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天早上,尸体被人发现漂在镇西口的河面上。”文渊说着这些话,心情也是相当复杂。他搞不懂那天周来福为什么要跑?明明答应了要来做口供,转眼就没影了。然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包括他媳妇。等找着的时候,已经不是人了。
法医初略测出,周死前喝了大量的烈酒。至少从表面上看,是醉后意外失足跌入河中溺死的。具体情况还要解剖了才知道。
这么一来,这条珍贵的线索就彻底断了。而且断得恰到好处。
但文渊也大胆地推测,周来福那天看到的人,跟陈家灭门惨案想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然怎么会死在这当口?这么巧。
周来福那晚看到的人究竟是谁?答案已经被他带到地底下了。
所以文渊觉得可以从周来福生前的交际圈作个突破口,找点蛛丝马迹。
周来福,六十三岁。
金陵镇本地人氏。已婚。育有一女,嫁到了县城。平时和老伴相依为命。
嗜酒。脾气随和,朋友不多,爱吹牛。
职业:敲钟,看护钟楼。算是个闲差,所以有时候还跑出来干点杂活赚外快。
文渊从周来福的老伴,女儿,问到他那几个酒友,都没问出什么线索。
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就是,事发当晚,他确实去喝了酒。
线索又断了。
在文渊一筹莫展的时候,他想起来那天,周来福是和两个年轻人站一块儿,好像认识。
稍微把特征说一下就立马打听到,那是陆记药铺的少爷和他的外国朋友。
眼前这个陆少爷,文渊差点没认出来。
陆一鸣显然是来得匆忙,没像那天把头发整整齐齐梳成三七分,头发随意垂散下来,遮过额头,所以看起来大不一样。一双桃花眼虽然看着慵懒恣意好像对世事满不在乎,仍忍不住流露出几分惊惶。确定了周来福的死讯,他条件反射地仰了仰头,面色刷的惨白
是个藏不住事的人。文渊喜欢这样的人,简单,好问话。
“你最后一次见到周来福是什么时候?”
“就你把他带走的时候。”陆一鸣如实说道。
“那天你们聊了些什么?”
陆一鸣略略回忆了下,“聊聊钟啊,外甥啊,之类的。”
文渊眼中精光一闪,“外甥?”
“对,他说他外甥住钟楼里,不爱见人。”
文渊翻了翻证言册,笃定地说:“我们查过了,他没有外甥。”
得到了新线索,文渊立马出去召来人马封锁钟楼,细细搜索。
结果竟然只在顶楼的大钟旁捡到一枚扣子,玳瑁两眼扣。上面有个梅花的图案。
这种扣子应该是好人家才用得上的。不知道跟案情有没有关系。
没等他琢磨出什么来,顶头上司李飞云又火急火燎地召他回去谈进度。
“副局,听说五十九具验尸报告都出来了?”文渊喘着气赶回到局里就看到李飞云桌上满桌的验尸报告,翻得乱七八糟。
李飞云黑着脸,“全是憋死的。”
“什么?”文渊听得不太明白。
李飞云扔给他一份验尸报告,“陈府的人,全身没有一处伤口,没有中毒迹象,脖子上也没有掐痕,没溺水迹象,竟然全他|娘|的窒息而死。你说是不是见了鬼了。”补了一句,“那个小娘们例外,就多出来的那具。法医说,那娘们有点儿不对劲,不敢解剖。”
文渊嗤之以鼻,“他好歹也是受过西式高等教育的,还受封建迷信影响?一具女尸而已,有什么不敢的。都解了五十八具了,还差这么一具?”
“我开始也这么想,”李飞云脸色复杂,“后来我也过去停尸房瞧了一眼,真的不对劲。”他喝了口水,“别人死了这几天,尸体开始那啥了,她倒好,非但没有尸斑,反而越来越白嫩。而且,摸着还挺软弹。”他又顿了下,深深地看向文渊,“你还记不记得那天看到她时她腰身如何?”
