓了搓手回答道。
多少钱。
五块。
我给你十块,你骑快点,要迟到了。
好嘞。
下班后,赵大力依然靠在雅马哈上抽烟,琳琳抱着一捧花从电梯里出来。
李伟送的。赵大力叼在嘴上的眼和眉毛一起上下摇着。
对呀。琳琳跨在雅马哈上,高举着那捧花,大喊,出发!。
拿着一盒马卡龙的李伟看着琳琳瘦削而又颀长的背影也点了一根烟。
学着那呼啸而去的雅马哈一般,呼呼的喷着烟雾。
zip公司四个大区,西北,华北,西南,华南。赵大力走的很直接,新上任的大区来的也不婉转。琳琳还是在华北大区的办公室当前台小妹。王玉还是在华北大区办公室最安静的角上喝咖啡上网。
四点五十开会。新来的华北大区经理向磊,精准的卡点在五点下班前开会。
怎么少了两个人。会议室里坐满人的时候向磊扫了一眼,人数和名单上并不一致。
向总,王玉和琳琳提前走了。带来的秘书小声的提醒道。
王玉。琳琳。向磊原本负责公司海外业务,区域经理级别。昨天接到电话接任华北大区经理。虽然突兀,他也是提前做好了功课。听到秘书嘴里说的这两个名字后,他笑了笑。自我介绍下,我叫向磊。之前负责海外业务,现在负责华北大区业务。大家有什么要问的吗?对了。我还没有女朋友。
一时,会议室里有了春天的气氛。似乎不用面对那个并不变态却又让人觉得压抑的赵大力后,这个年轻帅气又暖心的大区经理显得那么的顺眼。
就这样,向磊的第一次介绍会,没有见到他最想见的两个人,琳琳,王玉。
我们去哪。
去栈桥。
哇,你终于要带我去看海了吗。
去栈桥,卖花!
琳琳双手捧着一大捧玫瑰花,赵大力向前探着身子,压坏了就不好卖了。
这花怎么卖?
五块钱一根。李伟买给琳琳的花确实值五块,毕竟他买了那一捧99支两千多块。
物有所值当然卖的快。
去,买包芙蓉王。赵大力甩出五十块给琳琳,指着大海的方向,那边有一个小卖部,说道。
又是我!
你腿长,走起来好看。
呸。琳琳的腿确实长,似乎专门走给赵大力看,慢慢却又浪浪的往小卖部的方向。一双不亚于琳琳的腿出现在赵大力面前,专注于点钱的赵大力头也没抬。花卖完了。
回答他的却是一盒20支中露在外面半截的两支芙蓉王。以及五支鲜嫩且长的手指。
辞职来卖花吗。王玉给赵大力点上,又继续给自己点上。吐了个烟圈问道。
她挨着赵大力坐。腿太长,超短裙又不能像赵大力一般盘着腿。直直的伸出去,惊艳路人。
不卖花你养我吗?
当然。
得,当我没说。赵大力果然就不说话了,只是抽烟,看腿,以及看胸。
你想不想摸一摸。王玉把头微微倾向赵大力,似乎在引诱小处男做坏事一般的表情问道。
赵大力把烟吊在嘴上,伸出右手,顺着王玉的温柔滑腻摸到沉沦,还揉了揉。
然后冷静的回去摘下嘴角的烟,缓缓吐出一条长龙。
你还是这么禽兽。
第237章 赵大力的中学时代Reens。()
他们叫我赵大力,其实我叫赵力,他们指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包括我妈,虽然赵力的名字是她取得。
据说早在十三年前户口登记的时候就有了繁体字不得入内这一说法,于是兜里成天揣着粉笔头的李三自作主张把我的名字登记成赵大力,李三这种逻辑他该叫李一一一,不过李三是负责村东头那块小黑板的,从那以后我妈也喊我赵大力。
我十三岁时正在山崖读初一,这个地点确实真实存在。王玉当时二十三岁,是我们班主任,教我们英语。从我们村到山崖有十多里路,所以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学就和吃饭拉尿一样少不了。
我考的双百分,在当时那是一个神奇的数字,所以我妈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在太阳当空照的日子里闪瞎了无数二手车手们的狗眼。当然东东和二娃的骑的车只能是家里退下来的旧货,谁让他们俩加起来考了才一百分。如果二蛙考上大学的话,他应该会惊喜的发现原来他初中时候骑得那个用脚刹车的旧货被追捧的称为死飞。
不过让我郁闷不已的是我的新车总是掉链子,掉的那么那么深,那么认真。每次走完那条横穿庄稼地的土路,我的手总会像戴了一副被理发店朱四他老婆用过的手套一样;据说她们家祖训就是专注焗油三十年。
其实我挺喜欢去朱四那边理发,因为当年每次理发我都会说:都剪得一样长短,最好和没剪过一样。
其他理发师都会不耐烦的说:和没剪过一样,那还理什么发。每当这时候我总会想说:老子怎么知道理什么发。可是那个理发师与冬瓜的故事,让我颤惧不已。
想象一下十年前一个敏感的土鳖,对于自己外貌极其在意,异常怕出现理发三天丑的局面,又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好通过和另一个土鳖理发师交流一下,尽力去维持最起码不要比现在差的底线。而理发师的那个土鳖明显是一个麻木的土鳖。
我一直渴望碰到个和我一样的土鳖,终于朱四出现了,他给了我不一样的答案:是不是要让别人觉得你理过发了,但又看不出你理发了。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因此,第二天上学前我特意早起半个小时,烧了壶水洗了头。
那段土路占整个路程的三分之二,每次快到了土路的尽头我的新车总会再掉一次链子,然后我就推着它飞快的跑到水泥路上,之所以没用柏油马路这种诗意的字眼,是因为这是一篇乡土文学。
在路上等着东东和二蛙,他们快过来时我立马上车,然后他俩相视一笑,一人一只手,像电视上演的武侠片里运功疗伤一般,一人推我一边肩膀,然后三个刚开始放开生长速度的小伙,嗷嗷的向前方冲去。每次嗷嗷的最响亮的总是我,因为我也想显得我很出力的样子。
我们也会做一些难度低但危险系数较高的动作,每次看见有拉砖的拖拉机,我们总会调整姿势,向它靠拢,然后右边的二蛙抓住拖拉机的车斗,我抓住二蛙肩膀,东东抓住我肩膀,然后我们三个就像拴在车斗上的串起来的蚂蚱一样,省力而又得瑟的随着拖拉机一起“突突”。这时候拖拉机司机是不敢使坏的,因为我们随时可以在车上抽出一块砖头。
每天早上六点就要开始上早读,我一辈子早起额度都花给初中那三年了。到了学校,停好车,如果今天值日的是我的对头王猛的话,我肯定会一脚把头上排得整齐的自行车踹倒,然后看着远处依次倒下的自行车怡然自得。东东虽然长得比我多点肉,可是每次他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不如我,他在一班,二蛙在八班,我在三班。王玉是三班班主任,教三班四班英语。
每次东东都会假装把车无意间停倒了,然后飞快的跑远像看多米诺一样兴奋而又颤抖着。这让我和二蛙对他异常不齿。不齿归不齿,扯着嗓子喊一声:一班的许东把车推到了!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次当我把脸拍在桌子上背英语的时候,王玉总会走过来揪我耳朵,她的手指真好看,纤细且长。
赵大力,你昨晚没睡觉么!
她说话的时候我也不愿动弹,反正揪的又不疼,从我侧脸的角度看去正好能看见她的平坦小腹,有阳光的时候能隐约看到里面细腻而又可爱的曲线,甚至有时候离的近些似乎能闻到让我迷恋的味道。
起来!好好背书!
她略微加劲,然后我懒洋洋的直起身子。我喜欢这种懒洋洋的态度,因为王玉总会注意到我,然后过来。要么揪我的耳朵,要么拍拍我的肩膀。王玉短发,x不是很大,不过那时候我只懂得在乎形状。曾经不只一次的想象过握住那两个桃子的感觉,却总在一个个湿漉漉的早晨醒来,怅然若失。
刚上初一的时候是没有晚自习,然后每天四点半放学。
家离学校的距离大约有五公里,那时候觉得五公里是一个好远的距离,远到可以在路上做好多事玩的累了才到家。那种突如其来的放纵感对于一个小学放学后半个小时内要到家的孩子来说简直是不能想象的,等到我阅历足够的时候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和第一次拥有女人的感觉一样的妙不可言。
五点不到家家法伺候的家规终于自动废除,也可能是我妈觉得我长大了,我估计她评判我长大的标准就是我能独立骑车去离家五公里的地方上学。
中午休息的时间是从十一点半到十三点,十三点的说法是我从电子表上学来的,当时我爸是一名光荣的煤矿工人,然后他很有钱,穿长袖衬衣用皮带扎腰,手上还带着一块黑色的天达牌电子表。
那种表的样子现在我还记得,表面上有两个大按键,中间有一对类似“:”这种标点符号的两个小按钮,一时间竟不得知这个符号怎么读了,看来随着时间一同老去的不只有三山夹两盆的地理知识。
右边的按键一按,电子表就会发出:咚!北京时间二十三点整。嗷
后面的那个嗷字代表的是一声大公鸡的叫声。
每到晚上我经常会睡不着,睡不着和爱一个人一样,在我看来是不需要的理由的。然后我躺在我独立的小卧室里面,和我独立的小床上面,无聊的睁着眼睛,熄了灯的晚上可真是黑呀。
我自从学会了伸手不见五指这个成语后就不止一次的去验证,好几次太过专注的去看手掌,看不到后慌忙开灯去找找手是不是还在胳膊上。
白炽灯泡刚熄灭的时候,钨丝还会有那么一点点的亮光,然后我看着它飞快的开始想象,如果不是飞快的话本就暗淡钨丝就会彻底逝去:
第238章 大结局()