文渊回忆了下,“腰身窈窕,嬛嬛一袅楚宫腰啊。”
李飞云声音沉下去:“她现在,肚子有这么大。”他用手在自己肚皮上比了个西瓜大的弧,继续低低地道:“法医说,有胎动。”
陆一鸣一到家,水也顾不上喝,立马把已经劈了几担柴的金叵罗拽进里屋。
“快,把衣服脱了。”
金叵罗奇怪地瞟了他一眼,慢腾腾把衣服脱下。
衣服上有五个扣眼,却只剩下四枚扣子。上面的梅花图案雕得秀致。
陆一鸣记得很清楚,逛钟楼的那天金叵罗穿的不是这身。
他更记得这套玳瑁扣子是去年陈姐进县城办货的时候买回来的,一套五枚,一直没舍得用。
整个镇,怕是找不到一颗一样的。
懒得多作解释,径自找来一把剪刀,把金叵罗袄子上的扣子一个一个剪了下来。
他把扣子都攒在手心,想了想,走到院子全扔到了井里。
然后回头,正色,“等陈姐问起来,你就说衣服紧了,扣子全勒掉了,让她换一款四眼铜扣给你缝上。记住了?”
方志馆里修书的老头儿,扶着老花眼镜莫名其妙:“探长,办案还要这个?”
“哎,了解一下本地的风土人情嘛。”陆一鸣发现这探长的头衔着实好用,到哪里都吃得开。
回到寓所,在煤油灯下,陆一鸣就着记忆翻开书。
这套方志,他小的时候是当作志怪奇谭、混着太平广记、搜神记、聊斋志异这类书一起打发时间看的,内中诸多荒诞不经的记载,他一直觉得是修志的人太过无聊瞎编的。
但是,自从这几天经历这种种,陆一鸣不得不开始怀疑人生。
依稀记得里面有个故事,讲的就是移魂吧?只是不记得在哪一卷了。
忍着瞌睡翻到第七卷,终于找到了那个故事。
卷七移魂老丐案
嘉庆肆年间,一老丐自东而来,鸡皮鹤发,伛偻跛足,见人即泣,自言乃金陵富商方慕青,年方而立,某日晨寤惊觉自己竟化为残废老丐,身在千里之外一破庙中。遂一路行乞返乡,却遭家人拒之门外。方府言方慕青未曾离家,直斥此丐为江湖术士贪财行骗,告官拘之。官审之,老丐竟能将方府上下事直坦无遗,问无不答,无一不准。未决,丐突暴毙狱中。后方府举家迁出,不知所踪。市井氏曰,闻世有移魂之术,不知可合乎此事?叹死无对证矣。
大意说的是有个人自称一觉醒来从三十出头的有钱人变成了个残疾老乞丐,在无人相信的情形下,凄凉横死狱中。
少时读到这个故事,只觉得这个老头子兴许只是个骗子罢了。移魂之术,听着就荒谬。
而今,大冷的三更天,再次读到这个故事,只读得陆一鸣鸡皮阵阵。
若老丐说的属实,他是多么悲凄无助啊,就连至亲也不信他,不容他!
那么,那个在方府的方慕青,真实身份是什么?他才是老丐本尊么?利用邪术窍取了别人的皮囊,占有了别人的人生与盗贼何异。却比世俗的盗贼更隐匿,更可怕——因为就连身边最亲近的人,往往都不会察觉。
这世上,荒谬的事情,多了去了。可不落在自己身上,谁愿意相信?
就好比他现在若敢到陈姐面前说自己是陆一鸣,陈姐绝对有本事把他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可惜这书也只是简单记载旧事,并无详解。
找不到那莫老道,终究无法可解。
心绪繁杂间,陆一鸣趴在书堆里有些恍神。
冷不丁有个声音在头顶懒懒地响起:“何方妖孽?”
陆一鸣抬起头,却发现自己竟已不在寓所之中。
四周白雾环绕,茫茫然一片。透过白雾,依稀可见前方半空漂着一道紫色的人影。
不知是梦是幻。
换作以往,陆一鸣铁定吓得簌簌发抖。但经过连日这几遭,他倒是镇定起来,若无其事地道:“在下是个读书人,阁下又是何方神圣?”
“人?”那人忍俊不禁,“这里怎么可能会有人?凡胎肉体,怎么进的来。”
“我当然不是凡胎肉体,我天生金贵骨,天灵有窍,可通鬼神。”陆一鸣索性胡诌起来,“阁下怎么称呼?”
“我既姓千,又姓黄,也姓颜。”那人朗声笑起来,“你猜猜。”
伴随着他的笑声,白雾缓缓淡去,那人的五官轮廓渐渐可见。赫然是一名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的美青年,梳着清以前的四方髻,穿着紫色的大氅,一派古人打扮。
“我只听说有个叫吕布的,人称三姓家奴?”陆一鸣故意取笑。
那美青年果然挑起眉,愠道:“没文化!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没听说过?”
陆一鸣恍然大悟:“你是金陵地方志的书书仙?这里是书里?”本想说‘书妖’,觉得不妥,忙改成“仙”字。
那青年徐徐落下,竟有几分仙姿,他笑道:“差不多吧。你能进得来,也算你本事。这样吧,我生平最爱听故事了。你跟我讲个故事,我就还你一个故事,怎么样?”
想不到自己竟然能进到书里,陆一鸣一时也不知当作何感。
权当做梦吧,这么想着,他更是无所谓了,淡淡道:“我早把这套书看过了,没什么新鲜的。”
那人有些不甘,眼珠子一转,“你看得到的,都是现在存着的。以前遗失的那几卷,你肯定没看过。”
“哦?这么说来,你只知道地方志里的东西?”陆一鸣问道。
那青年白净的脸上浮起一丝忿忿:“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莫要瞧不起人。”
“那我考考你,若你答得出来,我就跟你讲个故事。”陆一鸣想了想,“你可晓得,有种法子,可以移魂换皮?”
那青年得意地笑出声,“哈哈,我知道移魂的法子有三种,你想听哪种?”
“最简单的。”
“成仙。”青年一本正经地道,“只要你成了仙,要移魂换皮不是弹指之间的事么?”
“简单?”陆一鸣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成得了仙,还用问你。
“比起后几种法子,这个法子已经是最简单的了。”
“那第二种法子呢?”陆一鸣追问。
青年挑着眉斜睨,“我一天只讲一个,也只听一个故事。现在到你了。”
陆一鸣没办法,便懒懒地学着说书的口气开了腔:“话说金陵镇有户巨富人家,姓陈”
愣是把陈记灭门血案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讲了一遍,只是在他的故事里,悬而未决的凶手是陈谨之,硬是把陈谨之描述成一个为夺钱财雇凶屠亲的不肖子。
听到故事的结尾把陈谨之绳之以法的时候,那青年忍不住拍手叫好,“这个故事好玩。改天再来讲讲别的。我困了,要睡了。你去吧。”话罢,上前推了陆一鸣一把。
陆一鸣全身打了个激灵,从书堆里醒来,抬起头。
第122章 躁火()
金叵罗在黑暗中猛的张开了双眼。
刚才在熟睡中;胸口一阵心悸;如同有人在那里击起了战擂。
他顿时从梦中苏醒。
一手撑着床板悄悄坐起,一手捂紧左胸,金叵罗疑惑地锁紧了眉头。
总觉得;有什么在不远处召唤他。
——他的心。
就像是他的心正在召唤他这个旧主。
它;似乎离这里越来越近了。
它究竟在哪里?