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屋子里面灌满了水,然后水已经莫过他了,马上就到屋顶了,屋顶是平的,他应该是被关在想我住的这么一间小平房里面,也不全是和我住的一样,他应该是关在一个不带窗户的小平房里面。水和屋顶马上持平了,他只剩下一张嘴漏在外面,仰着脸对着平房顶不停的呼气,由于他在踩水,所以时不时的他会亲到屋顶,最后水彻底的莫过他的嘴唇,然后他索性把房顶当成一个女人,用嘴狠狠的亲上去。
每次想到这里我总会心跳加速,手心出汗,看着钨丝的亮度一点点的随着热量逝去,仿佛我就是那个水里面的人,空气一点点的少去,大脑空白。
到最后钨丝彻底熄灭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房顶变成了王玉,正把眼睛笑得弯弯的看着我,然后我去亲吻她的嘴唇。再然后水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依然躺在我的小床上,然后我眨眨眼,活动一下由于盯着钨丝看太久而不大灵活的眼珠,再使劲的等着眼像黑夜看去,看到的仍然是一片黑夜。
每次睡觉前我总会把我爸的那块电子表戴在手上,很快的我就掌握了这块表的各项功能。在黑夜里,眼睛的用处是有限的,然后我聪明的发现耳朵还可以用。
每晚我都会按三次按键,因为我爸告诉过我这块表是用电池的,经常按的话电池消耗没了就不能用了。其实不能用了我也不怕,我怕的是他后面那句,弄没电了有你好看的。
每当按到第三次,我总会听到:咚!北京时间二十三点整。嗷
再后来我仿佛变成了一只狗,在一片长满月季花的大草原像一匹发情的野马一样飞驰,偶尔还会被刺扎到。
等到第二天我妈喊我起床吃饭的时候,我总会懊恼的发现戴在手上的表被我爸摘走了,他要带着上班。懊恼不是因为表被拿走了,我对于表的所有权只在晚上,所以白天了我觉得该换我爸带了,我懊恼是因为我还是没有练成武侠里面的功夫,有人靠近我,甚至把我戴着的表摘走了我都没发觉。
早饭似乎万年不变,鸡蛋汤泡煎饼。
有时候我妈会给我下面条吃,不过我经常会把面条吃到鼻子里面,所以出现在饭桌上面的只剩下鸡蛋汤。
偶尔我起的早的时候我会给无聊的早饭制造点创意。比如吃一口煎饼喝一口汤。或者喝一口汤吃一口煎饼。比如把煎饼卷好,蘸着鸡蛋汤吃。或者先喝一会鸡蛋汤再吃煎饼。
在我初中三年共一千多天的时间里,每一种吃法我都试验了上百次,最后一种吃法是最难过的,每次喝完汤干吃煎饼我总会咽不下去。然后我妈坐在旁边用筷子敲敲桌子,发出的声音比她自己说的话还管用:不吃有你好看的。他们两口子总会这么恐吓我。
仿佛为了强调下这句筷语的力量,我妈的眼神还会瞄一眼墙角的扫帚疙瘩。
自作自受确实不好受,不过我还是会经常这样干,因为我吃饭的时候我妈是不吃的,她在为我准备中午饭,我要带饭去学校,中午就不用回家吃了。
准备的什么午饭我是无法提前知道的。偶尔我妈会大发善心,看到我先把鸡蛋汤喝光了,会把中午吃的菜给我盛出来小半碗,然后我总会超常发挥的再吃掉一个煎饼。
那时候可真馋呀,就着一块没多少肉的排骨我能吃掉一个直径为半米的煎饼,曾经有一次我妈让我吃一个煎饼才能吃一块排骨,然后我一口气吃了八个煎饼。十年后的今天我最多却只能吃的下三个煎饼,无论你给我多少排骨。
吃饭的时候二平已经在门口等我上学了,他骑得车是一架老式的大梁自行车,虽然他个子很高,但是屁股在车座上脚尖还是够不到地面,骑车的时候也要左一扭右一扭的前进,我曾一度怀疑当年我也骑大梁的自行车会不会比现在高上十公分。
二哇他爸妈主要靠养猪给他赚学费,他哥哥大平没有中学读,早早的出去打工,家里的许多活总是需要二哇做,早上起来的两大桶猪食使得二哇臂力超群,所以每次我们堵住王猛总是由二哇抱着他,我和东东轮流去踢他。
当然王猛每次都是要挣扎的,他也用两条大长腿来回踢我们,我和王猛的仇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条大长腿,当然东东那次去王猛村玩被他堵住摁在玉米杆里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恩怨。
二哇在我吃饭的时候总是会玩一个无聊的游戏,骑在车上双脚离地一只手扶着墙,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松开,然后快倒的时候再扶上,偶尔他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也会先去喊东东,在东东门口玩着同样无聊的游戏。
东东的爸妈早在我们起床时间一个小时前就骑着摩托车去城里了,他们是建筑工。每天凌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