金叵罗不经意间将视线随意落在枕边。
枕边人睡得极香沉,仿佛正沉浸在某个妙不可言的美梦中。
从这个俯看的角度,陆少爷浓密舒展的眉毛尤为修长;斜飞入鬓。
光洁的额头映着窗棂漏进来的淡淡的月色。
五官中的其余四官则默默隐入黑暗;唯有俊美的轮廓依稀可见。
如同黎明前的山川;有种说不出的清冷峻逸。
金叵罗不由看入了迷,不自觉地想起陆少爷清醒时那双温煦明亮的眼睛。
初见时;那两道视线,如同两道在春风里落进窗棂里的月光;落到自己的身上。
他记得;当时陆少爷认定了他是个洋人;还用洋文跟他打了个招呼。
金叵罗心中一声冷哼,真是个蠢材。
嘴角却勾起了自己看不到的温柔的弧度。
这道弧度;在地底冰川撕开了一个裂口;凝着冰晶的雪莲成簇地在裂口生长和绽放。
像是忍不住要将这些雪莲赠与枕边人,金叵罗迫不及待地俯下身,想在他的额角;唇边;锁骨上留下印记。
今晚在院子里吃到的吻;远远不够。
哼,怎么可能够呢?连舌头都没有
他想要更多,不仅想要陆少爷主动吻过来,更想弄得陆少爷黏乎乎气乎乎的。
不等他的嘴唇触到陆少爷,身下一阵剧烈的颤栗,随即胸口被一股自下而上的力道撑开。
一个力道不小的肘击。
月光下,那双紧闭的眼睛张开了。
带着惺忪的惓意。
眼眸映着朦胧的一层月色,随后缓缓凝起神|韵。
金叵罗的脸映入瞳孔。
那一瞬间,金叵罗看到那双眼眸中浮起的不是平素里的温煦,不是被逗弄后的懊恼,不是被吵醒的起床气,更不是眷慕,而是满眼的惊恐,夹带着几分忌惮。
但也只是短短的一刹那。
随即,这些神色都消失了,被迅速浮上的笑意完全覆盖。
陆一鸣眯起眼睛,笑了一下,说道:“大半夜的,你干什么坏事?”
这口气,和寻常没什么差别。
金叵罗刚才满腔的暖意却莫名冷却,他退开,讥诮地说道:“你流口水了”
陆一鸣用手擦了擦嘴角,好气又好笑地说:“放屁,什么也没有。”
金叵罗凑近他的脸,在他唇畔啄了一下,低低地道:“现在有了。”
手悄悄搭到了他的腰间,从衣摆的空隙里,探了进去。
陆一鸣用力抓住他的手,神色复杂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道:“出去。”
“为什么?”金叵罗带着喘|息的低沉嗓音在他耳边略有些懊恼的呢喃。
“出去。”陆一鸣重复了一次,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让音色趋于平淡。
他看着黑暗中看不清神色的金叵罗收回手,后退了一下,跳下床,从窗户里窜了出去。
轻轻抚过刚刚被滚烫的指梢触到的皮肤,长舒了口气,重新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
金叵罗掠过金陵镇那一顶又一顶鳞次栉比的屋顶,越过一个又一个楼台,穿过林间,来到了河边,一步一步走进了犹带春寒的河水里。
直到冰凉的河水没过了头顶。
心头的躁火却一分未凉。
他不愿承认自己竟然会被这样一个蠢材左右了心神。
——胸腔里的这颗心,实在是太不经用了。
如此轻易地就被激怒,被点燃。
哼。
过了不知多久,他结束了闭气状态,慢慢涉水走回了河岸。
水珠沿着他的皮肤迅速地滑落到地面。
柔软的头皮垂贴在额头和耳后,不停地滴着水,身上的衣服也黏乎乎地粘在身上,让他愈加烦躁。
——他不知道人为什么非要穿这样的累赘。
看世间万物,除了人,那些飞鱼走兽,无一不将自己的身体坦然于世,岂不是轻松得多?
如果不是陆一鸣一直跟他说,穿上这些衣服有多么好看,让他听得厌烦,才不会把它们穿在身上。
看